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点累。
应邀采访鲍尔金娜。我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晚上,去母亲那边,陪着老人唠了一会嗑。
回来的时候,流览了一下新闻网,都是些大惊小怪的无趣的把戏。摇摇头,也就急急地上床睡了。
半夜忽然醒来,睡不踏实了。
于是,走进北书房。窗外有没有月不知道,虽有光呈银辉色,但我怀疑也许是路灯。当然,如确为月光,那自是好了。照窗前的我,也照窗前同样难眠的友人。那倒真像是诗了。我看到了窗前树上的阔叶,但一律无声,竖着大耳朵倾听静夜。我猜想,鸟儿们伏在其间,正梦着它们的前世今生,不然何以如此地悄然?
是的,这就是今夜,无论是阔叶,也无论是鸟儿,谁都不肯告诉我月是否悬在深空,饱满还是半圆,或者竟是一钩?
我微笑一下,冲着窗外,似乎想表示我的无所谓。并顺手从书架上拿出奕绘的《妙莲集》听老辈人说,这位先生是我们的姻亲。我也在他的一篇文章里看到了他对这一层依稀的叙述。
所以在书橱里放着这本书,是因为这《妙莲集》是家里的仅存的老版书,道光二年抄本,很珍贵。还因为奕绘的诗写得空灵清妙,哪怕是偶看一首半首,心便很快“云淡风轻”如药,主管宁静的。这本书看了多少遍,不知道了。属于闲来就看几眼的那种。
今夜这样闲翻着,不觉就翻到了《清妙》这一页,忽有一细小的纸条飘落下来。好奇地拾起,只见上面用蝇头小楷写道:尔终嚼至《清妙》,小子,清晨出户百余步,或可见一池美莲。恭安题。
太神妙了。
我知道这位先人是谁了。每次走到通天街,我都要想象他坐轿去户部上班的情形。看来,这本《妙莲集》是他收藏的。他是我的曾祖父。
那么,他题写的这个小签,是想到有一天我会读到这一页吗?是专门为我题的吗?
这太有趣了。
他还以为我们家住在六合殿胡同呢,所以,他写“出户百余步,或可见一池美莲”我们家早搬了,那有“一池美莲”的地方,早变成闻名天下的大市场了。
可是,不对呀,他说得有理呀。我现在住的地方,出户百余步,也有一池美莲呀。这就仍是神妙,并且仍是有趣。
决定,早餐后散步,先看望东面那一池美莲,并且带上那本《妙莲集》,坐在池边的石上,尽情地出一会儿的神。
写到这里,早餐开始了,我将那神奇的书签小心地捧起来放进祖宗匣里,供奉起来。然后,瞅一眼《妙莲集》,又将目光移向窗外,一路放过去,投向那拥有一池美莲的地方……
离开高考的日子已经整整15年零11个月了。回想当年,咱也是上知天体运行原理,下知化学反应神奇,内修古文犹如先人附体,外讲英语好似英伦后裔!可现在,除了会在自媒体号里扯扯淡……啥都不会了!
