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脚下的土地是不够热爱的。当年在这片土地的产房里诞生的那一刻的嚎啕大哭,该是我对这里最初的抗议。我妈跟我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所以我妈怀上我的时候我就在吃苦,再到生产时又在产房里折腾了几个小时。妈讲,那时真要命!我说,嗯,也把我折腾的不轻,脑袋都不灵光了。
我们家是典型的三口小家,那会儿正赶上计划生育就没敢再生。否则我估计就会有一群小屁孩围着我转要糖吃,我会怨殆地对妈说,妈,你瞧你养的这群猴孩子——没出息!
要是真这样,我妈还不费心费力又费神的。所以每次妈念叨当初没多个一男半女的时候我就说,你看你现在多自在啊!用得着感慨吗?
可能对脚底的土地最深刻的记忆也仅止于此——在泗阳县张家圩医院一个姚姓女子生了我。后来的十多年中,不是没有烙进骨子里的东西,之于我七个月就能满院子跑;七岁才念幼儿园;五年级转了次学;有过三五年的寄居生活……只是这些给我的仅是难以磨灭却不能叫人满心欢愉。
我渴望有趟长途旅行。人是个猎奇动物,长时间的滞留在一个地方会厌倦会麻木。感官如被注射了盐酸利多卡因,麻醉使大脑瘫痪。可惜我从来没有过长时间的离开。这样,许是我心里便是热爱这片土地的,我也不曾知道。我依然咒骂平淡的生活;依然厌烦白开水泡面的生活。
“说不出来旅行的意义。”背井离乡不是非要有个理由。说为了生活得更好,工作的需要都不能算错。而我说,离开是为了牵挂。如果人的生活像是服下了一片安定的话,又怎么讲出意义。
脚下的这片土地,我踩了十八年未满。我只想离开,离得远远的,越远越好。不要和我讲“家乡”,“故乡”,这些都是些泛滥成灾又无可收拾的词语。它不该作为年少的我们存在。倘若哪天我归乡心切,定是我白发苍苍入土为安的时候,绝不会是现在——花季未了。
我只想诚心祝愿脚下这片土地昌盛,却不能违心的说热爱。否则,这样显然虚伪。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题记
儿时常常听见大人们说:“ 人不能忘本啊!” 也常常看着村中的老人对着出门在外的年轻人说:“人不能忘本啊!”
儿时的我或许不知道什么是忘本。如今正读初中的我也大概懂得什么是忘本。而在“忘本”下又隐藏着人们对大地的感恩之情,它对于人们来说是难以割舍的情。
故乡的土地虽不即东北黝黑发亮而肥沃的黑土地和他乡的富含矿物元素的红土地,但也没黄土高坡的黄土贫脊。乡土用它仅有的价值换以人们收获,人们甪热情来回报 来感恩乡土恩情。
坐在田坎边上看着夕阳下落时的余晖洒在大地上,一阵秋风吹过,吹走土地上的枯枝残叶,随着风飘向别处出去。顿时,感到一阵惬意。这一切,好似影片中的慢镜头。休息好了,大人们又开始辛勤劳作,一个锄头、一个锄头的挖着属于自己的的那份安稳。
汗水挥洒在土地上,衣裳也早已被汗水 湿还是不以为然。天变黑了,成为了夜。人们才开始停下手中的锄头,利索的收拾好赶回家中。于是就这样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代接着一代的在土地上耕耘着。不知这块土地经历了几十代人的耕作,见证了多少汗水的流露啊!
土地、农民、汗水便构成了一幅幅朴实淳厚的乡土风情画。让远在他乡的人牵肠挂肚、梦莹缭绕。村中有不少年少时出门在外并取得些小成就的成功人士还是舍弃都市的繁华,毅然决定要回到这片养育了他们多年的大地上。忘不了故乡恩情、忘不了滋润了他们多年的黄土地。
也怪不得自古以来,故乡被多少文人墨客赞颂,并传芳百世。不然怎有元稹的“曾经沧海难为水”呢?
