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为了世界和平,不是为了征服自然,也不是为了挑战自我,更不是因为失恋或者为了艳遇。我一直在最心底有个愿望就是在年轻时跑去西藏,感受那里的虔诚,顺便评估下自己的吃苦指数。
就在出发的前一天晚上我趟在床上,脑中勾勒着未见面驴友的模样,想象着各种突发事,各种画面交织在我的脑子里,组成一张巨大的网。我想逃,但又不自主的想,罢了,任它去吧,青春总要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从江西出发,街上人都是行色匆匆,我貌似有些不协调,站在路边望着人来人往,偷着乐我要过拉萨的慢节奏生活。过了西宁,慢慢就有了感觉,脑袋疼,后来胃难受,平时不爱护胃,它终于抗议了。我有一天半没吃东西,路上喝点葡萄糖也吐,稀饭也喝不下去,在火车上可以看到青藏公路,路上看到很多牦牛,我大惊一只“牦牛”跑的比火车都快,同伴看了看笑喷说是汽车。没错,那就是飞驰在青藏公路上的汽车。到拉萨时已是晚上7点多,直接去提前定好的家庭客栈,店主很热情,客栈位置不好找,给他打个电话就亲自出来接我们了。让我感觉人间的真情冷暖还是有的,即使她也只是出于赚钱的角度。整个拉萨市就像在天上,一抬头就是蓝天白云雪山。原谅我的浅见,第一次见到绿色的水,同行有问师傅水怎么是绿色,师傅茫然的憨笑说水本来就是绿色,他一直生活在那里,就像我在家里认为水本来就是无色,那时我才明白原来很多时候,很多事,都只是我们的想当然而已。
我想年轻时就应该去远方,只有踏出了平时的生活范围,你才会发现世界不止是一扇窗和一面堵心的墙,生活也不只是白日里没玩没了的学习和夜晚时没玩没了的电视剧。
穷游的时候,可以穿成这样子:软塌塌溜肩的休闲衣,胖得口袋似的棉布裤,笨头笨脑的旅游鞋。嗯,连自个儿也不想照镜子。好在出来是看风景的,又不是来登台的。再说了,又没有熟人,打扮给谁看?至于遇到的那些个陌生人,全都可以当成木头做的。
不过穿成这副德性,看似随意,实则也是动了心思的。因为人在旅途,舒服比漂亮要紧得多。因为穷游,住的客栈可能也有点穷酸。如果床单有点脏或被子有点薄或洗手间在外头,就可以用和衣而眠来对付,反正又不心疼把衣服弄脏揉皱了。
你可能走着走着累了,或者风景太美了,就随时可以一屁股坐下来。上次去阿坝的一路上,我就这身披挂,坐在半山腰的草丛里听鸟叫喝咖啡读小说;坐在车站的台阶上等班车;看到小河边一片寂静无人的沙滩,就索性躺下来晒太阳,晒着晒着就睡过去了。如果我穿的是羊绒呢子之类,还敢这样率性不?记得爬青城山时,一胖女子居然穿着4寸钉子高跟皮鞋,一步一颤悠,像一堵摇晃的墙。我们都绕开她。有人开玩笑说,她下山时最好倒着穿鞋。
一个女子独自出门,最好像一颗土豆混进一堆土豆里,越不起眼越安全。踏出了家门就等于掉进了江湖。如果你展露姿色,就有劫色的顾虑。你显富,就担心被劫财。操心这操心那的'还怎么玩?我从毕棚沟去理县时,找不到车,一个胖胖的羌族小伙子说我送你一趟吧,我略一迟疑就上了他的桑塔纳。如果有人愿意帮这副样子的我,就是真心在帮。
我不喜欢拖着拉杆箱,这个四平八稳长轮子的东西自带优越和文明气息,跟它关联的是鲜衣、街道、汽车、宾馆这些元素。而我偏爱荒蛮之地,总是跟小径、沟坎、砾石、沙滩打交道。基本上打一枪换一炮,家当随身驮。所以我总是背一个简单的背包,东西少到不能再少。记得《走出荒野》里的那些徒步者,连牙刷柄都要锯掉呢。可有时也犯傻,还是上次路过成都时经不住女儿煽乎买了个布朗熊和可妮兔;逛街子古镇时,经不起店主煽乎,头脑一热,又买了件藏式棉袄三瓶臭豆腐。如此肩背手提着爬了青城山、登了羌寨碉楼、穿越了毕棚沟,去了理县,又转回成都,最后回了西安。等于带着这坨不会看风景的吃穿玩货旅游了一趟,等于绑着沙袋长跑了一回,等于成了个驮行李的傻骆驼。
