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精神家园》一书话题大多涉及文化状态与知识分子命运。有人曾这样说过:“《我的精神家园》是一个充满睿智的诗意的世界,一个自由思想家的精神家园,是使人忧伤的幽默。”读完全书后,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知识分子的不幸”这一部分内容。我从中得到了这样一个感悟: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书中写道:“什么是知识分子最害怕的事?”答案就是“知识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是的,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的。毋庸置疑,好的社会环境更有利于一个人实现理想和目标。同时,我认为虽然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但并不起绝对作用。我坚信个人的努力是一个人走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学习和追求,才能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才能活得更有价值。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王小波说,人应该记住自己做过的聪明事,更该记得自己做的那些傻事。这是提醒人们应该具备时时反醒的精神吧,我这样理解。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知识分子,在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多多少少的失误。这就需要我们要有反醒的精神,努力做到时时刻刻自省,不断改正错误。
古语有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一个知识分子,在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王小波还说,虽然人生在世会有种种不如意,但你仍可以在幸福与不幸中做选择。选择幸福,实现理想,我们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意志。
一个知识分子,不断地学习和追求的过程中,有宏大的志向后,还有博大的胸怀。这就需要我们要学会多向他人学习了。***曾经豪迈地写到:“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正沧桑。”其中抒发的正是一代伟人豁达的胸襟和壮志豪情啊!他对这一事物的认识也正是与他的宏大的志向和博大的胸怀联系在一起。
在现实社会中,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我们往往会摔跟斗。但是,命运就在我们的手中。作为知识分子的我们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要不断地学习和追求,使自己的各方面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从而找到自己的成功之路。其实,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轻轻翻开一本宋词,夹在书中的一朵小花映入眼帘,而我,开始拼凑记忆的碎片。
——题记
繁星闪闪,月痴迷
一个人的夜晚,只有月和星星陪伴着我。闲坐书桌前,手捧一杯咖啡,细细品味着泛着涟漪的苦味。静夜里那缓缓流下来的温柔的白丝练,轻轻地笼罩着我,正如一位母亲,细心的呵护自己的宝贝。
月夜,繁星,无眠。
望向窗外,我仿佛看见远在天边的织女,轻踩鹊桥,飞向银河对岸,与牛郎欢聚一堂。心中,竟有了一丝感动,一丝甜蜜。
随手拾起一本书,细细品味字里行间的奥秘。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也许落红在守望着春天的万物复苏;“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也许流水在守望着奔向大海的机会;“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也许桃花在守望着故人归来。而我,在守望着织女,守望着牛郎,守望着心灵深处那朵花,那朵份滋滋。
你要记得,那年那月,月傍星,星伴月。
蝶舞翩翩,花嫣然。
“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仇怨的姑娘……”丁香,你最喜欢的颜色。《雨巷》,你最喜欢的诗歌。于是,我与你,一同来到了一个地方。你可还记得,那片花海?
还记得,你我共徜徉在花海中,像一只美丽的花蝴蝶,你是左翅,我是右翅;还记得,玩累了,你我来到一棵古树下谈心;还记得,天地为鉴,花树为证,你我共同许下的诺言:“随你走在天际,看繁花满地,今生今世不分离……
你要记得,那年那月,花醉蝶,蝶恋花。
我的青春,有你,真好。
世界上没有再比青春更美好的了,没有再比青春更珍贵的了!春天就像黄金,你想做成什么,就能做成什么。
——题记
青春如同一粒种子,安逸过了,也许从此丧失萌芽的活力。
生命只给人一次青春,我选择追求,去追求生命的梦想,放飞生命的色彩。
我要让青春像风帆一样,在狂风摇曳波浪敲击的时候,也要潇洒地走一回,哪怕最终被风浪淘汰,也无悔这一生毕竟经历了富有意义的旅行。
我要让青春像种子一样,在泥土重压冷水浸泡的时候也要吐一吐志向,哪怕最后在秋节里枯萎,也无悔这一生毕竟孕育了果实。
我要让青春象寒梅一样,在冰天雪地的日子也要吐一吐我的芳香,哪怕最后还是无可奈何花落去,也无怨自己曾经拥有的美丽。
于是,我启程。只有启程,才会达到理想的目的地;只有拼搏,才会获得辉煌的成功;只有追求,才会放出生命的色彩。成功和喜悦从来就不是翻转手掌那般容易,金牌和鲜花从来就不是撞树而死的兔子,骄傲和自豪也不是滑天掉下来的馅饼。只瞄准不射击的猎手不是好猎手,只呐喊不冲锋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永远躺在摇篮里,四肢就会萎缩,永远在黑暗中,双目就会失明。心动永远不如行动,朋友还等什么呢,跟我一起上路吧!
