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着短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曲志玲。
她能说会道很讨人喜欢。每次来我家,她一进门就用惊讶的语气说:“呀!你家真干净!”我领她到我的玩具房玩,她又用惊讶的语气说:“哇!你的娃娃真漂亮啊!”妈妈叫我们吃饭。饭菜端上来了,只见她一边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夸妈妈厨艺好,还夸妈妈长得漂亮。就这样,她就成了我们家最受欢迎的小客人。
她还爱逞能。暑假里她刚学会了骑自行车,晚上看见有许多人在楼下乘凉,就想展示一下自己的本事。她对大家说:“看我多能!”只见她飞快地骑着自行车,到了拐弯的时候不仅没有减速,反而得意地抬起一只脚来,但她没有留神车下的水,结果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我跑过去一看,只见她身上、脸上溅满了泥水,变成了一个小非洲人。她妈妈生气地说:“叫你逞能,变成泥人了吧?”曲志玲边哭边说:“谁知道那儿有水呀!”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曲志玲,一个能说会道、爱逞能的可爱小女孩。
我非常爱读书,从没出生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听妈妈讲,当我还是一个胎儿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用手抚摩着肚子里的我,给我讲故事、朗诵古诗。每当妈妈讲故事的时候我都会兴奋地在她的肚子里扭动。到我出生后56天时妈妈就在我的童车上夹了一本《婴儿画报》。当时我目不睛地看了足足有十二分钟,妈妈不忍心累着我,赶紧把书移开了。从那时起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
到了两岁半的时候,我就能拿着《婴儿画报》给爸爸讲故事了,但是我并不认识字。等到五岁时我学会了拼音能自己读书了,书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每天中午一回到家里我就会拿起心爱的《365夜故事》津津有味地读起来,直到妈妈一遍又一遍地催我吃饭。我才很不情愿地放下了书。
我爱书,常利用午睡的时候偷偷躲在房间里看书。看到高兴的情节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读到伤心处有时还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有一次,我在读《猴国奇事》时,读到高兴处竟得意忘形地大笑起来。这下把正在睡午睡的父母全惊醒了。后果可想而知,肯定是书被没收,然后被强制着睡觉。从那以后我害怕再被发现,想笑时只好忍着,实在忍不住了只好钻到被窝里笑,笑得满床打滚,上次差点从床上滚了下来。
还有一次,我以上厕所为名,反锁在洗手间里看书,我给自己约定好了只看一小会儿,可是一读起来就入了迷,仿佛身临其境,忘记了周围的一切。那约定早被抛到了脑后。“宋昱漫——宋昱漫——你在厕所里都呆了一小时了。”门外传来妈妈的呼唤。此时我才恍然大悟,忙说:“妈妈我闹肚子了。”我连忙把书藏好跑了出来。只见妈妈端着茶给我拿来了“泻立停”。我想:是药三分毒,只好向妈妈坦白了。
正是因为我爱读书所以积累了很多课外知识,习作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还在全国优秀作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呢!
就象高尔基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为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爱读书!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的名字叫马子鉴。
他长着一张瓜子脸,五官端正,眉清目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更是锦上添花。他还有一双大耳朵,一头乌黑乌黑的头发,一个小小的鼻子和一张能说更道的嘴巴。他的胳膊又细双长,腿又粗又壮,所以跑的很快。忘了告诉你们,马子鉴的身高有1.4米,体重27公斤,平时特别爱笑。
他有点性急,也很幽默,很喜欢说笑话。他也很爱玩电脑,只要有一丝玩电脑的机会他都不会放过,但是他家的电脑有密码,他总是想方设法破密码,可是只有一次成功了。
马子鉴最喜欢的运动算是跑步了,每一星期五,我马子鉴、郭简语和彭登云我们四个在大操场举行长跑比赛,发令枪一响,马子鉴和彭登云就冲出了起跑线,我和郭简语就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追着。到了最后,马子鉴用出了最快的速度,超过了彭登云,取得了胜利。但是他的耐久力没有我强,每一次短跑总是我胜利。今后我要学习马子鉴的耐久力,相信他也会学习我的爆发力吧。
这就是我最要好的朋友――马子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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