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我最喜欢什么水果吗?对了,就是的草莓!
草莓有着通红而精致可爱的身体,它的身子是心形的,头上经常戴着一顶绿色的尖帽子。
草莓的味道酸酸甜甜的,只要吃一口,就会觉得清爽无比。我一见到草莓就会流“400米”的口水!我总是先小心地尝一点儿,然后一大口把整个草莓吃掉!这时,我感觉特别过瘾!但是,只吃一个有点儿太少了,所以我要把一大筐全吃完!
在我们家,我和妈妈是吃草莓的“大将”,经常你争我抢的,这个时候,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儿,我很讨厌,由于我抢不过她嘛。不过大多数时候妈妈会让我吃个够的!我们还发明了草莓的其他吃法,就是自己做“草莓奶昔”!草莓奶昔就是把酸奶和新鲜草莓搅拌在一起,可美味啦!
我喜欢草莓,不光是由于它好吃,还由于,我还有一个小名儿,就叫小草莓呢!
如果让我对草莓说一句话,我会对它说:“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如果让我对我不喜欢的水果比如梨说一句话,我会说:“我恨你,恨着你,就像老鼠恨猫咪!”
这就是我的最爱,你喜欢吗?
这么说来,并不是石榴不好吃,而是石榴籽多汁少的结构阻碍了人们一饱口福,或者说,石榴生来就不打算让人拿来享受的,它希望被人欣赏,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也,像荷花一样,你若亵玩,必沾一腿污泥,石榴也是一样,你若亵玩,必粘一手糖浆,找不痛快不是,还是放下石榴立地成佛为好。
但人之所以为人,而不是佛,恐怕也是因为执念太多。都说不作死就不会死,可是不作死,日子又太无聊,那还是作死去吧,爱谁谁了。都知道抽烟伤肺,可是不抽烟伤心啊,那还是抽吧。抱着这样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执念,我决定认认真真的`吃一个石榴。起先,我想像吃橙子那样用刀切瓣一瓣一瓣的吃,可是想到刀切的时候石榴籽会迸跳出来或者是被切碎弄得黏糊糊的不好看,就用手剥将起来,也还好,石榴皮不是太硬,稍用力一抠,就能见到剔透的石榴籽了。石榴籽一个挨着一个,相亲相爱,甚是可爱,你若一个籽一个籽的摘着吃都不好意思,什么棒打鸳鸯啊,拆散 家庭啊,骨肉分离啊这些惨景会瞬间占据你的脑海,当然人道是一方面,主要还是这种吃法太慢,太娘娘腔。可是你要真是老母猪进菜园,老嫩一把啃,也行不通,因为石榴和西瓜不一样,西瓜你一口啃下去全是瓤,石榴你一口啃下去除了石榴汁还有苦的涩嘴的皮膜,这些横竖分布的皮膜就像城墙一样,把不同方位的石榴籽隔绝开来,互不往来,互不侵犯。所以我不得不沿着城墙树立的方向像掰棒子一样掰着吃,虽然同样是狼吞虎咽,但起码嘴里不会残留苦味。
吃个石榴,如此殚精竭虑,恐怕石榴都嫌,说不定石榴早在心里开骂了,我弄你三爷,早知道你这么磨蹭,老子拉泡屎毒死你。
上周,在人民路的一个街边公园看到有一片石榴树,繁星似的花苞正欲绽放,而那里面居然有几棵难得看到的白石榴。
于是,每天心里都惦记着:花开了没有?
十多天一眨眼就过去了,应该是她们开到最美丽的时候了吧?
等不到周末啦——天气预报周末有暴雨,翘了半天班,冒着34度的高温,顶着似火的骄阳,骑着小驴,前去赏花。
石榴花们用最美丽的笑颜欢迎我。美丽的石榴花
红色的粉色的白色的,单瓣的重瓣的,竞相怒放;即使是落在草坪上的残花和花托,也是别有一番韵味;而那高悬枝头的小小果实,就更是引人遐想无限了。
我最喜欢吃草莓了,它又香又甜,长得好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每当我肚子里的小馋虫在呼唤草莓时,我就会问妈妈要10元钱,飞奔向卖草莓的小摊子,跟它来一场甜蜜的约会。
这不,刚吃完中饭的我,馋虫又催促我了。妈妈没办法,只好应允了。来到商店门口,门前已是一条“长龙”。周围站满了贪吃的人们,人们搓着手,眼中射出贪婪的目光,见到草莓,我也垂涎三尺。
终于,“草莓”不负有心人,我买到了仅剩的一盒草莓。
我看着这红通通、水灵灵的“小姑娘,”怎么也不忍心下嘴,但我禁不住甜蜜的.诱惑,还是拣起一个又大又红的“小胖子”,一口把它给吞了下去。草莓的味道在我舌尖上弥漫开来,舌尖的味蕾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再来一颗!”真好吃!草莓在我的舌尖上跳着欢乐的华尔兹,我整个人也随之摇摆起来,在甜蜜的约会中沉醉了。我捏住它的“头”,再将“头”拔去,我又吃了一个,我就这么和“草莓小姐”一直约会到它不再“理”我为止。
我越来越爱吃草莓,瞧!馋虫又饿了!
于是,公主把这种植物带回家养着,。有一次,公主的仆人发现鸡吃了这种食物竟然没有死。这个消息惊动了全大英帝国,整个科学界沸腾了,有一位科学家冒着生命危险,写好了遗书,躺在床上,望着那可爱又可怕的植物一口气果断地吃了。
当他正等待死神的降临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这为科学家竟然没死。于是,这种植物变成了今天我们吃的西红柿。西红柿不仅味道好,而且营养高,是我最喜欢吃的水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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