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幅漫画是《母爱》,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极为感动。人类有着深情的母爱,而在有些微小而脆弱的动物之间竟然也有着深情的母爱。
有一天。鸭妈妈带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鸭,到郊外玩耍,它们嘻嘻哈哈地笑着,欢快地玩着。突然,天空闪起一道道闪电,雷公公也打起了鼓,雨婆婆放开雨袋,让雨“哗哗”地下了起来。鸭妈妈心想,哎呀,下雨了,千万别让宝宝们着凉了。它找了一条近道,领着鸭宝宝们快速地往家跑着。可是偏偏这时遇到了个不幸的事,一条大沟。鸭妈妈往下望,心想,啊!这沟太深了,怎么办呢?这时,身后传来鸭宝宝的一声“啊齐”!鸭妈妈听了心疼极了,就不顾一切地跳下沟去,用自己的双翅使劲撑着沟的两边,让孩子们踩着自己的身子,一个个地过去。
啊!这世上有哪一样东西胜得过伟大得母爱,在动物得世界中母爱也如此伟大。虽然这只是一幅小小的而又十分简单的漫画,可是它深含道理,体现出每一个妈妈对孩子的爱。啊!母爱多么伟大呀!
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名言,人人都会用自己喜欢的`名言作为你自己的座右铭,人人都会用自己喜欢的名言鼓励自己、教育自己。我也有自己喜欢的名言,这句名言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名言出自我国春秋时期大教育家、思想家孔子的口中。
这句名言的意思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明白。
这句名言常常在我的耳边响起,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在上课的时候讲一道思考题,因为这道题比较复杂,而且有些步骤又比较难懂,所以老师讲了两遍,讲完以后老师问我们懂了没有,有很多同学都点头试意,表示明白。可我还是有几步不明白,可我看见那么多的同学都懂,便想混弄过去。当 时我忽然想起: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于是又问了老师,老师又认认真真得给我讲了一遍,这下我弄明了这道题的全过程。老师看到我高兴的表情,笑了笑。一段时间过去了,这个单元学完了 ,也该测试一下这个单元学的怎么了?就在这个单元测试的试卷里那道思考题出现了,我毫不犹豫的把那答案写了出来。很快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一个优异的成绩。我得好好谢谢这句名言,是它让我考了这样好的一个成绩。
从这件事以后我更喜欢这句名言了,它常常教育着我、鼓励着我前进、前进、再前进;它天天伴随着我成长、成长、再成长;它一直在我的前、后、左、右出现。
我喜欢: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时间是不能重来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悔恨。时间一分一秒地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就看你怎样对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使我懂得了时间的珍贵,浪费了时间是什么也换不回来的。
以前,我总是不珍惜时间,整天只顾着玩,无所事事。因为我觉得时间是很长很长的,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过了明天还有后天,我总是玩不够的。有时,姐姐提醒我赶快去读书。我说:“赛车好好玩呀,明天再读书也不迟。”因此,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落后别人一大截。有一天,我看到一篇文章《时间老人的礼物》,里面的主人公明明整天只顾着玩,到老的时候只落得两手空空,一事无成。这时他才明白小时候老师说的格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真正含义,但是已经晚了,丢失的时间再也找不回来了。我看了受益匪浅,要是再这样不努力学习,到老的时候也会像文中的明明一样后悔莫及。从那以后,我努力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抓紧时间读书写字,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延。因此,我的学习进步了,现在我的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改变了我从小贪玩的习惯,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我铭记在心。
“应该让别人的生活应为有你而更加美好。”这则格言出自于茨巴尔的笔下,更是有了这则格言,才让我获得了一个新生。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星期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突然,电闪雷鸣,我吓了一跳,视线慢慢移到了窗户边。我在不远处,看见了一个毛茸茸,蓬松松的小黄球,这个小黄球从茂密的树下慢慢转移到了淅淅沥沥的雨中。不好!我心中有种不详的预感……我立马约了几个朋友,健步如飞的冲到如约地点,人都来齐了,我们便在雨中开启了会议,“你叫我来干嘛?”“现在现在下着雨呢!”“有啥秘密,快说!”朋友们七嘴八舌的嚷嚷个不停。“听我说!”