昨天,拿到北京作文题目的.那一刻,瞬间觉得自己就像文盲,接下来的一小时,我居然一点思路都没有!如果说去年那篇《深入灵魂的热爱》是花了半小时在公交车上写完的,那么《老腔》我是彻底没有了注意,所以决定聊聊《神奇的书签》。不过,这记叙文,已经不会写了……
清明,搬家……(别误会,正常举动,与亡者无关收拾屋子后卖废旧图书,仅杂志一项,摞起来三米有余。母亲大人问之:“这么多,扔了不可惜?”我点头:“这是那个时代的记忆。”随手翻开几本,无论是泛黄的《读者》,还是发霉的《科幻世界》,亦或是那琳琅满目的IT杂志,似乎都在和我做着最后的道别。不经意的翻开一本:《写在杂志边上——-大众软件五周年》,16元!看到这熟悉的红色封皮,我不由得一笑,为了省钱买到她,当年愣是吃了两周的烧饼代替午餐。轻轻地翻开已经磨损的书脊,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签轻轻掉落,我弯腰拾起,一行小字映入眼帘:
童年
那是一段没有雾霾,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的日子。那时,盛夏的雨后,到处都是蜻蜓,草丛中也尽是蟋蟀的叫声,蝉鸣伴着长辈的蒲扇成为了挥之不去的咏叹调;那时,三九隆冬,空气中混合着蜂窝煤的烟味,平房屋檐上垂下的冰锥足足有20厘米长,打雪仗成为了冬季最快乐的集体活动;那时,家家都没有电视,放学后除了和小伙伴一起砍包儿、踢毽,剩下的就是坐在话匣子前听田连元的“杨家将”;那时,父母的经济十分拮据,但就是这样仍会花5元钱给我买到几本心仪的书籍,而我也会精心的用废旧挂历纸给新书包上书皮儿,翻来覆去的字里行间的意义。
而今
时过境迁。盛夏,除了一身的空调病,最常见的就是夜幕降临时,高楼大厦的酒绿与灯红;隆冬,当雾霾成为了新兴的主流词语,意味着口罩也多了一份全新的健康意义。如今,家家都有电脑和手机,下班后除了宅在家中,还有就是“畅游”在各种虚拟的网络游戏里,渐渐地,颈椎病也成为了“低头一族”早晚都要面对的严重问题;如今,自己的工资已经是父辈们难以企及的高度,但为什么放在书柜中成套的管理书籍却难以勾起我阅读的兴趣?
一张神奇的书签,让我的思绪穿梭于三十年的光阴记忆,也从世事的变迁中体会生活的五味杂陈。互联网+时代的今天,我们是否还在为儿时的梦想打拼?也是否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声叹息?无论如何,请将曾经美好的记忆风干,年老时再去慢慢品尝,请将那些痛苦悉数接纳,因为坎坷才是成长路上的“大酱汤”。
一本好书,可以针砭时弊,为我们开启一隅新的视野,一只朴素的书签,也可以穿越时空,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今天,重拾儿时的记忆!
最后,借用刘慈欣先生在《三体》中的一句话结束这篇高考作文随笔: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漫长的暑假,陪伴我度过的,除了炎炎夏日,窗前蝉儿的聒聒声,便是这枚书签。
一部流年中的史诗——《记忆的碎片》
破碎的记忆,璀璨的光年,那一曲曲哀而不伤的英雄赞歌,那一幕幕感天动地的往昔故事,伴随鼓浪屿阵阵波涛,扑面而来??
《记忆的碎片》很短,但我却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将她读完,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是一点一点,一句一句的认真品味。李秋沅的文字,似夏日里那一朵朵盛开的花朵,她们如行云流水般流入你的心田。《宁有故人》、《且敛风翼》、《谢园离歌》、《记忆的碎片》、《石上花开》、《井那边的女孩》、《红屋顶上的舞蹈》、《冷杉林里的琴声》这一个个梦幻般的故事,在我的心中刻下了一道又一道深痕。
奇异的好航海之旅——《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奇特、滑稽的故事。格列佛是英国的一个外科医生,在一次航海中遇险,他成了小人国的俘虏,小人国的居民只有格列佛的十二分之一大,但他们却有自己的皇帝、法律及军队,各种人类有的东西,在那里一应俱全。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个小人国认为吃鸡蛋时先吃大头,另一个小人国认为先吃小头,于是两个国家便发生了战争。而在大人国,格列佛成了人们手中的玩物,格列佛整天累得半死四处表演,为那个农民赚钱,而那个农民根本不顾格列佛的死活,最后还是仁慈的王后救了他。
格列佛在大人国和小人国的遭遇,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的英国的社
会、政治、法律和风俗习惯。让我更加了解曾为海上第一强国的英国社会的黑暗、荒唐、贪婪。“英国的历史只是一连串的阴谋、叛乱、屠***和流放。”这正是作者斯威夫特想告诉人们的。
一部讲述中国当代社会变迁的经典——《平凡的世界》
孙少平,一个普普通通的黄原汉子,见证了从“人民公社”和“合作化运动”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变迁。几十年中,他在一天天长大,经历越来越多的事情。高中毕业后,少平回到了农村,成了公社的一员,他挥汗如雨,辛勤劳动,只为挣那一点可怜的工分。毕竟是知识分子,由于不甘在农村过一辈子,他打点了行李向黄原城走去。他和无数的揽工汉一样,在桥下等待包工头??工地的状况惨不忍睹,一个阴暗潮湿,臭味呛鼻的窑洞中,挤着十几号像孙少平这样的揽工汉。而就在这艰苦的环境中,孙少平仍没有放弃读书学习,他的高中同学,一位地委书记的女儿每星期会给他送书来,《简爱》、《白轮船》??这些书成了孙少平工作之余的.精神安慰,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成了一名煤矿工人,有了自己的生活??
