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爱吃水果,我也有很多爱吃的,其中最爱吃的就是草莓了。
草莓红红的,头戴一顶绿帽子,可好看了!把草莓拿起往太阳下一看,别提有多漂亮了!是半透明的!在我的眼里,它就好像一颗钻石似的闪亮,草莓非常美味,洗干净后,把蒂儿去掉,轻轻放到嘴里,啊!太好吃了!就好像春天吃冰棍;夏天吃西瓜,秋天吃葡萄,冬天吃杨梅,味道多棒!
我喜欢吃草莓,知道为什么吗?这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草莓很漂亮,让我记住它的美丽,它就好像一朵含苞欲放的可爱的小花。第二,草莓很美味,香甜可口的它,能够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香味,看见的人,都不禁想吃一口,而且,草莓的可口,能够让你劳累的身体打起精神。第三,草莓给我的感觉很微妙,应该怎么说呢?它好比是蜜蜂,而我是花朵。草莓在我心中,晶莹透亮,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还很让人觉得有一种神秘感,怎么也猜不透它的心思。
啊!我爱草莓,爱它的外形,爱它的味道。
在我爱吃的.水果中,草莓是我的最爱,现在正是草莓成熟的时节,我每天都可以大饱口福啰!
草莓小姐戴着一顶小巧可爱的绿色太阳帽,身穿一件大红袍,红袍上镶满了无数颗珍珠,活像个新娘。她们的体形大多数像陀螺,也有的像山峰,还有少数可能是营养过剩,长成了双胞胎。
新鲜的草莓看上去娇艳欲滴,闻起来香气扑鼻,吃起来柔软多汁,轻轻咬一口,哇!酸甜的果汁就会流出来,一直流到我的心里,真是无比清爽。吃过草莓的小朋友有没有注意过,草莓褪去大红袍,就会露出粉色的皮肤,再往里面,就会变得洁白无暇,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了。
草莓不但长得可爱,味道可口,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对人身体很有益处,有水果皇后的美称。所以我很喜欢草莓。
于是,公主把这种植物带回家养着,。有一次,公主的仆人发现鸡吃了这种食物竟然没有死。这个消息惊动了全大英帝国,整个科学界沸腾了,有一位科学家冒着生命危险,写好了遗书,躺在床上,望着那可爱又可怕的植物一口气果断地吃了。
当他正等待死神的降临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这为科学家竟然没死。于是,这种植物变成了今天我们吃的西红柿。西红柿不仅味道好,而且营养高,是我最喜欢吃的水果之一。
我最喜欢吃的水果是草莓。草莓摸起来有点扎,皮上像芝麻的东西是草莓的种子,草莓立起来象一朵开放的小花儿,倒过来则象一朵尚未开放的百合花;草莓是粉红色的,上面带着绿油油又小又精致的叶子,就象人工制作的一样,叶子的形状是上尖下圆,像一滴小水珠,也像梧桐树的叶子,只是小一点儿软一点儿;叶子的颜色象绿油油的农田,下面象倒过来的弧线;咬一口又酸又甜又香,里面中间红一点儿,两边是奶白带点黄色。
我之所以喜欢吃草莓,由于它的味道有酸有甜,粘点儿糖会更加美味,你和我一样喜欢吃草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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