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黄鹏峰,他是我们班学习最好的一个天才,他仗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双顺风耳,一个樱桃似的嘴巴,身体很健康。
他很爱帮助别人,同学们有些题目不会的时候都回向他请教。他的数学非常好,每次数学他都能拿满分,每次老师点到他的时候,他都能把那些数学的方法向我们讲的井井有条,他这个人总爱刨根问底,我们不会的时候都回向他请教,黄鹏峰也不歧视别人。也会耐心地讲出这道题的方法,黄鹏峰也又不会的时候,他就会去问老师怎么做这道题。知道问道水落石出的'时候,他才放手。
还有一个特点是,他的记忆力特别的好。只要他看过的书都回牢牢的记在脑袋瓜里,永远不会忘记。比如:背书,无论多长的课文,只要他读上一两遍,就可以背出来了,而我们要堵上好几遍,也不能顺利的背下来,你说他是不是个天才。
这就是我们班的天才班长,一个爱刨根问底的班长。
天才是怎样炼成的?
天才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天才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上百分之一的机遇;天才也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学习加上百分之一的天赋。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天赋对于一个人是蛮重要的。但是,把握住后天学习的机会才是更重要的。如果你不顾后天的勤奋,只依仗先天的聪慧,很有可能就会像方仲永一样“泯然众人”,很有可能就会像南北朝时的江淹一样“江郎才尽”。后天的勤奋努力,在成长和成人道路上是必不可缺的一部分,因为天赋比起它来,确实有些渺小——如果一个人只是靠着天赋来维持现状,学无止境的无涯学海就会在这个人眼中变得空空荡荡,最后一无所有。
如果每一个人都像方仲永一样靠着天赋来维持将来的生活,那么这个世界就不需要老师,不需要学校,世界上也就不会出现“人才”这个词了;如果每一个人都像祖莹一样勤俭好学,为了学习“常密于灰中藏火,驱逐僮仆”,那么这个世界就必须要有老师和学校的存在!只有这样,“人才”与“天才”才会一批又一批地不断涌现!
假如我是一位天才发明家,我要发明许多非常有用的产品。
首先,我要发明一台只是吸收器。有了这台机器,我不再有学习上的难题。上课时,只要开启这台机器,老师所讲的课文都会尽收进去。然后通过一个转移扭,机器的知识全都会牢牢的记载脑海里,那多好呀!
接着我要发明一台功课测试器。老师给的任何功课对我都不再是问题。只要把练习本子放进机器里,就能替我完成。而且本子上的字迹和我的自己一默一样。这样没有说明就没有人会知道。
我是个小馋嘴,所以我要发明一台食物显现机。想到哪种食物,只要脑静一动,一盘盘可口的食物就会出现在我的面前,让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可大饱口福了。
我也要发明一台时光隧道机。当我不快乐时,就会乘着这台机器回到曾经带给我快乐的日子,也可以带我回到童年的时期,再次感受童年的欢乐。
假如我是发明家,那该多好呀!
这周很忙,但还是在等车和午睡前的小段时间里读完了李娟的《遥远的向日葵地》和莱埃娜·费兰特的《我的天才女友》,单单是读完两本书这件小事,就已经让我很满足了。如果能有什么值得一谈的道理和感悟的话,那简直是上帝额外的馈赠。
1
读完《遥远的向日葵地》之后,我就可以说“我读过李娟所有公开出版的散文”了。这有一种集邮一般的快感。当然李娟的书也是值得“集邮”的,虽然题材总是她的生活,笔法也没有什么刻意的变化,但她可以把平凡的事情讲得生动有趣,让人百读不厌。不像野夫,同样是沉浸在一个观点里,他的表达就单调而且戾气的多。
李娟所有的书,都贯穿着同一个主题——在新疆的生活。一个人的生活,还是种地这种单调的生活,很容易写得枯竭的,李娟却总有神来之笔,让我相信写作这件事上,有“天份”这种东西。
一切事情在李娟的笔下都是轻巧的、幽默的,可以拿来开玩笑的。但透过字里行间,你还是可以窥得颠沛流离的迁徙、颗粒无收的荒年、意外的车祸、八十块都拿不出的拮据。那些沉重的生活被轻巧巧地讲出来,让人感受到坚韧和乐观。没什么是克服不了的,没什么是过不去的。就算沙尘暴来的时候,整个地窝子都浸在浓稠的像是几千年来未曾化开的黑暗里,用塑料布撑起来的屋顶簌簌掉土,但只要沙尘暴走了,推开地窝子的门,就还能去几公里外打水,生火做饭,耕种收获,从土地汲取生存下去的力量。
2
据说,莱埃娜·费兰特是个化名,《我的天才女友》真正的'作者隐姓埋名深居简出,从来没有向外界透露过自己的身份。这本小说中“我”叫莱埃娜,作者也叫莱埃娜·费兰特,似乎印证了自传体小说题材。
我和很多人一样,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在其中看到了“我”,还看到了很多熟悉的人。作者以一种旁白一样的冷静声调,替我整理了那些我自己都闹不清原因的情绪。
故事发生在那不勒斯,但是换成青田、杨浦、阿勒泰,似乎没有什么违和。无非是把海边换成江边,把意大利方言换成河南话。
书中的那些人物,我都能想起对应的脸庞。那些脸庞不是固定的,有时候一个角色身上会发生很多人的故事,但是那些对白,如果从我自己朋友嘴里讲出来,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于我而言,尼诺就是露西男爵。
我开始看第二部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尼诺这个角色。
3
我还不知道如何写好书评。书评的目的是为了燃起读者对这本书的兴趣,还是为了真实记录自己的想法,尽管无趣、琐碎,外人也看不懂?
