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我们一家人在船上闲聊和幻想着哲尔赛岛的美貌时,眼前走来了一位穿着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具有绅士风范的中年人,父母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中年人看。父亲似乎开始了他的白日梦:要是我这么有钱,那该多好啊!那么,我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别墅如果他是于勒也好啊!母亲似乎也在想着:我当初要是嫁给了一个富翁该有多好啊,我现在就不用穿如此寒酸的衣服了;我就不用每天干这些粗活;我就不用母亲的美梦被一声尖叫声给打破了,原来是父亲:克拉丽丝,我怎么觉得这位富翁好面熟啊!他好像是好象是是我那好心的弟弟──于勒啊!是啊!我也是这么觉得,他是那好心的于勒。你快去问问啊!快去啊!我我我这就去问。上帝保佑,上帝保佑,保佑他就是那好心的于勒
请问你是于勒先生吗?父亲即胆怯又兴奋地问道是啊,你是?于勒,于勒!我的.好弟弟,你终于回来了。我是你的哥哥──菲利普啊!哥哥,我亲爱的哥哥,我回来了。克拉丽丝,是于勒,于勒回来了,孩子们,快,快过来,快过来啊。你们那好心的叔叔回来了!父亲连蹦带跳地喊着。于勒,嫂子终于盼到你回来了母亲的眼里出现了泪花。
两年前,我再次去了南美洲旅游。在途中,我做了些买卖,他们给我带来了220万美元的利益。再后来的日子中我又挣了450万美元。我原来以为这些钱够我花一辈子了,所以我整天无所事事,只顾着吃喝玩乐。直到有一天,一群土匪冲到我家里,把我所有的钱财都给抢光了,现在的我只剩下身上这套衣服了,这次回来只是想向你们借点钱的叔叔一口气把他那悲惨的经历全说了。好啊!你这个流氓,我就知道你是个败家子,只会吃我们家的财产,你是个流氓,诬赖母亲破口大骂。
在离开哲尔赛岛时,父母把叔叔留在了岛上,是为了避免他回来再吃我们家的。为此,姐姐的男友也离他们而去。
我非常爱读书,从没出生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听妈妈讲,当我还是一个胎儿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用手抚摩着肚子里的我,给我讲故事、朗诵古诗。每当妈妈讲故事的时候我都会兴奋地在她的肚子里扭动。到我出生后56天时妈妈就在我的童车上夹了一本《婴儿画报》。当时我目不睛地看了足足有十二分钟,妈妈不忍心累着我,赶紧把书移开了。从那时起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
到了两岁半的时候,我就能拿着《婴儿画报》给爸爸讲故事了,但是我并不认识字。等到五岁时我学会了拼音能自己读书了,书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每天中午一回到家里我就会拿起心爱的《365夜故事》津津有味地读起来,直到妈妈一遍又一遍地催我吃饭。我才很不情愿地放下了书。
我爱书,常利用午睡的时候偷偷躲在房间里看书。看到高兴的情节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读到伤心处有时还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有一次,我在读《猴国奇事》时,读到高兴处竟得意忘形地大笑起来。这下把正在睡午睡的父母全惊醒了。后果可想而知,肯定是书被没收,然后被强制着睡觉。从那以后我害怕再被发现,想笑时只好忍着,实在忍不住了只好钻到被窝里笑,笑得满床打滚,上次差点从床上滚了下来。
还有一次,我以上厕所为名,反锁在洗手间里看书,我给自己约定好了只看一小会儿,可是一读起来就入了迷,仿佛身临其境,忘记了周围的一切。那约定早被抛到了脑后。“宋昱漫——宋昱漫——你在厕所里都呆了一小时了。”门外传来妈妈的呼唤。此时我才恍然大悟,忙说:“妈妈我闹肚子了。”我连忙把书藏好跑了出来。只见妈妈端着茶给我拿来了“泻立停”。我想:是药三分毒,只好向妈妈坦白了。
正是因为我爱读书所以积累了很多课外知识,习作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还在全国优秀作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呢!
就象高尔基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为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爱读书!
