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不是亭亭玉立的水仙花,也不是千姿百态的菊花,更不是一枝独秀的月季花,而是昂立枝头的木棉花。
如果问我为什么喜欢木棉花?那是因为木棉花不仅长得美丽还能治百病。
二三月的春日里,木棉花长得尤其茂盛,红红的,十分艳丽,就像一群雍容华贵身穿红色晚礼服的女宾们在高高的枝头聚会,一举手一抬足都透露着高雅与贵气。走到树下,一阵迷人的芳香游漫过来,啊,真香啊!闻着迷人的芳香,望着昂立枝头的木棉花,真是太幸福了。
有的木棉花昂立枝头,有的木棉花羞羞答答,有的木棉花盛气凌人,还有的木棉花像战士一样直挺挺地站立在树梢上……真是美不胜收!
每当下雨的时候,调皮的小雨滴们便停留在树叶上嬉戏玩耍。但他们玩的并不开心,反而有点提心吊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小雨滴们的生命是非常短暂的,每当太阳升起的那一刻,小雨滴便告别了这美好的世界。
雨停了,成群的木棉花围着木棉花树,似乎是要庆祝一下一场灾难的过去。
走在木棉花铺成的软绵绵的红地毯上,心都要化了,简直太美了!令人们陶醉其中!这些木棉花零零散散地几朵几朵地躺在地上,好像喝了雨滴做成的仙露马上要醉倒进入美妙梦乡的花仙子似的。有的飘飘摇摇现在才落下来,好像做了一整个世纪的梦,才跟上大部队,安稳地扑进大地妈妈的怀抱里。还有些挂在枝头将落又没有落下的小花瓣,顽皮地逗留在枝丫上,荡着秋千。啊,下雨过后的木棉总是这么美!
几棵木棉花树,几朵白云,映衬着站在高大挺拔的木棉花树下的我,凑成了一幅多么华丽的油画。而这一幅油画又为春天平添了许多生趣。
木棉花真是太美了,我爱你昂立枝头的样子!
终于回到了这座小镇。离开了三年,这里的气息依旧不变。独自一人走在路上,到处都是木棉花,原来又是木棉花开的时候了。迷迷糊糊的,登上了这座山峰,来到这棵木棉树下,思绪回到了三年前……
三年前的我们刚刚小学毕业。虽然大家都还是一副稚气的面容,但彼此之间早已成了莫逆之交。那个时候,你决定去往几十公里以外的一所重点中学,而我也选择了前往几百公里外的一间著名学府。那个暑假我们几乎每天都在一起――一起打球;一起回母校;一起走遍每个角落。暑假即将要结束,我们也将告别这座小镇,同时也告别对方。启程的前一天,我们一起来到了这棵木棉树下,在它粗壮的树干上刻下我们两个名字,也彼此约定三年后的今天,在木棉花开的时候,我们都要回到这棵木棉树下。然后我们就并肩下山,踩着满地的木棉花。
那天晚上我们都没有回家。我把以前的几个同学都约了出来,然后一大堆人,买了很多的零食,然后坐在公园里聊天,直到太阳从东方升起,才挥手告别,回到各自的家中。
那天的太阳格外的刺眼。当我们提着各自的行李在车站相遇时,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用一个微笑互相道别。三年前的一幕幕我都铭记在心。三年后的今天我又回到了这里,回到这棵树下。等到日落西山,却仍然不见你的身影。两个星期过去了。这两个星期我每天都会到那木棉树下等候你的到来,却始终不见你的`影子。
今天早上,我再次来到这木棉树下,用短短三分钟的时间注视那两个早已有些模糊的名字。然后转身下山。映着刺眼的阳光,独自一人,踩着满地木棉花。
所有开花的树看来该是女性的,只有木棉花是男性的。
木棉树又干又皱,不知为什么,它竟结出那么雷白柔软的木棉,并且以一种不可思议的优美风度,缓缓地自枝头飘落。
木棉花大得骇人,是一种耀眼的橘的红色,开的时候连一片叶子的衬托都不要,像一碗红曲酒,斟在粗陶碗里,火烈烈地,有一种不讲理的的架势,却很美。
树枝也许是干得狠了,根根都麻绉着,像一只曲张的手——肱是***,臂是***,连手肘手腕手指头和手指甲都是***——向天空讨求着什么,撕抓些什么。而干到极点时,树枚爆开了,木棉花几乎就像是从干裂的伤口里吐出来的火焰。
木棉花常常长得极高,那年在广州初见木棉树,不知是不是因为自己年纪特别小,总觉得那是全世界最高的一种树了,广东人叫它英雄树。初夏的公园里,我们疲于奔命地去接拾那些新落的木棉,也许几丈高的树对我们是太高了些,竟觉得每团木棉都是晴空上折翼的云。
