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我极爱读书!最近,在这暑假的大好时光里,我读了一本以活泼明媚的笔触来写的一首自然交响诗。它不仅有优美的风格,还生动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跟随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为她的一部大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特有的高贵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以及优美而愉悦的风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怀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奖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作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内容简介:
从前有这么一个男孩,他十四岁左右,长着一头像亚麻一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最喜欢睡觉和吃饭,其次是很爱调皮捣蛋。在一个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训言的时候,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巧,大雄鹅莫顿要跟随从大雪山来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兰,大拇指便骑在雄鹅莫顿身上,一起飞往拉普兰。期间,他们经历了许多奇妙的事情与各种奇遇……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芬。因为在《骑鹅旅行记》,她是一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纯洁,从不把人往坏处想。也因为小灰雁邓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邓芬的这些良好品行,我们应该多多学习。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想:尼尔斯为什么能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这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那颗爱的种子。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拉猫的尾巴、用脚踢母鸡、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帮助动物们。·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保护、关爱小动物,要不然,在动物灭绝的时候,人类也会跟着一起灭亡。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邓芬的两个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样用心险恶。她们利用邓芬的心思纯洁,骗她说雄鹅莫顿是乌鸦变的,采来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诱骗邓芬使雄鹅莫顿吃下去,毒死他。后来,又让雄鹅莫顿和苍鹰搏斗,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顿!而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就是不想让邓芬有了这么一个英俊无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过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险恶之人,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
我有许许多多的朋友,不计其数,有的是从同学发展来的,关系很牢靠;有的是从同桌发展来的,关系很亲密;还有的是从隔壁家的.邻居小孩发展来的,关系很甜蜜很无忧……就是这样,我有了很多的朋友,十分的快乐。但是要说我最好最好最喜欢的朋友是谁,那我肯定会斩钉截铁、毫不犹豫地告诉你:“那就是王明辉!”
你们可别看她的名字像一个彻头彻尾的男孩子,但是她可是一个机灵可爱的娇俏女生呢!她长得也十分的可爱。她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还留着刘海,刘海并不长,打理的很好,齐刷刷地在额头上,很是整齐,长发也并不长,不短不长,不会很烦热,没错,她是个很注意细节的女孩子。她还有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水汪汪的,眨巴眨巴地看着你,很是可爱,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挺翘的鼻子正好承托的蜜粉色的嘴唇甜蜜蜜的,更是显得一副邻家小女孩的样子,让人好不怜爱……
怎么样?我的朋友可爱可爱呢?
看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直到看到他给李银河的信时,我才感受到他的精神的支撑……如果一个人没了自己的“精神家园”,真就与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了!不过说实话,我真的不觉得他给李银河的信写的多么好,那些信挺乏味的啊,没有什么感动和心动的啊。可能是我老了,忘了相思是怎么回事了,没有感同身受了!还有我没有看明白封面的图,反复看,还是没明白!
人啊千万不要以为别人喜欢自己的照片而不断的把自己的照片发给别人看,喜欢看你的只有自己的父母、恋人,其他人如果有赞美那也只是敷衍和礼貌,千万别当真,千万别以为人家真的喜欢而不断的去打扰人家,大家都挺忙的,就是闲着也不愿意浪费时间去欣赏别人的!
这两天接到三个境外电话,瞪着眼睛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来电话的人也不知道自己在胡说吧!他们一定是受蒙蔽的!就像我们不了解他们一样,他们也不了解真实的我们。他们一定是被利用的。
对面的工地这两天又停工了。趁着高楼没有起来,我还可以看到远处的风景!有那么一会儿天空的云很好看,在窗前就拍了张相片!
读了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纪念版,全书分了文化篇、艺术篇、社会篇和增补篇,还有一篇是王小波的妻子--李银河写的悼文,她说,王小波是一个浪漫骑士、行吟诗人和自由思想家。
我还记得,第一次听说王小波这个人,是几年前在《读者》上看到了李银河写的这篇文章,当时就觉得王小波是个很好的作家。而现在,读了《我的精神家园》,更加深了我对他的好感。
从文章的风格来看,我能感觉到王小波是一个很真实的人,他追求自由,拒绝无趣。每次看他的文章,我都会忍俊不禁,却又若有所悟。维特更斯坦说:“幽默不是一种心情,而是一种观察世界的方式。”王小波的幽默是一种黑色幽默,他不是为了搞笑而搞笑,而是以一种乐观、豁达而又理性的心态去观察我们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正因为这种心态,这种观察社会的方式,造就了他的写作风格。
知识分子生活在一个错误的时代是很可怕的,因为行为、思想、言论都受到了限制。王小波经历了许多,大跃进、文革等,但他并没有怨天尤人或绝望放弃,相反,他浪漫,幽默。祝勇曾说:“当世界荒唐时,以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它同样是荒唐的,而以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来消解它,便成了智者的最佳选择,于是就有了幽默。当然,绝对的漫不经心是无法做到的,这种幽默,也往往并非全然的消解,而是一种更为巧妙的反抗。”我想,王小波的黑色幽默是不是一种巧妙的反抗呢?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肚子里的战争》、《有关“伟大一族”》等。“伟大一族”是指想要开创伟大事业的一群人。这些人一眼就能认出来,因为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梦想的光芒。这令我反思,反思当代大学生中还有多少人是属于这一族的,反思我自身眼睛里有没有闪烁着梦想的光芒。现在,似乎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谈论“梦想”了,眼睛里不是神采飞扬,而是因近视而造成的呆滞,空洞和迷惘。真是颇具讽刺意味啊。
王小波奉行自由主义,他就像潇洒的李白,充满想象力,浪漫随性,却又比李白多了几分理性。王小波是真实的,因为他站在平民的视角,运用平民的写作方法。他以犀利的批判意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纯粹的精神家园,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一道闪电,照亮了许多人的心!
这个星期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14岁,是个聪明、活泼、淘气、不爱学习、喜欢折磨小动物的孩子。他整天欺负小动物,常被妈妈打得屁股火辣辣的疼,还会被罚在家写作业。因为作弄小精灵,他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后来他坐在鹅背上,被鹅带上了天。
我觉得尼尔斯和我都是淘气包,都挺聪明,我们两人不相同的地方是尼尔斯不爱学习,爱折磨小动物,而我则相反。后来尼尔斯和他家的大白鹅莫顿一起走南闯北,做好事,突然变得很懂事了。他们帮助大雁和其他大雁逃脱狐狸的魔掌;帮助黑老鼠打败了无恶不作的灰老鼠;帮助松鼠劫难,在人类手中救走了狗熊。看到尼尔斯的变化,我觉得我也应该改掉身上的坏毛病,做个好孩子。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觉得写得太好了,我也希望能够有尼尔斯这样的经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真是一本好书。他让我懂得如何勇敢地面对困难与挫折,同时让我懂得应该热爱生活。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两边、三遍……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