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还是烟雾弥漫,急躁的车鸣在滚滚红尘中淹没。我们,是其中的尘埃。
奔忙的生活,杂乱的思绪,无声的呐喊…。涤荡在尘世中的浮华,就像清水上覆盖着一层亮晶晶而肮脏的油,掉进去的蚂蚁飘着飘着,慢悠悠地挣扎,最终仙逝。是要做那样的蚂蚁吗?还是沉淀在杯底的清水太遥远?
其实我们心中的喜马拉雅,只是咫尺天涯。
在安静的冬天里,寻找一本走过尘寰,在寂静中完成了一幅浮世绘的书。坐在藤摇椅上,摩挲宛如阳光般圣洁的文字,那些过于沉闷的喧嚣,就被摇着摇着被藤椅筛落,沉默在大地间。繁杂太多了。
遇见这本书,简洁精练的语句不再是平时掠过眼际的华丽辞藻的堆砌,很自然而又巧妙的比喻,如:“站在拱形门下,一道阳光照亮迎面照壁的一角,像书中一个做记号的折角。那前一位读者因为偶然有事,折一下书角,放下书,匆匆离去。我有缘遇到这本书,于是,展开着折角,走进这书的深处,漫游在字里行间。”这里将鲁迅先生的旧居一隅比作了一本书,大体而又不失风韵。文字的干净而又意味深长,散发着弥久的清香。
而其中诉的禅意,更宛如一盏檀香,悠悠道来,那烟际欲散又飘,想紧紧攒住那怡人的香,却不知它以流入了你的体中……
邂逅着,心波荡漾,如同徘徊在夏之海岸,天光云影共徘徊,涛声哗然诉说着“无欲则刚”。“佛说,过去生五百次回眸,换来今生一次擦肩而过。今生所有的相遇,其实都是久别重逢”,我们厌恶去遇见那些并不亮丽的景色,那些不光彩的阻碍,我们想逃离罪恶和痛苦,厌恶那些令我们厌恶的人,扭过头去,却不知,这是多少的轮回积攒的一次遇见。于是我们是不是应该心怀一份莲心,去衬托每一场相遇呢?是不是应该怀着一份慈悲,去怜悯和安慰世人被***蹂躏得破碎的心灵呢?
听人说:地球是有地心引力的,你心中的大石为何迟迟不肯落下?
因为,心中那根叫做“***”的线一直悬着,那过去曾经,那妄想痴念,就被悬在心头上。那么常常听到的'教导“拿得起放得下”又有几个人做到了呢?有时候缺少的就是一笑了之的宽容,对自己的慈悲。
书上问:是满足一千个***,还是战胜一个?
用坦然晕开悲伤的结局,善良着并微笑地遇见和接纳每一场悲欢离合。
一天夜里,我正在玩手机游戏,嘴里吃着零食。“哎呀!差一点就拿到本局战神了!”我不停地抱怨着。这时,“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不耐烦地问道:“谁呀?”
我极不情愿地打开门,只见一个衣衫褴褛、面容憔悴的人出现在我面前。我上下打量着他,觉得很熟悉。突然,那个人伸手就打了我一下。“干嘛打我?”我生气地问。“现在还在玩游戏,没看见我变成这样了吗?”那个人对我斥责道。“你是谁?你管得着吗?我不屑一顾地说。那个人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说:“什么?你竟然连你自己都不认识了?”我怔了下,仔细看着他。“我可是未来的你呀!”那人继续说道。我大吃一惊,心想:“真的是未来的我吗?不过,看上去真的有点像我。”
“好吧!那你找我有什么事?”我回归正题。“我这次来见你,是来劝你戒掉游戏的。你太爱玩游戏了,以至于我在未来没有什么本领,什么技术活都不会,只能做做苦工,捡捡垃圾,有时还要去搬砖。我没有一天能吃饱饭,睡得好觉。你能不能每天努力一点,哪怕让我睡个一天的安稳觉,也可以啊?算我求你了!”未来的我正泪流满面地向我诉苦。
我听到这,心里很不好受,不禁后怕起来。这时,未来的我又说:“到时候,我还要再来一趟,我希望下一次最好不要再让我破破烂烂地来了!希望你能记住我的话!”
