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人贵有志”!也有人说,“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这两句话不禁引起了我的深思:什么是志向?与理想有很大的区别么?……数以千计关于志向与理想的问题在我脑海里游荡。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心智的成熟,开始渐渐的寻找起了答案……
志向,是指一个人终身的远大目标,并向这个目标奋斗,使其实现方能称为志向。但志向通常指比较远大、高远的目标或奋斗方向,例如,自己想干一件什么事啦,今后做一个什么普通职业的人啦,上什么大学啦……都不靠志向的边儿,都只能称其为愿望或理想。自古以来,成大事者必先立其志!反之碌碌无为。项羽年方十二,却吐露出了“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远大抱负;武昌首义革命先烈在清政府与日本帝国主义的剥削下,表明了“天下未发我首发,无人敢为我敢为”的决心;司马迁饱受宫刑后,更加坚决了“点明春秋,挑明历史”的决定——这就是志向,一个人一生的伟大目标……
综上所述,理想相对来说更空洞一些,只是一个人对于他今后人生的一种规划或愿望,期盼今后的人生怎么怎么样的一种合理的想象,表明的决心是没有立下志向那么强烈的,可能会实现,但更有可能化为泡影。但实现理想往往要比实现志向更容易的多。理想与志向虽然都可以理解为一个人终生的奋斗目标,但是实现志向与实现理想可就要另当别论了,毕竟志向是比理想要远大的多的,不然可就——“名不副实”了。至于平日里人们谈论的只不过是他们对理想与志向的.认知错误罢了……
哎,理想与志向,虽在字面上差别十分细微,可实际意义却是天壤之别。虽然我年龄还不大,但我深知有一点是不变的——要想成就一番大业,就得有志向,光夸夸其谈是不行的;有了志气才会有向往,人有了志向将其实现才是成功。而不然,一个人只是说说相当国家总统,干什么大事,可实际却没付出心血,嘴动行不动,那能说他有志向吗?不、当然不能。
要想成就大业,不只是嘴上说说自己有什么志向,实际行动才是最重要的;况且,志向不一定要跟别人说呀!自己奋斗才是最强的。虽说是“年贵有志”可也要“远志力行”啊!
如果说谁能把众多人物在一部毫不冗长的小说里连一个有机整体,当推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他精妙的构思已在此部小说里达到极致。这是一部结合悬疑,爱情,哲理于一体的小说,打破了狄更斯现实主义的创作束缚。
大多数人对贾斯薇小姐印象深刻,那个把自己囚禁在阴暗房间里的老女人,自己得不到真爱还报复其他无辜的男人。她的衣服是结婚当天的礼服,钟表停留在结婚时的时间,连发霉的结婚蛋糕都还保留着。作者设计他自焚的死亡方式顺其自然的,陈腐的东西必定要死亡,何况是有如此毒害如此危险的东西。狄更斯斯在刻画这个人物时明显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阴暗,抑郁的气氛占据了环境和人物内心。作者敢于表现和挖掘,恰当处理了主人公和这个人物的关系。
主人公匹普没有任何光彩夺目的地方,他的魅力来源于真实。一部小说要结合多重形象的人物,就要有足够的亲和力和引人入胜的情节。这两点作者都游刃有余,于是就让读者可以尽情陶醉其中,既探寻他的重重悬念,又在情节中感叹人物命运多舛,周游期间,至终才发觉“远大前程”的无奈,它不过是一个***的幻影,在匹普和我们的心间渐渐胀大,掩盖住最后一丝现实的景象。
我们不能说这是部悲剧,飞黄腾达的幻想谁都应该有,可狄更斯所说的远大前程却是在讽刺虚有幻想的人。至于虚与实,幻想与现实,两百年后我们不是又生出截然不同的看法么?作者竭尽才华为我们讲述道理,可是两百年间,谁又能真正摆脱幻想,完完全全地创造出自己的远大前程呢?