穷游能玩好不?当然!因为从一个穷游者的眼里看出去,花一样红,海水一样蓝,喜悦一样浓郁,一点儿都不比富游者逊色,甚至更美。因为你不必说话不必担心头发乱了不必防扒手,忽略了这个删减了那个只是为了更纯粹更专注,感受就必然更强烈了。听说一富婆去巴黎,每天除了购物就是购物,大包小包往酒店拎。临到要走了,她女儿说咱们去看下埃菲尔铁塔、去看下凯旋门照点相吧。富婆说:有啥可看的,每天来来回回的都能瞅见。如此也算是游了一回巴黎。
当然,穷游时不给自己拍照,原因很明显。也很少给风景拍,只想单纯地把它们摄进心里。
手中捧着黄河的淤泥,背后对着长江的清澈,放眼望去日落的尽头——那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地方,神圣而高洁。这就是西藏,它给予了神州大地两条龙脉,给予了世界最珍贵的“纯净”。
干燥的空气,明朗的天空——仿佛伸手可及。大地充满了“生”的'气息,谁也想不到周围的严寒。山,连绵深邃;草,青翠可爱;花,一簇簇地聚着,给绿色的大地增添了新的色彩。河流像丝带一样萦回着山峦,清澈得宛如明镜,映照着所有的美丽。捧起一捧,看它倒映着自己的脸庞。一颗颗流动的钻石从指缝里跌入河流中,荡起一片涟漪,仿佛我扰乱了它们的宁静。喝上一口,仿佛那是世界上最美的仙露琼浆了。
茫茫的雪山,最高处的晶莹和天空混为一体。踏着脚下的千年积雪,望者四周圣洁的“白”,不禁想大喊一声,有流泪的冲动。
庄严的布达拉宫,这是我最心驰神往的建筑。一群群虔诚的佛教徒,向人世间的人们诠释生命的真谛。
藏族的姑娘是美丽的。那黑黑的面庞,长长的头发,奇特的衣装,纯真的笑容,都足以让人找到自己内心深处最纯净的一角。
藏族的小伙子是强壮的,他们有着铁一般的臂膀和腰脚,撑起家中的一片天。
西藏——这个神秘的地方啊!
西藏——这个美丽的地方啊!
西藏——这个圣洁的地方啊!
我什么时候才能投入你的宽阔的胸怀,嗅到那可口的酥油茶的奶香;看到那群群牦牛在圣山圣水之间吃草;听到那饮酒时欢乐而高亢的曲调……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纯,毫无造作出的浅薄。这是多么的可贵呀!
西藏——我心中的伊甸园!
终于到了拉萨,一到站,我就急冲冲的跑下火车,48小时的颠簸,差点把我颠散架。走在路上,脚步还有些踉跄。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狠狠的吸了口高原清新的空气,背着个大背囊,一蹦三尺高---西藏我来了。
一行人到旅馆安顿下来已经快半夜11点,可我们还沉浸在初到高原的喜悦,没有一丝睡意,于是结伴出去宵夜。我一时兴起,忘乎所以地喝了两罐青稞酒,结果晚上头痛欲裂,一夜无眠。
早上起来精神倒不错,稍微用了点早餐,在热心的旅馆主人高原的带领下,我们逛拉萨。这时,我的头已经不痛了,跟在高原身后慢慢的溜达---在西藏无论干什么,都要慢慢的,否则就会有反应。拉萨和苏州古城差不多大,人口却只有40万,所以无论什么时候,街上都不会有接踵摩肩的事情发生。街上车也不多,但好车不少。好的越野车尤其多,而且都是大排量的,据说,拉萨是丰田陆地巡洋舰密度最高的地方。除了丰田,我还看到过悍马、陆虎、吉普牧马人,真是过了把看车的瘾。
我看高原不时的和路过的人打招呼,跟他开玩笑说:“你认识的还真不少,快成大众情人了。”他一笑:“其实我一个也不认识,在拉萨,不认识的人互相打招呼是很正常的事,你要不也试试?”我将信将疑向路过的人打招呼,结果无论是白发老人还是顽皮少年,甚至是红衣喇嘛,只要你报以微笑对他们说声:扎西德勒,他们都会微笑回应。我大乐,心想要是我在苏州街头这么打招呼,估计要被人当神经病抓走了。看来这里真是民风淳朴呀。