一眨眼,未来的我就消失了。我站在门口,我沉思良久。然后,跑回房间,丢下手机,重新起书架上的书翻阅起来。读着读着,我被书里的精彩内容吸引住了。我猛然醒悟,书远比游戏好看多了,我想未来的我不用再担心我了吧!
于是小鸡雏来到一个小水洼跟前,小鹅用水罐舀水浇在小鸡雏的脚掌上,给他洗脚。小鸡雏等着脚掌变红,可是洗了半天,他的双脚还是灰色的`。
伙伴们都说:真是可笑呀,一只黄色的小鸡雏,两只脚掌却是灰色的!
有一次,小鸡雏问小鹅:我怎样才能长大呢?
小鹅说:那要多吃东西。男孩子要多喝粥,女孩子要多喝羹。你这个黄嘴小鸡雏最好吃草莓,你就能长出通红的鸡冠啦。
小鸡雏吃了一个草莓,没有长出鸡冠。他又吃了一个草莓,鸡冠仍然没有长出来。他大哭起来,流出的眼泪使他的眼睛变红了。
伙伴们看见小鸡雏的红眼睛都不明白是什么原因。如果是因为吃了红草莓使眼睛变红,那也太可笑了。如果是因为太伤心哭红了眼睛,那就太悲惨啦,就连小鸡雏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小鸡雏感到生活在朋友们中间无比愉快。他渐渐学会了许多本领,明白了许多道理。
国外的东西与国内的就是不太一样,国内的故事大都有很直白的教育目的,国外的呢,说了半天似乎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太伤心的哭红了眼睛的小鸡雏,最后却生活在朋友中间无比愉快,这大概就是小朋友们的真实生活。
在茫茫人海中,回眸瞬间,定格永恒。
——题记
友谊,是心与心的结合开出最美的花朵,是朋友之间互信互利昂的两颗真挚的心,是我们这一生当中最美的遇见。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第一次迈入附中的大门,随意的转头,却看到了你,似尘世中的仙子,白衣飘飘,目光坚定,美丽如画。这一幕就在我脑海中定格,沉了永久的'回忆。
不知是不是我们就是有缘分,在我踏入班里是,竟然看到你天真的面孔。我有一种莫名的欣喜,莫名的想要接近你。
我们还是成了朋友,我相信我们的友谊是纯真的,是永久的,但我错了,“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何称君子?好吧,既然是一次错误,那就放手,这不是一次美丽的遇见,而是一个错误的相遇。不要说我背叛了你,我现在都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你,朋友嘛?还是祝你名,抑或同学?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吧,我已面壁思过了。
愿,我能真正的一次友谊的美丽遇见。
后记——她终于找到我,说了一声再见,我一个人在秋天枫叶飞舞中,承受背叛的孤独,想想曾经的回忆,品味里面的甜与苦,等待着真正的美丽遇见。
