法律是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生活的大旗。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应该知法、懂法、用法。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新时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这个年代。法制越来越健全,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有了法律,才会有井然有序的社会环境,有了法律,人们才能得以和平共存,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要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现在我国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爸爸、妈妈不随意体罚我们,教师不随意体罚我们,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他们可能会说: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认为:法律离我们很近,我们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最终只能使自己和亲人难过,父母忧心。具有关数据来看,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有了法律,我们就会拥有爱,只有我们心中有法,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有了法律,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有了法律,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只有大家心中有法律,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有了法律,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同学们,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法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生命健康,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时时自己,保持高度警惕。
近日,我参加了中煤五建二处高河项目部,开展的观看《情与法的评判》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在警示教育片中,一起起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故、一组组伤亡的数字让我震惊。我作为一名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认清安全生产在施工中的重要地位,安全对于家庭的重要性。安全是生命的保障,安全更是美好幸福和谐生活的前提。具体有以下几点体会:
痛。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操作法》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已制定和下发多少年,可是我们的事故还是平凡发生。主要是因为2017年煤炭市场走出低谷,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各级煤矿施工管理者,就把握不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将法律和制度抛到脑外,生产了重生产、看效益、轻安全的现象,造成一起起事故,让我们心痛。当我们参与处理事故和葬礼时,看到白发老人送走了自己的儿子、妻子永别是自己心爱的丈夫、小孩失去父亲场景,那更是让人心痛。本片将事故比喻成幽灵,又将顶板、瓦斯、透水等事故比喻成***手。幽灵主要是指鬼神,***手指为了一定利益进行暗***活动,致人死命的人。我们怎样能制服这可怕的幽灵和没有人性的***手,俗话说的'好,邪不压正,我们只有通过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这个“正义”,来压住和制服这幽灵***手的“邪恶”,让安全这个正义永放光芒,减少我们的痛。
恨。当事故发生后,我们都会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负责人产生一种恨。恨他当时为什么不按章操业,按措施施工。 当事人也会因为自己的一点失误,送走了自己天天在一起上班的兄弟,为之也为自己的行为,产生恨之过、悔之过。为减少这种“恨”的产生,我们一定要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千万不能有靠,心存侥幸的思想,要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去落实好自己的工作,减少因自己工作造成的事故。
管。首先我们要抓好职工日常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操作理论水平,做好以师带徙工作,抓好实操培训,叫职工最起码对应知应会、井下避灾路线、岗位标准做到熟练熟知。坚决杜绝对培训有应付,有抄袭现象发现。二要班前会安排要细,将上班留有什么隐患没有处理、本班安全注意有那些、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怎样处理做为重中之重,让职工提前预知可能出现的风险。三要操作标准要高,安全管理要做到细中有细,不能有那是小问题,出不了大事故的思想。针对巷道积水、皮带跑偏、设备日常维护不到位、锚杆预紧力不达标等等小问题坏毛病进行专项整治,竖立“精细化”安全管理模式,促进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最大范围减少“低老坏”和“三违”的发生。四要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全员要树立安全为天的大局意识,真正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同时处理好搞安全生产标准化与生产进度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坚立“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安全理念。对待安全工作要有“想不到就是犯罪”的安全思想观念。按章操作,认真贯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利用班前会开展好安全事故学习、说说身边安全事故及安全宣讲等活动,同时,发挥好女工二道安全防线作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安全风险预知、分专业专项活动治理,同时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比活动的开展,对于前三名进行奖励,得不到90分的进行淘汰。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我要扛起安全责任,强化自己的安全意识,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尽自己的一份力。
海因茨的悲剧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剧,我们很难想象,在海因茨被捕入狱后,他虚弱病重的妻子该如何生存下去?一扇铁窗,关上的不仅仅是外面的世界,可能还是一位年轻女子生命的最后希望乃至生命。当我们的法律造就这样的悲剧时,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反省一下我们的社会?反省一下造成这种悲剧的'一切?
在社会法中,法不容情,似乎是一个不容改变的亘古的命题。法律,本就是一套维护社会、保证多数人利益的运行机制,容不得一丝的纵容默许,海因茨固然情有可原,可终是犯下大错,有所处罚似乎无可厚非,警察局的本质就是暴力机关,具有惩处一切犯罪行为的职能,这种处罚在那本冰冷的律条中写得清清楚楚不容辩驳。然而,我们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鲜活个体,毕竟,人性不能只靠无情的规则强加束缚,我们的生活不能只靠冰冷的法律条款来运行,否则,只会让人情在挤压下变得扭曲,只会让我们的社会成了雨果笔下那个让冉阿让因为了挨饿的孩子去偷面包,而被饱食终日的法官判处19年的苦役的悲惨世界!
当法律存在弊端与缺陷时,就需要靠心来维护。在如今自救能力不足,他救条件又不现实的情况下,很难说不会再出现一个为救妻而偷药的海因茨,不会再出现一个因沉重医药费而私刻公章的廖丹。而这些情况,是社会机制存在缺陷而运转不灵造成的必然后果,那些生命的弱者,他们因生活所迫而无可奈何的孤注一投,不是仅靠严苛的法律就能解决的。诗人辛波斯卡曾经说过:&ldqu;人的本性是出生的附属品,也是易丢失的贵重品。&rdqu;很显然,我们目前的法律只能保证你物质所谓的贵重品,而对善良这个如今已经稀有的贵重物品,却无计可施。由此可见,法律并不是万能的 ,在法律这道主菜旁边,似乎必须有&ldqu;情&rdqu;这道副菜来调和。
是时候来面对这种威胁社会情非得已的&ldqu;不法&rdqu;了,法律的执行确实不能掺杂一丝个人的感情,但法律的缺陷却需要情来维护。情与法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反义词,而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品,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海因茨不会陷入情与法的纠结之中,才能让我们的身边少一些让人叹息的悲剧。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我们发现,有些犯罪分子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周围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小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我们卸甲实验小学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这里有几个号码,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110、120、119、122、114、84735094,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二、遵守校纪、班规,做文明学生
今年学校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推进《扬州市小学减负的六条规定》,贯彻学校精致管理,做好安全工作,再提醒同学几点:
1、学生在校时间为6个小时。学生可以提前半小时到校 即上午7:00-7:30 下午1:00-1:30为学生到校时间。家长严格按时接送,不得提前和推迟。在规定时间以外,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律与学校无关。
2、 年龄在12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骑自行车。在行车途中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载人或相互追逐。如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与学校无关,一切责任均由自己和家庭承担。学校提供摆自行车的场地,学生自行车均要配备好车锁,并按要求摆放在规定地点,学生无锁车在校园内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3、禁止小孩在上学、放学途中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马自达等交通工具,学生自行车做到“五有”有刹车,有车锁,有脚蹬,有撑架,确保自行车行车,停车的安全。
4、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长应该教育和看护好孩子,学生离开校园以后的一切活动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在校园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午间静校制度。走读生中午在家休息,作业,1:00-1:30规定时间方可到校。午间在校代伙的学生,必须在护导老师的安排下,在指定班级参加午休与学习。在规定时间内所发生地一切经济,责任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三、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当黑则黑。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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