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书中的一节:本葆将军客店,里面的事情,让我慢慢讲给你听。
本葆将军客店坐落在英国海岸线上的黑上港旁。这里三面环山,一面临海,环境十分幽静,来这里饮酒的,住店的大多都是一些水手。一天早上,有个褐色的脸上有一道道把的老税收来到了客店门口,客店老板霍金斯看见了,忙上前叫道:欢迎!欢迎!霍金斯打量着来客,只见他身材高大,结实而笨拙,皮肤晒成栗壳色。她身穿一件脏兮兮的蓝色外套,肩膀上拖着油腻腻的发辫,一侧脸上有挨过弯刀留下的创疤,一双手疙疙瘩瘩,伤痕累累,一看便知是个饱经沧桑的老海员,他总是闲着没事,便扯起嗓子唱着一支古老的水手歌谣:“十五个人趴着死人箱。唷呵呵,郎娒酒一瓶。快来尝 ,其余的都做了酒和魔鬼的牺牲品,唷呵呵,朗模酒一瓶,快来尝!”
晚上,他总是坐在客厅一角的壁炉旁,低着头猛喝酒,别人好意的向他打招呼,他却不理睬,有时还会粗暴地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对方一眼,就想跟谁有愁似的。
老水手很可怜,不过他脾气很大,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改掉这个坏脾气,让大家都和我做好朋友,别人都说:“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一晃荡,我在城里已经住罢了二十年,但还未写出过一部关于城的小说。越是有一种内疚,越是不敢贸然下笔,甚至连商州的小说也懒得作了。依我在四十岁的觉悟,如果文章是千古的事--文章并不是谁要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的--它是一段故事,属天地早有了的,只是有没有宿命可得到。姑且不以国外的事作例子,中国的《西厢记》、《红楼梦》,读它的时候,哪里会觉它是作家的杜撰呢?恍惚如所经历,如在梦境。好的文章,囫囵囵是一脉山,山不需要雕琢,也不需要机巧地在这儿让长一株白桦,那儿又该栽一棵兰草的。这种觉悟使我陷于了尴尬,我看不起了我以前的作品,也失却了对世上很多作品的敬畏,虽然清清楚楚这样的文章究竟还是人用笔写出来的,但为什么天下有了这样的文章而我却不能呢?!起来,往日企羡的什么词章灿烂,情趣盎然,风格独特,其实正是阻碍着天才的发展。鬼魅狰狞,上帝无言。奇才是冬雪夏雷,大才是四季转换。我已是四十岁的人,到了一日不刮脸就面目全非的年纪,不能说头脑不成熟,笔下不流畅,即使一块石头,石头也要生出一层苦衣的,而舍去了一般人能享受的升官发财、吃喝嫖赌,那么搔秃了头发,淘虚了身子,仍没美文出来,是我真个没有宿命吗?
我为我深感悲哀。这悲哀又无人与我论说。所以,出门在外,总有人知道了我是某某后要说许多恭维话,我脸烧如炭;当去书店,一发现那儿有我的书,就赶忙走开。我愈是这样,别人还以为我在谦逊。我谦逊什么呢?我实实在在地觉得我是浪了个虚名,而这虚名又使我苦楚难言。
有这种思想,作为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人来说,我知道是不祥的兆头。事实也真如此。这些年里,灾难接踵而来,先是我患乙肝不愈,度过了变相牢狱的一年多医院生活,注射的针眼集中起来,又可以说经受了万箭穿身;吃过大包小包的中药草,这些草足能喂大一头牛的。再是母亲染病动手术;再是父亲得癌症又亡故;再是一场官司没完没了地纠缠我;再是为了他人而卷入单位的是是非非中受尽屈辱,直至又陷入到另一种更可怕的困境里,流言蜚语铺天盖地而来……。我没有儿子,父亲死后,我曾说过我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现在,该走的未走,不该走的都走了,几十年奋斗的营造的一切稀里哗啦都打碎了,只剩下了肉体上精神上都有着毒病的我和我的三个字的姓名,而名字又常常被别人叫着写着用着骂着。
这个时候开始写这本书了。 要在这本书里写这个城了,这个城里却已没有了供我写这本书的一张桌子。 在一九九二年最热的天气里,托朋友安黎的关系,我逃离到了耀县。耀县是药王孙思邈的故乡,我兴奋的是在药王山上的药王洞里看到一个"坐虎针龙"的彩塑,彩塑的原意是讲药王当年曾经骑着虎为一条病龙治好了病的。我便认为我的病要好了,因为我是属龙相。后来我同另一位搞戏剧的老景被安排到一座水库管理站住,这是很吉祥的一个地方。不要说我是水命,水又历来与文学有关,且那条沟叫锦阳川就很灿烂辉煌;水库地名又是叫桃曲坡,曲有文的含义,我写的又多是女人之事,这桃便更好了。在那里,远离村庄,少鸡没狗,绿树成荫,繁花遍地,十数名管理人员待我又敬而远之,实在是难得的.清静处。整整一个月里,没有广播可听,没有报纸可看,没有麻将,没有扑克。每日早晨起来去树林里掏一股黄亮亮的小便了,透着树干看远处的库面上晨雾蒸腾,直到波光粼粼了一片银的铜的,然后回来洗漱,去伙房里提开水,敲着碗筷去吃饭。夏天的苍蝇极多。饭一盛在碗里,苍蝇也站在了碗沿上,后来听说这是一种饭苍蝇,从此也不在乎了。吃过第一顿饭,我们就各在各的房间里写作,规定了谁也不能打扰谁的,于是一直到下午四点,除了大小便,再不出门。
