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蚂蚁国王发现房子的主人出门了,就派十只蚂蚁组成小队去搬饼干。
十只小蚂蚁迈着整齐的步伐,走下楼梯,爬上桌子,翻过水池,很快就发现了桌上的十块小饼干。有九只小蚂蚁迅速地搬起小饼干,直接往回走。最后一只小蚂蚁搬起饼干时,突然发现了身后的香蕉。小蚂蚁想,如果我搬一根香蕉回去,国王会不会重赏我呢?想着想着,它就把饼干放了下来,匆匆忙忙地跑到了盘子里,把香蕉扛出来。它死死地咬住香蕉头,拼命地往前拖。好不容易拖到水池旁,一不小心,香蕉就掉进水池里,卡在出水口,怎么也拿不上来了。
小蚂蚁只好回头又拖了一根香蕉,跟之前一样把香蕉拖到了水池边。这次幸好没掉下去!小蚂蚁松了一口气,绕过水池继续往回走。走着走着,又一个不小心,香蕉“咚”的一下掉到了橱柜里。小蚂蚁无奈地摇摇头,只好再回去一趟。
这次,小蚂蚁刚把香蕉搬出来,香蕉就掉到地上摔烂了。小蚂蚁没有放弃,又搬了一根,结果还是落地摔烂了。小蚂蚁已经满头大汗了,但它不甘心,继续搬,可还是让香蕉掉下去了。但是,小蚂蚁惊奇地发现,这次香蕉居然没摔烂。它欣喜若狂,连忙拖着香蕉,一步一步地走到了台阶边,使劲地往上拉香蕉。可香蕉实在太重了,小蚂蚁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脚下一滑,香蕉就从台阶上掉下去,摔得面目全非了。
小蚂蚁不泄气,赶紧跑回去,却发现盘子里已经没有香蕉了。这时,房子的主人回来了,小蚂蚁没得选择,只好搬起之前的小饼干,灰溜溜地回去了。
回到洞里,小蚂蚁因为没有带回香蕉,感到很沮丧。蚂蚁国王安慰它:“没关系,你已经很努力了,小伙子,我们都应该向你学习。”
虽然小蚂蚁最终没有把香蕉搬回来,但是它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感动了我。以后我遇到困难时,也要坚持不懈,奋勇向前。
我们家有一个大型热带鱼缸,里面有许多美丽的小鱼。有“横行霸道”的红鹦鹉,“助人为乐的”鲨鱼,还有活泼可爱的小金鱼。下面,我就向大家介绍一下“助人为乐”的可爱鲨鱼吧!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它的样子。它的眼睛血红血红的,好像随时要吃掉一条鱼似的,( 你们可别被它的样子迷惑哟,它是不会吃鱼的。) 嘴巴又大又宽,一口能吞下十几粒鱼食,用手摸一摸它的身体,粘粘糊糊的,像泥鳅一样滑溜。再来看一看它的尾巴,像一把张开口的剪刀,又好像一个大大的心型,( 好可爱哦!) 它整个身体大约有十几公分长,别看它笨重,但游起水来特别轻灵,有时我一逗它,它就跳起“迪斯科”来,特别讨人喜欢。
再来看看它的生活习性。它的生活习性可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特殊,它总是喜欢和一群小鱼玩,但鲨鱼也不是那么好惹的,它只要一被小鱼惹恼,就会拿自己的“出气筒”往玻璃墙上猛顶,( 这个出气筒就是我前面说的横行霸道的红鹦鹉)。
最值得我敬佩的就是鲨鱼的精神,那就是它经常助人为乐。只要有小鱼被红鹦鹉欺负追咬,它总是会挺身而出,用它那粗壮的身躯把“以大欺小”的红鹦鹉赶走;只要小鱼身体出现伤痛,它就立刻用自己宽大的嘴巴,往小鱼身上喷水,给小鱼疗伤。还真灵,它大口里好像藏着医药箱似的,被它喷过水的小鱼,过不了一个星期,伤口就会慢慢愈合。因此,鲨鱼被小鱼们奉为神医,都成群结队地跟在它后面,把它当成“大王”。
和谐,是世上万物相处的最高境界,连鲨鱼都懂得这个道理。我们人类就更应该要爱护动物,与它们和谐相处。
怎么样,你们认为我的鲨鱼可爱不可爱?