挣扎中的人在沉醉,清醒的人又不爱功名利禄,唯有平平凡凡甚至庸俗的人们,偷偷的幻想着,也许,有人也会给我一大笔钱,成就我的远大前程,谁管给钱的是逃犯还是什么。
发黄的书页里,我以一种敬畏的心情阅读狄更斯。我能看到他忧愁又苦笑的神情,太过沉重,我只能敷衍过去。这是罪过,好在从他朴实的语言里,我还能得到他和蔼的微笑,在他设计的完美故事链条中,我甘心沦落。
心有琴弦,纵然客去茶凉,仍有小曲缓缓响起,仍有满树桂花知音化为酒香。
——题记
我躺在你怀中,恋恋不舍地看着你。终究死神还是夺走了我最后一口气息,我放下所有的思想,风轻云淡地闭上了双眼。
在尘世中,第一次看见你时,我还只是一只小小的幼鸟。你站在泰山脚下,我仰望着你那股娇娇者之气,让人感受到你身上充满了希望之光。你闭上了双眼,轻轻地抚摸着阳光,阳光洒在你脸上,照得白白的。长长的睫毛浓黑而茂密,好看的侧脸飘着几缕青丝,你穿着一身青衫,看起来十分赢弱。你久久地伫立于山下,终于,你又向上攀登。我则被这一幅画面震惊住。看着你的步伐,才恍然大悟。然后,我紧跟你的步伐。汗水顺着发丝从你的脸上滑落下来,你筋疲力尽地坐在石头上,虽感到失落,但却十分开心。倏尔,你的汗水干了,风掠过你的脸庞,你甚感凉爽。你爽朗地笑了笑,眼又望向那群峰之首,若有所思地说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下。”望着你微笑的表情,我再次沉醉于其中了。从你的话语中,我听出了你的志向:“致君尧舜上,再使民风淳。”你站起了身,背向泰山而去。我已知自己深陷爱情的旋涡中。恍然间,你的背影化为一粒豆粒。我急忙向你身后飞奔着,大声地呐喊,希望你能驻足停留。但我终究只是鸟儿,你听不懂我的语言。
第二次见你,已是十几年后,我还是那只鸟儿,只是经过了岁月的轮回。我望着你那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深思着:你的面容较为苍老些了,但还依存着几分当年的韵华。那漆黑的头发夹杂着几丝白发。你的身体不复当年那么健壮,更加瘦弱。深邃的双眼透露着几分忧伤,让人心疼。我这么多年,一直都是你的追随者,我一直寻找着你,我仍是爱你如昔。还记得吗?我就是那只向你唱歌的小鸟。你坐在客栈里,穿的还是一身青衫。我悄悄地在邻边的屋顶上伫立着,偷偷地看着你,你可知我一直想念你,来到这里,只为与你相见。“河南,河北已经被唐朝收复了,被唐朝收复了。”店小二欢快地喊着,巴不得这镇上的人都听得到。“真的吗?”
人们不约而同地叫着。“是真的呀!”店小二自豪地喊着。人们情不自禁地跳地起来。你喜极而泣,脸上是你发狂般的笑颜。你终究不改爱国之情,依旧执着于少年那份志向。想着,你又消失不见。我又无处寻觅你的足迹,只能泪流满面地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
最后一次见你,仍旧隔着遥远的年代。你在那样一座破旧的茅草屋里坐着。雨水一直漏入你的屋子,屋内的物品都湿透了。你脸上布满皱纹,衰老的身子佝偻着,让人感受到你饱经风霜。我窜入你的房门,一直认不出你。直到你抬起了双眼,你的眼睛像黑洞一样深得不可预测,都分明装满了哀伤。即便如此,你依然吟唱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土俱欢颜”的美好期望。寒冷的天气让我年轻的身子失去了温度,我痴痴地唱起了歌,你看见我微露几丝惊讶。然后以微笑代替,把我搂在怀里,你的怀抱让我感受到了几分人间的温暖。死神狰狞地向我伸出了双手,不过,让我能在你怀里安祥地死去,这是最值得庆幸的。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大声歌唱着当年的我们。
杜甫,你的一生中有着一个不曾改变,不曾动摇的志向:为国解忧,为百姓谋利。尽管命运如此捉弄你,你还凛然面对着。这一生中,就是因为这个志向,才让你在茫茫人海中由平凡变得伟大起来。你追随着自己的远大理想,未曾动摇,我追随你的爱情矢志不渝。我的一生,因为这一插曲而不平凡起来。
壮士不必多,也不会多,他们无意叫人追随,却总是让人震动。而是正如这所述。
今世的我又化作一缕多情的风,继续寻找你那双眼,继续鸟儿与诗人的爱情……
北大高材生写的那份控诉父母的万字长书,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与父母决裂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这可是北大高材生,海归博士,高素质人才啊!什么使得他这样绝情,与生他养他爱他,把他培养成人的父母决裂呢?
