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那种感觉我永远都不会忘。在经历了辛苦的爬山过程后,站在山顶,我发现山顶的景色最优美。
今年一月,我到武当山去进行了一趟旅行,使我有着深刻印象。那天我们从早上8点一直爬到中午12点,才到达武当山顶峰金顶。前半程地势平缓,伴随着一种新鲜感,我欣赏着道旁的花草树木,聆听着鸟儿们的优美歌唱,触摸着林涧里的清凉溪水,沐浴着冬季的和煦阳光,呼吸着山间的新鲜空气……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这里的所有,都使我感到心旷神怡。
不过,爬山是需要体力的。刚刚爬到一半时,额头上便渗出了汗水,开始有一点喘气。继续爬,由于是冬季,又考虑到山上冷,穿得特别多,结果觉得又热又不方便,反而增加了负重。爬一段便要休息一会儿。再爬,带的水已经不够了,也已经大汗淋漓了。小腿也很痛。眼前的景色也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只是道路在弯弯曲曲地延伸,看不到尽头。在一段很长的台阶上,由于没有劲抬脚,我跌倒了,膝盖磕到石头上,那是一种钻心的疼,好在前面的几米处有石凳,在那我坐下来休息。
膝盖上的疼痛,满身的汗水,干渴的嘴唇,抬头往上看仍是那无尽头的.古神道。“我想我爬不上去了,算了吧。”从我口中逸出了这句话。身旁的爸爸听了,笑道:“怎么能放弃呢,山顶上还有那么美的景色,不上去不是就白来了吗?”
山顶上还有什么美的景色?我陷入沉思。其实在来之前我就下定决心要爬到顶峰。可是根据实际情况我也就只能爬到这里了。可是如果这样,那么来有什么意义呢?况且现在也只剩四分之一了,四分之三都已经爬完了,剩下的四分之一又算什么呢?对,我应该朝着自己的目标奋进,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我一定要看到山顶美丽的景色!
休息了片刻,我便继续上路,我要征服剩下的四分之一路程。此时,虽然仍然很辛苦,但心中一直向往着山顶上最美的景色。但是沿路上,花草树木更加鲜艳,鸟叫声更加亲切,溪水更加清亮,空气更加新鲜……还有最后的一百步了,我心中默默地数着:九十九,九十八……我的心情更加激动……终于到了!
终于到了,我先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闭上眼睛,将气慢慢吐了出来,心中从来没有这样舒坦,然后睁开了眼睛。哇!此时的我与天仿佛只有几米之遥,眼前的这片天,正如一块巨大的淡蓝色水晶。环顾四周,连绵的群山此起彼伏,却都不及我高。真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意境。我不禁感叹到:山顶景色最优美!
是的,不仅仅是爬山,生活中的许多事情都是如此。它们都会有一个节点,而我们要学会勇闯节点,超越自我,因为在节点过后你会看到不一样的景象!
一考生
自二战中一台图录机发明,网络遍及全球,虚拟世界一点点进入我们的生活。我们曾以为这些被我们人类所创造的机器只是一个服务于我们的无智的编程,但当谷歌阿尔法狗轻松打败棋王,当在一个被视为人类引以为傲的思维,创新领域被人工智能轻易战胜时,我们不能不正视AI、VR将在未来扮演的角色,当“虚拟”与“现实”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甚至虚拟比真实更真时,我们是否还需要费力区别这两者?
于是便会有人视VR为猛虎洪水,悲观地认为若我们允许虚拟进入、干涉我们的生活,人类便将灭亡,而我认为大可不必如此,虚拟蓬勃发展带来的利处是明显的。VR可以大大降低社会的沟通成本,购物、看病、交流、娱乐的定义都将被改写。想象一下,一些生下来就被认定残废的人们,一些本自以为一生都无法看到光折射下的七彩人间,无法用脚接触泥土的人,在拥有VR后可以再一次认知这个世界。不仅仅是残疾,一些因经济原因无法见识世界的人也可借此开阔视界。虚拟是在帮助我们更清楚的认识世界,甚至我们可以这么说,虚拟使人更加为“人”。
我从不反对虚拟与生活的结合,但在我们欢喜于科技给我们带来的方便时,我更想提醒,我们不能一味的沉浸于虚拟中,从而被虚拟所奴役。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提到:“人终将毁于他所热爱的东西。”一味甚至盲目的赞美虚拟,甚至将虚拟当做全部的人生并以此为平常,人类便将失去他最宝贵的东西——人性及思维创造,若我们完全拥抱这个虚拟构成的新世界,沉迷于虚拟对我们感官上的刺激,我们便会渐渐依赖虚拟,从而成为虚拟的奴隶,甚至走向灭亡。
我们对虚拟保持距离,是因为我们还在乎真假,也许虚拟可以营造真实,但我们无法欺骗自己的内心。
事实上,虚拟与真实的靠近,人工智能与人类的相似,这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考虑一个问题,即人之所以为人的意义。“人”这个事终究与我们创造出来的虚拟有什么区别?人究竟区别于其它的地方在哪里?