木棉落后,木棉树的叶子便逐日浓密起来,木棉树终于变行平凡了,大家也都安下一颗心,至少在明春以前,在绿叶的掩覆下,它不会再暴露那种让人焦灼的奇异的美了。
我特别喜欢花,喜欢娇艳欲滴的玫瑰,雍容华贵的牡丹,冰清玉洁的水仙……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有着英雄气概红艳艳的木棉花。木棉花是广东的特产,固有“南国之艳,艳在木棉”的说法。
每年2月到3月是木棉花的花期,每天早上我都会打开窗户,欣赏着我家窗前那美丽的木棉花。在远处看,它们好似一团团在枝头尽情燃烧,欢快跳跃的火苗,极有气势。它的树干雄壮威武,满树红色的花,就像英雄的鲜血染红了树梢,因此木棉花又称“英雄花”。
木棉树的树干又粗又高,我们要2~3个小伙伴手拉着手才能把树干围住。树干上还有一个个的尖刺,不仔细看是看不到的。木棉树可达25米,要把头抬得高高的才能看见枝头争奇斗艳的木棉花。在五片鲜红的花瓣中有数十根花蕊,这数十根花蕊,特别有意思,听妈妈说,花蕊中最长的那根叫雌蕊,其他的都是雄蕊。这多么像人们抬着头仰望着一个伟大的英雄,并跟着这个方向出发。
木棉花花落时更似“英雄”:它们从树上落下时,一般都会在空中保持原态,一路旋转着,飞舞而下,最后才“啪”的一声落到地上。不一会儿,树下便落英纷陈,但花却不褪色,不显萎靡,英雄本色“尽显”,酷酷地道别尘世。
木棉花还没掉完,树上的果实就冒出来了——果实里充满了白色的棉毛,这些棉毛能带着种子,随风飘散,如同雪花纷飞,这有利于它们传播繁衍后代。而木棉花可供蔬食,还可入药;棉毛可做枕头,棉被等填充材料。
木棉花每到春天一树橙红,夏天绿叶成荫,秋天枝叶萧瑟,冬天凌寒独立,一年四季风情万种,令人着迷。啊,我爱美丽的木棉花!
看到屏幕上闪现着一幅幅曲折离奇的情感画面,不能不让我的心一阵阵酸楚。红红的木棉花,迎着风,含苞欲放的花朵静静地开着。
岁月轮回中,木棉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剧中彼此相爱的两位主人公,因被人设计而误会重重,导致分手,女主人公慕佩云被迫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婚姻是靠感情来支撑的,没有爱与感情的婚姻,生活也将难以继续。
而痴情的男主人公陈耀华因为心中始终装着慕佩云,面对纯情甜美的邹晓蝶的示爱却无动于衷。即使慕佩云被逼至疯,可他仍然痴痴地守候着他挚爱的人。他爱的是那样的辛苦和执着,让观众深深感动!
站在窗前凝望着星空,陷入深深的沉思……秋夜的风轻轻拂过,带来阵阵凉意,而面前的咖啡却带给我些许的温度。整个城市沉睡了,一片寂静。
虽是深夜,窗外仍有点点灯火,苍凉地长明着,像失落者的心,凭着凄凉的信念,朦胧的亮着,却又无法磨灭,思绪随着咖啡的袅袅雾气飘飞到遥远而现实的爱情、友情、亲情的世界中。
原来,世间的情并不都是永恒的,曾经的海誓山盟犹在昨天,在耳畔回响,如今青山依旧,流水无语,情却随风而逝了。男人和女人演绎了一个又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男人爱女人,女人爱男人,男女相爱,或者男女之间根本不爱,只是因为其他的一些不为人所知的原因,便也有了他们的故事,或甜美、或悲伤、或无奈、或迷惘……有时,也会被那些痴男怨女的.爱情故事所感动。
每个人的心里总渴望有一份真爱,与挚爱的人相依相携牵手到老,在这个过程中有人走得很顺利,有人走得很艰辛,当结局完美的时候,彼此都会很幸福,有情人终成眷属;当最终两人因种种原因而分开,便觉得那是有缘无分。
如今,让我们感觉相爱而结合的夫妻,牵手到老的感觉越来越少。不知道是该说男人和女人的感情不深呢,还是说这个社会实在是太现实?客观地说,两者都有吧。
林则徐说:无欲则刚。在现如今这个社会里,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感情再“刚”也会被现实的生活慢慢腐蚀,终究会变成无棱无角了。
即使现在还能够在一起的夫妻,可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琐碎的生活模式,也会让彼此心生厌倦。柴米油盐取代了浪漫激情,婚姻开始呈现出的乏味让人对爱情的未来逐渐迷茫。