孙少平打拼了十几年,奋斗了十几年,他和所有的农村来人都相同,老实,能吃苦,他是一个普通的人,也是一个不普通的人。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她是一部激励万千青年的不朽经典。孙少平就是中国的保尔˙柯察金。所不同的是,保尔是为了革命,为了祖国;孙少平是为了生活,为了家庭。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他们都是我们敬仰的。
炎炎夏日,一门书签,三本著作伴随着我,很充实,很满足,很幸福!
我,是一枚书签,一枚神奇的书签。由竹子切下雕成,也透着修竹独有的芬芳。或许是在油墨中浸润了太久的缘故,将我拿在手中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静心,将身心托付在书中。初来世间,我毛刺未脱。扎手的身体被放入一本《海国图志》中。我什么都不懂但却隐约感到从手上传来的炙热。天演论、沉沦、彷徨、家春秋……渐渐地我身上的毛刺被磨灭,我越发的看清了这布满硝烟的天空,看清了那双燃烧着希望的双瞳。
一个时代下,一个民族在屈辱中守护着千年文明奋身站起的形象印在了我的身上。时光流转,清风吹散了烽火,渐渐一股如早春的复苏气息盈溢在空气里。我又被夹在了一些新朋友中。《边城》里温润的乡土气;《平凡的世界》里充斥的倔强感;《繁花》里飘逸的'落寞情。王小波、王火、毕飞宇、北岛……这些名字带着这个时代独有的奔放与内敛、激昂与沉思填满了我的又一份记忆。在那阵狼藉席卷过后残存的刚强,挟裹着年轻与朝气,染就了人们的心魄。晨光之中我甘做桥梁,在字与心之间勾勒了一份安逸,一份静谧。曾经迷蒙幽邃的天空,慢慢被灯光照亮;曾经清新沁心的空气,慢慢纷扬了尘土;曾经静谧安宁的世间,慢慢被噪音不留空隙的填满。
时光荏苒,我竟是再也抓不住人心,再也看不清人们的瞳孔。书页越发的白了,越发的软而光滑,我挣扎着不闭上双眼,却抵不过外边的黑暗——我罕见天日。我被长久的夹在一本杂志里,只能透过缝隙看见人们的目光,流连在刺眼的屏幕上。手,紧紧地握着冰凉的手机。他们越发的孤独,蜷缩在心中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长久地等待,长久地窥视,我终于看懂了人们的心,他们在年华中遗失了曾经的记忆,迷茫在无知的昏暗中。他们狡辩说他们可以看手机中的文字,却不懂得我较之他们更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记忆。多了风花雪月之外的家国天下,纸醉金迷之外的微言大义,醉生梦死之外的血气方刚。正因为他们缺失了对这个悠久文明的曾经苦难心酸的体察,才有怅惘与迷茫……
我,是一名考生,一名普通的考生。书签为我讲述了它非凡的经历,渴望并向往着将一份人文记录、流传。我想,这就是我在这个时代的使命与光荣。
闲暇无事,书是最忠诚的陪伴。翻开红楼,琉璃世界白雪红梅,宝琴的明媚不能使心底沧凉减少:是在怎样心境下让这般人物于接连惨剧后突兀出现?《雨渡北归》,一代大师兴复陨落……耳边飘过一声轻叹:“唉……”本以为心声,拈起书签,欲夹在页中,又是一句:“落了片白茫茫在地真干净。”
