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小学生,他叫小明。小明是一个非常不爱护书本的孩子,总是在书本上乱写乱画。谁劝他,他都不听。还振振有词地说:“书本又没有生命,我为什么要爱护它们?”有一天下午放学时,小明不小心把教科书和练习本落在了教室里就回去取,他刚走到教室门口,就听见有人在说话:“唉,主人又在我的身上乱写乱画,把我弄得脏兮兮的。”
“是呀,主人不仅不爱护我们,还把我们弄得浑身脏兮兮。唉,我们怎么遇上这么一个主人呢?”
小明看了看教室里,根本就没有人哪,谁在说话呢?原来是小明落在书桌里的书本在说话,他们在抱怨主人不爱惜它们。
因为好奇,所以小明就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它们的对话:“主人的同桌小红可爱护书本啦!她每天都把书摆放得整整齐齐,还包了书皮呢!我们的主人要是她就好了。”“唉……”教室里一片寂静。过了一会儿,教科书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对练习本说:“不如我们逃走吧,永远的离主人而去!”
练习本也点点头说:“我也厌倦了这种生活,走,我们现在就走!”
它们跳下桌子,向走廊里跑。小明很愧疚,拦住它们,说:“对不起,我不会不爱护你们啦!”可是,书本再也不听他的了。一溜烟滑下了楼梯,走了。
“不不不,你们别走,我保证不再乱写乱画啦!”小明猛地惊醒了。他看了看四周:还在教室里。又找了找书本:还在书桌里,只不过太脏了。
小明抱紧了书本,说:“我一定会爱护你们的。”
从此,小明非常爱护书本,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奇怪。原因,只有小明知道……
或许是年少无知,又或许是赋予孩童身上的那股冲劲,对充满诱惑的外界报以无穷的好奇,令我喜欢上女孩们心目中的偶像“花木兰”的勇敢刚强,同时又不乏女儿家的柔情、体贴。就一句“跟着感觉走”,足以抱住千万少女之心的,让她们大胆地面对生活的重重、种种,大方地诉说心中的丝丝、缕缕。
他与她的故事
她,是个敢做敢为的勇敢女子,她与他是“自由恋爱”的,在当时封建的小村庄,思想迷信的贫苦大众中,那是很少见的,同时也是被视为不正当的行为。仿佛那近乎一世纪的光阴年华,在她眼中,宛如昨日烟尘,挥之不去。那时他是村里出了名的“穷秀才”,在一家书店当学徒。每天担着几十斤的书到几十里外的城里去卖,鞋穿破了,露出那黑黑的大脚趾,都不舍得丢。每次担着书回来时,鞋总是红红的,那一丝丝的血迹仿佛他对学习的那股热情,永不消退。他很勤奋,不甘心一辈子挨穷,于是十分发奋地读书,整颗心都投进了学习的怀抱。每天卖完书回家总经过她家那边的小巷。她总是也端着一碗水在巷口等着他,还不时说上几句鼓励的话,眼中充满了期待。风静静悄悄地吹着,把她的秀发都吹散了。但在他的眼中,她的一颦一笑都愈显迷人。例如“一定要克服困难”之类现在看似好老土的话,却是他发奋的动力。如此美丽的夜色,连卖花女的茉莉清香都似乎在为他们所营造。全世界似乎都在这一刻停止了转动,时间老人也被这情愫所感动得放下他那从不疲倦的步子,双手捧着脸痴痴地看……
虽然那样的日子很穷,常常吃不饱,穿不暖,但我坚信,那是她心中最为甜蜜、幸福的回忆。
有一种等待叫做心如刀割
他凭着自己出色的表现,在一次有几千人参加的大型中突围而出。在东北找了份好的工作。之后,他离开了这个贫困的小村庄。就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她没有带伞,光着脚丫,跑过那平时因为怕蛇而从不敢走进的、草有1米深的茅草地,雨打湿了平时爱美的她那被梳理的卷卷的秀发。她不管,不停地跑,不停地跑,直到他熟悉的背影映入眼帘。他微笑着向她挥挥手,踏上了船,走了。好像,好像“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句诗的意境般潇洒。从船的第一声响起,“嘟……”,仿佛已震碎了她的心。
两年,在这两年里,他在东北尝足了苦头,历尽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最终也攀上了事业的高峰;而她,一次次地拒绝她妈妈为她安排的婚事,每天站在码头眺望着远方,等待着,坚信在这来来往往的船儿中有一只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载着他归来,带上自己一起离开这个封建的小村庄……
望眼欲穿的日子自然难熬,但她心中的信念从未动摇。始终他回来了,带上她离开了,在东北建立属于自己的家。我想,那时他的一句普普通通的话 “我回来了”,就足以令奶奶感动的死里活来吧。
跟着感觉走