征途是曲曲折折的小路,有寒冰,有大雨,有绊脚石。不知道前面的路是深不可测渊池,还是风平浪静的湖面;也不知道前面的路是崎岖坎坷的羊肠小道,还是布满鲜花的阳光大道。我不管,我不管路上的荆棘也不顾前方的危险,系紧我的鞋带上路。
辛酸的汗水伴随着我艰难的脚步,兴奋的泪水伴随着我成功的喜悦,只要到达了的地方,都是昨天的历史,我追求的是明天的未来。当胜利再次悄悄来临,当掌声再次热烈的响起,我不骄也不燥。因为我知道前面的路还很长,因为我知道我还得付出更大的努力。当大雨再次冲刷过喜悦,当冰雪再次湮没过兴奋,我无怨也无悔。因为我知道我已经有所行动,有所付出,就有所收获,就有所成功。因为我知道,阳光总在风雨后,梅花香自苦寒来。
鲁迅曾经说过:“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而我想说的是:“人生路无须过多的忧虑,只要迈出脚步,路就在脚下展开……”
假期,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看后大有启发。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喜欢虐待小动物的男孩.由于他捉弄了一只小精灵,于是尼尔斯被变得只有蚂蚁那么大的小不点,并被家里的白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一场漫长而以危险的旅行
一路上,他在各种动物的帮助下,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普兰。后来,尼尔斯和雁群往回飞,飞到家里。因为把鹅照顾的很好,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乐于帮助别人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知道尊重他人,要热心帮助别人,更让我领略了瑞典的高山大河,森林草原,聆听了许多动人的古老传说。我希望能有人让我变小,我会十分高兴地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人类和动物互相帮助,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青年时代如皎洁的繁花,会灿烂,也会凋零…...人生青春只有一次,能够光辉灿烂的机会也寥寥无几。
于是,为了使我的青春之花在为数不多的日子里开得灿烂,我一直为之努力着。
童年的时期总是美好而又短暂的,随着时间的流逝,青春,这个我对他一无所知的朋友匆匆来到了我的身旁。开始时,因为不适应,也与这位新友发生了小摩擦。为了与他磨合,也付出了许多代价。童年的逝去,内心无知而又纯真消失不再,这,不正是青春吗?
尽管在以后的时日里,成长之路困难重重,坎坎坷坷,不断出现绊脚石。而我,心中却一直坚定着一个方向, 一路上在老师与父母的指引下勇往直前。如果累了,就放慢脚步,不能因为一次劳累而停滞不前。因为我懂得要在有限的青春之日里谨慎运用每分每秒,这样才能完成我毕生的梦想。但有时,我也会很迷茫,常常对青春幻想,想去了解一些我从为涉及过的知识领域,是父母的出现,给予了我正确的'知识与力量,防止我陷入歧途,为我开辟青春之路。
青春的我们是最阳光灿烂的,在那些关于青春的日子里,我与人生道路上的朋友一起在欢笑中畅饮未来,在汗水中享受成功的果实,在悲欢离合中共同披肩度过,青春就如同绚丽的彩虹一样点缀我们人生。然而青春也会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应要我们珍惜对待。青春如此美好而又珍贵……
啊,青春,你是如此的可爱,有多少文学豪者赞美你,仰慕你。你如同我人生中的一位过客,来之匆匆,去也匆匆,却给我留下无数美好记忆。
青年时代如皎洁的繁花,会灿烂,也会凋零…...人生青春只有一次,能够光辉灿烂的机会也寥寥无几。
于是,为了使我的青春之花在为数不多的日子里开得灿烂,我一直为之努力着。
童年的时期总是美好而又短暂的,随着时间的流逝,青春,这个我对他一无所知的朋友匆匆来到了我的身旁。开始时,因为不适应,也与这位新友发生了小摩擦。为了与他磨合,也付出了许多代价。童年的逝去,内心无知而又纯真消失不再,这,不正是青春吗?
