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我在咱们家“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厨神”老妈大人的指导下完成了一道美味的、多肉多汁的红烧肉!!作为一位“殿堂级”吃货,光会吃,不会做,no, no, no! 是不行的!所以,今天我一定要学一招绣春刀!
首先,将洗好的五花肉切成大小适中的一块块,切成的五花肉最好是肥瘦相当;接着,将五花肉放入锅中焯水,把焯水后的五花肉捞出洗净、沥水;然后,将色拉油倒入锅中,同时把事先准备好的葱、姜、八角、花椒倒入锅中,煸炒,爆出香味儿后,倒入五花肉,继续翻炒,直到五花肉的肥油在锅中发出“嗞嗞”地声音后,马上倒入一勺料酒、一勺半的酱油、半勺糖,加入少许的水,盖上锅盖焖煮10~15分钟后,先搁入少许的盐,再倒入一勺香醋,小火收汁;最后,关火装盘!
虽然在翻炒五花肉时,油溅到了我的手上,但是,只要能尝到自己做得美味的'红烧肉,我也就心满意足了!(写到这儿,我的口水又流了下来)
“上菜咯!”我把那盘点缀着胡萝卜丝的红烧肉端上了桌。爸爸妈妈都加了一块香味四溢的红烧肉,我紧张地、期待地看着他们脸上的神情,爸爸回味无穷地说:“这烧得实在是太好吃了,跟***烧的味道一模一样!”“没错,这红烧肉烧得色香味俱全,肥肉肥而不腻,吃一块,唇齿留香,美味极了!”妈妈说。我既兴奋又激动,说:“那我一定要学会烧更多美味的食物!把你们养成大肥猪!”“哈哈哈!”
今天上午,妈妈买来了两块有肥有精的肉,说中午要给我烧红烧肉!万岁,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白白的肥肉,粉红的精肉,看得我都快流口水了。妈妈开始烧肉了,我站在旁边看着,不停地问:“还有多久啊?”妈妈终于不耐烦了,让我先下楼玩。“我回来了!”一进门,我就闻到了一股红烧肉香香的味道。可红烧肉还在锅里呢!我越闻越馋,最后忍不住问:“我能先吃一块吗?”“还没熟呢!”妈妈回答。哎,熟都没熟,更加说吃了。
我只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书,省得那诱人的香味再飘进我的鼻子里。
“吃饭啦!”这声音像是发令枪似的,我像一支离弦的箭,飞奔了出去。哇,远远的,我就看见桌子上那诱人的红烧肉。我冲到桌前,抓起筷子,立马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入嘴中。哇,轻轻一咬,香气四溢,软软的,糯糯的,还有肉皮是QQ的。“太好吃了!”我嘴里咬着一块肉,叫着,“It looks good, smells good and tastes good!”我对着这盘红烧肉,连连竖起了大拇指。
我连着吃了六七块,要不是妈妈拦着,那一整盘红烧肉就一个接一个地蹦到我嘴里了。
“妈妈,你看,还有那么多,你就再让我吃两块嘛!”“晚上吃!”哎,只有等那餐美味的晚饭了。
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红烧肉了,因为妈妈是做这道菜的高手。当然喽,“强将手下无弱兵”,我自然也成了做红烧肉的.“高才生”了。
这不,今天就该轮到我掌勺了。吃完早饭,我就来到了菜市场。来到卖肉的摊点,我左瞧瞧,右看看,卖肉的师傅也情不自禁地问了起来:“小朋友,买肉吗?”我回答:“嗯,五花肉,十二元一斤,卖不卖?”经过我的一番口舌,师傅终于答应了。我拧着一块上等的五花肉回到了家里。
我先把肉用清水洗干净,切成块,放入菊花锅中,再加入水,水比肉高一指,行哩!再加入配料∶两只八角、三四片生姜、五六根葱,盖好锅盖。“啪!”随着一声响,打开煤气灶,用猛火煮,约十分钟,等锅与盖之间的缝儿冒气时,用勺将锅中的沫子撇出来,在用小火烧十分钟。等闻到肉的香味,再倒入三两冰糖,两勺老抽酱油,半勺食盐,盖好锅盖,继续用小火焖烧。不一小会,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肉香。再过十分钟,等汤黏稠了,关掉煤气灶,把红烧肉放进盘里,只见盘中的块块红烧肉似红玛瑙一般,红红的,闪闪发光。使人一见之下就产生想吃的***。
我立马搬去给妈妈品尝,妈妈吃了一块,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夸道:“长江后浪推前浪,我后继有人啦!”我也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块,嗯,真好吃,更何况这是我用我自己的汗水换来的。
春天的西溪湿地万物复苏,花红柳绿,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来到了水塘边,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小鱼儿太灵敏了!姐带了面包,我们用面包做诱饵,把鱼成功吸引到水塘边,可机灵的鱼儿们一发觉有人或物靠近水面,就会像来无影去无踪的风一样,瞬间消失在你面前。
我垂头丧气,胡乱的在水中的泥土里网,把网拿出来一看,天哪!里面有三只活蹦乱跳的小虾。我异常兴奋地盯着这份意外的收获,就像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高兴。我精神大振,开始抓虾了。
可能是因为一开始就抓到开门红,又或许是因为一个好的`开始就是成功的一半,总而言之,后来就出人意料的顺利了。我又尝试着在水中有目的的网了几下,都有收获,我信心倍增,又网了几下,除有一次网到一堆垃圾外都满载而归……不到一个半小时,我就有了一大桶小虾。
What?你问哪些虾用来干吗?干正事去了。姐家里有一缸可爱的金鱼,平时都只能吃鱼食,这次给它们尝尝野味,饱饱口福,可怜的虾……
这一天真是又玩出了新花样啊。
是的,正是它。它即不像红鲤鱼那样美,也不像金鱼那样讨人喜欢。然而这个皮粗肉燥,不引人注目的小动物,却比红鲫鱼,金鱼更有意义和价值。
前几天,我和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在沟里捉了些大龙虾,回到家就放到盆里,大龙虾俨然一个威风武武的红甲“匕首”,它全身红里带紫,穿着“盔甲”,一双钳子似的一张一张的.,像是在谁挑战,一只小脚有力地支撑着身体,前面还有两条细长的“鞭”,“鞭子”的上面还有一把锋利的“匕首”,是用来搏斗的,三把小扇子斜插在屁股上,这是它的鳍。
你别看它们身上长着硬壳,像没有肉似的,其实它的肉多的是,而且味道鲜美。
我捉到那些龙虾都是用油炸了,只见锅里由翻着白沫,像是他们在大战着,最后个个都憋得满身通红。到了这里,龙虾便可以吃了。
我认为龙虾是很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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