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在家里的书架里也找不到什么好书就翻开成语故事看了很久没有读过的《成语故事》读了《守株待兔》。
这个故事讲的是宋国有个农夫正在田里翻土。突然,他看见有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里慌慌张张地窜出来,一头撞在田边的树墩子上,便倒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了。农民走过去一看:兔子死了。因为它奔跑的速度太快,把脖子都撞折了。农民高兴极了,他一点力气没花,就白捡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野兔。他心想;要是天天都能捡到野兔,日子就好过了。从此,他再也不肯出力气种地了。每天,他把锄头放在身边,就躺在树墩子跟前,等待着第二只、第三只野兔自己撞到这树墩子上来。世上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啊。农民当然没有再捡到撞死的野兔,而他的田地却荒芜了。
在生活中,我体会到了不能贪图小便宜,不能妄想着不劳而获,贪图小便宜而失了大局,要通过努力而自己获得成功从而在成功中获得经验,从而获得成功,这才是真正的成功。
此类段落不论字数多少,都给人空虚的感觉。考生往往为了凑足篇幅而“不择手段”。表面看来扩展了许多,但仔细永远只有一个意思。不得不让考官觉得即单调又啰嗦。
春天,勤劳的农民头戴草帽、脖子上挂着一条长长的毛巾、挑着一筐满满的禾苗。农民们放下篓筐,把裤脚弄得高高,他们开始辛苦地插秧。种田人仍然在守株待兔。
夏天,太阳像一外火红的大火球。田里长满了野草,农民在锄草、施肥、浇水、捉虫,忙得筋疲力尽,腰都直不起来了。种田人在守株待兔,他想:那些笨蛋在干农活,还不如我在等兔子撞倒在树桩上轻松。
秋天,农民来到时田里的时候,禾苗都长成了谷子,农民高兴地说:“丰收了,丰收了,今年真是一个丰收的好年头。”那个种田人还在等待着子撞倒在树桩上。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努力做事,心存侥幸,是不会有收获的。“种田人,你快去种田吧!这是一次意外,是不会经常发生的。”
几个月过去了,农夫还是坐在树桩上,等着天上掉“馅饼”,村里的人都劝他去好好的劳动,可是他就是不听。于是,村民们请了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去劝他。
学者来到农夫面前,对他说:“农夫,这几日,我冥思苦想,种于想出了一个能够捉住兔子的`办法,不知你可否愿听?”农夫一听是能捉住兔子的办法,于是急忙回答:“愿听,当然愿听。”学者清了清嗓子,慢慢地说:“这个办法嘛,就是劳动。”农夫听完后,疑惑地问道:“啊?你不是说是能捉住兔子的办法吗,劳动和捉兔子有关系吗?”学者依然若无其事地说:“你莫着急嘛,听我慢慢说完。
你想一想,如果你在田里,种上兔子爱吃的蔬菜,那兔子就一定会来偷菜吃,到时候,你在菜田附近布置几个陷阱,不就能捉住兔子了吗?”农夫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便起身向学者告辞,回家了。
学者这个办法很有效,农夫用了这个办法才三个月,就已捉住了许多兔子。一年后,农夫开了一家大型兔子养殖厂,赚了许多钱,成了一个大富翁。他临终前,对自己的儿孙说:
“真正的财富,源自于辛勤的劳动。”
雅思考试有条写作指令叫做:Include relevant examples from your own experience. 所以很多考生在考试时都喜欢使用举例法(exemplification。这一扩展方式本身无可厚非,然而在使用时几种例子是不适合的。
此类例子往往缺乏客观性和说服力,由于第一人称的局限导致所叙述事件难免“鸡毛蒜皮”。要明白,个人不代表整体。
例:I keep my dog to avoid my loneliness and I find a lot of fun.
这样的例子让人犹如在看记叙文,和议论文很不搭调。
(宋辛弃疾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
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一个国家同样难代表世界。雅思是international的考试,不应将范围框的太局限。此外考官来自各个国家,过分使用一个国家的例子会引起他们的反感。
例:Many children in China like to play computer games for a long time, leading to their poor eyesight.
只需小小改动便可成为成功范例。
因此,首先考生应了解,举例是一种常见的论述方式,特别在论述某一些比较抽象的话题的'时候(比如文化类或跟艺术相关的话题)。但是,并不是每个段落都需要例证法,举例过多或过分牵强会影响文章的正式感,甚至给考官喋喋不休的感觉。
举例是为了更加形象地叙述事情。朗阁海外考试研究中心提醒考生们要注意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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