“几个兄弟一个样,弯弯身子软心肠。看看个个像弯月,吃在嘴里甜又香”,这赞美的当然是我——香蕉。
我是人们常见的一种水果,我的身子并不大,是黄色的月牙形,但我深受人们的喜爱。
我们成熟之前生活在热带丛林中,香蕉树大约高3——4米,我们刚刚出生时,是深绿色的,摸起来硬邦邦的,吃起来,让人们情不自禁的皱起眉头。渐渐,我的颜色变成淡绿色,也不那么硬,不知不觉的,我的皮也变成淡黄色,用手可以轻轻地剥下外衣,看到我那雪白的肉,不禁让人产生爱慕之心。人们便马上忍不住上前咬一口,真甜!真舍不得咽下去,可天不知人愿,果肉慢慢的滑下去,那味道让人回味无穷啊!
我也深受一些妇女的热爱,因为我能轻度润肠,促进肠胃蠕动,具有减肥功效,还能把我的果实切成薄薄的片儿,把这一片片的香蕉片贴在脸上美容。我还深受家长的喜欢,因为我是“智慧之果”,含有丰富的“智慧之盐”的鲮,吃了我能成为他们的孩子增加记忆力。我还可以制成小朋友喜欢喝的奶茶,各式各样诱人的水果拼盘和色香味俱全的水果沙拉。添滋滋的香蕉片,也是我的杰作哦!
虽然我没有苹果那么漂亮,但也有一颗为人们服务的内心,相信你们听了我的自述也一定喜欢上这个平凡的我吧。
自从看了《西游记》,我就特别羡慕孙悟空能有七十二般变化。
我想自由变化,变成一棵树。我经常呆呆地站在树下,想象我变成大树的情景。脚变成了树根,身体变成了树干,手变成了树枝,头发变成了树叶。我甚至想像着自己越长越大,巨大的树冠遮住了半座山。一只大鸟飞过来,落在我的枝干上,叽叽喳喳地叫着,看得出它对我的喜爱。不久,它叼来了树枝,在我的手臂上建房子。松鼠来了,在我的`肚子上挖了一个洞,也住了下来。从此以后,它们就在我这儿安家落户,生儿育女了。
后来,我又特别想变成一枝钢笔,因为它肚子里全是墨水,也就是有文化呗。有一天晚上,我和表哥疯玩到十二点才睡觉。刚到床上,一道金光闪过,我就睡着了。醒来后,我发现我在一个大型的购物商场——闪亮的灯、光滑的地板、整齐的货架、还有推着购物车的人们。我想走,可我却走不动,往左边一看,全是颜色和大小大同小异的钢笔。我再瞅瞅自己,黑色的金属外衣,金色的笔头,精美的包装盒,天啊,我真的变成了钢笔。正在我欣喜若狂之际,一双手拿起了我,我定睛一看,原来是远近闻名的王博士!他仔细看了我一眼,毫不犹豫地到柜台付了钱。
他带着我离开了商场,来到了他的实验室。他让我喝足了墨水,用我写草稿,画草图。我没日没夜地陪他奋斗,在时,在他因几组数据焦头烂额的时候,我就成了“点睛之笔”,给他指点迷津。几个月后,一个漂亮的机器人终于做好了。王博士因此声名大振,他用我写报告,用我签名。同时,他在新机器人的发布会上,宣布我为“世界钢笔之王”,我也成了一支风光的名笔。
早上醒来,我累极了,晚上——还是继续变吧,不过不要变钢笔了,因为老师说我“有一肚子墨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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