因为不是周末,街上行人大多是老人。他们都是一手摇转经轮,一手牵狗,不过牵的可不是藏獒,而是各类小型犬。看着一位一身藏袍的白发老婆婆转着经轮牵着怪摸怪样吉娃娃驼着身子在街上漫步,很有一种一种超现实的荒诞感。仿佛置身乔治罗卡斯的科幻电影。
逛过大昭苏之后(关于大昭寺,我会在下面写,我们找了家藏餐馆吃饭,藏餐除了有名的酥油茶、糌粑之外还有甜茶、藏包、藏面可吃,(很可惜,没吃到手抓肉,据说那玩艺特香。藏包藏面和我们平时吃的包子面条差不多,味道不错,不过包子里面的馅有些发红,似乎还没完全熟。呵呵。甜茶和奶茶有点相似,出人意料的好喝。糌粑和炒面差不多,一般要拌着酥油茶吃,要是吃不惯酥油茶,也可以用甜茶拌。说到酥油茶,一般初到西藏的人如果能很轻易的接受它,那这人的神经一定超级强悍,这玩艺入口有点咸回味有点酸还有点腻,喝完之后迎风吸气,口中会有股极难闻的牛羊膻气。最后说一点,吃藏餐一不要细看,二不要闻,一闭眼,一张嘴,也就吃下肚了,吃之后,也不要追究自己到底吃了什么,这样心里好受点。至于消不消化就要看各位的肠胃功能怎么样了,反正我到西藏半个月来肠胃就没停止过造反。哈哈。我这么说没有任何贬低藏餐的意思,只是那的饮食习惯和内地实在相差太大,要是肠胃不好,最好是浅尝即止。
每样东西我们都尝了尝,然后又点了壶甜茶,边喝边看窗外的美女。进藏之前,对藏人最深印象就是他们腮旁的两砣高原红。进藏后自细看,发现藏女其实很美。她们面部轮廓比汉人清晰,相比维族人,她们的面部线条又相对柔和,不会给人突兀的感觉,看起来非常舒服;她们眼睛都不太大,但却清澈无比,不染一丝尘色,一笑起来,怯生生的有种含羞带嗔的味道,柔而不媚,娇而不妖,清爽自然。而且藏女待人接物给人发自内心的真诚热情,全无商业化的故作姿态,和她们相处,不仅养目,还养心。
吃完之后,我们又到八廓街去逛,八廓街围着大昭寺建成,是拉萨最著名的商业街。那里卖的都是些有藏族特色的小玩艺,经轮、藏刀、藏饰等。不过据熟悉内情的人说,那里的东西大多是汉人从义乌订购运到高原,再买给汉人带下高原的。不过,你要是运气好的话,或许会淘到一些尼泊尔手工做的小玩艺。至于说价格,每样东西听起来都很贵,但你要大胆的还价,同行的一位朋友买了个号称是手工制作的经轮,对方开价2400,最后120拿下。他得意洋洋的边走边转,到大昭寺门口,碰到一藏人手里拿了一个和他那个样子相同,但大的多得经轮,一问价格,人家那个才80。
晚上一哥们推荐了个藏餐极为地道的餐馆,据说那里还是七世达赖曾经金屋藏娇的地方,可惜,我们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估计是达赖先生的在天之灵不希望我们这些俗人打扰吧。于是只好在路边找了个回回的烤肉摊美美的吃了一顿。那里的烤羊蹄味道极好,几位男士还一脸暧昧的点了几个烤羊腰吞下,结果到了半夜,所有人都一泻如注。
回到旅馆已经是八点钟,太阳却依然明晃晃的挂在天上,我借了老板的笔记本,坐在院子的原木方凳上上网,和朋友聊了会天,一回头,看到老板一身红衣的胖丫头正在那逗弄一条大黄狗,纯净的阳光下,一红一黄两个身影在绿色的草地上翻滚,笑声叫声不断地在小院里回荡,那一瞬间,我仿佛置身桃花源。
晚上还是照例的睡不着,肚子不舒服到厕所的当,那黄狗竟溜进屋子,钻进我的被窝呼呼大睡起来。等我回来,摸到床上有个毛绒绒的物件,差点魂都吓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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