书签颤动,我才忽地醒悟:“是——你?”双眼瞪圆,不可置信。幽幽之声似贯入脑海:“孺子可教矣,吾观子痴书至此,可有何心愿,吾将为子成。”
心愿……吗?眼睑微垂,我念念有词:“惟愿回溯大师之时代,远观而平心。”语音未落,指尖微微刺痛,不及反应,我已立于一处荒野,环望四周,是某小山坡上。葱茏灌木零落丛生,不远处仅有独座破屋。
我蹑手蹑脚靠近,跨越杂草,攀于窗边。这才看明屋内有一中年人,胡髭满脸,衣衫挂满大大小小十几个补丁,落魄样却不能全然遮盖原本俊朗面容。“是芹溪。”耳边轻语。
他此时侧对窗户,眉间紧锁,但手中毛笔挥洒自如。不时搁置笔,背手望天,似思索人间真味。我不知曹芹溪正书写不朽之作的哪一段,大概也是悲情篇章。想着能帮他些什么,黄酒和烧鸡便凭空出此刻手中。我感激地对书签笑笑,悄悄将它们放在窗台上,相隔几十步,找到一块平地。我双膝落地,庄重作揖,连磕三下。这是我惟一略表敬意的方式。
心绪尚未平,不知何时,我已坐在一教室后排。惊醒我的是一段连续敲击声。抬眼,梁启超先生端然立于讲台前,缓缓开口:“启超没有什么学问,”随即略仰首,“但还是有一点的。”语气不无骄傲,我会心一笑。
整一天,我缩在一隅,看王国维先生捋着小八子胡老学究似的板书,胆大地笑笑却敬重先生之学;看陈寅恪嘴角常带笑意与学生互动,感叹其博贯中西。黄昏微垂,待所有人离开我才站起身,最终一次重览这教室,低下头。
“走吧。”“嗯。”
顷刻,我仍坐在床上,仿佛一切没有发生过,只脑中多了一段话:“吾愿当代青年人多读名家之书,使大师之思尚存于世,以遗后代。”
我微颔首:“学生谨遵教诲。”
正是人间四月天,夫子把今天的课程安排在了午后的杏坛,点点杏花可真够亮眼。这簇赶着潮儿吐蕊,怒放的生命正应了春景;那枝却更有公主风范,红嘟嘟的小嘴久久不舍咧开。“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手捧的书签就有文化多了,一首杨诚斋五绝不知何时装点了人家的气场。
“夫子,您觉得这满树繁花,哪株开得最美呢?”夫子也正赏花,“我偏爱这株。每一朵都开得富有个性,每一朵都开出了自己的韵味。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笃定了自己绽放的目标,与身边花朵构成迎春图,从未花云亦云,盲目追寻。花之君子也!”
我正感叹夫子对生活认识之绝,长袖里的书签一震,三秒钟后眼前景象便穿越两千多年来到了二十一世纪。别担心我精神分裂哈,谁叫我跟幸运之神关系好,人送给我这么一个神奇的书签呢。我把它插在书页间,只需稍候几分钟墨香的浸染,我和书签便可以化身爱丽丝2.0版,尽情梦游书中的那个章节啦!
“怎么样,有没有被古人的智慧震撼到?”“这还用问?怪不得说孔老夫子是咱一等一的中国好老师呢!我只能对孔老夫子的学问表示顶礼膜拜!”书签虽然发现我对刚刚的私塾游学意犹未尽,但我也发现又有一丝古灵精怪的气息游走于书签的脸颊上。“世界那么大,那接下来咱按照计划去老人圣地亚哥的英雄之海看看?”“走着!”