也许,能够维系的只剩下亲情了,所以与其找一个自己爱的人,不如找一个爱自己的人,也许这样会感觉很幸福。
如果是自己爱的人,就会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所爱的人,但是人不可能永远都是最好的,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磕绊绊的事情发生,如果一开始就是由好的东西堆积起来的感情,经不起一点点碰撞,所以这样的感情是很容易破碎的。
爱情的本身是最美好的,也是很脆弱的!需要双方共同小心翼翼的经营。而如果是一个爱自己多一点的人的话,就会清楚对方的优和缺点了,就会彼此包容,从而也就不会因为一点点的错误或误解导致分手,这样的爱情才可望永恒。
“早知道无缘,何必怨相逢,往日情永远留在我的心怀,为何天捉弄爱情的旅途,再会,无缘的情人……”《木棉花的春天》片尾曲,“再会无缘的情人。”
幽幽地在耳边回荡,伴随着幽怨的歌声,这部凄美的爱情故事也将结束。让人欣慰的是,剧中两位彼此深爱、历经磨难的男女主人公,最终化解了误会,有情人终成眷属。往日的情也永远留在了他们心中……
棉花开了。一树树花开,红的绚烂。
其实,我并不识木棉,只是在一个北国飘雪时的冬季去过南方之南,那时的'羊城依然绿草葱葱花团锦簇,当真是别致可爱。一个人在冬日的下午漫步在那个城市的街道,路边植满了榕树,那种悬挂着毛毛茸茸、长长短短胡须的植物,苍老却又年轻。
记得年少时,我语文特别好,属于老师心中的乖宝宝类型。我还会写小作文,歌颂祖国,歌颂生活,因为是这样的文章,如果用第一人称会显得太直接,老师说含蓄才是美,于是我变成了她,或者干脆不用人称,单纯状物,后来初中老师告诉我这种手法叫做象征,我的写作水平可见一斑。
我还给自己起了个晨曦的名字,每日在洁白的纸页上画满那些似是而非的呓语。只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那时我上初二,继续当我的乖宝宝。老师为了省事,打着提高我们作文水平的幌子,让隔壁班批改我们的作文。有人说我的文章是抄的,我没理他,以为他嫉妒我的才学。第二次依旧如此,第三次更过分,辱骂的词语铺摆了一整个评语。我一恼,跟老师吵了起来,然后死活闹着要转学,只是后来没能如愿,整个人仿佛对梦想失望了一般,把名字改成了夕,如同一个嚣张的红色火球突然掉下去了。
只是记录生活的习惯一直保留下来。
后来我读了一个工科学校,偶尔也会写几篇文章。很多人都说我写的好,真的,还被赶鸭子上架接手文学社,只是从没人和我说过为什么好。其实我知道, 它们可以让我显得很有文化,就是那种别人抓耳挠腮不知如何说起我却可以恰如其分表达出来的优越感。我心满意足。
只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靠它吃饭。我安慰自己说:深谙文字却又没有靠它讨生活,其实挺浪漫的,就好像谈了一场漫长的恋爱,最后却未能修成正果。爱也好恨也罢,多年之后偶然接触到当年的文字,说着,以前也是喜欢这个的,现在倒是忘得一干二净了。有些惘然,却无眷恋,简直像辜负了一场青春一样动人。
再后来,真正开始写软文的时候,我开始辨不清真正的自己。我总是要求自己写下诚实的文字,不迎合任何人的口味,不乞求任何人的夸奖,只要窗外啄食的麻雀可以领会其中的真谛,或是荷塘的菡萏能够感知其中的纯粹。文字这么清高,怎么能沾上铜臭味呢?
我问一个同样玩文字的朋友,怎么看待把文字拿去卖钱。他说你有写作的需要,同样的,别人也有阅读的需要,二者无违和感。这么好的托词,倒也也可安慰绞尽脑汁挤巴出别人欢心文字的自己了。
等我到了南国,终于确定要在文字的路上一直走下去的时候,反而又开心起来。不知道是不是重遇青春再见故人的场景,只是内心诚实的喜悦。这让我开始期待去羊城,去看下一个季节轮回的木棉花开,那个夏秋冬都是绿色,到了春天开始释放它的魔力,一点一点,把内心最邪恶最妖娆的气质解脱出来,把绿色赶尽***绝,光秃秃的枝头兀地绽放鲜艳魅惑的花朵的木棉。
这是木棉教会我的,做自己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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