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家住在一个叫叶集的小镇,那里空气清新、风景优美,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我每年放暑假时都会去那里住上一阵子。
在这个小镇里我认识了一位让我十分敬佩的大哥哥,你们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这么敬佩他,告诉你们吧,因为他是这个小镇里唯一一位自学成才的大学生。他大学毕业后没有选择高薪的职业,而是回到家乡义务教学。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位残疾人,他没有双臂!
从别人口中,我知道了关于他的故事。他的名字叫李重阳,是叶集本地人,出生后不久便患上了小儿麻痹症。他家境贫寒,拿不出高额的医药费,所以他的胳膊渐渐萎缩,到最后只剩下兔子尾巴似的一小截了。他的妈妈死得早,爸爸在外地打工,年幼的他跟着失明的爷爷生活。他小小年纪就要学习洗衣做饭,别人做这些很容易,可他没有双手,只好练习用脚拿东西。刚开始的时候,他无数次被刀割伤了脚,被油烫到了腿,领居们见了都不忍心,想要帮助他,可他说;“叔、婶谢谢你们,我还是自己学着做吧,你们不能帮我一辈子。”就这样,他在一次次受伤,一次次失败中学会了用脚做饭,养活自己和爷爷。
他八岁那年看见镇里的孩子上学,他也想去,可是因为穷,又要照顾爷爷去不了,于是他把别人不要的书捡回来自己在家学。寒冬他的一双脚因为练字肿的像个胡萝卜似的,可他没有放弃,后来他不练得一脚好字,更以全镇第一的优异成绩考上了省重点中学,最后又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
李重阳哥哥大学毕业后,为了报答领居们照顾爷爷的恩情,回到家乡义务教学,他知恩图报的品德令我敬佩。他没有因为身体上的残疾自暴自弃,而是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可我呢?学习上遇到一点小问题就不愿意动脑筋,多写点字就叫累,跟他比起来真是太惭愧了!从今以后,我要学习李重阳大哥哥坚强、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改变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我的世界里,让我敬佩的人很少,但是一名默默无闻的清洁工,却是其中一个。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正拿着一把水晶弹枪和一个望远镜,坐在小区游乐场的城堡,我远望着三单元门口,试图找出一个跟我一起玩枪战的“敌军”
突然,我看见一群小孩子在折树枝,摘树叶,然后抛向天空,犹如天女散花,然后他们还追逐打闹,我忍不住瞄准一棵树,射了一枪,树叶振动下来。孩子们吓了一跳,四下看看。可能没有发现人,又继续做游戏。
这个时候,有一个穿着橘黄色上衣的男子向他们走去,我一看,手里拿着一个长夹子,清洁工要打扫卫生了。孩子们看见清洁工,有的惊慌失措地跑了,有的呆站在原地。我原以为他会对着孩子们大骂一通,结果我错了。那位清洁工慢慢地走到孩子们玩耍的地方,将叶子夹起来,放进了垃圾桶,然后拉住一个发呆的孩子,轻轻地对他说:“孩子,下次不要再摘树叶了。”孩子默默地点点头,就跑走了。
清洁工将那些被孩子折断的树枝,小心地捡起来,并在花坛旁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又一个小小的坑。我有些纳闷,就走过去问他:“你挖一个个坑做什么?”他微笑道:“折断的树枝也是一条生命,我要把它种起来,可以净化空气。”看到他温和的面容,听到他朴实的话语,我对他不禁有了一丝敬佩,就对他说:“你应该得到表扬呀!”他说:“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种完树枝,他就走了,望着他的背影,敬佩之感倍增。
他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他爱护生命,成为我心中敬佩的人。
在生活中,有许多让我敬佩的人,有守卫祖国的军人,有保一方平安的警察,有默默奉献的清洁工……让我最敬佩的人要数我的同学小轩了。
记得有一年冬天,天阴沉沉的,彤云密布,寒风刺骨。即使人穿着厚厚的棉袱,也感到丝丝冷风。人们都裹得跟个粽子似的。我行走在大街上,狂风像一个顽皮的孩子直往棉衣里灌。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向家走去。