我认为,这便是人性,便是人愿超越“人”的思想,如尼采借查拉图斯特拉所言,人之所以为人,便在于人是一个桥梁,人应当被超越,若我们沉迷虚拟,我们便将停滞。我希望,我们应该在VR的帮助下,更好的追求更高的东西,VR为物,应被我所用,也许终有一天我们人类将进化为尼采所预言的“超人”。
虚拟让我们更加成为人,并借此我们应与虚拟保持一定距离,人应超越虚拟、真实。
十几年的寒窗苦读,终于熬到了高考。当我看到这个作文题目时,竟不知如何下笔才能博得阅卷老师的喜爱。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之前准备的作文是故事类材料作文,没想到高考作文会让我们写这个应该由教育专家来思考的问题。第二,根据作文素材的三个方面来看,我们从小到大接受的语文教育大部分只有课堂教学,后两者基本没时间去实践,如果本身就不喜欢文学,更不会在课外去接触语文了。那么索性就不去讨好阅卷老师了,不如谈一谈“没时间提高语文素养”这个话题,写一个还算有点价值的高考文章。
先从我小时候所接受的教育说起吧。在上小学的时候,其实老师最重视的科目是数学,恰好我又不喜欢数学,所以每天做不完数学题就要挨留,而到学习语文的时候,老师的授课也没有使我有兴趣去学习,比如讲新的课文,老师的方法是这样的:读课文、划段落、找生词、总结中心思想、课后背诵。这样的语文可有什么意思呢?这和提高语文素养有关吗?在这种教育程序下,我们只能越来越厌倦学习、厌倦课堂。而我们又不知道什么是好书,当老师在假期为我们推荐种种名着的时候,我们不知道这些书对我们来说真正有什么帮助。所谓的社会实践,我根本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除了在学校一整天的学习之外,我们要回家享受短暂的自由生活之后还要完成写不完的作业。所以我有两个疑问:哪里是社会?什么是实践?回到高考作文题目吧,我在心中只想到了一句话:没时间提高语文素养。
那么我们的.时间在哪里呢?百分之八十在学校,而在学校我们只有一两节课能接触到语文,上语文课的时候我们还得划段落、找生词……大概百分之二十在家里,而在家里我们要写作业,记得高中写作业到十二点还没有写完,于是决定放弃,等第二天来学校抄学霸的。如此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就所剩无几了。其实作为一个学渣,因为我们课后学习学校知识的时间比学霸少,所以能掌握一些我们喜欢的东西。记得初中有一次上物理课,学霸同桌竟然会问老师“太阳是星星吗?”这个问题,我想很多同学连生活常识都不知道,哪有时间去提高所谓的语文素养呢?作为学生,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时间,也没有权利去改变我们的时间,我们还要在有限的时间去努力掌握一点感情基础都没有的课本知识。
我认为,真正的语文素养是不能在模式化的教育体制下培养出来的,真正的语文素养其实是一种文化气质,别人的气质我们能很容易的就学来吗?而一种气质养成的重要因素就是需要时间的积累,在当前的教育背景下,我们并没有时间去注意自己的气质,在小时候也很少有人会告诉我们应该培养这种气质。所以到高考的时候、到我们已经年满十八岁的时候,再来谈怎样提高语文素养,是意义不大的,因为我们自身的气质已经成型,我们在以后要面对升学、工作等众多问题需要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解决,所以我们在以后很难再提高所谓的语文素养了。
说了这么多不该说的,起码语文是没戏了,其实不该说的话中有很多是真话,讲真话比编假话、编套话更轻松,更何况是在高考上。以后逢人谈起,我在高考上写了个零分作文,也是能吹一辈子的事情。
我没时间提高语文素养,这就是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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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过一个富豪小羽的发家史,看似简单实则绝非偶然。
那是起于一种创新,对传统工艺的革新铺陈出光明的前景。创新是人类不竭的动力,历史的车辙转过时间的经纶,无数的事物被创造,被赋予新生,也有无数的旧物被淘汰,被时代遗弃。推陈出新,就如同物种的进化,就如同工业革命,就如同信息化产品的频频换代,是世界太过于正常的现象。物极必反,伪劣产品就是打击新锐的利器。那么最终成为一届富豪的小羽,是靠什么扭转局势的呢?