旅行其实不必刻意,没有攻略,没有既定,甚至不用设定目的地,走走停停,惬意就好。去九寨沟的途中经过都江堰,姐姐拦住,“停车,我要下去,会一会建造了史上最宏伟水利工程的那个人。”我犹豫着是否会耽误接下来的行程,她则斩钉截铁地买了票,“你以为这辈子还会再来这里吗?”是的,也许,今生今世,只这一次,途经此地。即使真有一天,有幸故地重游,又是多么美妙的重逢。所以,每一次在路上,都要让自己不留遗憾。
此行成都,最悠闲之处在锦里、宽窄巷子和杜甫草堂三地。早已慕名那巷子,一脚踏进,果然名副其实。店家的牌匾各自生花,你瞧,有“听香”、“天趣”、“花间”,有“静苑”、“宽坐”、“留居”,还有“白夜”、“香韵”、“见山”诸类不一而足。香是闻的,如何听得?夜是黑的,如何白了?因这组词的别具一格,字与字的另样,而使得巷内有了洞天。也不禁让我怀疑这景致是否沾染了李白、杜甫的锦心绣口而更显神采,语出莲花闪耀着国文千年不衰的.芳华。
锦里和草堂两处景区,类似于宽窄巷子的优雅闲静,亭台楼阁不张扬,不奢华,即使游人如织也听不到聒噪,每一角似暗涌着岁月陈迹,人文故事,满含着逝者如斯的韵味。一株草木,一台石阶,一涓细流、一道木纹里埋藏着历史的足音,于虚无之间覆盖了尘世喧闹,带你边慢行,边领受。
去四川的第四天到达九寨沟,赶上老天一直在下雨,好像终归是要留些遗憾一样。翌日启程上山,天幕之间仍然是不依不饶的雨,干脆连天水地水一起共享。九寨沟归来不看水,那一块块海面或大或小,或长或宽,蓝的绿的如孔雀开屏,浓的淡的铺展如流云,动的静的尽显自在本性。
三毛说,“我来自何方,没有人知道。我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忽然想起,在山间木屋里写给丈夫的一封信。彼时正值思家至深,客栈床头置有信笺两张,简笔一管,当即将肺腑之声流于笔端。回家,与自己写的信照面,再由他替我读那几句心语,竟有失而复得的欢喜。
“松门松菊何年梦,且认他乡作故乡。”我们是生命的过客,旅途就像一趟寻心路,帮我们历遍千山万水,看春水荒、秋草长,一次次遇见自己。路上风光独好,如同歌里唱的那样:“我看着路,梦的入口有点窄;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那年,你7岁,我5岁。我们间的相遇如火星般的摩擦,撞出火光来。还记得那年,傍晚,细雨,屋檐下,你曾指着那最美的星星,坚定地对我说过:''我会像姐姐一样照顾你,一辈子。”那稚嫩的声音直到现在,依旧环绕与我耳旁。以前的我会感动,会信,会等待,现在的我依然如此·····我忘不了,那个整天灰头灰脑的你,忘不了你扎着两个小辫子晃来晃去,忘不了你咧开嘴的那个小酒窝。
再翻开那本旧的已经发黄的相册,里面便是我们间仅存的美好回忆。那么,在远方的你,过的好吗,你忘得了吗?我现在终于知道你的名字了,都怪我太小,太笨,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叫星星,对吗?就是那颗最小,最亮,永远在黑暗的夜里替我照明,保护我的那颗小星星!
