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读了《小王子》一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为小王子的离开而伤感。同时心中也充满了疑惑和许多的不解,我有些看不懂,不知道作者写这本书是想要告诉我们什么?为什么作者说这是一本献给大人小时候的书?今日一早醒来,我迫不及待地跑到书桌前,再一次翻开了此书细细品味了起来。
书中讲述了一个来自一颗小行星上的小王子,因与他唯一的一个朋友,美丽而又傲慢的玫瑰花闹了别扭,最后他无奈地离开了他的星球。之后,小王子拜访了六个分别有着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等的星球,最后降临到了热闹非凡的地球上,和本书的作者飞行员叔叔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小王子又和狐狸相识,小王子从狐狸那里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用心灵去感受爱,这使他想起了自己心爱的玫瑰花,想起了自己居住的星球。最后,小王子在黄蛇的帮助下,回到了玫瑰花的身边。
读到这里,我想起了自己,想起了平时爸爸妈妈对我的点点滴滴的爱,这些关心在我以前的眼中却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总认为我是他们的儿子理所当然,比如说有时候妈妈给我买回来很多的美食,我不但不感谢妈妈,甚至会嫌弃有些我不爱吃的东西,露出不高兴的表情,我把爸爸妈妈对我的爱视而不见。读了这本《小王子》让我明白了书中狐狸的`“秘密”——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告诉我要用心灵去感受父母的爱,我暗暗的对自己说从现在开始,我要让爸爸妈妈少费一些心思,与同学之间少一些吵闹,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信任,做一个好少年!
我们班有一个稍胖的女生,名叫累玥(化名。总是挂着一张笑脸,两侧扎着小辫子。她很爱看书,有时候看见别人手里捧着一本她没有看过的书,那可就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了;或者想尽千方百计把书借到手。虽然我对她其它方面不是非常了解,但我敢肯定,她对书可是喜欢到了极点。爱书程度不可低估哦 !
记得五年级的时候,我买了一本新书,课间休息时间,我正津津有味的欣赏着。不知什么时候累玥站在我旁边,她冲我“狡猾”的笑了笑。我知道她会使出“浑身解数”来“借”这一本书,立刻把书塞进抽屉里。这样有趣的书,我才舍不得借给她 呢!尤其是她这种“有借无还”的人。
为什么这样说呢?有一次我去她家,到书房一看,就一目了然了:光她的书就装了一柜子,。我有些吃惊,便问到:“这……都是你的吗?”
“不!这里至少有五分之一是我借的。”她干脆的说道。
“我想你这些书应该不是最近借的吧!至少应该有两个月了。”
“岂止两个月,两年的都有!”
她这一说,把我弄得哑口无言。
可想而知,她“善良”的表面背后会有多“阴险”我可得好好提防呀,以免我的 宝贝书落入她的“魔掌”,不然就犹如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我说这话可不是说的好玩儿的,不采取行动,三下五去二,你的宝贝书就莫名奇妙的“飞”了。
好!言归正传!
“喂!干嘛?”我假装问道。“借书?”
“呃哼!”她把眉毛动了一下。
“事先提醒你,这本书可能会令你大失所望哦!”我说。“内容不精采,有打错别字的现象,太哆嗦……”几乎说尽了坏话,实际上本书再好看过了。
“既然如此,你干嘛还看,而且好像内容很有趣的。”
我早知道她会这样说,所以我已经把最好的回答提到了嗓子眼儿,马上说:“这书有一幅图画画得有点漂亮,其它的都不好看。”其实这本书上根本没有图案,我又骗她。
“百闻不如一见!给我看看。”她还赖在这儿不肯走。
我也没招了,便说:“算了,算了!改天借你,还不行吗?”说着准备把书收进书包。
她见势不妙,笑呵呵地说:“我做事很迅速的,三天,就三天,保证奉还!”趁我不备,抢过书,说了声:“谢啦!“便甩甩辫子就走了。
啊?三天?是三个月吧——天知道!
星期五,孙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特殊的作业——双休日去借书。
星期六我和爸爸把东西放在妈妈的单位里,坐上14路去陕西省图书馆。车上人很多,我们好不容易在长安立交下了车,过了马路,就到了图书馆前面的广场,我抬头一看,图书馆有四层楼高。熙熙攘攘的人群有的匆匆走过,有的坐在台阶上看书、休息。台阶上面还有一座思考者的雕像。
我和爸爸经过旁边弯弯曲曲的通道来到办证处,爸爸填了一张表,办了读者证,进入了阅览室。
阅览室里静悄悄的,人们走路、说话都小心翼翼,生怕影响了别人。高高大大的书架边有标签提醒人们这是哪一类书籍。我和爸爸来到了文学类图书哪里。我自己找了一本脑筋急转弯旁若无人的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爸爸拿了几本书让我选择:有“奥秘——学好数学”、“中国成语故事”、“游戏”、“365夜故事”和“发现——神话里的怪兽”。我选择了最后一本,它主要描写的是古老的怪兽是人类创造出来的宠物,都是想象加工的,有时候也会成为艺术的表现和想象的源泉。
这次借书我发现了很多人都喜欢读书。并能从中汲取知识和能量,从而充实自己,我会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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