他说,因父母对他过度的关心,过度的操控,从小到大,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从来没有自主权,从来没有得到过正常的爱,他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亲情,是情感上的“父母双亡”者。
我不否认他极端,但是,这是否也反映出我们社会上存在的某些问题呢?
作为刚出生的婴儿,我们就是一张待渲染的白纸,还没有能力做出选择,而用爱和教育去构图,是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可是,父母也是第一次当父母啊!他们探索着,把自己认为最好的都给孩子。他们吃过没读过书的亏,就希望孩子能上学,取得好成绩;他们经历了物质匮乏,食不果腹的年代,于是便拼命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他们那时候受过许多罪,便不想让孩子受罪,宁愿自己再多吃点苦,也要给孩子创造最好的条件……
就这样,他们用自己的经验三观,肆意地去描画孩子这张白纸。他们认为,这就是爱,是他能带给孩子的,世上最好的东西。却唯独忘记去问,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孩子有什么想法。
我小时候经常听到的话是:你是小孩子,你懂什么呢?外边世界那么复杂,现在不好好学习,将来只能做苦力打工,做苦力都不一定有人要。你选这个专业干嘛,将来不好就业,你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学干嘛,人生地不熟,被欺负出点事我们也不能立即赶去……你不应该怎样,应该怎样,这是父母长辈对孩子说的最多的话,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句式。
这难道不是爱吗?是爱,可是有些怪!
当我读完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才明白,这些爱怪在哪里,什么叫合适的爱。
皮普是一个由姐姐带大的小男孩,姐姐脾气暴躁,爱打他骂他,而姐夫乔,很爱他,总是护着他。他交了好运,为了自己的前程,离开乔,乔没阻拦,也从未抱怨,他欠下巨债,又是乔,默默替他打理好一切。
而那个资助他的贵人,虽爱着他,但这爱的背后,有目的-把皮谱培养成一个上流社会绅士。他自己是个从小到大缺爱、混迹于街头与监狱,与一切美好事物绝缘的人,是皮谱唤醒了他心中埋藏的爱的种子。他开始资助皮谱,让皮谱学上流社会的礼仪,成为一个学识渊博又有身份的人。
那时的皮谱,一心都想成为上流社会的人,有了这机会,当然不愿错过。可自从过上那种生活,他再也不像在乔身边那样快乐。走着走着,他就成了别人的梦想,或者说是成为一个为别人实现梦想的工具。
同样悲惨的还有他深爱的埃斯特拉小姐,她被哈维莎姆小姐收养,被培养成一个没有心的尤物,成为复仇工具。据哈维莎姆说,刚开始,只是想单纯的给她疼爱,可渐渐地,她发现,这个孩子可以为自己去做些事,去报复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
埃斯特拉如愿长成她期望的样子,可是,她却发现自己做错了,埃斯特拉连收养她给她爱的人都不爱。她控诉道:我明明是爱她的啊!
可是,这种爱,难道本身不是一种伤害吗?
自己做不到的,得有人来替自己做,皮谱的贵人,他一心认为,如果当初自己有皮谱这样的好运,他一定不会与世界上的肮脏与黑暗为伍,会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被人认可的绅士。他寄希望于皮谱,他说:我不是一个绅士,可我培养出一个绅士,比你们都优秀的绅士。
哈维莎姆小姐被男人欺骗,受到伤害,她便想去报复,她做不到,就让美丽的埃斯特拉去做,先让男人动心,又去伤害男人的心。
你不能说他们付出的感情中没有真挚,可白纸一样的孩子,眼中非黑即白,对人的认识还停留在非好即坏的阶段,怎样去体会那细若游丝的真挚呢?