一年后,他们结婚了,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宝宝。他幸福地望着自己手中抱着的宝宝那粉嘟嘟的小脸蛋,用充满感激的语气问依在身旁的她,说:“告诉我,你怎么能为我等两年?”她眯着眼,神秘的问:“你看过‘花木兰’吗?”他傻傻的摇摇头,感觉莫名其妙。他捏捏宝宝的脸,口水顿时从宝宝嘴里流了出来,她心疼地吻了吻宝宝,说:“以前我没念过什么书,只是在你的书堆中看过‘花木兰’,当时我就把她封为我偶像了。因为她曾说过人是应该跟着自己的感觉走的。因为爱,所以愿为你等。”
每近黄昏,都有厚厚重重的云雾盘踞在天空,夕阳只能剩一点点空隙,迸射出一条条绛色霞彩,宛如沉沉大海中的游鱼,偶然翻滚着金色的鳞光。我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游荡,在人群中穿梭。天色每一秒都在变化,晚霞烧红了半边天,乳白的炊烟和灰色的暮霭交融在一起,像是给墙头、屋脊、树顶和街口都罩了一层薄薄的玻璃纸,使它们变得若隐若现,飘飘荡荡,很有几分奇妙的气氛。
我没有制定任何计划,只是觉得往前走,会有我想到达的地方。我不停地走,时间也不停地加快,停下来回头看,世间的一切都在改变。闭上眼睛,静静地聆听着,笑声,风声,车声……聚集在一块,这样的热闹繁华,让人少去了几分安静,而这才是世界。
抬起头,我依然在这里,高耸的楼房,窗外是秋天萧瑟的傍晚,菊红色的一片,它像时光的使者,日复一日,只留下回忆,我别无选择,只能换上一脸明媚,继续走我前面的路……
相遇匆匆,离别匆匆,一切一切都只能成为一道风景,一幅画,相互留下的,只是天空中划过的一条痕迹,人的一生就是如此,看你怎么去对待。有的人用一生寻找,有的人用一生等待,有的人用一生奔跑。有的人为了自我不断回望,而有的人却头也不回地远走。岁月流转,但是生命只有一次,它才如此珍贵。我不能停止驶往前方的脚步,更不能放弃对未来的憧憬,我要做的,就是在纷纷扰扰的世界活出精彩的自己!
回过头看看前方的路,究竟有多遥远?我跟着感觉走,紧抓住梦的手,尽情挥洒自己的笑容。相信蓝天会越来越近,越来越温柔,梦想的事哪里都会有,希望就在不远处等着我……
走到路的分岔口,到该选择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闭上了眼睛,跟着感觉,再次踏上了前方的道路……comeon!生活的其他部分有待我去发现与感受!
跟着感觉走,勇敢去做吧!只要知道内心的渴望是什么。跟着感觉走,爱上身边的一切,对神秘的未来招招手!拿开眼前的一片落叶,你将会发现未来有多美好!
有点小坚强,但也常常躲在被窝里偷偷哭泣;
有点小温柔,却没有人发现,郁闷:);
有点小执着,虽然没能得到什么好结果;
有点小难过,和汪已经分开了半年之久,孤单;
有点小倔强,自己认定的没有谁可以改变;
有点小开心,听到他说想念时的温柔和害羞。
有人说,我这个星座的女孩比较奇怪,走的是极端路线。可能昨天还是那个嗜睡的懒家伙,今天就成了凌晨三四点还清醒的`夜猫子;也许上一秒还是搞怪爱闹的加菲猫,这一刻就成了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最冷漠最薄情的是我们,最感性最痴情的还是我们。总而言之,我们是跟着感觉走的一群人,有点儿不可思议?对了,要得就是这效果。出其不意也是我们的专长。
我很相信感觉,具体点儿说就是第六感。我的第六感很准,这是经过无数事实验证过的,虽然代价有些惨痛,因为这些预感背后的事大多不是什么让人开心的事儿。对我来说,形形色色的人在我面前都是透明的,我只需要一眼,深深的一眼,就可以穿过他的灵魂,看到我想知晓的一切。所以,我活的很累。我用肉眼看到别人的外在,用感觉感受到他们无意或有意隐藏的内心,得到欣喜或无奈的答案,一人承受。第六感最准的时候是当我处于局外人这个身份的时候,因为与自己无关,所以看的更清楚更透彻也更明白。
苏芮有一首歌《爱就这么来》唱到:跟着感觉慢慢醉,I fell it's ok。我很喜欢这句歌词。跟着感觉走,I fell it's ok。感觉是什么?这很难回答。感觉有点儿像“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的淡淡哀伤,很飘忽,很迷茫,你无法触摸;有点儿像易安词中“载不动”的“许多愁”,无形且模糊;又有点儿像月下的李煜低吟着“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时的恍惚和不知所措。你明白了吗?感觉就如同愁绪一样,没有东西可以盛装,没有办法来去形容,只有靠“感觉”,用“感觉”去感受“感觉”,你可以吗?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深奥,你“感觉”到了么?