尽管在以后的时日里,成长之路困难重重,坎坎坷坷,不断出现绊脚石。而我,心中却一直坚定着一个方向, 一路上在老师与父母的指引下勇往直前。如果累了,就放慢脚步,不能因为一次劳累而停滞不前。因为我懂得要在有限的青春之日里谨慎运用每分每秒,这样才能完成我毕生的梦想。但有时,我也会很迷茫,常常对青春幻想,想去了解一些我从为涉及过的知识领域,是父母的出现,给予了我正确的知识与力量,防止我陷入歧途,为我开辟青春之路。
青春的我们是最阳光灿烂的,在那些关于青春的日子里,我与人生道路上的朋友一起在欢笑中畅饮未来,在汗水中享受成功的果实,在悲欢离合中共同披肩度过,青春就如同绚丽的彩虹一样点缀我们人生。然而青春也会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应要我们珍惜对待。青春如此美好而又珍贵……
啊,青春,你是如此的可爱,有多少文学豪者赞美你,仰慕你。你如同我人生中的一位过客,来之匆匆,去也匆匆,却给我留下无数美好记忆。
我作为一名中学生,为自己的青春代言!
星期天,我写完作业,就拿了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全国21位特级教师倾情打造的。
作者以尼尔斯旅行为线索,绘出了一派极为新颖、气象万千的瑞典景色,大自然和动物生活占主导地位。尼尔斯是主要的主人公,他是一个不爱学习、很调皮的人。一天他的父母去教堂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魔法给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正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也想飞,尼尔斯紧紧抱在雄鹅的脖子上。不料被雄鹅给带上了天空,然后就和大雁们一起旅行。大雁们和他经过了千山万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的难忘事。比如;小屋遇险、小马茨的葬礼、游蛇老无能。尼尔斯也认识了许多的朋友,比如;卡尔、莫顿和阿卡。
尼尔斯他们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家里。而且奥萨的爸爸也给了他们许多帮助。尼尔斯想;如果能够再次变成大拇指,和它们一起去看大好河山就好了。我读了这本书,久久都不能忘记,因为他们不畏千辛万苦,达到了目标。所以,我也要学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
这个星期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14岁,是个聪明、活泼、淘气、不爱学习、喜欢折磨小动物的孩子。他整天欺负小动物,常被妈妈打得屁股火辣辣的疼,还会被罚在家写作业。因为作弄小精灵,他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后来他坐在鹅背上,被鹅带上了天。
我觉得尼尔斯和我都是淘气包,都挺聪明,我们两人不相同的地方是尼尔斯不爱学习,爱折磨小动物,而我则相反。后来尼尔斯和他家的大白鹅莫顿一起走南闯北,做好事,突然变得很懂事了。他们帮助大雁和其他大雁逃脱狐狸的魔掌;帮助黑老鼠打败了无恶不作的灰老鼠;帮助松鼠劫难,在人类手中救走了狗熊。看到尼尔斯的变化,我觉得我也应该改掉身上的坏毛病,做个好孩子。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觉得写得太好了,我也希望能够有尼尔斯这样的经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真是一本好书。他让我懂得如何勇敢地面对困难与挫折,同时让我懂得应该热爱生活。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两边、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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