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在蒙蒙细雨中骑着单车奔行,享受着那种细腻,那种纯净,那种透明,平静但充满快乐。我总喜欢去寻找生活细微处的喜悦,然而在我安静的接受快乐之光洗礼时,时间却飞快的逝去身边的一切都在匆匆向后退去,像坐在列车中,看着窗外的树木、田地、屋舍纷纷倒退一般,一切不会进步的`东西都将被时间抛却在后,我不想退后,于是我成长。
终于我不再拥有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慢慢行走在细密雨丝中享受那种清静与自然,不再有默默倾听淅淅沥沥雨声的那份惬意与闲情,不再有飞快骑着单车穿梭在人流中的那份洒脱与不羁。而当我突然发现这些时,却已经失掉了那些让我无法再抓住的幸福。
初三的时候,有那么一段时间是我初中以来心情最低落的时候。我每天要么是默默无语地上学放学,走神发呆,目光呆滞得像抽空了灵魂,要么便是不停地往地下摔书,大声叫嚷。同学们望着我像望一个疯子,他们的表情不是漠然不屑,就是恼怒,像是在警告我不要打扰他们的学习。每一个人都视我如空气一般,他们不再理睬仍然在发泻的我,照样地若无其事。终于,我累了,我趴下来,趴在桌水默默哭泣,那样无助。
我独自一人,在我生命的沼泽中挣扎着,去无济于事,反而越陷越深。一个朋友对我说:“你真的很奇怪,你知道吗?你总是喜怒无常,你的情绪变化总是太快,虽然你总是在笑,可是,你和我说话,却突然沉默,表情变得很忧伤或者很恐惧。我觉得自己和你之间仿佛有一层好厚的隔膜,虽然我们总是在一起,可是我有时却觉得我们相隔了好几个世纪。无论如何努力,我都触不到你的一点一滴,我看不清你啊!”,我微笑,“没有啊,我不觉得啊。”朋友叹了一口气:“也许你没有发现吧!”我低下头,眼神忽然黯淡,微笑逝去,“我怎么没有发现呢,其实我和每个人之间都有一层很厚很厚的隔膜啊。”我低声自语,为抑制泪水无声的滑脱,我装作若无其事,迅速掏出纸巾,假装休息眼睛,把眼蒙住,然后拿下,继续做那永远也做不完的习题,而那纸巾水却留下了那一块湿的印记。久而久之,我已经能够那么熟练而从容地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了。
而我的初中生活也就是这样的过去了。
[简评]:初三生活是无奈的,无助的,面对这种生活怎不叫人郁闷、彷徨。但生活毕竟是生活,你还得面对,我们怎不能因为痛苦的生活就失去了理智,丢掉了尊严。挫折也是一笔财富,请记住这段“美丽的回忆”,珍惜曾经的拥有吧。你会觉的这初中的生活尽管不遂人愿,却也那样弥足珍贵。
诚信,就是要诚实守信,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都要有责任感。它不仅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是每个人从小讲诚信最起码的标准。
一个人只要讲诚信,别人才会赞赏他,尊重他,亲近他,在有困难时才会帮助他。否则,人们将不会信任他。
北宋词人晏殊,在他十四岁时,有人把他作为神童举荐给皇帝。皇帝召见了他,并要他与一千多名进士同时参加。结果晏殊发现考试是自己十天前刚练习过的,就如实向真宗报告,并请求改换其他题目。宋真宗非常赞赏晏殊的诚实品质,便赐给他“同进士出身”。晏殊当职时,正值天下太平。于是,京城的大小官员便经常到郊外游玩或在城内的酒楼茶馆举行各种宴会。晏殊家贫,无钱出去吃喝玩乐,只好在家里和兄弟们读写文章。有一天,真宗提升晏殊为辅佐太子读书的东宫官。大臣们惊讶异常,不明白真宗为何做出这样的决定。真宗说:“近来群臣经常游玩饮宴,只有晏殊闭门读书,如此自重谨慎,正是东宫官合适的人眩”晏殊谢恩后说:“我其实也是个喜欢游玩饮宴的人,只是家贫而已。若我有钱,也早就参与宴游了。”这两件事,使晏殊在群臣面前树立起了信誉,而宋真宗也更加信任他了。晏殊的诚实品质值得我们学习,他以诚实的珍贵品质取得人们的信任。
俗话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就是说一句话说出了口,就是套上四匹马拉的车都难追上,所以我们说话要算数。
换上了一身印有“志愿奉粥"四个黄色大字的马甲配上深蓝色的裤子,戴着印有笑脸的橙色帽子,比刚到广场时暖和了许多。望着一个、两个、三个……跟我们身穿同样的志愿服,却彼此不认识的陌生人,但正是身穿着同样的.志愿服,心上想着同样的事,每个人相视而笑,一个眼神,一种默契,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
奉粥活动开始了,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有年长的老人,有身穿环卫服的工人,有外来务工人员,有可爱的小朋友……他们井然有序的排好队。志愿者双手捧粥,用真诚的微笑和一个鞠躬,附加上一句:“送您一碗爱心粥,祝您一天好心情!”受赠者也会回应一句:"谢谢!"或双手合十表示感恩。暖暖的粥,暖暖的爱,似这个寒冬的火炉,热气腾腾。
胆小的我,一开始只当妈妈幕后的小助手一一帮忙把粥递给妈妈,再由妈妈送到路人手中。后来,在妈妈的鼓励下,我提起勇气走到一位阿姨面前,把粥递给她。虽然我也像其他志愿者一样对阿姨说了一声:“送您一碗爱心粥,祝您一天好心情!”但是我的声音很小,像蚊子嗡嗡地叫一样。没想到,阿姨弯下腰亲切地对我说:“谢谢你,小朋友,你可真棒!”听了阿姨的赞美,我的心里乐开了花。这不正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吗?”
一碗,两碗,三碗……一碗又一碗的粥被我送了出去。过了一会儿,奉粥活动结束了,粥送完了,我和妈妈也带着温暖和快乐回家了。
奉粥,它给人带去暖心,为自己留下喜悦与欢乐。这个冬天不太冷,奉粥行动暖人心。
不知何时,妈妈竟有了这种嗜好,一天不做粥就有若有所失的感觉,简直是做粥成“瘾”:今天大米粥,明天小米粥,隔三差五还来顿核桃杏仁粥,粥里不时嵌上几颗玛瑙般的小枣,显得那么精致,让人食欲倍增。只苦了我和爸爸,每天装载着这么大的“负荷”不说,不喝还不成,临阵脱逃的惩罚那只有一个——“加量不加价”。
记得有一次,我睡过头了,匆匆扒了几口饭,准备悄悄踏上征程时,愣是被端着饭碗的妈妈叫了回来,我真是叫苦不迭,想反驳,却被妈妈用不置可否的语调回敬:“谁让你起这么晚,不喝下我辛辛苦苦做的粥就想走,没门。”说完,就要往我嘴里灌,我真是哭笑不得,只得乖乖去喝。天啊!满满一大碗,比平常还多。等我晃晃悠悠到学校时,最后一遍铃已经响起,我真是欲哭无泪,发誓以后再也不睡懒觉了。
但渐渐的,我爱上了它,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了它,我心中就会不踏实,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妈妈说,是因为她手艺见长。我问自己:是这样吗?——其实不是的。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最后放上盐和味精。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从此,我就爱上了这个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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