答曰:一为创新二为取舍是也。
所谓创新,小羽产业的兴起,是因为对工艺的创新;而扭转乾坤的关键,是对自身定位,产业结构的创新。通过试验个专利,一个新的产业平地而生;通过规范整个想要分蛋糕的人的市场,来促进产业的集体发展,树立自己的声望。
所谓取舍,试想,倘若小羽只着眼于眼前的利益,又何尝能想到放弃独断,公开工艺,通过宏观的产业调控产业规则来实现致富呢?他舍弃了正版和专利的独断性,收获了名望、财富和由技术者像领导者的完美蜕变。
想要成功,要有从内部打破鸡蛋的勇气,要学会创新,告别固步自封。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这是自然世界的法则;闭关锁国和改革开放,这是历史的教训……凡此种种,不尽详述。
想要成功,还要有敢于取舍的魄力,果决地主动出击和懦弱的坚守逃避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轨道。各有对错,但是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被动的一方,没有选择成功与失败的权利。一个成功者,当是自己的主人,对于自己的意志,要有当有的决断。有舍必有得,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得兼。
言而总之,敢创敢舍的天下,说的就是小羽这类人的成功之道吧。
那不过是一枚签,慎重地被夹进时光的书页,倾注所有情感。书页轻翻,一念起,一念灭。
一念起,万水千山
那年,孟姜女用泪在长城上注下悲愤的签,留一段传奇;那年,屈原用悔恨在汨罗江畔注下爱国的签,留一个伟大;那年,司马迁用心血在史记上注下执着的签,留一部典范;那年,李后主用柔情在春花秋月下注下不朽的签,留一份亡国之痛;那年,文天祥用气节在零丁洋注下正气的签,留世代民族精神……一种叫历史的东西以时光为横轴把事物串成一本书,而那一枚枚签,则成了亘古的、不变的记忆。
而这所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的瞬间。
纵观历史,不免幻想如果可以活一千年,我们大可以像一株山巅的红桧,扫云拭雾,卧月眠霜。如果可以活一万年,那么亦效仿悠悠磐石,冷眼看哈雷彗星以76年为一周期,旋生旋灭,尽情翻览秦时明月汉代边关。如果可以活10万年,那么就做冷冷的玄武岩岩岬吧,纵容潮汐的乍起乍落,浪花的忽开忽谢,岩岬只一径兀然枯立。果真可以活一百万年,你尽管学大漠砂砾,任日升月沉,你只管寂然静阒。然而,我们只拥有百年光阴。其短促倏忽,只如一声喟然叹息。
我们如此渺小,繁华落尽,又是一出剧的落幕,又是一盏灯的熄灭,即使孤独的老演员还在台上等人提词,时光也不再允许。于是,明月再次照到深院的时候,梧桐树不曾变化,却少了那个惆怅的人,飞鸿再过,寒色依旧,那个眺望的人却已不在。
一念灭,沧海桑田
于是心里不忍,因为物是人非。才发觉,原来,这一枚书签才是一直的守候。人类真是神奇,普通的物件,竟可以被赋予如此丰富的意义;一段记忆,竟可以玩味如此之久。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我们吝啬每一轮硕硕东阳,不放过任何一个落叶的季节和斜阳浅照的午后。所有的一切,竟都因为一种莫名的幸福,成了青春的书签。而青春,不过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很多事物,如一段旋律,一场画面,一个背影,在我们的心里拿不去,抹不掉。它们成了我们青春的签。是我们,在青春的书页上,细致做好批注,小心翼翼把它们夹进书页中珍藏,慎重标注那样一段属于我们的灿烂回忆,标注那一次可遇不可求的幸福的感觉。以便有一天,在一个落着雨的黄昏,我们记忆迭起,这些书签带我们回到那个岁月的烟尘所企及不到的地方,便想起了生命中最最光华的那一段时光。
在那段时光里,你曾如一棵树在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前世的盼望。前世,我们因这样一枚枚书签联系到一起,今生,我们续一段尘缘。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一切,都那样熟悉,又都染上了时间的味道。你怅然不已,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原来,我们都已沿着时间的道路走了那么远。而这一切,都是书签存在的意义。
闭了眼,它们一直都在,仿佛一切不曾改变……
漫长的暑假,陪伴我度过的,除了炎炎夏日,窗前蝉儿的聒聒声,便是这枚书签。
一部流年中的史诗——《记忆的碎片》
破碎的记忆,璀璨的光年,那一曲曲哀而不伤的英雄赞歌,那一幕幕感天动地的往昔故事,伴随鼓浪屿阵阵波涛,扑面而来??
