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斌的小名叫“四毛”,他长着一副胖墩墩的身体。乌黑的头发结成一个大黑帽,红润的圆脸,一笑,脸颊上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活像日本电视剧中那“聪明的一休”,怪可爱的。他是三年级的学生,是我们“灭鼠队”的队长。
说起队长,还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呢!
当时桥头铺这地方,鼠害成了灾,成片的庄稼被糟踏,不少家具被咬坏。即使白天,在院子里,在田野上,也能看见老鼠横冲直撞;一到晚上,搅得人们睡不好觉,大人们烦恼极了。一天,一位叔叔对我们说:“你们这些小家伙就知道冲冲******的',组织起来打老鼠,那就好了。”小伙伴们听后出于一种好奇心,都兴高采烈地讨论起来……于是“灭鼠队”成立了,大家都高兴得跳起来,一边跳,一边喊:“四毛当队长!”“四毛当队长!”四毛红着脸,右手摸着后脑勺,向小伙伴们发表了就职演说:“从今天起,我们的灭鼠队成立了。要打老鼠,就要跑得快,打得准。从明天起,大家要起得早些,集中起来练跑步,年纪太小的不要参加,免得绊手绊脚的……”他的话虽然结结巴巴,但是越说声音越大,越说样子越神气,竟然两手叉在腰上了。我真羡慕他。等他说完后,我走向前:“队长,我参加一个好吗?”“不行!你太小了,跑不动。”他严肃地说。“能行,我今年六岁了,你就让我参加一个吧!”我着急了,恳求他道。他歪着脑袋忽闪着眼睛,想了一会儿,接着向同伴们瞟了一眼,转过身,挥动了一下右手:“好吧!你当我的警卫员。”我高兴极了。
第二天,灭鼠战斗就开始了。我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碧空万里无云,四毛召集全体队员在草地上开会,布置战斗任务:“王小刚带一个人挖洞,蒋继光带一个人灌水,剩下的人全部拿棍子打老鼠……”会后,大家各自行动了。挖的挖,灌的灌,打的打,草地上一片热气腾腾。不一会儿,就消灭了七只老鼠,大家正打得来劲,忽然一只老鼠从草丛里窜出向水沟溜去,我跟着四毛紧追不放,老鼠钻进了洞里。四毛正招呼王小刚来挖,忽然从另一个洞里钻出一条水蛇,它嘴里咬着一只小老鼠,我吓得出了一身冷汗,顺手捡起一块石头砸去。四毛说:“别打!蛇是吃老鼠的。”我回过头来看着他那涨红了的小圆脸,丢下了石头。
金色的秋天过去了。我随着爸爸妈妈的调动来到了县城。临上车时,四毛紧紧地搂住我的脖子,悄悄地说:“以后有机会一定到我家来玩玩……”我的眼睛湿润了。车开动了,他久久地向我招着手,我两眼注视他,直到他消失在一片飞扬的尘土之中。
我们从一年级开始相识,直到六年级方分开。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一个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的同学。但在我的脑海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记。她就是我的小伙伴——王紫。
初见到她的时候,她是那么文静,总是生在最后一排的一角。她有着微微带卷的头发,前面长长的齐帘也遮挡不住她那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她那迷人的笑容,谁看了都会不由得生出喜爱之情。
她是一年级上学期转到我们学校的,别看她表面文静,其实正有一团热情之火在她的心底燃烧着。一旦释放出来,就会有一种令每一个人都佩服的力量。
我那时在我们班是出了名的丢三落四,不是忘了带作业本,就是忘了带铅笔袋。一次期末,亏我还检查了好几遍,又忘带量角器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滴滴豌豆大小的汗珠顺着我的脸颊爬了下来。王紫看见了,和我交换了一个手势,就明白了用意。她立马从位子里拿出一套新的尺规,全部借给了我,她微微一笑,好像一缕春风佛面而来,风中带着花的幽香。我的脸已被羞愧染得通红。自从那天,我很少丢三落四了。
我还喜欢她的勤学好问。在课堂上,课余中,总能听到她向老师,同学提问的声音。每天晚上,王紫是我忠实的“电话迷”。她总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问我,我也会不厌其烦地给她讲解。这样,不仅她会对所学的知识了如指掌,我也巩固学过的内容。
我喜欢我这个小伙伴,我和她真可谓是形影不离。我喜欢我这个小伙伴,不仅是因为她的长相,还因为她的热情与勤学好问。王紫,我的这个小伙伴的名字与她的身影将会永远印在我的心里!