我看到一个乞丐,衣衫槛褛,还穿着薄衣短袖,跪在水冷的天桥上,脚颤抖着,牙齿也在哆嗦。他的面前放着一个碗,有气无力地乞讨着:“行行好,给我点钱吧,我已经几天没吃饭了。”我没有给他钱,满眼鄙夷的目光,哼,小时候不努力,老的时候只能过着流浪的生活,正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我刚准备过天桥,我的同学小轩走了过来,还有我的老师。小轩看到乞丐,他怔住了,脚下仿佛生了根似的,看着老人在寒风中抖动的身体,泪眼盈盈,生了怜悯之心,问老师:“您有多少钱?”“40多元。”老师回答。“您把钱借我,我用我们俩的钱给乞丐买张棉被。”我指着乞丐:“万一他是骗子呢?”“但我们也不能见死不救,眼睁睁地望着他等死吧?”小轩斩钉截铁地回答。
老师被他说服了,跟小轩一起去买了一床棉被,还买了许许多多的食物,水,提了满满的一大袋一起送给了乞丐。当乞丐接过去的时候,他感激不尽:“谢——谢——!谢——谢——!”说完,他一连磕了好几个响头。这时小轩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起来,我眼睛湿润了,此时太阳从乌云中露出了头,阳光照在天桥上让人感到无比的温暖。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小轩,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在他的影响下,我也渐渐地学会了帮助别人。
蒋大叔住在我家楼下,是一个三轮车夫。四十来岁的他由于常年的日晒雨淋,皮肤黝黑黝黑的。但,从那天起,他却成为了我最敬佩的人。
“汪汪。”“啊……”出了什么事儿?我急忙飞奔到一楼一看。原来是小强逗狗玩儿时被咬伤了,此时正去蜷着身子,躺在地上痛苦地***呢。一群人围了上来:“快送医院打疫苗,耽误了可不得了。”话虽这么说了,可却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忽然,人群里闪出了一个影子,叫道:“快让开,我送小强去医院。”我定睛一看,原来是蒋大叔。只见他迅速地抱起小强扶上自己的三轮车,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打开车锁,跃上车座,飞快地蹬起车来。此时正值三伏天,就这么几个动作,已把蒋大叔热得汗水淋漓。他的青筋暴起,不时从额头滚落几滴豆大的汗珠。他吃力地蹬着那辆陈旧的三轮车,拐到街角,我还能听到他那粗犷而又焦急的声音:“小强,还疼吗?蒋大叔马上送你到医院,再忍忍……”随后,三轮车便消失在街的尽头。我回到单元楼下,看见蒋大叔家门敞开着,门前的小马扎上还有大半碗冒着热气的米饭。蒋大叔,你……我的思想顿时模糊了。
下午两点多钟,蒋大叔终于气喘吁吁地载着一脸风平浪静的小强回来了。小强的父母早已在门前等候。蒋大叔对他们说:“我已经叫医院给这孩子注射了疫苗,没事了。以后可要小心点。”小强父母连忙说:“是啊是啊。”又掏出几张钞票塞给蒋大叔:“您赚点钱也不容易,这些就算小强的医药费吧。”他坚决不要,轻描淡写地说:“邻里之间帮助是应该的,这没什么。”送走了他们,蒋大叔收拾收拾了剩饭,疲惫不堪地在小马扎上打起盹儿来。
蒋大叔,你真是我最敬佩的人。
读过三毛的文章不在少数,从《撒哈拉的故事》就坠入了她洒脱的文字中。她说,她的来生要变作一棵树。
我的家的后院也有一棵树,它始终那样站着,粗壮的枝干已被岁月刻上道道痕迹,但每年春季萌发的嫩芽依旧青翠诱人,好似一片片绿色的玛瑙,被人精雕细琢。
但我却对它十分羡慕。每当窗外车水马龙,华灯初上,一群又一群的年轻人为了梦想与生计而疲于奔命时,他们是否也想过,自己来生只化作一棵树,为来往的`行人献上甘甜的果实,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我的这十几年一直在争。至于在争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大概是受母亲的影响吧。她出生于将军的家里,自然是千金小姐。而我,不争也不行。一次考试,一次听写,甚至是一次小小的回答问题的机会,也要与他人争个高下。但我却竟从没想过,自己的心已经不堪重负。
又是一天下午,我又怔怔地望着大树发呆,发现原来家楼下的杂货铺的小姨坐在大树底下。我看她坐在树旁,不时用拳头捶着肩膀。阳光被叶片割成斑驳的树影,投洒在她的脸上。几年前,我见过她。那时她头上还是缕缕青丝,为了生计而奔波。我只是跟她讲过几次话。而如今,当年如云的青丝也渐渐落去,只剩了一小把,且已夹有丝丝白发。