文/卞毓方
假如西施在天国遇见海伦?——恍兮惚兮的一刹那,我曾设想西施与海伦竞美。我认为,她俩在。很多方面是可以比较的,譬如:都是出生在公元前若干世纪,都是所在国的维纳斯级佳人,都有惊天动地的战争作为背景,魅力辐射千古,于今尤烈。
但是,中国不比希腊,西施不比海伦,她俩的命运又有云泥之别——先说海伦。海伦一出场,就笼罩着一圈光环:她的生父是宙斯,天上的众神之王,生母是丽达,埃托利亚风姿绰约的公主,这当然是神话,是对于海伦之美的强调和夸张。海伦成为斯巴达的王后,深受老百姓爱戴,是希腊境内各城邦的偶像,公众的'梦中情人。即便她背弃丈夫,跟了特洛伊的王子私奔,国人的第一反应,不是谴责,而是原谅,认为她是被诱拐,属于天真无知,上当受骗。 “冲冠一怒为红颜”,希腊各城邦怒吼了,他们组成一支十万人马、一千多艘战船的联军,浩浩荡荡向特洛伊***去。这场仗打了整整十年,把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也都卷了进去,天上人间闹得一塌糊涂。最终,希腊获胜。美女海伦完璧归赵,与丈夫破镜重圆。
再说西施。西施是村姑;虽然也有神话,说她的母亲吞了一颗天上落下的珍珠,因而***,生下一女,面如月宫明珠……但她仍然是村姑。父亲伐木砍柴,母亲纺纱织布,她的经典造型,就是在溪边浣纱。如果没有吴越之战,她也许就这样过一辈子,直到老,直到死。战争来了,越国被吴国打败了。败者向胜者乞降。为了取信,越王勾践亲至吴都,给吴王夫差当马夫。奇耻大辱!奇耻大辱啊!大臣文种给勾践献灭吴九术,其中有一条美人计。大夫范蠡主动四处寻找美人,在若耶溪边的苎萝村,他发现了西施。
范蠡对西施一见钟情,她实在是太美了啊。但他有觉悟,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西施于是被带到越都会稽,说明任务:到吴国当间谍。然后,进行礼仪、歌舞等必要的特工训练。三年毕业,上路。
西施的天香国色毋庸置疑,她的牺牲精神和演技也属一流,自她入富,吴王夫差就被枕头风吹得晕头转向,政治上军事上铸下一系列的大错,造成忠良见嫉,奸佞当道,穷兵黩武,劳民伤财,元气大损。
西施临危受命,忍辱负重,以身饲虎,越国最终取胜,自有其一份功劳,她的芳名应上得了凌烟阁。正如明朝人在她祠堂前作的那副: “越锦何须衣义士?黄金只合铸娇姿!”但是,越国当时的男人(我认定是男人)却不这么看,他们认为西施是狐狸精,既然能惑乱敌国,也一样能毁坏家邦,留之不祥,于是,就在举国欢庆的锣鼓声中,把她沉了江。
“西子之美,其沉也。”这是她的同代人墨子的总结。——她丧就丧在太漂亮!请问:这是什么逻辑?这是什么文明?人家海伦女士,丢下丈夫跟一个外国帅哥跑了,引得两国干了十年仗,双方心甘情愿,无怨无悔,说: “为了这样一位永生的女神,特洛伊人和希腊人再打上十年也值!”而西施女士肩负重任深入敌宫,担了多大风险!受了多少! “越王大有堪羞处,只把西施赚得吴!”(唐皮日休《馆娃宫怀古》)然而,到头来却落得猪八戒照镜子—一里外不是人:吴国恨她是间谍,越国骂她是祸水。你说这道理向谁去讲?关汉卿先生只看见窦娥冤,岂知西施比窦娥更冤!
中国男人的趣味实在令人发指,他们***了西施,他们还要拿西施血肉下酒。那天我去杭州,在一家有名的酒楼用餐,服务小姐端上一盘菜,说是西施舌。陪同的朋友给我讲菜名的来历:“西施被淹死后,她的舌头化作蛤蜊,从此,浙江福建沿海就多了一道又软又嫩的美味……”呸!还又软又嫩,亏你吃得下去!我当即停杯投箸,向吃人的饮食文化表示抗议。
朋友哈哈一乐: “这不过是传说,你何必当真。”
离开杭州已有多日了,今晚灯下,忽然又想起西施的话题。我翻出几段亦真亦假的史料看了看,愈看愈为西施抱屈。说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说什么位列“四大美人”之首?这沉,是沉的咱中国人心!这羞,也是羞的咱中国人心!西施压根是一个悲剧的存在,一个美丽而苍白的符号,无血,无肉,无情感,无意志,活着,为人火中取栗;死后,犹被人当做佐餐的菜肴。西施啊,难怪你的另一经典造型,就是经常双手捧心,眉头紧皱——心口在隐隐地疼啊!生活在那个混沌龌龊的世界,你是早有预感。
西施,你美得好苦!
(余娟摘自《语文报30年经典阅读集萃》华夏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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