我大声说到,并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出来。我们立马奔到那棵树旁。原来是只鸡!
哎呀,这小家伙,蓬松的毛被雨水淋的不成样子,耷拉着脑袋,看着既可爱又可怜。我把小鸡捧了起来,“谁要这个可怜兮兮的小家伙?”朋友们听了,个个都像被胶水封住嘴似的.,鸦雀无声。
这是怎么了?平时与我同舟共苦的朋友们都怎么了?我也不想养呀,鸡臭臭的。想着想着,一个可怕的念头油然而生:我来养它!正当我准备打消这个念头时茨巴尔的那句与这个念头共存!这样我收养了它。
人世间应为有了爱而变得更精彩,而伴随我们成长的是一句句刻骨铭心格言,茨巴尔的那句格言在我耳畔久久回荡。
我喜欢冬天,它让世界变成了白茫茫棉花!
我喜欢冬天,它虽然风雪很冷,但它非常漂亮,树像披上了银纱,房子像穿上了白棉袄,地像盖
上了棉被,这就是冬妈妈的孩子——雪宝宝。
有一种东西吹在脸上让人觉得很冷,吹在地上时会把垃圾吹上天;会把小草吹弯;还会把落叶吹上
天,瞧,它出现了——那就是寒冷的风!
我的许多朋友也喜欢冬天,因为我用雪可以玩堆雪人、滑雪、打雪仗。。。。。。等等的游戏,这些游戏在
别的季节里玩不得到的
想到大家热火朝天堆雪人的情景,我就会想堆一个可爱的小棕熊,它用扣子做的一双明亮小眼
睛,一个红萝卜鼻子。我还想堆一个我喜欢的小雪娃、小白兔,熊猫,小狗,小猫。。。。。。
我喜欢冬天,它美丽动人,它寒风-刺骨,虽然它很冷,但它对我很美丽。有人喜欢生机勃勃的春天,
也有人喜欢激情四射的夏天,或许会有更多爱吃的人和期待丰收的农民们会喜欢秋天。但我,却独爱
那银装朴素的冬天,并悄悄地告诉你,我和那纯洁的雪花还有个约定呢!许多人认为,一片雪白的冬
天是毫无生机的,可是,当冬的伴侣—雪悄然到来时,就像为大地穿上了一层厚厚的大衣,给窗户涂
上了一层
但我还是很喜欢--冬天!
冷。
冰寒蚀骨的阴冷气息从四肢蔓延到全身每一个器官,有种飘渺阴冷的感觉。寒冷把潮湿的雾气冻结在地面薄薄一层。空气干燥凛冽,把皮肤绷得像是脆弱的纸张。这就是冬天的感受,很冷,很冷,但,我很喜欢。
我喜欢静静地站在没有人很安静的地方,感受到风呼啸着,冲到我的面前,横冲直撞,好象勇者无敌,带着一股王者之气,咆哮着。
树光秃秃的,没有树叶,只有枝干,弱者全部落了下来,只有强者才能继续存活,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树的这种样子还好看一些呢,那么多的树叶添上去,反倒有些画蛇添足,掩盖了树本体的真实样子。
裹紧厚厚的长大衣,把帽子翻起来戴上,把脸埋藏在周围一圈淡淡的绒毛里。雪落下来了,在衣帽上织出了雪白的蕾丝花边。把手伸出来,一片雪花轻轻落下,慢慢融化,抬头看看,这个世界,早已银装素裹了。树枝上结了厚厚的冰雪,很美很美。可惜,这种美不是永恒的,春天来临的时候就是这种美终结的时候。
我喜欢冬,不是因为它的美,因为任何美,都不一定是永恒的,就像昙花一现。美,只有绮丽的一瞬间。外表美是空虚的。我喜欢冬,是因为花草凋零的景象,花草不再娇滴滴地争取人们的喜爱,是因为寒冷可以令我的心得到片刻的安宁,可以令我脱下虚伪的外套,让灵魂与冬一起狂舞,是因为冬不会刻意装饰什么,去掩饰什么,去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只露出原本的自我。这,就够了。
我喜欢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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