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年的时候,大舅妈给我买了一个布娃娃, 我很喜欢这个布娃娃。
她有金黄色的头发,弯弯的眉毛,兰色的大大的眼睛,翘翘的鼻子,穿一套漂亮的花裙子,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小皮鞋,她的头上还扎了一朵头花呢!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甜甜。
我喜欢她不仅因为她漂亮、可爱,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她还是我的小伙伴:每天我写作业的时候,她总是静静地陪着我;晚上睡觉时,她也陪我一块儿进入梦乡。
我真喜欢她啊!
在我二年级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箱礼物——六个可爱的迷糊娃娃,我喜欢的迷糊娃娃作文。从此,我冷清的生活热闹了起来。我也对她们爱不释手。
最可爱的要数花花了。她的头发乌黑油亮,戴着一顶精美的小毡帽。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像两颗名贵的黑宝石一样闪亮。一只精巧的小鼻子端端正正的嵌在脸中央,可爱的小嘴像一颗红润的樱桃。她的裙子也是黄绿相间的,还有网格。衬裙也是绿色的。她的手和腿都胖乎乎的,一双黑黑的皮鞋精致小巧,刚好合她的脚。每当我伤心时,捧起她看看,快乐便油然而生。
以前睡觉,不抱娃娃我绝不睡。不知为什么,一抱这个娃娃就睡着得特别快,特别香。那天晚上,我又抱着她进入了梦乡。我梦见花花成了真人,陪我出去玩。她追着我,叫道:“姐姐,我跑不动了,等等我啊!”我看了她一眼:“有种你追上我,我任你处罚。”妈妈也被逗笑了……“起床了!”妈妈叫道。我的梦被打断了,一下子被惊醒。“哎呀,我的迷糊娃娃在哪儿呀?”“你睡觉时用手乱拽她的鞋子,我把她放在床头柜上了。”我听到这番话,才舒了一大口气呢!后来,每天都会有一起“迷糊失踪案”。
这迷糊娃娃陪我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我那一抽屉的玩具已经尘封了超过两年的时间,我都没翻过。唯独这迷糊娃娃我至今仍然爱不释手!希望她们能陪我一辈子!
我七岁生日那年,爸爸妈妈带我去了平和堂的玩具专区,我一眼就看中了角落中的红豆,从此我便和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欢天喜地地将她带入了我温暖的“小窝”精心的给说它打扮,我拿出了小梳妆台中的小梳子、小项链、小戒指、小耳环和小手链给它精心装扮。
它大概60厘米高吧,一头金黄的卷发散散落在后肩,小小的鼻子和樱桃般的嘴巴,那双水汪汪的大蓝眼睛,更是惹人怜爱,身上穿着一身米黄色的蓬蓬公主裙,标准的异国美女相。
它不仅长得可爱,而且还能陪我聊天呢!
当你按下它的右手时,它便会给你讲故事、唱歌、还会帮你解闷,陪你聊天,听你向它倾诉心事。
也许是偏爱的缘故,已经出了许许多多同类的娃娃,可我总是认为他它们不如我的红豆高贵、优雅、美丽、可爱。
由于我的珍爱,我很少将它开着,但凡使用,房间的气氛便会不同于往常!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在我床头的边上有一个布娃娃,这个布娃娃造型别致,精致可爱,别出一格。
这个布娃娃色彩明丽,是由布料做成的。这布料摸上去还很丝滑,毛茸茸的。你要是抱着睡觉,一秒钟你就睡着了。这个布娃娃头上戴着一顶绿色的帽子,帽子上面还有一顶圆圆的球。她的裙子是粉红色的,她的脖子上还戴着一条项链,像是一位高高在上、高贵优雅的女王。
这个布娃娃还有许多功能呢!在她的头发后面有按钮,这有三个功能,第一个功能只要按下去她就会陪你聊天谈心事。第二个功能是她会唱歌、跳舞给你听、看。她还会讲故事和教你背唐诗宋词。
最值得称赞的是第三个功能,只要按下它,房间里都变成了童话世界。壁灯都跟着闪闪发光,随着发出优美、动听的音乐。看着,听着,我好像真的到了童话世界呢。在宫殿里,坐在威风凛凛的皇宫的椅子上,听着优美的音乐,不知不觉,我已被这美景吸引住了。
这个活灵活现的布娃娃,惟妙惟肖。是我家的珍品之一,我会一直陪着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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