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可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一样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我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之后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之后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忙,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能够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能够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之后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之后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终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欢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可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我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我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我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之后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明白她有没有悲痛,我觉得痛苦应当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明白了!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能够理解他的爱,只是爱米利亚一向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终,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敞开了心扉,既然她不理解,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悲痛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我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最终解开了,理解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成就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完美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丈夫闹翻后,被勒令不能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可是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一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因为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视而不见,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无法逃避。
人生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个人在里面的命运都是差不多的,没有人会永远幸运,也没有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么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这样,我们能做什么呢?只能默默理解。
故事的主角,出人意料,竟是一位女士,在那个男尊女卑再自然不过的时代,将一位女士塑造为主角实属不易,何况她还出身卑微,孤女一个,她叫丽贝卡·夏普。在深入阅读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她与《红与黑》中司汤达笔下的于连·索黑尔不无类似之处。他们同是一心向上爬者,都曾从社会底层爬入了上流社会,出尽风头,最后又都从高处跌落,只是法国的于连被推上了断头台,而英国的丽贝卡生活归于平常,不惊不喜。他们俩虽一个是男一个为女,可是都勤奋努力,有着某方面的天分,聪明机灵,超越常人,只是社会不允许他们跨越固有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朝气蓬勃、不断攀升的人物典型。
言归正传,在那个讲究出身血统、社会地位的时代,丽贝卡和普通人一样卑微,被人瞧不起。虽然她禀赋异常,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又精通歌唱,性格温和总是满脸微笑,又精通几种语言,学识渊博眼界开阔,不亚于任何一位上流社会的男士,在各种社交场合她虽不是最漂亮的,但是有她在的地方她总是最迷人的一个,男人迷恋她,女人嫉妒她,她多才多艺,很少有女士能比得上。
