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现象吧。在你和你的闺蜜说话时,你还没有把话说完,她就已经知道你的心思了,这就是知心。当然,我也有这样一位知我心懂我意的闺蜜。
在她没有出现之前,我把内心所有的话所受到的委屈和伤害全部都憋在心里。那时,我整个人都是沉郁的,她的出现像一道阳光,走进我的心里,我从此不再是一人负重前行,还有另一个人替我分担,我向她敞开心扉,从此变得乐观开朗!
直到有一回,那天,我又变得沉郁,因为那天早上,我被妈妈吵了,没有告诉她,因为我害怕她嘲笑我,这么大人了,还被家长吵。这时,她满脸欢喜的走了过来,看见我变得沉郁了,就急切的问我怎么了,本想大哭一场,可我并不想让她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
我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强颜欢笑的说了一句:“没事,不用担心。”她先是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我,过了一会儿,她说:“不要把什么事都憋在心里,说出来,你可能会好受一点。”我听她这么一说,眼泪便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像断断续续的雨滴,“我被我妈吵了,我委屈的说。”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要变得乐观豁达,要把所有的事情都看开,你看啊,咱们要上初中四年,上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在这些阶段,我们还会遇到比这更大的挫折,所以你要变得豁达开朗。”我一听,豁然开朗。便把这件事抛之脑后,专心致志的学习了,只有打好基础,这一层层难关才能顺利通过。
是啊,朋友固然重要,但是我们需要一个知你懂你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开导你!
我们家曾养过好多种类的小动物,有猫、有鱼、有乌龟,但是我更喜欢它——我家的金毛。
这条小狗看起来十分可爱。一身金灿灿的毛,长着瓜子脸,两个尖尖的小耳朵可灵了,就连一根针掉在地上它都能听见;还有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两个葡萄似的大大的、圆鼓鼓的;一条又粗又长的尾巴摆来摆去的,看起来很是呆萌。
都说狗有特别灵敏的嗅觉,那次发生的事可算让我长见识了。还是在我小的时候,有一次在家待的太无聊了,所幸想出去玩玩,就喊上了我的小伙伴金毛。一路上追跑着、打闹着,比谁跑得快,看谁跳得远。我随手捡起一块石头,轻轻一扔,它就像离了弦的箭,飞奔着去把石子捡了回来;我反复地扔,它就反复地捡,玩得不亦乐乎。
不知不觉地跑出离家比较远的地方去了,当时一心想着玩,也没有害怕;可是转眼间,太阳落山了,我的肚子也咕咕的叫了起来;我想我们该回家了。然而我却因为没有来过这边玩,又离家比较远,一时却忘记了回家的路,不知道该往哪里。
正在我愁眉苦脸、不知所措的时候,金毛好像明白了我的担心,它对我汪汪叫了几声,走几步后回头看看我;此刻我恍然大悟,难道它记得回去的路,要带我回家?我半信半疑地跟了上去,就这样它前面走我后面跟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到家了。
我冲上去,紧紧地抱着金毛,摸了摸它的头,它冲我摇着尾巴又汪汪汪地叫了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不用担心,相信我,你看我们到家了吧”。
我非常喜欢这条小狗,一只可爱又聪明的小狗。
我不知道闺蜜这个词怎么定义,但你说我是你的闺蜜,而我也很喜欢这个称呼。
熟悉的学校,熟悉的公交,熟悉的街道,熟悉的餐馆。熟悉的我和你。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就像我们乡村横纵交错的阡陌小路一样,而我在人群里与你的行走是那么的愉悦。从认识你到现在,没有过多的修饰,没有过多的打扮,给我的感觉却总是透过一种清新显得很自然的样子。你知道吗?我妈妈从小教育我要很自然,而你已经做到了这一点,所以闺蜜,继续保持下去,我可不想你染发,涂指甲之类的。
平时你很安静,就像是一朵静等春天的花朵。你说你最开心的时候是在发呆的时候,我说怎么会有这种喜好了?而你笑了。看着你笑的样子,仿佛我已无法再去理会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无法再感受这座美丽热闹的城市。眼里都是你开心的笑,我还是用那句很陈旧的话说出那时的心情:开心就好。但这里已然留下一种美好。那么自然而又真实。
闺蜜,你对我是认真的吗?如果是的,我也会真诚对你。就如我一直认真对待自己一样。
你说,你很爱自己,而我说我也很爱自己,我们有着很大的共同之处。我又问你,那你会不会喜欢上一个人?你说当然会啊,你又不是冷血动物。我们都笑了。依然记得当时的场景,此刻在我脑海里一直存在。我想我会一直留在心间。