合适的爱,像乔那样,我给你指引,但选择权在你,你追求前程,我绝不阻拦,你落魄了,还有我在你身边。
皮谱很讨厌贵人,他剥夺了皮谱简单快乐的生活。埃斯特拉,用冷漠的心,对待爱她疼她的“养母”。
所以,北大高材生与父母决裂,是有理由的,不能说父母不爱他,但是,父母爱的方式不对,让他体会的只有压抑与愤怒,而父母那份苦心,也许,等到他当爸爸时才能发现吧。
看《安妮日记》时,安妮对妈妈也是这样,妈妈经常责备她,不理解她的感受,她疏远妈妈,妈妈伤心地说:你什么时候才能爱我呢?
刚刚读完英国大作家狄更斯的长篇小说《远大前程》,颇有感受,故在此费一些笔墨,浅显地写一篇读后感。
就题目而言,“远大前程”这个名字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令人误以为该小说是一篇励志小说。在开始阅读小说之前,我也以为小说写的是出身贫寒的主人公奋发发奋,从而获得远大前程并最后取得事业成功的故事。在阅读该小说之后,才发现我的推测和实际的小说资料大相径庭。
《远大前程》实际上讲述的是出身穷苦的主人公皮普小时候意外获得一笔神秘财产,从而离家开始了他的“远大前程”,到之后“远大前程”又彻底破灭的故事。其实,皮普的“远大前程”无非就是指原本长大只能当铁匠的他,能有机会去伦敦做一个“绅士”或“上等人”。而这样的一个远大的“前程”,在小说的后部则被冷酷的现实所击碎。因此说,作者以“远大前程”来命名这部作品,事实上是作者对当时社会的一种讽刺。
《远大前程》用朴实流畅的语言,带领读者走进了皮普富有戏剧色彩的生命。天真善良、爱憎分明的皮普从小父母双亡,和脾气暴躁的姐姐住在一齐。他的姐夫乔是一个善良的铁匠,对皮普的关爱无微不至。小时的皮普被镇上一位富有的老小姐郝维辛雇为她的养女艾斯苔拉的玩伴。皮普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漂亮而又冷漠高贵的艾斯苔拉,从此励志要提高自我的文化水平修养,做一个配得上艾斯苔拉的“上等人”。正在这时,郝维辛小姐的律师找到了皮普,说有一个神秘的人给了皮普一大笔财产,让他成为一个绅士,但作为条件皮普不得打听任何有关神秘人的消息。
皮普欣然理解了这笔财产,来到了伦敦,开始了跻身上流的生活。但艾斯苔拉的若即若离和她最后对皮普的抛弃以及神秘人的现身改变了这一切。神秘人其实是皮普小时救助过的一个逃犯,而非皮普一向想象的郝维辛小姐。由于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刚开始皮普对逃犯充满了厌恶。但皮普逐渐被逃犯的纯真善良所打动,决定帮忙被通缉的他逃出国外。
然而,逃脱计划被逃犯旧时的仇人所获,逃犯被警察抓获,皮普的财产也被充公。前程和理想就此破灭的皮普之后到了国外打工,十几年后又回到了乔的身边,并偶遇同样饱经沧桑的艾斯苔拉。二人最后的结局
文中虽没有交待,但可推测二人结了婚,在皮普儿时的乡村和乔一齐愉悦地生活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并且每个人的理想都各具不同,有理想的人,是会学习的人,有了理想,就有了目标,我们就会为这个目标去奋斗,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运动员,去参加奥运会,争取金牌,为国争光。
说起体育,我的心情的达到了最高潮,在体育项目里,我的强项是跑60米和100米,因为我起跑很快,有爆发力,所以跑短距离,我的偶像是跑100米的鲍威尔和跑110米栏的刘翔,因为他们是田径赛场上的顶尖高手,同时都保持着世界纪录,我非常佩服他们的速度,同样我自己也在努力着。
早体育课上,我努力练跑步,在跑步上,我看到了成绩,看到了速度,看到了自己的希望。在联校举办的运动会上,我都是积极参加,心里想着为校争光,在赛场上,我从不服输,从不叹气,我遇到过失败,但也获得过成功,在我失败时,我总是自我安慰:下次一定会跑好的,在我成功的时候,我从不骄傲,虚心面对下一次的挑战,因为我知道:在赛场上,总会有赢,总会有输,不可能总赢,也不可能总输,就看你是否去尽力了。
为了实现这个理想,我可以付出再多更多,战胜对手容易,最难战胜的就是自己,我要挑战自己,努力再努力,希望通过我的不断努力,不断进步,最终实现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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