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是一个恬静的晌午,老爸在床上酣睡着,屋子里静得出奇,我无意间瞥见老妈的梳妆台,一下子来了兴致。我蹑手蹑脚走过去,打开抽屉,一阵“狂风暴雨”般的`扫荡后,我只发现一小瓶指甲油,这种鲜艳的深红色早就过时了。我刚要懊丧地合上抽屉,突然,我发现了老爸裸露在外的那双大脚,一个鬼主意闪现在我的脑海中,“嘿嘿,叫你整天逼我干这干那,今儿个栽我手里了吧!”我偷笑着,决定趁老妈不在家搞个恶作剧。
我打开瓶盖,一股刺鼻的味道钻了出来。我小心翼翼地靠近老爸那双大脚丫子,用小毛刷把指甲油刷上去。忽然,老爸猛地一抬脚,把我吓了一大跳,还好他又翻了个身,沉沉睡去。也许是我把指甲油刷到外面了吧。为了刷得更仔细,我不得不把头凑近老爸那双臭脚,阵阵臭气几乎令我窒息。忙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把十个脚指全刷完了。其间老爸翻了六个身,我到足足去阳台透了四次气。
刷完后,我喜滋滋欣赏起自己的杰作,开始想象着老爸醒来后的种种表现:也许他会拎起鸡毛掸子就打过来,也许他会罚我重做作业20遍,也许他会扣光我这个月的零化钱……我越想越怕,于是拿起水果刀就向老爸房间走去,准备把指甲油刮掉。说来也巧,老爸这时候正好醒,他见我手持尖刀,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吓得脸色苍白,结结巴巴地说:“你,你要干什么?”我见自己的恶行败露,只好结结巴巴地老实交代:“我,我帮你把指甲油刮掉啊!”只听老爸惨叫一声,惊恐地瞪着双眼盯着自己的指甲,原来他压根就没发现自己的脚趾变了模样。只一秒钟,老爸就冲过来一把夺过我手中的刀,咬牙切齿地刮,足足有7小时拒绝与我说话。也就是从那以后,老爸落下了一个毛病:每次睡觉起来都要检查一下自己的脚指甲。
现在,我依旧保存着那瓶指甲油,每当看到它,我都会想起那段令人捧腹大笑的往事。
小松鼠有礼貌地对大象说:“大象伯伯,小山羊生病了,我又背不动他,您能帮我把他背到兔医生那里吗?”大象伯伯热情地回答:“当然可以了。”于是他们把小山羊送到了兔医生那里。兔医生戴上听诊器,把小山羊的衣服拉起来,把听诊器放在小山羊胸口,认真地诊断,然后问小山羊:“你是不是经常啃指甲?”小山羊哭着回答:“是的。”兔医生把小山羊的手指甲放在显微镜下让小山羊看,小山羊一看,可吓坏了。他看见了许许多多长着腿的细菌,有长的、方的、圆的……真是无奇不有。小山羊后悔地说:“我真不该啃手指甲。”兔医生语重心长地说:“你以后可不要再啃手指甲了。”
从此,小山羊不再啃手指甲,他就越来越少生病了。
一周后,我在写作业时无意中看到玻璃杯,便想起杯中的指甲,我仔细地观察,好像指甲不见了。然后,我把可乐倒在地上找到了指甲,指甲已变薄变小了。我弄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因此,我上网查资料,电脑告诉我,可乐中含有磷酸,而磷酸属于强酸,即使经过稀释但还有一定的酸度,对物体有腐蚀作用。我想指甲可能是被磷酸腐蚀而变薄变小的。
另外,我还知道了可乐中含有一种物质叫咖啡素,长期饮用会上瘾,产生依赖性。经常喝可乐还会使牙齿受到腐蚀,容易使人长胖。碳酸饮料虽然可以提神,但一般适合成年人偶尔感觉疲劳的时候喝,不太适合我们青少年儿童饮用,我们还是喝白开水好一些。
突然,我看到了小鸡的爪子,恍然大悟,“哦,原来是鸡爪子上的‘指甲’太长了呀!怪不得会那么疼。”当然,我也想到了一个自以为可以解决这件事的“绝妙办法”。我蹑手蹑脚的用渔网套住了小鸡,小鸡吓了一大跳,急忙“哦哦,叽叽……”的大叫起来,一边儿还拼命扑扇着翅膀,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鸡捆了起来。然后,我拿来了指甲钳,兴致勃勃的给鸡剪起指甲来。
剪完后,我看着小鸡被我剪掉指甲后的鸡爪子,满意极了,呵呵地笑了。心想:这样它就没法抓我了吧,嘿嘿!小鸡的确是不能抓我了,但是它没了指甲走路颤颤巍巍的,追也追 不上我,抓也抓不到我,更别说啄了。
奶奶看见了那只被我剪了指甲的.鸡,大吃一惊,喊叫道:“啊呀,我的鸡呀!!!你这傻孩子,把我的鸡怎么剪了指甲啊,唉呀,这鸡可怎么走路!这咋办呢?”我听后才明白,原来鸡的指甲还得支撑鸡自己啊!我后悔不已。
现在,鸡的指甲已经长好了,小鸡也长成了大公鸡,尽管它还是那么霸道,脾气这么的大,但我还是很喜欢它。因为它,我的童年变得多姿多彩,因为它,我的生活变得充满乐趣。
买一瓶属于自己的指甲油,这个想法已经有好长好长时间了。以前也涂过指甲,但都是用别人的,总是觉的缺了点什么。我想,我应该有一瓶自己的指甲油,不用太贵,但是,要是属于我的。
昨天,去学校拿通知书。不自觉的就走进了学校对过的一家精品店里,我不知道该挑哪一种,我也不知道该挑什么颜色的。我随意的在盛指甲油的小竹筐里翻着,店主在我旁边站着,我挺不好意思的,就拿了一瓶紫色的,付过钱,走了出来。
四元钱,紫色的,属于我的,指甲油。
不知道为什么会挑这一瓶。挑的时候并没想什么,但是买下来后,属于我了之后,我便觉得瓶子的形状、纯正的紫色都是无可挑剔的,虽然是廉价的,但是毕竟是我的。
紫色,我似乎总是跟这种颜色有特殊的缘分。
买手机的时候,满眼的色彩让我有些慌乱。每次让我作出选择,我总是会很慌。我随便挑了一个,买回来后,觉得手机紫色的外壳真是美得让我无话可说。也许它本身并没有多么好,但是因为我知道它现在属于我了,所以,怎么看都是美的。
我不是一个会打扮的女人。每天都是素面朝天,后脑勺的一撮头发是永远都高高的翘着,永远是最简单的发型,连刘海都不知道怎么打理。简单到了极致,就是多数人所认为的邋遢。
不敢把十个指甲都涂成耀眼的紫,只涂了左手的拇指。我真是太笨拙了,弄得满手都是,而且还涂的一点也不平滑。但是我却在灯光下翻过来覆过去的欣赏,永远也看不够似的。据说,涂指甲会上瘾,但是我还没涂的时候就已经被它迷得死去活来了。
不想再涂了,我想它不应该只是简单的装饰品。我也并不是多么喜欢涂指甲,只是想要一瓶属于自己的指甲油,现在,我有了,也就没有要涂的心了。
有很多事,就像一瓶指甲油一样,只求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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