你相信美好吗?你相信这世界有活的很满足,很充实的人吗?反正我会相信,这个世界还是美好胜过苦难,真情胜过虚假。还记得你说过的那些话,你说你不喜欢两个人太假的关系,在特定的场合说特定的话。
你说你更希望看到两个熟悉的老友,相顾而笑就能够了解一切。这更加像每一部小说中描述的那种真情,永远感人,永远真实。闺蜜,你一直相信的就肯定存在,不要怀疑。
即使狂风骤雨,即使岁月残忍,但闺蜜请你一定要珍惜自己,就像有个你很好的闺蜜在默默关心你一样。我知道时光才不管你是否坚强,它总会将你狠狠摔上一跤。但不管这个世界多么不公,请不要失去相信美好的勇气,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会一直陪着你。因为我相信我们之间总是真情多一点。这样才不辜负彼此间熟悉的美好。
闺蜜,愿你快乐,在以后一个人的路上,不要辜负那么多关心你的人。
我的小狗不过一尺来长,看起来小巧玲珑,是我过生日时奶奶送给我的,因为它老是逗我笑,所以我给它起名为“逗逗”。我特别喜爱这只小狗。
它一身雪白的绒毛,橙子般大的脑袋,三角形的耳朵总是温驯地向下耷拉着,又小又可爱的眼睛,下面有一个黑色的鼻子,小巧的嘴巴。
起初到我家时,我给它饭吃,它是坚决不吃,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决定跟踪它,我发现它去厨房偷香肠吃,我才发现它愿意吃香肠,所以香肠是它每日不可缺少的东西。
每当我给它香肠吃它都会高兴的摇摇尾巴,还欢快地叫着,好像在说:“小主人,我可喜欢你了。”我把香肠举在半空中,它馋得不得了,我刚一撒手,小狗就接住香肠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我家的逗逗嗨特别勇敢。有一次,我带逗逗出去玩,看见有一只比逗逗身躯庞大的狗,它正凶巴巴的盯着我,我吓得直往后慢慢退步,逗逗奋不顾身地去咬那狗,还愤怒地“汪汪直叫!”似乎说:“你休想吓唬我的小主人!我可不怕你!”那只大狗居然被逗逗的勇敢给征服了,它乖乖地掉头跑掉了。
逗逗嗨特别喜欢跟鸽子玩,奶奶买回了几只鸽子,逗逗很喜欢这些鸽子,每回我睡觉时,逗逗就去捉鸽子,捉住了,又放回去。然后再捉,再放……但它从来不伤害鸽子,只是拿鸽子开心而已,就这样不过几天就和鸽子成了好朋友。
这就是我的逗逗,一只爱吃香肠的逗逗;一只勇敢的逗逗;一只调皮的逗逗。
本人性格十分开朗,朋友遍校园,但说到我的“闺蜜”嘛,那当属我的前任同桌——陈梦恬了。
“哎,老姐,你到底有没有想出来这题的答案啊?”听,这就是我对陈梦恬的称呼,这个想法还是她提出的呢,说这样,可以促进我俩的关系更加亲密。不过,话说回来,我和陈梦恬还真像对亲姐妹——一样的体型,一样的发型,一样的爱好,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样的性格特征。
我和陈梦恬都是属于坚强、不服输那一类的,且经常结伴完成一些事情,比如跑步,这其中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因为我和陈梦恬都是体型偏胖的女生,所以体育就成了我俩共同的弱项,几乎每次体育测试,成绩都是班上的倒数。有一次,老师把我们叫去了办公室,严肃地告诉我们,如果要想当上“三好生”,体育就必须达标!
“三好生”可是很重要的问题!我俩共同发了誓,“体育不达标,绝不罢休!”从此,操场上又多了两个练习长跑的女生,尽管她们并不是长跑队员。练过长跑的人都知道,长跑训练是十分辛苦的,对于我们两个胖人来说,就更非同一般了,跑步时,会有摔跤,有泄气,也有辛酸,为了保持运动效果,我们停止了吃糖,为了跑步,我们放弃了休息,甚至有时候会为了让对方清醒,坚持锻炼而“揍”对方两下……总之,我们坚持下来了!
几周后,老师又开始测试了。我和陈梦恬相视一笑踏上了跑道。证明我们的时刻终于到了,可是就在这关键时刻,我突然肚子疼了,不行,不能输给自己,我努力向前冲,可是疼痛拖慢了我的速度,我只好看着其他同学一个个超过了我,忽然我的手被人牵住了,我一看,是陈梦恬。
刹那间,感激的泪水模糊了双眼,最终我们还是在2分钟之内到达了终点,然后累得瘫在地上。喘息了片刻以后,我转过头,对躺在旁边的陈梦恬说:“姐,下次你肚子疼的话,换我牵你。”陈梦恬怔了一下,随后一本正经地说:“好,不准反悔啊!”说完,我们止不住地大笑起来。
这位就是我的“闺蜜”陈梦恬,同时又是我的“姐姐”怎么样,羡慕吧!
我最要好的闺蜜是和我截然不同的人,她虽然不是第一眼美女,但很耐看,穿衣服有品位,瘦高白净。她从不打断别人说话,有点出世的消极,网络世界是她的整个世界。她不爱出门,不爱交际,大部分时间待在电脑前,对韩国明星如数家珍,连男友也想在微博上找,除了上网她对任何事都兴趣缺缺。
而我是长年累月捣鼓个没停的人,每个月要看十几本新书,每一季要买一堆新上市的彩妆,要做酸奶做蛋糕做月饼,要拆开书包做成相机包,拆床刷墙换壁纸做木工,狗窝要改成上下铺,为了种菜在阳台上搭了个六层的温室,有一阵企图用瓦楞纸箱做一个可以穿在身上的钢铁侠。我三分钟一个想法,想到的都要尝试一下,身边的人时常被带着跑,直呼“吃不消”,但闺蜜是个例外。无论我做什么,闺蜜只是观望,从不跟风,也不大惊小怪。
她来我家,看见我坐在客厅中央的地上,周围摊了一圈奇形怪状的木头还有锯子和胶枪,问我:“你在干吗?”