跟着感觉走,并不是对自己的不了解,相反,只有一个真正了解自己的人才敢将选择交付与感觉。跟着感觉走,并不是对未来的不清楚,而是,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去做出不后悔的决定。
跟着感觉走的日呢是随和的人,是真诚的人,是简单的人,是值得交的朋友。
跟着感觉走,一辈子不孤单。
看完这本书,我要学习哥伦布,其实一件事的成功或者失败,完全决定于做事是否有意志,遇事不畏艰难,并且不会半途而废,虽有困难的障碍,也能不屈不挠、再接再厉,走向成功之路,所以意志好比是我们走路的方向,没有意志,就没有努力的目标。
一本破破烂烂、皱皱巴巴的书一直陈列在书柜的最下方,它满身灰尘,还有几张蜘蛛网粘在上面。
下面的一本书非常同情它,问:“你为什么这么破烂呀?”那本书睁开灰蒙蒙的眸子,干咳了几声后,又叹了一口气说:“唉!还不是小主人***,我还是慢慢讲给你听吧!”
那本书沙哑地说:“两年前,我来到了小主人的家里,小主人十分喜欢我,经常出门就带着,可这却惹来了麻烦。”下面的书疑惑地问:“这是怎么回事呢?”
旧书闭上眼睛,好像在回想什么似的`。突然,它睁大眼睛,说:“就说我才来两星期后的那两次吧!”
“小主人约小伙伴们一起去钓鱼,也带上我了。可是,刚下过雨,所以泥土都是湿的,小主人用我当坐垫,那些小伙伴来了后,小主人又撕下了里面的一些纸,给他们当坐垫。钓完鱼后,小主人回到家把我身上的泥全洗了。可是,把我烤干后就成了现在这皱巴巴的模样。”旧书一想起上回那遭遇,又开始痛苦起来。
“这还不算,还有一次,小主人和伙伴们下课玩起了游戏。可是,又没少算我一个,他们玩的是‘三剑客’游戏。小主人把我又当掩护它进攻的‘盾’,又当帮他消灭敌人的‘剑’,最后,我的边角、纸张都变得十分破旧。最可气的是,小主人玩‘扔飞机’时都忘不了我,会从我身上撕下纸来,和别的孩子较量一番。慢慢地,我变得特别破烂。不到一年就退休了。这不,我一直呆在这个书架上。”它望了望窗外蔚蓝色的天空,叹了口气,又闭上了眼睛。
两本书的对话也结束了。这个书架又静寂了下来,只能听见蜘蛛轻快的步伐和那本书的叹息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伙伴。”一天下午。我正在读的时候,突然,一本书跳了出来,问:“是谁在夸我?”“是我。”我说。“我们来谈谈吧!”书说。“好呀!”我说。
唉,书叹了口气:“你虽然口口声声夸我们,但是一点儿也不关心我们,一会儿看书,不小心把书撕破了,也不给我们接骨”;一会儿又把书到处乱放,让我们玩杂技一样,一个在上面压着伙伴,一个又斜着放在书架边沿,还让我们找不到朋友;一会儿又把乌龟放在我们身上,让我们恶心死了;再说,我们“家”太小了,能不能换一下呀?不然我们就搬走了。“好,好,好,求你们别搬走,我马上给你们收拾。”
星期天,我买了个大大的书架,把“它们”的“伤”治好,又把它们分类,给它们找朋友,并摆放得整整齐齐,让乌龟不再爬上书架上,并还摆上了装饰品。
刚摆完,见那本书又跳了出来,说:“小主人,你这下就对了,我也找到了我的伙伴,我舒服多了,谢谢!”我说:“我也高兴,你们就安心过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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