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死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这个暑假真是丰富多彩,发生的好玩的事情就如天上的繁星,不计其数。但是使我最难忘的还是这件事。(算是给大家爆笑料了在繁荣的大街上,迎面走来了一个帅气的“假小子”,那便就是我了。我戴着一顶帅气的武士帽,穿着一件黑底色的夹克,上面有许多白色五角星。破条牛仔裤配上一双酷酷的板鞋,脚下还滑着一块炫酷的滑板。这套着装增加了我的回头率,我感觉到身边的人都向我飞来谢幕的目光,这些目光整齐地排着队,一一飞到我身边,围着我团团转。
这时,我的视线前出现了一块不起眼的香蕉皮,大概就是那种帝王蕉之皮吧。因为它太小了,我认为我高超的技术躲过它是绰绰有余的。我便一加速度,飞快地滑了过去。突然,方向一偏,滑板的轮子碰到了香蕉皮,“噗咚”一声,滑板飞了出去,我这个人也随着它飞了出去,滑板踩到香蕉皮也就算了,更让我脸红的是,在我下降的同时,头还撞到了垃圾桶。落地后,便摔了个仰面朝天,四肢张开,铺在地上,形成了一个“大”字形。手上,脚上还摔破了皮,头上也鼓起了一个山一样的.大包,疼得我呲牙咧嘴的。待我反应过来,四周已经围了不少的人,这场面让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得了。也许是这个比较大的动静,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与议论。这些目光有看好戏的,有无奈的,有嘲笑的,有同情的。议论声也不断传来。
“这小孩,这么淘气,摔了一跤,活该!”
“算了算了,这孩子,咋这么淘气啊,还是去帮帮她吧”
我摔了一跤,已经是个大乌龙了。这时,远处传来一阵一阵的笑声,我定睛一看,原来坐在广场上一个傻子,他也在那边“呵呵,哈哈,嘻嘻”得笑了起来,这更加使我害羞了。心想:他们这些人笑我也就算了,连你这个傻子也笑我,哼,我不干了!
我便伸手抓住了一个丝制的东西,想要站起来。不料,一用力,那个东西竟然被我扯了下来。我一看,原来是附近店铺的丝袜。这又再一次引了不少的笑料,我赶紧给人家店铺放好,并道了歉,狼狈地跑走了。
经过这次的大大大乌龙,我再也不敢马虎了,这真是让人难忘的一件事啊!
在我记忆的图画中,有许多事情随着时间的流逝已慢慢淡忘,唯有一件事到现在还让我记忆犹新。
前些日子,我家窗外的百花开了,她们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美丽。她们真是太美了,美得让小草像绅士一样想挽起他们的手,和它们一起跳舞;美得让过路的行人都伏下身来赞叹她们的美貌;美得让看着窗外的小姑娘,仅仅把目光停留在她们的身上……于是,我迷上了种草养花,苦苦哀求爸爸给我买一盆花。
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爸爸终于同意给我买一盆花。“鲜花和人一样,也需要别人的照料,你想拥有她的美丽,就要对她负责。你能保证照顾好她吗?”爸爸问我。我信誓旦旦地答应了。
周末,爸爸带着我到花卉市场买了一盆中意的小花。爸爸要求我认真观察小花生长的过程并记录,按时给她浇水施肥。
最初几天,我非常兴奋。每天按时给花儿浇水,并按照阳光的照射不断地移动花盆的位置,让花儿多吸收阳光。还拿出小本子,在上面记一些只有我自己知道的符号,记录着花卉生长的样子。爸爸对这一切很满意。
慢慢的,最初的新鲜劲过后,我给花儿浇水的次数越来越少了,甚至好几天都被我遗忘了,也不做记录了,把养花的事抛到九霄云外。结果,小花慢慢地枯萎了,叶子也泛黄,几天过后,眼看就要枯死了。
一天吃过晚饭,爸爸把我叫到阳台上问我:“这些天你给花儿浇水了吗?”“我忘了。”“为什么忘了,买花时谁承诺要照顾她的?”我低下头,无法回答爸爸的追问。
爸爸语重心长地说:“做什么事情要有始有终,承诺过的事一定负责到底。这盆花相当于你一样,如果你有了缺点,有了不足我们对你不管不问,任由你发展,那是对你不负责任,花和人一样需要我们精心呵护,精心培养,才能健康成长,开出美丽的花儿。”听到这儿,我感到非常惭愧,觉得对不住眼前这株小小的生命。
从那以后,我每天按时给花儿浇水,让她晒太阳,并隔一段时间给她施肥,不久小花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而我,也因这株美丽的花儿,养成了做事善始善终、负责到底的好习惯。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我是一个爱画画的女孩。每当看到漫画书上那些作者的大作,我都爱不释手,捧起书,细细欣赏着每一位角色,常常入了迷。
有一天,我满怀希望地跟妈妈提出想学漫画的这一想法时,妈妈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行!漫画有什么好学的?学了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时间花在看课外书上!”我失望极了,心想:就是不让我做喜欢的事!
我偷偷向同学借了本漫画教程,开始秘密学画的过程。每当我做完作业时,便悄悄地从抽屉里拿出教程和速写本,边看边画起来。有时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慌乱之下,我迅速地收起教程和速写本,“嗖”地一下塞进抽屉,假装认真地看着课外书,一次又一次躲过妈妈的突然袭击。就这样,我和妈妈打起了长久的“游击战”。可是,这个秘密还是被我的这张嘴给泄露了。那天晚饭后,我和妈妈在体育场散步,聊着聊着,我高兴地拉起妈妈的手,说起漫画的人设、分镜还有构图。妈妈听后,大吃一惊,不可思议地问:“你这些都是哪学来的?”我低下头,只好如实招来。妈妈并没有批评我,摸摸我的头说:“原来画漫画还有那么多技巧啊!”
现在,我画漫画成了公开的事情。在看电视的时候,一些广告使我产生灵感,我立马掏出纸和笔,“唰唰”地画起来。没过多久,草图就完成了。我将模糊的线条稍作修改,再给人物加上漂亮的服饰,一张漫画就完成了。当我把作品给同学们看时,他们都发出阵阵惊叹:“哇!好漂亮的女孩!我好喜欢她的裙子啊!”
一次,妈妈带我去做陶艺时,我在花瓶上雕刻了两个可爱的卡通人物,老板啧啧称赞道:“很少人会刻上这么漂亮的图案。”妈妈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得意地说:“这是她自学的。”如今,妈妈终于答应明年暑期给我报漫画班了,我总算打赢了这场“持久战”。
我常对自己说:“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才是最大的乐趣,也许一开始别人并不支持你,但最终会被你的坚持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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