“我想给狗狗做个可以荡的秋千。”
“你知道怎么做吗?你看过别人做吗?有图纸吗?”
“不用图纸,我感觉就这么做应该很容易。”
然后她就笑着在我旁边的空地上坐下,手里玩着一些零碎的木头。
她出门时,她妈妈从来不问,知道她一定是去见我。我出门我妈妈也不问,因为问了也没用,出门的这一秒打算去见一个人,走到楼下也许就推了这个人去见另一个人。
闺蜜对感情很谨慎,她曾有一个男友,认认真真付出过,可是对方不珍惜。后来她就没有谈过实质性的恋爱了,最多在微博上和不见面的人搞搞暧昧。但她是同龄人中我唯一见过的对父母安排相亲不反感的女生。本科毕业后她找了一份收入不高但稳定的工作工作时还能对着电脑,任务栏的众多窗口里必定藏着一个与明星有关的论坛。她早早和父母选定的相亲对象之一结了婚。过了三个月就宣布***,现在女儿已经一岁了。
她是传奇的绝缘体,她生活中唯一的戏剧性部分就是我。她过着平淡安静波澜不惊的小日子,但她知道世界上有让人不惜代价的理想,确实有让人废寝忘食的兴趣,也确实有瞒着父母偷户口本去闪婚也能获得幸福的奇迹。
照这么看闺蜜和我压根没有半点共同话题,更不用谈什么“志同道合”。可是,我们隔三差五就能在咖啡馆整整聊一上午,聊了什么事后一点也回想不起来。
大概都是废话,甚至连能构成对话这件事都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我说我的生活,她就像听故事那样听;她说她从网上获悉的八卦时,我也会不耐烦地呛她: “这和你的现实世界有什么关系。”
年少时我们不是没有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过架、闹过别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似乎都意识到自己未必是对,和自己相异的未必是对,所以能从容面对彼此的不同。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和自己不同,而且没有一个人能声称自己十全十美,为什么非得找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做闺蜜?
如果闺蜜容不下我的热情,我也容不下闺蜜的消极,可能无法维持这么长久的友谊。最要好的朋友,因为类似于“数学老师不应该和语文老师做朋友”的可笑理由而疏远,在我看来真的不能接受。
年轻的孩子也许还不明白,能遇见一个与自己真诚以待的人非常不容易。
爱情如此,友情也一样。
我家有只小狗,叫做麦包。那是因为它身上淡淡的奶黄色像最甜蜜的冰淇淋,让人直想咬一口。
它长得娇憨可爱,虽然它是一只小公狗,但是它那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可爱劲,当真是比小母狗更讨人喜爱。它的眼珠是圆滚滚的杏眼,仔细一看,还是水汪汪、乌溜溜的,注意麦包久了,它柔和的目光中竟会闪出些许敏锐来。我家狗狗有一样东西最讨我喜欢,那就是它两只大大的耳朵了,只要它微微听见一点声音,耳朵就像无线电一样:“扑棱”一下就竖起来了。
说起来,麦包也是很机灵的,它那精彩的“演技”,连身为人类的我都为所折服。又是一个飘着饭香的晚上,我们一家四口正在其乐融融的吃饭,麦包或许是闻见了喷香的饭菜味,急切地冲到了我们的饭桌前,开始大声吠叫。我们当然不给,只见它的声音渐渐小了起来,变的越来越弱,最后竟然慢慢变成了细弱的哭音,尤其是那如泣如诉的心情,更是被它演绎的惟妙惟肖。妹妹有些动摇,试探的问我:“姐姐,要……要不……”“不行!”我的情绪很是坚决。麦包看到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呜~呜~嗷~”嗬!这小子竟然开始撒娇了,只见它不断地扒拉着我的裤脚,嘴里还哀怨的开始祈求,那软绵绵的声音好似一条狡猾的小蛇,紧紧地勒住我的心。“晓晓!”这次轮到妈妈了,“哦……”我不情愿的放下夹着的一块鱼,无奈地对麦包耸了耸肩。麦包终于明白了,要想吃肉,就得攻克妈妈的心!它打定主意,端端正正地在妈妈面前坐了下来,乖巧的不吵不闹,只是用亮晶晶的眼睛怯生生的凝视着妈妈,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那样子友善又可爱。可妈妈仍旧不为所动,麦包只好可怜巴巴的摇摆着它那绒球似的尾巴,又委屈的蹭了蹭妈妈的脚。妈妈总算拜倒在麦包的魅力之下了,这可真是不容易啊!
这就是我家最可爱的小宠物,它总是那么惹人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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