我写起来喜欢关门关窗,窗帘也要拉得严严实实,如果是一个地下的洞穴那就更好。烟是一根接一根地抽,每当老景在外边喊吃饭了,推开门直感烟雾笼罩了你了!再吃过了第二顿饭,这一天里是该轻松轻松了,就趿个拖鞋去库区里游泳。六点钟的太阳还毒着,远近并没有人,虽然勇敢着脱光了衣服,却只会狗刨式,只能在浅水里手脚乱打,打得腥臭的淤泥上来。岸上的蒿草丛里嘎嘎地有嘲笑声,原来早有人在那里窥视。他们说,水库十多年来,每年要淹死三个人的,今年只死过一个,还有两个指标的。我们就毛骨悚然,忙爬出水来穿了裤头就走。再不敢去耍水,饭后的时光就拿了长长的竹竿去打崖畔儿上的酸枣。当第一颗酸枣红起来,我们就把它打下来了,红红的酸枣是我们惟一能吃到的水果。后来很奢侈,竟能贮存很多,专等待山梁背后的一个女孩子来了吃。这女孩子是安黎的同学,人漂亮,性格也开朗,她受安黎之托常来看望我们,送笔呀纸呀药片呀
今天我闲着没事,从我的木制小书架上面拿了一本书来看,本想随便翻翻,不曾想却入了迷,这本书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斯蒂文森写的《金银岛》。
它主要以一个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古老的探宝寻奇的冒险故事。故事里有许多危险的情形,例如:小吉姆和海盗在船上搏斗,还差点被刺死。船长、医生和乡绅和邪恶的海盗们枪战等等,看得我触目惊心。在整个故事情节的叙述中除了惊心动魄的血腥屠***,还处处有爱心的不断闪现,比如大夫在和海盗为敌的情况下依然为海盗们治病,服刑者自己作为医生的神圣使命和职责,等等。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还是久久不能平静,整个历险过程险象环生,但吉姆凭着自己的机智勇敢一次次逃离了险境。我可真佩服他!我多渴望也体验一下冒险的生活啊!记得有一次,我和朋友小婷突然心血来潮,想去银淀公寓-1层去探险,因为住在那里的朋友小珊说-1闹过鬼,半夜经过的人们有时会听见一阵古怪的笑声,半真半假的,于是我们鼓起勇气,约好放学后一起去那闹过鬼的-1层,谁知,一到那儿,却遇见了去买菜的老妈,她问我们去那干嘛?我回答说去探险,老妈一听便火了,大吼道:“你们胆子不小啊,小小年纪,天天去探险,走!跟我回家!”就这样,我硬是被妈妈强生生地拉回家了,回家还免不了一阵耳朵之苦,唉,我真想去探险,为人们解开那些谜。虽然我是女孩子,但我拥有着男生般勇敢的性格,妈妈,给我去探探险吧!
我真爱看这本书!
吉姆是一个十岁的小男孩,吉姆的父亲开了一家宾馆有一天来了一个脸上带着伤疤,身才魁梧,引人注目的客人,他就是比尔船长。吉姆非常喜欢听比尔船长的讲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让吉姆又爱又怕,宁静的小镇也从此添加了不少新鲜的话题。
但是没过多久比尔船长就因为饮酒过度和受到的惊吓而死在了宾馆里,吉姆为了拿到比尔船长欠下的酒钱和房费,无意中发现了比尔船长藏着的的藏宝图这是海盗头目拂林特船长遗留下来的于是吉姆和利费西医生在金银岛的寻宝故事就展开了,读到着里我想说一个人死还去翻别人的钱材是很不道德的但是吉姆家的条件很差,他们又很怕比尔船长这个海盗。吉姆把藏宝图交给了利费西医生,利费西医生的朋友乡绅特里罗尼买了买了一艘名为伊斯班袅拉号的大帆船它和利费西医生带着小吉姆到芒芒的大海中的金银岛去寻找宝藏去了。但是以以西尔费为首的一批海盗却装扮成一批水手也跟了去。
他们展开了殊死拼博,最后吉姆取得了宝藏。
它告诉我宝贵的不是金银而是爱和正义。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它叫《金银岛》,我读了很有感触,所以写了这篇金银岛读后感。读金银岛—有感
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多,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小失去父亲,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生活在一家旅店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老船长到了吉姆的旅店,正是应为这个人,吉姆才开始了去寻找金银岛并找到了70万英镑的故事…………
我其中最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吉姆。吉姆从小就是一个胆小的人,但是他正是去了金银岛探险,胆子才变得打起来,和海盗们生死拼搏,并拯救了和吉姆一起的一些伙伴,海盗们还用一些东西想收买吉姆可是吉姆看都不看宁死不屈。我这点很佩服他的勇气和正直。这本书中“陷入敌营”和“海上探险”这两个篇章最最吸引这我,其中陷入敌营讲的是吉姆前面独自离开小木屋,又回到小木屋,没想到小木屋已被敌军占领,但他毫不惧怕,他听说敌人要让他上绞刑他也不怕,还给敌人讲大道理。最后感化敌人。看到吉姆要上绞刑是我的心眼提到了嗓子眼,生怕真的被绞刑,可是好人有好报,最后吉姆***了海盗,逃出了敌营。
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想,如果吉姆是我,我能做到这些吗?我说不,如果我被海盗抓住了,我一定会投降于他们,一句话也不敢多说,所以,我长大也要做个像吉姆这样的人,做个勇敢,正直,不怕困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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