转眼,我就已经化身成一个菜鸟级的古巴渔夫了,在一艘很复古精致的小船上,在九月傍晚清新的海洋气息中。“看左边儿!”书签这叫一语点醒梦中人了吧,不然我还想操练一下船上的鱼叉鱼枪呢。把目光投在海湾西南方,我果然看见了一条身长将近四米的大马林鱼伏在船板上——船头还坐着一位老人,我想他的眼睛一定像海水一样蓝。
我于是想要带着书签划船过去,来近距离地感受一下老人身上如海风初起般强劲的魄力。可突然瞥见在老人的渔船前方,有个蓝色的背鳍刀子般划水而来——这是条无所畏惧的鲨鱼,它想要掠走老人的战利品。我和书签有点儿害怕,却又想捕捉老人的铁血回击。眼看鲨鱼迅速接近船尾,凶猛的大嘴朝向大马林鱼,可老人也已做好了打败鲨鱼的准备,鱼枪同时猛地刺中鲨鱼。胜负已见分晓。
书签哪管周围的血腥味,在这场战斗之后便催着我把小船靠拢了圣地亚哥。“老先生,您好!我是镇上新来的渔夫,今个儿来海上探探路。您捕到的大鱼可是真漂亮,刚刚跟鲨鱼的比试也尽显豪迈呀!”书签即兴杜撰出这样的自我介绍,我于是欣欣然让它做我的配音。“哦,你好!我没想到除了马诺林这孩子,还会有人跟我这个老头子打招呼呢。不过我这条鱼倒是真不错,两天两夜才捕到的!可惜了刚刚那只利齿鲨的糟蹋!一路上,还会有更多鲨鱼的肆虐呀。”老人顿了顿,“但好汉不是为失败而生的,”我和书签都知道他要说什么,于是跟着附和,“好汉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老人惊奇地望向我,书签却把我召唤了回来,或许是他想让老人以为刚刚的交谈只是一场梦罢。
以前一向不喜用书签,读到哪停下,就轻轻折上一个角,像一只欲飞的纸鸢。但一次得了一本自我格外心爱的好书,并且有作者的亲笔签名,我翻阅时就显得格外地细心翼翼,生怕扰动了书中沉睡的文字。折,自然更是舍不得的了,于是便有了我的第一枚书签,也是我唯一的一枚书签。
用“枚”似乎过于精巧了些,其实那只可是是张淡棕色的硬质卡纸,未来避免过于单调,就简单而随意地勾勒了古朴的花边,并写上一句我最爱的诗句“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喜欢这句话的美,正如我读书时的心境“宁静闲适,轻盈舒畅”。
细细想来,这书签已然伴我走过许多有书相伴的日日夜夜,或许仅有它见证了我的成长。
依稀记得中学时疯狂痴迷于《西游》的妖魔鬼怪和《水浒》的行侠仗义,以至于成天手不释卷,连入了被窝还偷偷用手电专心致志地读。为此,挨骂是免不了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学会了在听见妈妈靠近的脚步声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书签卡入正在读的那页,再把书藏进枕头下,闭上眼睛佯装入睡。就这样,我成功地逃脱了“追查”,但这枚书签也因我的惊慌和频繁使用,被“蹂躏”得皱皱巴巴,简直能够说惨不忍睹。这枚书签,承载的是我童年的纯真欢乐与无限的好奇心。
渐渐大了,爱上了诗词中别样的美,爱那“叶上初阳乾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的清新柔美,爱那易安“绣面芙蓉一笑开”的风情万种和“花自飘零水自流”的惆怅落寞,爱那“提携玉龙为君死”的忠诚决绝,更爱那“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铮铮铁骨。还有那青莲的豪放,李煜的无奈悲苦,容若的清丽哀怨……待一个澄澈的午后,携上一身轻盈,撷一份诗词的清新隽永,余辉殆尽时,把那签轻轻嵌在书中,也嵌在如画的风景里。
慢慢地,自我仅存的那些完美的阅读时光似乎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逝去。浪漫的诗意不再,读书也不再是我闲暇时的唯一选择。那书签,就这样夹在某一本书中,静静地封尘进房间的某一角落,沉淀进记忆的最深处。直到一天,打扫房间时,无意中看见自我以往最爱的那本《雨季不再来》,仿佛又触到了心底的那一块柔软。拂去表面的尘,怀着庄重的心境缓缓翻开,熟悉的淡棕色与清秀的笔迹又一次映入眼帘:“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缓缓的心境,缓缓的生活态度,真好!其实心中的那张签不曾远去,它只是有待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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