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家乡春、夏、秋,这三个季节的景色美不胜收,你去了总会钩住你的脚。
那就让我们先走进春天吧!春天到了,春姑娘带着一片绿色悄悄的来到了人间,她让大地回了春,让小草从大地妈妈的怀抱里探出头来,让大树妹妹长出了嫩绿的长长的头发,还给大树妹妹换了一身新的衣服,让世界上的大地万物复苏过来。
夏天油菜花开了,金黄金黄的,走进田野,像是走进了金色的海洋中一样,浪花金黄金黄的,金黄的发光,金黄的发亮,欢笑着、翻滚着,一层赶着一层涌向远方。仔细瞧那浪花,远处的发点金黄,近一点儿的菊黄菊黄的,一层一层,最后连成一片和茫茫的蓝天相连。
夏天的早晨,露珠沾满了整个田野,庄稼绿油油的,人们赶着马车去干活,庄稼旁的河水清淩淩的,那绿绿的庄稼倒映在清淩淩的河水里,显的更绿了,天空倒映在清淩淩的河里,显的更蓝了;云朵倒映在清淩淩的河水里,显得更白了。
秋天来了,庄稼都成熟了,红红的高梁弯着腰,又香又甜的玉米成熟了,果食们你挤我,我挤你都等着让人们来摘呢!各种果食蔬菜连成一片,像一块五色的大地毯。秋天的晚上更是美丽了,天边的红霞照耀着整个大地,白胡子老爷爷在收割时,有人看到他的白胡子变成了金色的了。
怎么样,我的家乡美吧!我喜欢我的家乡。欢迎你们来做客。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我的家乡是一个美丽的地方,那里群山环绕,树木茂盛,屋前屋后都是树。一条小溪从村庄中间穿过,弹着琴奔向东方。
清晨,天空万里无云,天是那么的高,那么的蓝。空气是那么的清新,可称谓“自然大氧吧”。
家乡不紧地方美,还有美味的水果和烘牛肉干。那牛肉干可好吃啦,可以当零食吃也可以当菜吃。听家乡的老人说那是以前的战士必备的干粮,有着800多年历史,后来据说为了纪念战士们就把这道菜流传了下来变成了现在的特产。
我的家乡不紧有美味的特产还有四季如春的美丽风景;春天花草翩地,山清水秀;夏天瀑布飞泄,小孩们都去河里游泳(都有大人看着);秋天落叶满地,就像走到了黄金国似的;冬天雪花漫天飞舞,田里的水都结成了冰,比较大的孩子都去那玩。还有高高的山,我们都喜欢爬上山去玩,走到半山腰,有一座美丽的泉。这座泉偶尔会断流,周围的茶座都用泉水去泡茶,茶的味道更香、更浓了。上又好吃的水果还可以从高处看见山下的村庄,看见下面的人们都像蚂蚁一样,看见高速公路上的车就像玩具车一样小,真好玩。
我爱我的家乡,风景美还有美味的特产,真是风景好看、群山好玩特产又好吃啊!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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