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留有乌黑的齐刘海,一双黑亮亮的眼睛在齐刘海的衬托下越显炯炯有神,起初她就是数学课代表,我本以为她有敏捷的头脑,沉稳的性格,后来才发现她那现代的孙悟空的本性。
传说她俗称“假小子”顾名思义假男生,性格自然也就够酷了。有时与她说话不到半句便会打起来,人家说上阵带枪,而她的四肢便是最有用的“枪”了,常在众目暌暌之下淑奴风范尽失,好没风度啊,她那套孙氏绝招是名不虚传。她嘴里常会冒出一些登峰造极的词语,可谓千古绝句。她对于数学是超有耐心的,也许这是上天给她最大的恩赐,她的体育也超棒,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文武双全。
我的同桌,绝非等闲之辈,正所谓快乐会传染,她可是我们班一道快乐的风景线,永远看不厌的风景线。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初中生,初中的校园生活留给我许多美好的回忆。自从走上了中学的路,一晃就是三年。三年的时光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与欢笑。到了学习的艰辛和同学之间的友情。这些都是我在之前从未感受到的。上小学时,总认为学习是一件轻松的事,到考前随便复习两下就能蒙混过关,完全没有体会到学习的艰辛。直至我上了中学,在激烈的竞争中步履蹒跚的我才正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要知道,想在中学考试中保持优秀稳定的成绩是很难的。但正是因为这种压力才使我锻炼出了坚定的意志。虽然我在考试中屡屡遭受”滑铁卢”,但失败过后我总能站起来迎接下一次挑战。在这三年中,每一年的进步都让我深有感触。不过,在我的记忆中更多的还是许多惨痛的经历。说实话,要想取得进步光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足的,还需要同学、老师协助。正是因为同学之间的相互帮助,相互交流,同学之间的友情才能根深蒂固。所以当同学即将分别的时候总会觉得有点依依不舍。毕竟大家相处也有三年之多,中考的结束就标志着大家将各奔东西,因此就难得再见上一次面了。当然,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分别是在所难免的事。所以想到这我也不觉得感伤了。回忆也许是美好的,也许是痛苦,美好的回忆带给人无限的遐想,痛苦的回忆带给人无尽的伤痛。但至少我知道初中生活的回忆将会成为我大脑中抹不去的记忆。
从小,你就与我作朋友,你放下架子,与我疯玩嬉闹,帮我排忧解难。你是我的父亲,同样,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时候,你更多地是陪我玩。别人的.爸爸好像天天忙得脚不沾地,而你却天天回家。小学时,别人都在上培优班,而你却没送我去。你每个周末都带我去爬磨山,看长江,打***……小时候我是你的“跟屁虫”,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长大后,我长得比你高了,变得叛逆了。你经常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记得有一次,我在校内看到有同学被高年级同学欺负却没有告诉老师。回到家后,你却说我这样做不对。你对我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如果看到同学被高年级同学欺负后却默不作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么他下回打的可能就是你。中国人就有奴性,南京大屠***时,五个日本人压着三千中国人去刑场,结果还全都***完了。大家都认为这一个被***的不是我,不关我事,所以他在后面也会被***。这时的你,更像是一个为我指点迷津的朋友。你是我成长路上最好的朋友。
你慢慢老了,步子不如从前那般矫健了,生意也一年比一年难做了。你却说:“山雨欲来风满楼。怕什么,有我在呢!”我觉得,是时候该我帮助你了。朋友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总不能老是让你帮我担当吧!我要为你排忧解难,不再给你添乱了。也许有一天,你也像我小时候那样不会系鞋带,把饭洒在衣服上。但我相信,只要我在你身边,你就会很开心,很温暖。因为我也是你最好的朋友。
有首歌不是这样唱的吗?“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可能你不能陪我走完这一生,但是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随着学业的繁重,心情便沉重不已,整天趴在桌子上闷闷不乐。突然,看见你从外面拿了一束花进来,把它轻轻放在我的桌子上,然后说:“轻送点。”辛夷的花蕾在每株枝条的末梢露出含羞的表情。远远望去,又如一群盖着红纱巾的少女在冲着我笑。心情莫名地轻送起来。看着窗外,阳光明媚,太阳正挂在枝头冲着我笑。
松树张开所以的手指,网不住流过的时光。晶莹的露水坠落,清脆的声音惊醒我的回忆。这就是我的同桌。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成长路上有你,于是不寂寞。
六年级这一年,大概是我最悲哀的一年了吧,因为同桌。 老师在班级里做了一次“乾坤大挪移”,实行“好坏分配制”,顾名思义,就是好学生跟成绩有些不好的学生坐在一起,帮助成绩有困难的同学学习。就这样,我跟煤柄炉(绰号)坐在了一起。煤柄炉很会吵闹,而且经常做出一些搞笑的恶作剧,我们都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迫于老师的威力,我们只好“委曲求全”,旁边的同学也想方设法“欺负”他。就这样,我又浑浑噩噩度过的半学期。 后来,老师又安排了座位,我和一个美名曰“皮带”的的男生又坐在了一起。那段日子,总算还是平静。皮带满好欺负的,什么修正带,本子啊,只要我没有,同桌有的,我就不用再买了,直接用同桌的。前后左右的男生女生也效仿,什么东西都用“皮带”的。 终于,小学毕业了。脱离了“一男一女”的同桌分配制!毕业晚会上,我回忆了有关同桌的种种往事,真是有些想哭,而又有些想笑。 (二) 总算到了初中,在军训期间,我就个大多数女生成了好朋友。 正式开学时,我依然很关心自己的同桌是谁。