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男生,天性爱玩,玩的是五花八门,但我最喜爱则是男生都爱玩的“重量级”玩具----枪。我相信有许多小朋友都喜欢当警察,不过后来又喜欢武装特警,这全都是因为他们身上都有枪。
我曾经有一个“枪库”,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枪我都有,但里面大部分都是 枪,就是上一发子弹打一颗的那种。其中有一把最令我骄傲了,那是一把电动连发枪。
这把枪在我买的时候可是费了大气力了。我刚向妈妈提出是电动连发的,就被妈妈一口回绝了,因为她知道,象我说的这种枪,价格绝对便宜不了。经过我连续三天的死磨硬泡,妈妈终于同意带我去看看,我怀着一丝的希望伴妈妈来到了玩具商店。
那把令我魂牵梦绕的枪通体黑色、很重(因为是仿真的嘛),枪的后面是一个支架,
用肩膀顶着来瞄准、射击。枪口的上面,有一个红外线瞄准器,下面有个灯。灯后面有个枪把,再后面就是弹匣了,里面大约可以装20多发子弹。
后来,经过店老板的花言巧语和我的死磨硬泡,妈妈终于给我买了这把枪。
第二天,我邀请了同学们到我家来打枪战。都到齐后,我们在楼下花园里穿梭、追逐,个个玩得兴高采烈,别提多过瘾了。
虽然现在的这把枪还勉强可以玩,但已经破旧不堪了,可是我不会抛弃它的,毕竟它是我童年的好朋友啊!
我有一只非常非常可爱小狗,它的身体是黑色和白色的的,一开始我还以为它是一条斑点狗,因为它的身体是黑白相间的,它的身体还毛茸茸的,毛是短短的,虽然可爱,但是摸起来有点儿刺人,它的眼睛圆圆的,突起来的,很快活透露出了一股蓝色的光。
我记得,以前,我有一次我把它放到旁边,它跟我一起吃饭。吃着吃着,我不小心把汤洒到了它的头上,我连忙拿着它跑到洗手间,拿水给它冲了冲,又拿毛巾给它擦了一遍又一遍它,直到它的身体发亮,我才放心。接着,我生怕把它放到旁边再给它弄脏了,我就把它放到了旁边,吃完了再跟它玩,它的嘴巴还张着,伸出了一条粉红的舌头,像是给自己凉爽。
这是我三岁时,在欢乐谷的电子游戏城,靠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四百票换成的。回家的时候,它看着我,看着自己的新主人长什么样子,我也看着它,看着它有多么的可爱。下楼玩耍的时候,我拉着它,跟我一起荡秋千,玩滑滑梯,就像是有了生命,读书的时候,它坐在我的前面,像是我的小老师,教会我生字,我爱它,永远的爱它。
虽然它现在已经有许许多多灰尘,但是,我也会给它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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