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我暑假里做了哪些事,我肯定说:“当然是看奥运了!”当然,全球瞩目的体育盛事,又岂能错过呢!
8月8日晚,我们全家一起观看2008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
开幕式在别开生面的烟花倒计时中开始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在开幕式中徐徐展现——千人击鼓的气势、恢弘,50米长的绚丽画卷、孔子门生的求学盛况、活字印刷舞蹈编排的精妙绝伦……都吸引着全球世人的目光,令大家对中国文化无比神往。
更值得骄傲的是,本届奥运会的开幕式加入了许多科技元素,在空中翩翩起舞的奥运五环令我叹为观止。
整晚节目一浪接着一浪,高潮迭起,令人目不暇接。最让我惊奇的是:人体“鸟巢”。几百个绿衣人,一个站在一个的肩上,就这样,围成了一个“绿色”的“鸟巢”。
在当晚的23:30,胡锦涛宣布:“第29届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顿时,我激动地跳了起来,因为那是在是让人太高兴了。到了24:15时,火炬手进场了,在馆内进行了最后一批的圣火传递。传到了最后一名火炬手——李宁时,他站在台上,突然就飞起来了,他飞到“鸟巢”顶端的边上,边跑,边铺开祥云之路,最后点燃了主火炬。
奥运圣火就这样被点燃了,中国在全球瞩目的2008圆梦北京,成功举行了一场伟大的奥运会开幕式。
这次暑假能观看到如此盛事,实在很有意义。
我的童年就像五彩斑斓的梦,梦中记载了我一件件有意义的事,有令我难忘的,有令我开心的,也有令我后悔的。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最后一个单元时老师布置了一次体验"活动”自己选一件自己觉得最有意义的事,可以当一回盲人·聋哑人·残疾人,还可以当一回老师,当一天家长。我觉得当一回老师是很有意义。
星期六,我把邻居家的小伙伴叫到我家来,做我的学生,再找来一些书发给他们,再找来几条凳子,虽然我家没有黑板但还是有模有样的做起了老师。我咳嗽了几声,用清晰的语气说:“我们今天学习宋代诗人程颢写的《春日偶成》,跟我读一遍‘云淡风清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时人不识余新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我放下书,竟然看到他们竟然在自己玩自己的,并没有听我讲课,与是我对他们说:“你们谁学得好我就请谁吃棒棒糖。”话音刚落,他们个个坐得端端正正,一动也没动,认认真真的开始读了起来。
经过一天的当老师的经历,我的努力总算没白费,他们不仅会读了,会把整首诗背下来了,同时我也感受到了老师的辛苦。我要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老师。
初中复习那年,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学校,曹勇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天下午,我们一起去办公室灌墨水。因为是放学时间,老师都不在。我们灌完墨水找纸擦钢笔的时候,在垃圾桶里发现一封信。一封擦红色墨水扔掉的,没拆封的信。
我们好奇,一封没拆开的信,为什么就这么扔掉了呢?于是我们把信打开了。展开信,一张绿色的五十元人民币平整的夹在信纸里。我们俩都呆住了。
信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哥哥嘱咐妹妹好好学习,照顾好家里。哥哥在外当兵,一切都好,每月有一百元补贴,寄回五十元给妹妹补贴家用。
在一封扔进垃圾桶的信里发现五十元钱,我和曹勇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去告诉老师吗?可是擦了红墨水的信很明显是老师扔的,我们该如何跟老师解释这一切呢?商量了一下,我们决定先按照信封上的姓名和年级去初二三班看看。
到了初二三班,我们没有找到信的主人。她已经几天没来上学了。同学告诉了我们他家的大概地址。我们决定,把信送到她家去。
沿着大概的方向,边走边问。一个小时后,我们找到了女孩的家。在一个简陋的小土屋里,我们见到了女孩的爸爸。他说女孩去放牛了。我们把信交给他,本想说明原委,比如我们是怎么得到信的,怎么花了一个多小时找到他家的。但是对方明显很冷淡,没有想听我们说话的意思,况且,他灶膛里还生着火。
回来的路上我和曹勇都没说话。一直到上完晚自习,躺在床上后,曹勇才问我:你说我们该不该把那钱给他送去?走了两个小时,连口水都喝。
我没说话。后来我们也都没有再提这件事。
这些年,我经常会想起这件事。倒不是想曹勇问我该不该送的问题,而是在想,在我们拿到那封信和钱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纠结和犹豫,只想着把这封信还有信里的钱物归原主。可为什么我们花了两个小时,走了那么远的路,把信送到了,我们却不开心,甚至后悔当初该不该去送信呢?现在想想,原因很简单,我们送信还钱的行为,没有得到认可和我们期许的关注。我们送信还钱的思想很单纯:物归原主。可我们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无形中我们给自己制造了一种虚荣。我们拾金不昧,我们品德高尚,失主肯定会对我们大加赞赏,千恩万谢。正是这种虚荣心导致了后来的心理不平衡。也才有了后来该不该送信的疑虑。其实,那天晚上曹勇问我的时候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也没有答案,当时的我也在想着该不该这个问题。
事到如今,我庆幸我们当初的选择。那一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
物归原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不要为了你的虚荣心而迷失了你的本真
星期五晚上,妈妈忙完事情,便高兴地对我说:“我们逛街去。半期考的.奖品还没给你呢!你想要什么?”我喜出望外,连忙说:“好呀,我们现在就去,我……我要买书。”“哟,怎么这回不买吃的啦?”妈妈感到奇怪,诧异地望着我。我边走边说:“我想了一下,因为吃的东西一下子就吃完了,而书呢?可以天天看,更有意义。”
一跨进书店,我便被琳琅满目的书籍所吸引,我先浏览了一下书名,然后捧起喜爱的书,贪婪地翻阅起来。妈妈见我爱不释手的样子,便说;“如果你要,可以多买几本。看完了,以后再买。”我一听,高兴得心花怒放,恨不得把所有的书都搬回家。我很快就看中了《爱丽丝漫游奇境》、《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两本书。
回家的路上,天空繁星点点,弯弯的月儿放射出皎洁的光芒。我抱着书,闻着淡淡的书香,仿佛凛冽的寒风中夹着丝丝的暧意,脚步也不觉轻快起来。
周末,我一有空便迫不及待地打开新书,聚精会神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仿佛跟爱丽丝交上了朋友,与她漫游美丽的奇境;与她一起走进了神奇、美妙的梦幻世界,结识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与她一齐经历怪诞、奇特的魔幻旅行,进入奇妙的地下世界和镜中世界……
这个周末,我沉浸在迷人的书海中,让我觉得格外愉悦、格外充实。我深深地感到,选择买书作为奖励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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