《记忆的碎片》很短,但我却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将她读完,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是一点一点,一句一句的认真品味。李秋沅的文字,似夏日里那一朵朵盛开的花朵,她们如行云流水般流入你的心田。《宁有故人》、《且敛风翼》、《谢园离歌》、《记忆的碎片》、《石上花开》、《井那边的女孩》、《红屋顶上的舞蹈》、《冷杉林里的琴声》这一个个梦幻般的故事,在我的心中刻下了一道又一道深痕。
奇异的好航海之旅——《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奇特、滑稽的故事。格列佛是英国的一个外科医生,在一次航海中遇险,他成了小人国的俘虏,小人国的居民只有格列佛的十二分之一大,但他们却有自己的皇帝、法律及军队,各种人类有的东西,在那里一应俱全。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个小人国认为吃鸡蛋时先吃大头,另一个小人国认为先吃小头,于是两个国家便发生了战争。而在大人国,格列佛成了人们手中的玩物,格列佛整天累得半死四处表演,为那个农民赚钱,而那个农民根本不顾格列佛的死活,最后还是仁慈的王后救了他。
格列佛在大人国和小人国的遭遇,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的英国的社
会、政治、法律和风俗习惯。让我更加了解曾为海上第一强国的英国社会的黑暗、荒唐、贪婪。“英国的历史只是一连串的阴谋、叛乱、屠***和流放。”这正是作者斯威夫特想告诉人们的。
一部讲述中国当代社会变迁的经典——《平凡的世界》
孙少平,一个普普通通的黄原汉子,见证了从“人民公社”和“合作化运动”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变迁。几十年中,他在一天天长大,经历越来越多的事情。高中毕业后,少平回到了农村,成了公社的一员,他挥汗如雨,辛勤劳动,只为挣那一点可怜的工分。毕竟是知识分子,由于不甘在农村过一辈子,他打点了行李向黄原城走去。他和无数的揽工汉一样,在桥下等待包工头??工地的状况惨不忍睹,一个阴暗潮湿,臭味呛鼻的窑洞中,挤着十几号像孙少平这样的揽工汉。而就在这艰苦的环境中,孙少平仍没有放弃读书学习,他的高中同学,一位地委书记的女儿每星期会给他送书来,《简爱》、《白轮船》??这些书成了孙少平工作之余的.精神安慰,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成了一名煤矿工人,有了自己的生活??
孙少平打拼了十几年,奋斗了十几年,他和所有的农村来人都相同,老实,能吃苦,他是一个普通的人,也是一个不普通的人。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她是一部激励万千青年的不朽经典。孙少平就是中国的保尔˙柯察金。所不同的是,保尔是为了革命,为了祖国;孙少平是为了生活,为了家庭。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他们都是我们敬仰的。
炎炎夏日,一门书签,三本著作伴随着我,很充实,很满足,很幸福!
他是山里的神枪手,日子是那么平淡恬然,靠打猎为生的他和母亲在大山的山脚下相依为命,也许是人算不如天算,母亲突然病倒了。看到母亲逐渐消瘦的面容,他心急如焚。
医生说只有山上王猴的心血能对她的病有效,猎人二话没说,背着贴身的长枪上了山……
经过两三天不眠不休地追寻,终于让他找到了一只白色的小猴,他的心激荡着。
母亲,儿子就回来,您等着……
于是,他的眼追逐着小白猴的身影,停在了一棵古树上,让他惊喜的是,小猴的身边仰坐着一只老母猴。
小猴嬉叫着,拥在母猴的怀里,母猴抚着小猴的头,给小猴喂奶……
晌午的光十分刺眼,猎人抬起了枪,瞄准。
突然,老母猴似乎看到了瞄准的枪口,它望着猎人,眼中的警惕变成了一种哀伤,流动着,它直起了上身,站了起来,将小猴俯在胸前吮吸的头压向胸中,然后用哀求的眼神望着猎人,眼中流动着一种语言。
“请等一会,只一会,让孩子多吸几口奶水吧。求你了。”
将吸饱乳汁的幼儿,放在树枝上,它很快的找来两张芭蕉叶,弄成碗状,将自己硕大的乳房拼命的'压挤着,小心的用叶子接着,又轻轻的把装满乳汁的叶子架在树杈间。
于是,它招了招手,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呆滞的眼睛远远地凝视着小猴……
猎人看着这戏剧般的一幕,他呆了,眼泪涌上了眼眶,手颤动得似乎抬不起那枪了,母猴的母爱让他想起了母亲和自己的情感,真切,却又那么无奈……
从未手软过的猎手的心颤动了,他实在不忍。眼睛朦胧中,他举起了枪…… 母亲的病神奇地痊愈了。自嘲的,神枪手果然是神枪手,从母猴心脏中取出的子弹,他抚弄在手中,他不但将子弹射进了那颗充满爱的心,也射入了自己的心,像毒刺一样深深刺入……
噢,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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