这个女人有如此众多的优点,可是只要有一个缺点就足以将她所有的优点都抹***掉,这就是她卑微的出身。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人从来不屑于与贫民百姓交往。同时,这个一心向上爬的女人也有许多品行恶劣,心灵邪恶之处,深为读者所唾弃。她是个天生撒谎者、表演者,仿佛蜘蛛般布下天罗地网般的谎言,欺骗愚蠢的人、欺骗信任她的人、欺骗善良的人,这一点我是对她深恶痛绝,和前段时间看的肥皂剧《女人的颜色》中的姚倩倩有得一拼。撒谎对她来说是习以为常,是像说真话一样自然的事,心灵早就已扭曲。小说里有些人评价她为水妖,在情在理。总之,这是一个多面的、立体的女性形象,为世界小说人物画廊增添了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小说作者通过丽贝卡和阿米莉亚两条主线的铺排、交叉前进,广泛描绘了上流社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贵族与奴仆的生活百态、日常生活情景。世袭的贵族制度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给懒人创造了享乐的摇篮,同时也阻碍了优秀人才向上层的合理流入。贵族人士随意挥霍着劳动人民缴纳的税收,四处举债赌博、玩乐、宴饮、招摇,只靠着亲戚间争夺遗产来维持以后奢靡的生活,如成功则一朝在上,如失败则再也无回天之力,很多人处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状态。
书中不时涌现出精彩之处,有些比喻让人拍案叫绝,比如有一章的开头部分作者将英国房子的二楼楼梯窗口做了特写和详细描述,作者透过这扇窗观察和摹写在楼梯上来来往往的人和事,男人、主妇、佣人、孩子、客人、律师、医生等等,他们从这里下楼或者上楼,上楼时是什么表情,做什么事,下楼又是什么表情,发生了什么事。作者通过这个微型的窗口洞察这里来往的人,也洞察社会上的是是非非、人性的光明与黑暗,各自的喜怒哀乐,它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十八世纪英国房子普通的窗口。
小说中滑铁卢战役展示的社会波澜壮阔的画面,几位主人公命运的颠沛流离、起伏不平,在故事的结尾最终归于平静喜悦。作者语言的诙谐幽默。讽刺机警,到处可圈可点。可惜我只是作为一位业余的读者,抱以虔诚之心,对作者致以敬意。正如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写下的:“啊!名利虚荣,虚荣名利!人生在世哪个能幸福?哪个能如愿?即使能如愿,哪个又能满足?”如此智语,又何须多解释,些许有人生经历的人都能颔首明了。
要是我真的遭遇不测,我想让你知道还有多少财产,我今天运气不错,所以你还有一大笔钱,剩下还有一匹马可以卖掉,还有,那些皮箱每只值30磅,我会穿那件旧的军服,你可以把新的那件卖了,还有马鞍枪,烟还有这些零碎东西,这些钱够你回到伦敦了。
我知道我们要得到什么,但我害怕我们不知道要失去什么。
电影中印象最深的就是罗登去仗场钱对贝基说的那段话,他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了,能卖的都让贝基去卖掉,再这值钱,我以为他仅仅是一个花花公子,在这之后,我愿意相信他们真的爱对方,我很难过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
电影中贝基也许很功利,但是她在能够去伦敦的时候放弃了选择留下来陪伴她的朋友,她爱慕虚荣,但是我看到她穿着一身黑在格格不入的上流贵妇中挺起肩膀唱歌,她遭受了那么多的嘲笑和白眼,但是她咬牙忍下来了,我无法评判她的价值观,但无疑她是个坚强乐观的女子。她有野心并没有什么错,她想跻身上流社会也没有什么错,我只是很难过她最后不小心迷失了自己然后失去了罗登,我愿意相信她是知道自己的错误的了,否则她不会在最后那样劝说自己的好友去接受另一份爱的,可惜.....我始终认为贝基是个好女人,是个野心勃勃的好女人,就像电影里说的”如果我有5000磅,我也会是个好女人。“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虽然作者并未故意划分,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故事里几乎每个诚实而善良的人都热爱他。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两人还同为虔诚的徒。多宾在彼此相识之后的十八年中以乔治·奥斯本(此时阿米莉亚为乔治的女友)最好朋友的身份为他俩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阿米莉亚家道中落乃至穷困潦倒后暗地里拿出大笔资金接济可怜的寡妇和她和乔治的孩子,为他们购买、寄送数不清的高贵礼物;他的朋友乔治·奥斯本在世时多宾没有动过一点歪念头,只是虔诚地希望他心爱的阿米莉亚物质充裕、心灵快乐。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可是我们的作者不知出于何种意图,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
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
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得满足?”
曹雪芹说过”机关算尽忒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很多时候,我们找不出自己失败在什么地方,殊不知却是过多的使用了自己的”聪明”,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
19世纪的社会是一场虚幻集市,现在的社会不也是一场虚幻集市吗?人生,只不过是赶一场集罢了。有的人在这场集市上交易得手,有的人在这场交易上一无所获!这就是唯一的差别了!
今天,我读了《名利场》这本书,感受十分得多。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瑞蓓卡,艾米利亚,罗登,锋炳,乔治。瑞蓓卡阴险狡猾,但长的还有几分俊俏,她出生在一个穷苦家庭,父母早亡,她能说一口十分流利的法语。她一心想混入上流社会,知道艾米利亚家十分有钱,所以去勾引艾米利亚的哥哥约瑟,她想尽一切办法,不择手段,可怜的约瑟被她引的神魂颠倒,不知不觉爱上了她,不知怎么了,艾米利亚一家突然***,瑞蓓卡抛弃了他们一家。原来艾米利亚的未婚夫的父亲取消了他们的婚姻,艾米利亚的父亲非常气愤,但没人阻止得了这对恩爱夫妻,他们瞒着父母结了婚,离开了这个地方…。。而瑞蓓卡又勾引了罗登,她们俩私奔了,罗等帮助瑞蓓卡进入了上流社会,但瑞蓓卡瞒着罗登又和一位公爵好上了,罗登知道后,十分气愤,离开了她,因为爵士被误会,也离开了瑞蓓卡。乔治战死沙场,艾米利亚十分伤心,最后嫁给了封炳,他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你们有时间也来看看着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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