看着这幅光景,似乎什么都在垂垂老去,只有那树是永恒的啊。这人世间,什么是爱,又什么是恨?在一棵历尽沧桑的老树面前又多么云淡风轻。看惯了历史兴亡,也不再害怕离别的哀愁。
假如可以让我重来,我要变作一棵树,站成永恒,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我要一个令我敬佩的同学,她人虽然不高,但是她很可爱,虽然她的头有点大,但是她的脑袋里面有的全是知识,她就是我们的班长--刘茜琳。
刘茜琳是一个尊老爱幼的人。有一次,我坐上了公交车,竟然碰到了刘茜琳,我招了招手说:茜琳,快到这里来,坐到我旁边。她马上跑了过来,我们俩个就开始聊起天来了,正在这时,车停了下来,有一位老奶奶上来了,第一排的一个叔叔看到了老奶奶立马低下了头,在玩手机,第二排的一个姐姐,看到了老奶奶上来了,她赶紧装睡,第三排的一位阿姨,马上假装在看窗外的景色。老奶奶走到每一个人的身旁都没人让座,就连我也这样,这时我看见刘茜琳一副生气的样子,当老奶奶快走到刘茜琳的那里的时候,刘茜琳连忙站了起来,来到了老奶奶的身旁,扶着她,把老奶奶扶到了自己的位子上,老奶奶笑着说:小姑娘,你真好。听到老奶奶说的话,刘茜琳不禁笑了起来,车上的人都拍起了手,还有人说,这小姑娘可真是一个尊老爱幼的的好孩子啊!
刘茜琳不仅尊老爱幼,而且乐于助人。
有一次,林老师叫我帮她拿一下本子,我就马上跑到林老师的办公室,看到放到桌子上的本子,我惊呆了,我心想:天呀!这么多的本子,如果有一个人帮我的话就好了。就在这时,刘茜琳上来拿接送卡的时候,就看到我正在为摆在前面的本子发愁刘茜琳问我:卢娅年,你怎么了呀。我说:林老师让我把本子抱到教室去,可是本子太多了,我抱不动。刘茜琳毫不犹豫的说:那我来帮你吧。我高兴的说了一声谢谢,就这样我们俩个把本子抱了下去,当我们走到教室的时候,林老师就站在讲台上,我和刘茜琳说了一声报告,林老师看到刘茜琳在帮我帮我抱本子,还表扬了刘茜琳,全班的同学都拍起了手,还有人说刘茜琳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班长呢,呵呵!
刘茜琳是我们的榜样,大家都应该向她学习,这是一个让我敬佩的人——刘茜琳。
我经常问自己,朋友是什么?如果说我想到了谁,那一定是我的同学们,其中有一位给我的印象尤其深刻,因为他既是我的同学,又是我的朋友,与我有着莫逆之交。
一副高度近视眼镜,看起来略显臃肿的身材是他给我的第一感觉,而那炯炯有神的目光和那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却令我对他大为改观。如果起去过他家,一定会对他的性格琢磨不透。
记得一年前我去他家,看了他的房间后为之一愣的,我很难想象一个看起来不拘小节的人会如此整洁,床,桌子和衣橱占了大部分地方,地上的东西虽然的,但一点也不显得杂乱无章。床和桌子更是整理的井井有条,一尘不染,他的书架是钉在墙上的,上面整齐的摆满了书,有文学类、小说类、童话类。书虽然多,但没有灰尘,翻开一本,里面尽是密密麻麻的批注和圈点标画。我想,他平时应该也是一个视书如命的人吧!
他在学习的时候,是专心致志,一丝不苟的,如果你静下心来听,只能听到写字的声音。他不希望有人打扰他,所以我便出去了。
当我在客厅看书的时候,他的妈妈回来了,我向她问好之后,便合起了书本,等到她妈妈空闲的时候,我便去问了她一些问题。经过询问后,我对他的了解更深了一步。他小时候非常邋遢,但就是喜欢读书,所以父母经常和他一起去书店,到了初中后,他读书多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随着成绩的上升,他也开始慢慢变得整洁了起来。但他有时依然邋遢。他现在的性格变得开朗了,也会经常去参加体育运动。不知不觉到中午了,我在吃完饭后,便告别朋友,回了家。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如果要以一个人作为榜样,则他必有过人之处,找出他的优点,加以放大,找出不足,引以为戒。正如孔子所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朋友,应该就是互相学习而又互相对比吧。这样的人,让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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