我奶茶的关系不错,分座位时,我们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能分到一起做同桌。可是,毕竟“天不遂人愿”,我和奶茶没有成为同桌。 和我同桌的是程丽君。我承认,刚开始我的确不是特别喜欢她,后来发现她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程丽君不是特别漂亮,脸上有小雀斑,一点一点的。我们并不了解。 “小迪迪,红笔借我一下下。”同桌又在嚷嚷了,自己有红笔还向我借。“小迪迪”这个称呼,一开始我很反感,后来在同桌的逼迫下,终于“欣然”接受了。小君(对同桌的“爱称”)是住校生,学习也不错,性格还好,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小君时不时借我东西,明明自己有,偏偏喜欢我的。有时候小君挺搞笑的。 我们前面坐着“西施”(某男生),“西施这个名字来历很奇怪,因为这个男生一天念叨着“西西西西。”被我和同桌听见了,笑眯眯的说:“思念西西啊!那你就叫西施好了!”于是,可怜的男生有了“西施”这个绰号,拜我和同桌所赐。 同桌的英语很好。 一单元的英语,她能一次性背完,听得我们组长目瞪耳呆,老半天回不过神来,终于,我发出一声感叹“还是人吗?背书那么快干吗啊!”刚说完,我的脑袋长了一个包包,被敲的…… …… (三) 同桌,已经串成了一串美丽的故事。 有笑,有泪,有友谊。 这是关于同桌的故事。 补记:这是受小君所托,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于是写了一篇作文不像作文,废话不像废话的东西。本来是没什么可写的,想不到关于同桌的回忆原来有那么多。
我有一个新同学,他的名字叫刘隆琦。他身材中等,长得肥头肥脑的,红润的脸上嵌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四肢粗壮,一看就知道是个运动健将,再看他家那两个篮球,就知道他一定喜欢玩篮球了。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他爱篮球几乎胜于爱他自己。怎么?你不信!接着往下看,你不信也得信。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他正专心致志地写作业。突然,几个球友给他打电话约他打篮球。他顿时欣喜若狂,把作业随手一扔,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撒腿就往学校跑,那速度都能跟火箭比了。到了学校后,他从9点半一直打到下午4点半,打了整整7个小时。家长们正分头到处找他呢,回家后一顿臭骂在所难免了。但是,他没有因为挨了臭骂而与篮球“绝交”,反而更加喜爱篮球了。你可别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他的头脑一点儿也不笨。他数学可以达到4.5星级了,那0.5就是他那个粗心的“马大哈”毛病给害的。也难怪同学们总叫他“错大头”,有一次数学考试时,他把106写成了100,这下可好,分数只能得99.5分了,真是太可惜了!要是他改掉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以后他一定是数学天才了。这就是他,一个爱篮球、粗心的男孩子。你了解他了吗?如果你想学篮球,就去找他。不过你千万不要学他那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不然的话,你也被人家称为“错大头”了一转眼间,我已经上初中啦!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当然,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为什么?因为我和我的这些充满青春朝气的新同学们每天都在一起学习、锻炼。我们虽然来至不同的学校,57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现在我就来说说我在这三个星期里认识的新同学吧……在这三个星期里我认识了一个叫韦博文的新同学,我们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结伴上学、放学。他皮肤黝黑,椭圆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永远睁不开似的,一张女孩子才有的樱桃小嘴,对谁都是一副笑脸。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性格开朗,从不斤斤计较,有什么不高兴的事转眼他就忘了,每天拥有好心情。在同学之间有“老好人”的口碑。每个同学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就要继续发扬,缺点就要积极的改正了。当然我也要改掉我学习成绩不好,做事不 认真、马马虎虎的缺点。现在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之间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从一些很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下课时,同学们为放松心情,相互之间做一些轻松幽默的小游戏;运动会快到了,同学们自发组织到操场上进行运动,互相进取,争取在运动会上取的好成绩,为我们十二班争光。学习上,同学们还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形成一股浓厚的学习气氛……虽然我现在才认识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去了解其他的同学,真心与他们交流,那我不久以后我一定会认识更多的新同学的,与他们成为好朋友。我喜欢我们十二班的同学。同学们眼中的我,是一个俏皮小孩。课上逗得老师哈哈大笑,课下又把同学小的前俯后仰,所以得了一个外号“开心果”。但有时又能把老师气得“直冒烟”。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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