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把《和乌鸦做邻居》看完了,我觉得乌鸦不坏。
乌鸦虽然是不吉利的动物但是它们帮作者把喜鹊给赶跑了,喜鹊和乌鸦虽然都是鸦科但是名声上却有着天壤之别。人们把华丽的喜鹊视为吉祥鸟把乌鸦视为坏的但是实际上人们不可以说乌鸦是坏的因为我们没有证据说它们是坏的。
由于对乌鸦的讨厌,在乌鸦叼走自己的纽扣时,他用剪刀将乌鸦王的翅膀打成了骨折,没想到遭到乌鸦们的报复,它们将鸟粪拉在沈石溪的头上,身上。
这让沈石溪又气又恨。打又打不着它们,实在无可奈何,但是一次红嘴蓝鹊乘大乌鸦不在家来乌鸦巢扫荡,小乌鸦们四处逃亡,但还是吃掉了不少,有的逃亡中掉下了树,被沈石溪用篮子接住了。并且把它们送回了巢,乌鸦们十分感激他它们,也就不捉弄他了,并且多了一丝好感和信任、信赖。在一次危难来临的时候是乌鸦用那“呱戈儿哇”声音把沈石溪唤出了,使他逃过一劫。
所以我喜欢乌鸦,不能听别人说它是坏的除了你自己亲自体验过,不要被它们体型而迷住,从而可以看出每种动物都有它的善与美,丑与恶。
《和乌鸦做邻居》前半章给人的感觉是,作者以貌取“鸦”,认为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后半章里,当作者被乌鸦“无意”救了之后,对乌鸦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和乌鸦“交”朋友了。
当作者拿着剪刀扔向高帽子时,我认为高帽子是罪有应得,但作者被群鸦“狂轰滥炸”时,我想:作者真是不识时务,既然发现了高帽子与其他乌鸦不一样,难道没有想过它可能是头领吗?当然,作者有可能是因为生气而来不及细想这么多。不过,后来作者十分清楚,如果不归还并且再把幼鸟吃了,那么自己就没有“干净”日了。
当作者被外表美丽心肠狠毒的红嘴蓝鹊攻击时,若不是乌鸦来报仇,作者就不会写这篇文章了。虽然说乌鸦可能不是有意去救作者,但毕竟对作者有“恩”,也就是从这里开始作者和乌鸦交上了朋友。
但想想现在的情况,动物信不过人,人则***害动物。虽然现在已经禁止***害野生动物,但是偷猎者层出不穷,就算没有偷猎者,家禽呢?如果说这些你都不吃,光吃素的,那么也可以因为在现代的食物中几乎都只有糖、盐、脂肪,我认为动物和人的地位完全可以交换过来。因为动物虽然吃肉,但只是为了生存,而人不但吃肉,还为了钱财不惜***更多的生灵,往肉里加更多的化学物质……金钱和道德,到底哪个重要?
最后,当高帽子冒着生命危险来警告作者危险将要来临时,我不禁感叹:人,到底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是进化好还是退化好?如果为了道德,我们应该进化吗?
《和乌鸦做邻居》的作者是沈石溪,1952年生于上海。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和乌鸦做邻居。主要讲喜鹊和乌鸦虽然同属于鸦科,从分类上说:“属于血缘相近,但名声有很大区别。人们把喜鹊为吉祥鸟,童话里就有“喜鹊之喜来到”的说法,把喜鹊登枝比喻喜事临门。说到乌鸦,就禁不住要皱眉头了。小时侯奶奶就经常告诉我说:“你出门遇见乌鸦时,赶紧往自己的脚后跟吐口水,不然的话,乌鸦朝你叫一声,你就要倒霉了。朝你叫三声,家里就要死人了。我听了毛骨悚然!蒂固的看法: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主凶兆。
开始作者觉得乌鸦很可恶。有一天群红嘴蓝鹊袭击了乌鸦的鸟巢,作者趁乱拿走了二十只小乌鸦,然后乌鸦向作者索要雏鸟,作者想逃回家去,但最后只得用梯子把雏鸟送走,作者就和剩下的乌鸦成了朋友。有一天,作者上山打猎打到一只黄鹿,但是黄鹿被挂在大青树下,作者捡它时惊动了红嘴蓝鹊,红嘴蓝鹊就攻击作者,但是乌鸦赶到了。于是它们展开了一场战争。最后乌鸦胜利了,乌鸦救了作者一命。
在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乌鸦虽然相貌丑陋,但它们还是很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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