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爸爸带我到一个叫“青瓦台”的烧烤店去吃烧烤。
走进店一看:怎么这么小?再仔细往里一看,原来后面还有个楼梯直通二楼呢!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二楼要了一个包厢,然后爸爸点了许多的菜:有土豆片、五花肉、牛肉等等。
我问爸爸:“是他们帮我们烤好的,还是我们自已动手烤呢?”爸爸笑着说:“是要我们自己动手烤。
一听这话,我心里一乐心想:这下我也可以大显身手了。
不一会儿服务员把菜端上来了,看着这么多好吃的菜,馋得呀我心里直痒痒。
哎,我也顾不得我的“绅士风度”了,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片鲜红的五花肉,把它放在铁板上烤了起来。
“嗞嗞嗞……”不一会儿,我就听见五花肉在铁板上欢快地唱起了歌,铁板上不时的跳出许许多多小小的油点儿。
再一细看,铁板上的五花肉早已脱下红裙换上了新衣。
这时我赶忙用筷子将它翻了个身。
啊,好香啊!那诱人的烤肉香直窜入我的鼻子。
我不由分说地将烤熟的五花肉从铁板上夹起,让它在调味盘里沾了一下,放入口中。
“好!好吃!真好吃!”
这次烧烤让我觉得:自己动手快乐多!自己烤出来的东西才是最好吃的。
我觉得那可是世界上最好的美味了!
大家知道我最喜欢什么水果吗?对了,就是(可爱鲜嫩营养丰富)的草莓!
草莓有着通红而精致可爱的身体,它的身子是心形的,头上经常戴着一顶绿色的尖帽子,(熟透的身体红通通的,没熟透的红白相间,全身布满了芝麻似的种籽)。
草莓的味道酸酸甜甜的,只要吃一口,就会觉得清爽无比,(回味无穷)。我一见到草莓就会流“400米”的口水!我总是先小心地尝一点儿,然后一大口把整个草莓吃掉!这时,我感觉特别过瘾!但是,只吃一个有点儿太少了,所以我要把一大筐全吃完!
在我们家,我和妈妈是吃草莓的“大将”,经常你争我抢的,这个时候,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儿,我很讨厌,因为我抢不过她嘛。不过大多数时候妈妈会让我吃个够的!我们还发明了草莓的其他吃法,就是自己做“草莓奶昔”!草莓奶昔就是把酸奶和新鲜草莓搅拌在一起,可美味啦!
我喜欢草莓,不光是因为它好吃,还因为(我出生在草莓成熟的季节),我还有一个小名儿,就叫小草莓呢!
如果让我对草莓说一句话,我会对它说:“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如果让我对我不喜欢的水果比如梨说一句话,我会说:“我恨你,恨着你,就像老鼠恨猫咪!”
这就是我的最爱,你喜欢吗?
芒果、西瓜、苹果、香蕉、梨子是我们常吃的水果,而我喜欢吃的就是在那秋天成熟的一种水果——草莓。
草莓的外表光鲜红润,吃起来更是美味,甜丝丝的。如果把草莓切开,会听到一种比喻不出来的声音,听上去有可能和“嘶嘶、吱吱”是邻居。
草莓摸上去软绵绵的,非常舒服。它那红艳艳的身上长满了一粒粒像芝麻一样的黑籽,不仔细看地话,还瞧不出来呢!草莓的头上还有几片小叶子,就像一个顽皮的小娃娃戴着一顶荷叶帽。成熟的草莓是深红色的,好像一颗透亮的红玛瑙,漂亮极了。
草莓甘甜无比、味道鲜美、又软又滑、芳香诱人,形状更是千姿百态,与众不同,咬一口,就会露出洁白如雪、如玉的果肉,鲜嫩的肉里就会渗出红色汁水,沾上舌头上,甜丝丝、酸溜溜的味道,真是好极了,会让你吃的津津有味的。
在我爱吃的水果中,草莓是我的最爱,现在正是草莓成熟的时节,我每天都可以大饱口福啰!
草莓小姐戴着一顶小巧可爱的绿色太阳帽,身穿一件大红袍,红袍上镶满了无数颗珍珠,活像个新娘。她们的体形大多数像陀螺,也有的像山峰,还有少数可能是营养过剩,长成了双胞胎。
新鲜的草莓看上去娇艳欲滴,闻起来香气扑鼻,吃起来柔软多汁,轻轻咬一口,哇!酸甜的果汁就会流出来,一直流到我的心里,真是无比清爽。吃过草莓的小朋友有没有注意过,草莓褪去大红袍,就会露出粉色的皮肤,再往里面,就会变得洁白无暇,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了。
草莓不但长得可爱,味道可口,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对人身体很有益处,有“水果皇后”的美称。所以我很喜欢草莓。
自古民以食为天,倘若没了赖以生存的食物,我们这些汲汲饮食男女恐怕便不能保全自身生命,生命既然都保全不],又遑论其他潜在发展?可是人类必竟有别于其他物种,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所需之后,人类开始了实现梦想与追求的行动,为了活的有尊严有价值,裹腹之余高雅的精神文化追求随之而生。饮茶发展出了茶道文化,插花形成了花艺文化,吃的食物自然也不甘落后不肯马虎。
梁实秋是文学大家,他的《雅舍谈吃》便搜罗了中国大江南北的各地特色食点,以诙谐生动的笔触旁征博引纵横捭阖的文字,打动读者之心。这部美食小品,完整收录了梁实秋96篇令人馋涎欲滴的谈吃美文,全书分为“雅舍谈吃” 和“谈吃拾遗”两部分,“雅舍谈吃”完整收录初版《雅舍谈吃》所有内容;“谈吃拾遗”辑录初版《雅舍谈吃》未收录的39篇谈吃美文,这两部分合在一起,构成了一部极其完备的《雅舍谈吃》。生活之余,夜深人静,泡一壶香茗,焚一缕幽香,灯下捧书细读,也不失为自己的精神生活来点放松的愉悦。虽然身体不能亲临他处的世态,但也不能孤陋寡闻了不是?人生如此珍贵,何必浪费时光于酒肉之聚?天地广博,身虽不能行至,眼睛却能通过读好书来体味其中美妙。这便是好书的作用吧。
梁实秋的文字温润动人心,优雅之中有谐趣,无论是食材选择、煎蒸熬煮要领,还是人生掌故,皆是信手拈来,笑谈间人生之乐尽得于此。我喜欢读梁实秋的文字,一边读,一边流口水,特别是饿的时候,恨不得钻进书里,饕餮一番。唉唉,人皆是馋,正常,而对馋,梁实秋说,“馋,则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位。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就像周浩晖在《邪恶催眠师》里介绍的七宗罪之一,好吃也是其中一条嘛。因为好吃,把自己的舌头都可以吃下去。噢,有点恐怖,但也可以理解。
人莫不饮食,而鲜能知其味,梁实秋显然是其中的最知味者。知味,知昧,就多了那么一杠而己。美食之味也是如此,由美食到人生岁月,可见口腹间的旷达幽默以及美食中的智性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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