别看她个子小小的,可有着大大的正能量。她每次看见大朋友欺负小朋友,她就上去阻止大朋友。这样一个人便是我的闺蜜。
我和她基本上可以算是心有灵犀。比如说我们每次的成绩都一样,错的地方也一样。而且我们许多一样的.特点,比如看电视啦、做游戏啦、听音乐啦,而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我们最大的特点是:我们不用说话, 给对方一个眼神,就可以知道对方要干什么。也许,这才叫心有灵犀吧。
我每次玩游戏的时候,总是喜欢叫上她过来和我一起玩。我和她以及其他三个女生在音乐课上有个组合。我们五人在音乐课上表现的算是挺好的,可是,还有美中不足的。不足在于其中只有我、我的闺密和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我们三个表现还不错,就是有两个人拖累了我们,所以就美中不足了。但是如果是我们两个人表演的话,那叫一个完美
我们永远都会是最最好的闺密!
我有一个特别友好的小伙伴,她就是我的好邻居李玲。她乌黑发亮的头发在阳光下显得闪闪发亮,她水灵灵的眼睛像两颗黑色的珍珠,小小的樱桃嘴巴显得特别可爱。
李玲与我是同龄人,又是我的邻居,从小我们就一起上学放学,我们可好了。虽然我们也吵闹过,但最终我们的友谊还是牢固的,因为她是一个勇敢并且有正义感的小女孩。
有一次,我在上学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奶奶跌倒了,但是,我又要迟到了,我心想:反正有人会扶她的,我要赶快了,要迟到了。后来,我看李玲走过去,扶起老奶奶,用温柔的声音问道:“老奶奶,疼吗?”老奶奶说:“不疼,谢谢你,小朋友。”李玲听后连忙说:“不用谢!”然后飞快地跑回教室,她回到教室门口的时候,老师已近回到教室了,老师罚她不许进教室。但她得到了老奶奶的表扬,她的心里乐滋滋的。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她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你帮助了别人,别人开心,你会更加开心。她是一个有爱心,而且助人为乐的好学生,我一定要向她学习,做一名有爱心、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每当我听到这首歌时,都会想到我的朋友——锦煌。他强壮结实的身体;他那水灵灵的眼睛下面是一张挂着微笑的小嘴。
爱书如命
“书,如一双简单而又平凡的`眼。但是,他教会了我怎样做人!”这是他在笔记本后面写的一句心里路程。他有许多书,经常与别人交换看。他算个“小博士”了吧,“学富五车”“博览群书”了吧。有一次,我想他交换了一本书。放学路上,数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从我手中溜走了,当我发觉时,心急火燎,四处寻找。当找到书时,封面上都留下了深深的脚印。我有痛苦有悔恨,明天怎么向锦煌交代呀?第二天,我怀着愧疚的心情把书给他,他看着被踩过的书,像刀绞一般的疼痛,对我怒视着。我悄悄的低下了头。他那时想对我发泄一番,但他还是更心疼他的书,马上做了一个书皮把它装上了……
小馋猫
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没有缺点就没有战胜自己的方法了,所以他也有缺点。他的一次到我家玩的时候,让我记忆犹新。他来我家的时候,我刚准备东西招待他,他倒是不客气,对我说:“吃!吃!我不客气的!”说时迟,那时快,桌上的零食都被他一扫而空。我算是见到了“高手”!我心里微微颤了一下,心里暗暗得意:嘿,要不是我聪明,我的“财产”早就被他给吃光了!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锦煌打开了冰箱,把我的最后“家产”——果冻吃个精光了!他吃饱了,也舒服了。他可是爽快,我算是“***”了。呜呜!这锦煌的嘴真馋啊!
我的这位朋友,是不是很有趣啊?真是“舍无足赤,人无完人啊。”
我最好的小伙伴是我的同桌曹珂滢。她是个可爱的小女孩,长着水灵灵的大眼睛上有一双弯弯的眉毛,尖尖的鼻子,小小的嘴巴,留着蘑菇头,头发非常的黑,看上去又机灵又淘气。
她最擅长打乒乓。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同学们有打篮球的,有打羽毛球的,有打乒乓球人。最精彩的就是我和曹珂滢的乒乓球比赛了,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会赢她,可是最后打了几场以后,曹珂滢连赢我三局,她乒乓打得又快又狠,想赢她真不容易。
还有一次,我和我的弟弟还有曹珂在我们院子里比跑步,妈妈说:“一、二、三跑!”我和弟弟还有曹珂滢像离弦的箭一样跑了出去,跑了很久很久才跑到终点,只听妈妈说:“第一名曹珂滢,第二名王天素。”看来,跑步又输给她了,我真不甘心。我说:“我们来比写字吧。”于是,我和她比赛写字,最后还是像上次跑步的名次一样,又让她抢了第一名。
这几次比赛,让我知道,无论是运动还是写字,曹珂滢都很好,我应该向曹珂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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