如今,昔日的蜿蜒小路早已不在,取代的是宽敞公路;阻挡在家门前的大山也消失了;以往的稻田上出现了一幢又一幢的大楼房。岁月在悄然流逝,一切早已物是人非。但这也改变不了家乡人对故乡的感恩之情。
故乡是家乡人的根,乡土是乡人得以存活的生存之道。对土地满怀感恩,感恩上天的恩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养育之心永不忘,感恩那一土地。
那片土地,总勾起我的回忆,那一片土地,总让我想了一遍又一遍,那片土地,总抓住我的心,让我痴迷上了它。
城市,就像是由那错落的高楼,纵横在大街小巷的马路,那一辆辆蚂蚁般的车辆构成的巨人。这个巨人似乎整天都在工作着,车辆的来往,不断的车鸣,广场上大妈的跳舞音乐声,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这一切,看似十分热闹,可久了,它会让人感觉闹心,而这时,那片土地让我越来越痴迷。
那儿,没有城市的华美,但那儿却有着独特的魅力,有着独特的宁静,那儿,有着一条条通达的田间小路,随处都可见的绿色植物,路边有着苍绿的草,有许多不知名的小花,四周的山坡上长着繁茂的树木……
那儿,有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宁静的气氛,总能让人心旷神怡。
当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时,万物都从酣梦中苏醒过来了。鸟儿似乎一醒来就要亮亮清脆的歌喉,花草树木伸了伸懒腰,抖了抖身上的露珠。这时漫步在清晨的田间小径中,可真是一种享受,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听着大自然的天籁之声,看着洒在草叶上的阳光,这一切都是这么美好,一切都是这么安静,那颗心似乎融入到了这清晨之中。到了晚上,那片土地没有城市的灯火阑珊,没有城市的人群涌动,那片土地只是静静地等着夜幕降临,然后涌起了各种动物的鸣叫,那鸣叫似乎是这夜晚的伴奏曲。听着,似乎能拨动人们的心弦。那儿就是这么宁静,这么美好。
在那儿,也有我儿时的许多小伙伴,曾经和她们一起玩,一起闹,一起疯。而现在,我们都长大了,没有了小时候的顽皮,只是变得更加安静了,当我们聚在一起时,我们都会谈谈心,说说趣事。
那片土地,是我心中最美的故乡,现在我越来越想念它。身在这个热闹的地方,有时候我想去寻找一份宁静,那片土地便成了我最想去的地方,真希望就处在那个地方,而每当心情烦闷的时候,我都会想想它,渐渐地,它成了我最痴迷的地方。
那儿,让我痴迷,让我痴迷那儿的宁静,那儿的物,那儿的人,甚至那儿的一切。
春天,整个大地如诗如画;夏天,整个大地像一座五彩缤纷的大花园;秋天,整个大地像一座丰收的牧场;冬天,整个大地像白色的游乐园。
同学们,你们想把自己种在土地上吗?想变成什么植物呢?我就特别想把自己种在土地上,还想变成美丽的植物。
我想把自己种在春天的土地上,由一株鹅黄嫩绿的幼苗慢慢的成长。
一棵垂柳,嫩叶翠绿,而最嫩处仍带鹅黄,我在轻轻摇曳,垂向水面,可引人注意了。
清晨,我从梦中醒来,把自己的小辫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不时,一阵风飘过来,我的小辫子随着风悠荡,悠啊——悠,悠出黄莺的声声歌唱。
我想把自己种在夏天的土地上,变成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
虽然,一开始我在湿润的河床中睡觉,但是,在每年的夏天就会从水中钻出来,变成一朵纤尘不染的白莲,宛如一位白衣少女,羞涩的卧在碧枝翠叶与波光水影之间。
我羞答答的看着欣赏我的人们,和他们一同感受夏天的魅力。
我想把自己种在秋天的土地上,变成一朵不起眼儿的野菊花,生活在广阔的大自然里。
虽然,我只是一朵不起眼儿的野菊花,但是我一定要当一朵引人注目的野菊花。
一大早,我从梦中醒来,觉得大自然真是太美了,于是我不由自主的唱起了动人的歌,引来了四面八方的小动物们,我们一起快乐着。
我想把自己种在冬天的土地上,变成一束幽香醉人的腊梅。
在一个寒冷的夜晚,我趁着爸爸妈妈不在的时候,悄悄的把自己的花瓣绽放开,和我的小伙伴一起玩了起来。
第二天早晨,小主人来到了后花园,香味扑鼻而来,小主人惊叹的说:“真是太美了!”
我想把自己种在土地上,在这片土地上,我可以尽情欢乐,听大自然美妙的声音,听小鸟在枝头歌唱,在这个世界里,我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今天备课《土地的誓言》,读之,不禁写下一些感受。
这是一篇作者的内心独白,情感炽热而真挚,语言深沉而感人。只有这样思念深入血液的人,强烈的爱国的人,至情至爱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真情流露的文章。
作者的情感炽热而真挚。作者对关东原野怀着炽痛的怀念,在幽梦之中,在星空之下,在沉思知识,作者感受到了故乡的呼唤,感受到了故乡的召唤,感受到了故乡的声音。这种思念迫不及待,这种思念深入血液,作者随着这种思念回到了故乡,看到了故乡的白桦树、马群、蒙古狗……听到了皮鞭的脆响、狐仙的谰语、幽远的车铃……但美好的故乡正蒙受着耻辱,作者的情感变得强烈起来,他直接与故乡对话,为故乡呐喊,为故乡加油:“土地,原野,我的故乡,你必须被解放,必须站立!”作者注视北方大熊的金色光芒之下的故乡,心中发誓:“为了她,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必须看到一个更加美丽的故乡出现在我的面前——或者我的坟前。而我将用我的泪水,洗去她的一切污秽和耻辱。”这是作者的情感达到高潮,而文章戛然而止,耐人寻味,隽永深刻,意味深长。
语言感人而深沉,痛苦之中带有坚强,坚强之中带着希望。作者的思绪在家乡的原野飘荡,用排比的方法将故乡事物呈现,将作者对家乡的炽痛之情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这种炽痛之情促使作者坚定想法:“我一定要回到她的身边”,“用泪水洗去她的污秽和耻辱”,语言铿锵有力,坚定有力,而这坚定有力的语言背后孕育着希望:“一个更美丽的故乡出现在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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