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具盒里有很多文具:铅笔、尺子、橡皮,还有一个今年新认识的一个新伙伴—一支钢笔。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支钢笔。
它身穿一件紫色的外套,身体挺得直直的。它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笔帽、笔头、笔杆。笔帽看上去就像钢笔的帽子,可它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装饰,在我们不写字的时候,要及时盖上笔帽,这样可以起到保护笔尖的作用。笔头就是尖尖的,像啄木鸟的嘴巴那样可爱!你可别小看它的笔杆,它肚里的墨水可多啦,但是现在很少有吸墨水的钢笔了,我们都是用清洁易换装的墨囊,我觉得这可真是一项贴心的发明啊。
妈妈说“字如其人,每个字都要认真写好。”每次,我用它写出来的字,刚劲有力。它还帮我的过好多奖励小星星呢!它可真是我的好帮手。
长大以后,我也想像它一样,装一肚子的墨水。可别误会哦,我可不是要喝墨水,而是要把很多的学问都装到我的肚子里,并且要活学活用!
愿这支钢笔会长伴左右,陪我一起成长。
我是一只可怜的钢笔。原本我有金光闪闪的“铠甲”,身上一条红色丝带系身。可是现在却被逼隐居,人都说:“隐居人大多都选择山清水秀一地。”可是我却默默的待在一个破烂铁盒子里……
我原本被当成是一个著名杂志社大赛的奖品,奖给了一个爱写作文的小学生。当时,我以为小主人会爱惜我,让我创出一番大事业,让小主人得到更多的光彩,可是…………
小主人拿起我就厌恶不堪,写了十个字就把我重重的摔在地上,而且,十个字中还有错别字,东倒西歪的,好像一阵风就可以把十个字吹倒似的。小主人而且拿起我就不断的敲我的头,弄得我头昏眼花。还不时把我摔在地上,现在,我的身上没有了从前的光彩
我是吃蓝墨水才能写出字,可是--小主人竟然给我吃碳素墨水,使我大病一场,写不出一个字,小主人生气极了:“什么烂钢笔,还是英雄牌的呢!”说完,就把我扔进了铁盒子内,倒入垃圾桶,提起袋子出去倒垃圾去了。
唉!以前我是万众瞩目的一只钢笔,可是现在……
我的光阴就这么一分一秒的过去,没人理会我,我默默待在破盒子里,不知道小主人会怎么对待其他我的同伴呢?
小巧玲珑的“身材”,白色的“衣裳”,衣服上还“绣”有喜羊羊与灰太狼图像。“头”戴一顶浅蓝“帽”,“脚”着一双浅蓝“高根鞋”,样子蛮好看。听了以上我的描述,大家可别以为我在描述哪位“小姐”,其实啊,我只不过对我的现任钢笔来了个写真。
说起我的现任钢笔,她还真有些来历:新学期开始了,对钢笔情有独钟的我,放弃了好看的文具盒和中性笔,选择了一支钢笔。(在此,我要郑重声明一点:我用钢笔的历史从未超过一星期)回到家,便给它装上墨水。看着新钢笔这么流畅,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心想:这下终于可以打破我用钢笔不到一个星期的“魔咒”了!可没想到魔咒到底还在第六天晚上发生了,我怎么写都写不出来,急得我直冒汗,却毫无办法,最后只好承认这魔咒的威力,并发誓以后再不用钢笔了。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起逛超市,路过文具柜台前,看着那琳琅满目的钢笔,我的“钢笔欲”便似野草般“春风吹又生”。最后,妈妈犟不过我,只好为我买了一支。这,便是我的现任钢笔了。
现在,我的这支钢笔仅仅用了四天,不知它可否打破魔咒,不重蹈覆辙呢?
开学了,妈妈带我到文具店买钢笔。文具店里的钢笔真多呀!花纹五彩缤纷:有小白兔的,有美羊羊的,有白雪公主的,有米老鼠的。形状也各式各样,有高有矮。
我注意到角落里的一支钢笔,只见它穿着一条雪白的裙子,裙子下边是粉色的花边,上面还有一只可爱的棕色小熊,它穿着一件蓝红相间的T恤衫,睁着大大的眼睛,好奇地看着漫天飞舞的彩色泡泡。我兴奋地对妈妈说:“就买那只可爱的小钢笔吧。”妈妈答应了,我们付了钱就走了。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的摘下新买来的钢笔的平顶帽子,它露出了尖尖的脑袋。我一边唱歌,一边帮它先洗个澡,再让它吃一点东西,吃饱了才能干活呀,于是我让它喝了一种它最爱喝的饮料——蓝黑墨水。让它喝饱了,我该写作业了,它帮我在本子上留下了漂亮的字,让我受到了妈妈的表扬。
从此这只钢笔变成了我的得力助手。我特别喜欢这支钢笔,也非常爱护它。每天晚上我都要先给它洗个舒服的澡,再让它吃的饱饱的。我每次写作业都用它,我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丝雅。
丝雅,我一定把字写好,让你发出灿烂的光芒!
嗨!大家好!我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钢笔哥哥!
我的身体在文具中可算数一数二的哟!但是对于铅笔弟弟来说,我就是胖胖的啦!
我的身体是绿色的,脑袋前面是银灰色的,后面是蓝色的,你看我漂不漂亮?
我脑袋上戴着一个小帽子,是专门保护我的小脑袋的,要不然我脑袋就流不出墨水来了。
主人不需要我的时候就把我放在笔筒或铅笔袋里,我最喜欢主人把我放在铅笔袋大叔的怀抱里,可暖和可舒服了!
我的用处可大了!主人考试时还要带上和我一样颜色墨水的钢笔墨囊。主人从来不拿我乱涂乱画,我感到好幸福呀!
我没有墨水写不出字的时候,主人会换上一个墨囊弟弟。你肯定不知道一直是墨囊弟弟在背后默默的为我做贡献,支持我,如果没有墨囊弟弟,我再好看也没有用。
我是主人的好帮手,她非常喜爱我!
远看,我像一枚鱼雷,但我的名字可不叫鱼雷,我叫钢笔。
我穿着一件黑西装,戴着一顶黑黄相间的帽子。沉重的黑色、大气的金色使我变得格外帅气。并且我可高了,足足有十五厘米,看来我是名副其实的高富帅。哈哈摘下帽子,你会看到一个特别精致的笔尖,注意,精致这个词可不是白用的:在我的脑袋上刻着一条可怕的大鳄鱼,好像有生命似的。仔细一看,鳄鱼嘴巴的地方有一个小孔,没错,这就是我挥汗如雨的地方。
我的用处可大了,我曾经帮助小主人拿过书法比赛的银奖呢。但是我也不是随时随地就能写出字的,比如我口干舌燥的时候,小主人就会给我喝我最爱喝的饮料——墨水。喝完之后我就满血复活,龙飞凤舞了。
小主人上五年级,正是用我写字的时候,所以没了我,小主人就像没了眼睛。记得有一天,小主人把我给弄丢了,小主人找呀找,一直到晚上都没有找到。无意间,小主人找到了一支很旧的笔,可能当时太晚了,小主人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住笔就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小主人终于写完了。结果第二天才发现我就在桌子底下。
虽然我有时很渴,但比起小主人不写作业被老师骂,这点委屈算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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