我决定从后者开始,因为我没有做到前者的本事。
醒来之后,我发现我手上戴了个手镯,手镯上有一个按钮,我很好奇,按下了那个按钮,之后我到了一个周围全是迷雾的地方,慢慢的,我前面出现了一个跟我完全一模一样的人,只不过,他的身体像幽灵一样飘在空中我大叫起来:你是谁?有什么企图?为什么跟我长得一样?那幽灵说:你不是想有一个天才级的'大脑吗?我来成全你。话音刚落,出来一群白大褂,二话不说就把我拉到手术台上,然后进行换脑手术。
经过了两个小时,手术终于做完了,下来手术台时,我好像对人生了解了一个大概。幽灵说:你可能还对自己有点不满意,等你不满意的时候,就按下手镯上的按钮。说完就消失了。一瞬间,我又回到了我的房间里,我还有点懵懵懂懂,刚才是一场梦?还是真实的?可就因为这样,我的生活发生了极大变化早晨,阳光明媚,我很早就到了学校。上课了,老师走进来,手里拿着一叠试卷,说:这节课进行随堂小测试。说罢,全班人都叫苦连天。可拿到了卷子的我,却五分钟都不用就做完了——原来连题目都看不懂的我,竟然五分钟就做完了,还检查了三遍。老师看我停笔了,就拿起我的试卷批改起来,天啊,这位同学满分。全班人用惊讶的目光看着我,接着老师又拿起一张奥数试卷给我做,没想到,也是满分。
下了课,校长在广播上说,今天有外国人来我们学校参观,英语好的同学多跟他们交流交流。可我,当然按耐不住了,冲上去跟他们交流,校长看到我这样,立即对我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接下来的生活,每次我都考一百,并且参加了县、市、省、全国的比赛,都是第一名,我是学霸的消息自然就传遍了大江南北。
一个月后,有各种科学家来向我讨教问题,我被带进了科学院,每天都围着科学家研究。一天,我照照镜子,心里想:那戴着比玻璃瓶底片还厚的眼镜的人是我吗?我的生活为什么会这样?突然,我有种想按手镯的冲动
狐狸和黄鼠狼相遇。
狐狸问黄鼠狼:“老兄,烤鸡和烤鸭,你喜欢吃哪个?”
黄鼠狼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说:“虽然烤鸡是我的最爱,你这一问,我倒想换换味口了。”
狐狸笑了,说:“我有个能让你吃上烤鸭的天才计谋,想参与吗?”
“老兄别开玩笑了,你以为烤鸭那么容易吃到吗?”黄鼠狼说着就要走。
狐狸一把拉住了黄鼠狼,对它耳语道:“真的,只要你真诚与我合作,计划成功后我保证你能天天吃只烤鸭!”
黄鼠狼见狐狸说得煞有其事,就说:“愿意听听你的高见!”
狐狸说:“现在鸡和鸭两个家族因为纠纷发生了战争,鸡不敌鸭节节败退,大本营都快被攻下了,现在正是你出场的时候。”
黄鼠狼有些疑惑地问:“你是让我去保护鸡消灭鸭?”
狐狸狡黠地笑笑,说:“保护鸡是保护鸡,但不是把鸭消灭。要知道,灭绝一个种族是要受到各族动物强烈谴责的,更重要的是以后你就只能回味烤鸭的味道了。所以,你只需让鸡扭转被动局面,能够进行反攻就行了。”
黄鼠狼问:“这和吃鸭肉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了。你和鸡化解了仇恨成了盟友,鸡对你肯定会感恩戴德的。当鸡进行反攻的时候,我发扬禽道主义精神出面保护鸭不受伤害,然后我俩斡旋让两族罢兵言和。”狐狸说道。
“这还是和吃烤鸭没多大关系呀!”黄鼠狼听了狐狸的话,头有些晕了。
“看来你还是不懂我的意思。你想想看,这之后,你和鸡是盟友,我和鸭是盟友,你和我是盟友,但是鸡和鸭依然还是仇敌。我每天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鸭送给你,鸡见你吃烤鸭心里别提有多解恨;你也每天秘密地把鸡送给我,鸭见我吃烤鸡心里肯定特别舒坦。这样,我们不但实现了吃烤鸡烤鸭的长远目标,而且鸡族鸭族还把我们当做它们的保护神!”狐狸耐心地解释道。
“有你这样的朋友,何愁没有烤鸭吃!”黄鼠狼说着,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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