唐牧笛高高的,有一张瓜子脸,大大的'眼睛,她的头发长长的,喜欢扎着马尾辫,
她和我都住在部队里,她比我大一岁,是天蝎座,血型是AB型的,她得性格时而冷而热,有点可怕,但是她对我很好。
她的唱歌唱得很好。她每个星期都要去学唱歌,她每次都唱得很认真。她说她的梦想是长大后成为一个明星。她的偶像是曾轶可,她最爱唱她的《狮于》。
她也很喜欢看课外书,她最喜欢看的是《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红楼梦》,还有一些动漫比如《喜羊羊与灰太狼》,《开心超人》,《梦想学院》她也经常看,在她的影响下,我也喜欢看课外书,我们经常交换着课外书来看。这样我们两个人的课外的知识都丰富了不少。
现在我们虽然不在同一个学校和班级里,但我们仍然是好朋友。
从我记事起,书一直伴随着我,小时候妈妈给我买《看图识字》。上学了,我的书包里更是满满的书,它伴随着我长大,是和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书是我无声的老师,伴随我长大。小时候教我学会数:一、二、三……,上学了,教我认识许多字并教我许多道理,使我健康成长。将来能够成为有用之材。
我有许多种书籍,有漫画书、有学习用书、有故事书……,但是我最喜欢我的小号书。因为我觉得我们彼此是知心的朋友。从我学小号的第一天起到现在,三年多的时间里,每天,我都把它拿出来,和它说话,它教我练习。它天天看着我在小号上的进步。一开始,我对书上像小蝌蚪似的音符一个都不认识,在老师的教导下,通过我的努力,天天看着它,慢慢地我懂得了它里面的意思,把每一个音符连在一起,就成为了美妙的音乐,是它教我什么时候吹强音、什么时候吹弱音、什么时候该吹连音。当我通过练习,完整的吹奏曲目时,我觉得小号书通过我把它的心思吹出来。在生活中,当我高兴时,吹的每一首曲子,那些小蝌蚪好像为我欢呼和跳跃;当我伤心吹曲子的'时候,我仿佛感觉到那些小音符也在陪我落泪。它真是我的知心朋友啊!
书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它教我许多知识和道理。我们要好好地爱护它,不要对它乱扔乱涂,也让它快快乐乐的陪伴我们学习、生活。
每个情感纯真的人,心底都有一首情歌,它美丽且忧伤,心动又销魂。
心怀淡淡烟愁的女子,注定比别人多一缕细腻的伤感,注定比别人多一抹触景生情的悲凉。
总是轻易就被一些悲情的东西,忽然触碰了至低的泪点。一颗温柔的心,竟然变得那么敏感那么脆弱。
在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软肋,爱是人生中经历的一段插曲,更是一种心酸的浪漫。
昨天你那么爱我,今天你在哪里?开始笑得最美,最后哭得最真,这就是最真实的爱情。
多少真爱被现实击败,回忆只能证明自己爱过,并不能说明那段爱可以白头偕老,更不能把丢失的一切复原。
时间,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一张折返的车票,我们只能一路前行,甚至连回头悲叹的时间都没有。
我在天涯一角平静的生活,疏远着尘世里的一切,那些流逝了的曾经,在谁忽然记起的瞬间里闪过?
好不容易跨过了一段艰难的时间,又被一种低落的情绪侵占泛滥。我的世界,你的世界,幸福和忧伤不再交换,挥手即是永远……
谁是谁的风景,谁是谁的过客都是注定的'。你握过他的手又怎样?你拥抱过他的一切又怎样?最终都是指尖划落的尘烟……
一个人疼痛不堪的时候,总想找一种方式来麻痹自己,麻木自己的一切神经,好让自己在一瞬间忘记了那疼,忘记了那殇。
暮然间,一股酸楚的感觉,忽然在眼底流淌泛滥。有些东西注定在远去的同时,也在心上留下抹不去的疤痕。
在心角处寻一个凄美的位置给自己,再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召唤回那个温暖的怀抱。那盈握在心的美好,不舍得它走远,又该将其存放于何处?
一段爱情,分离了,也就散了,一颗沸腾过的心,变成一池死水微澜,一个人安静的忧伤,是唯一镇痛的方式。
爱是美丽的忧伤,爱是甜美的心碎。看着一个熟悉的背影,终于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双唇颤抖着,心却已无言。
爱到忘却了自己,等到有一天从那个爱情的痴梦中醒来,发觉自己的身心竟已是伤痕累累。
曾祈祷此岸彼岸,莫失莫离,如今却已失已离。无力改变的结局,无法持久的炙热,情深缘浅是早就拟定了的结局。
斑驳的情话,凋谢成旧忆旧年,贴在胸前找不到那时砰然跳动的感觉,代替它的却是一种隐隐的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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