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日常活动全凭自身分泌含水分较多的黏液,以保持自身的湿润。还有就是我依靠外套膜呼吸空气,又不能完全浸在水中。因此,我喜欢湿润潮湿的环境。
我主要在夜间活动,害怕白天直射的阳光,我喜欢栖息在阴暗潮湿的环境里。我的视力很差而且反常,在强光下看得较近,只能看到6厘米以内的物体;在微弱的光線下反而看得较远,能看到20厘米以内的物体。
因为我害怕白天直射的阳光,而夜晚温差小,空气湿度大,光线暗,所以我一般在夜间活动、采食。当遇到高温、低温、缺食、短水等不利环境时,我就会自动分泌黏液结成薄膜,封住壳口,直至逆境解除,才会逐渐苏醒破膜而出,继续活动。可以这么说,我的休眠期能达到六个月之久,也就是说,我可以不吃不动休眠六个月,也不会死亡。
我是一个杂食动物。我一般以采食绿色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为主,如莴苣叶、白菜叶、南瓜叶、丝瓜叶以及红薯、胡萝卜等,但不喜欢吃带刺激性的植物,如韭菜、大蒜、葱头、辣椒和盐类食品等。此外,我还食用一部分沙粒和泥土,这是因为其中含有腐殖质的缘故。
我是一本精装书,每天有无数的人来选购我的兄弟姐妹,而没有人来选购我。我有些失落。
突然有一天,一个穿着满是补丁衣服的小女孩缓缓地走了进来,她看见了我,用那瘦小的手拿起了我,翻看了我里面的一些故事,然后用那甜美的声音问:"阿姨,这本书多少元?""十元"她说,然后小女孩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囗袋只找到一元,她有些失望,恋恋不舍地又把我放回到了书架上,慢慢地离开了,我看着她那失落的背影,心里也很悲伤,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又有一天,一个身穿名牌,开着跑车的一个富翁走了进来,他同样看到了我,然后用他那肥厚的手拿起了我,然后从皮包里拿出一百元,扔给了收银员,接着冷冷地说了一句:"不用找了"然后带着我上了车,过了一会儿回到了他的.家。他的家是那么金碧辉?,客厅里摆放着全是从外国进口的东西,还有价值连城的珍品文物,我本以为我就要过上好曰子了,没想到这是我生命的尽头。他把我放在书柜里然后就不管我了,我望了望四周,原来这里还有许多和我一样的精装书,他们身上布满了灰尘和蜘蛛网,还散发着腐臭的味道。一年两年?我刚来时的模样已经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我里面的文字已经看不清了,我的衣服上也有着厚厚的灰尘,身上也有着蜘蛛网,还散发着腐臭的味道,我已经不是那个美丽快乐的精装书了。我只能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了。
黑乎乎的收藏柜成了我的第二个家。在黑暗的世界中,我拿到了一件厚厚的大衣服,穿上一看,不是自己的,而是邻居铅笔大叔的。我脸上火辣辣的,红着脸儿去还衣服。
这就是我酸甜苦辣的多味生活。
一天清早,我被一辆运货车送到了大城市的商店里。被放在柜台的中层。“喂,哪里来的小不点儿,敢到我们的地盘上来!”一块大橡皮向我瞪大了眼睛,我吓了一跳,鼻子酸溜溜的,眼泪止不住往下掉,这时,一位售货员阿姨向我走来,狠狠地批评了大橡皮,这才止住了我一场大哭。
就这样,买下了我的那个小男孩就成了我的新主人。日复一日,随之而去的是我那雪白的皮肤。有一天,小主人一生气,突然把我丢在了黑黑的.收藏柜里,我心里痛苦极了。
假如我会变,我要变成马良,用手中的神笔,给人们带来快乐和幸福。
一天,我走在街道上,看见一栋房屋着火了,火很大,正在熊熊燃烧着。我立马挥动神笔,画出了一场大雨,把火浇灭,再画出许多消防员,把人们从火堆里救出来。
我继续走,走到一个干旱的乡村里,那些庄稼都干枯、发黄了,土地里裂开了一条缝,寸草不生,植物没办法再生长,河水干涸,动物和人类都快渴死了。我在干枯的草地里,像是在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假如我是200字作文假如我是200字作文。我又挥动神笔,画出几朵乌云,将太阳遮住,不一会儿下了一场大雨,渐渐的,庄稼复活了,雨水滋润着土地,河水欢快地流着,人们都欢呼起来。
假如我会变,我会变成马良,帮助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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