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状物的作文300字两篇(小学四年级关于状物的作文300字)

关于状物的作文300字两篇(小学四年级关于状物的作文300字)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3-07-09 19:37:04
关于状物的作文300字两篇(小学四年级关于状物的作文300字)

关于状物的作文300字两篇【一】

有人赞美杨柳的婀娜多姿,有人赞美松柏的冬夏常青。而我,却钟爱我们学校的卫士--槐树。

一进校门,就可以看见一棵枝繁叶茂的槐树,它就像一位忠诚的卫士,日日夜夜地守护着我们的学校。瞧,它长得多壮呀:枝干粗得要两个同学手拉着手才能围的住。树冠都比我们学校的教学楼还要高哩。偶尔一阵风,树叶便“沙沙”作响,奏起一支和谐的校园交响曲。

春天,槐树又换上了新装,吐出了嫩绿的枝芽,显得生机勃勃。春的使者--鸟儿也来凑热闹,它们多欢快呀,唧唧喳喳地闹个不停,呼朋引伴,树上可是它们安家的好地方,成了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

夏天,槐树正在茂盛的时期,好象把它的全部生命力展示给我们看。枝上的叶子是那样翠绿,映着火辣辣的阳光,闪闪发光,而密叶之间还掺夹着雪白的小花,仿佛给槐树罩上了一层淡淡的云。体育课上,同学们在毒辣的阳光下追逐着,嬉戏着。玩累了,就躲进槐树底下,那里别提有多凉快了。仰头一望,星星点点的阳光直射下来。

秋天,秋姑娘金指一点,槐树又换上了金色的'衣裳。树叶们变黄了,也变得调皮了,总时不时的给树下打扫卫生的同学捣乱,树叶飘落下来,像只只自由的黄蝶儿,优雅地翩翩起舞。树下的同学可无奈了,刚扫完地,不一回儿地上又落满了树叶。它可真调皮呀!

秋去冬来,槐树挥手告别了秋姑娘,又迎来了冬爷爷。凛冽的寒风吹来,把打着寒颤的同学们逼进了教室里。可槐树还是仍旧挺立在操场上,为同学们挡住寒风,让同学们在教室里安心学习。

这就是我们学校的槐树,我们决心时刻守护好这尽忠职守的槐树,让它枝繁叶茂,为我们增添光彩!

关于状物的作文300字两篇【二】

夏叔叔哼着小曲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秋姑娘。她穿着一件黄色的连衣裙,拿着一个调色盘,把树叶涂上了不同的颜色,有红色,有黄色。为了欣赏秋姑娘的美丽,我来到了生态公园。

进门我沿着小路往前走,只见一棵棵树错落有致的长在路边,忽然,一只”大青虫“落到了我的肩上,把我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原来是一片垂柳叶,垂柳叶远看像一根细细的绿针,近看,它的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小刺儿,数都数不过来,上面的筋脉清晰可见,伸向四面八方。

枫叶也丝毫不比垂柳叶逊色。

枫叶火红火红的,好似一团秋天的火苗带给人们一丝温暖,又像一个被人打红了的巴掌,更像一顶国王的皇冠。如果是落到土里很久的,还可以闻到一阵泥土的清香。如果是深秋的枫叶,可能比火还红呢!

说到红,冬青叶也不能忘记。

冬青叶长的很普通,摸起来有点毛毛的感觉。冬青叶的颜色也有红的,它们虽然不似枫叶红的艳丽,但是红的深沉。

秋,一个收获的季节,树叶们的聚会,可爱迷人。我爱秋天的'树叶。

关于状物的作文300字两篇【三】

“一个绿瓜,长在地上。切它两半,肉里红花。”你猜得到这个谜语的答案是什么吗?对,它就是我最喜爱的水果——西瓜。

西瓜的种类各式各样,其中包括黑美人西瓜,无籽西瓜……而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这无籽西瓜的大概情况吧!

一般的西瓜都成熟于六七月份,正是个烈日当头,让人热的慌的季节!

时间:那个夏天“不”太热!人物:我

话说那个夏天,夏日当空,太阳无情地烘烤着大地,我被晒得汗如雨下,面红耳赤。当我耷拉着着脑袋,无精打采的从学校里返回家园,猛地往桌子上一看,呀!好大的一个西瓜呀,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立刻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我的“终点”——西瓜。嘿,我到了,一把抱起它,“啊”,我立刻被这有如泰山压顶的重量吓了一跳,这西瓜咋就这么重,怎么,欺负我小!不得已,我只好在它身旁细细观察,嗯?这家伙可真漂亮!穿着这身绿色的军装,其中相间着一条条浅绿色的条纹,听着胖胖的肚子,从远处看,它就像是一个神气的大将军,头上还戴着一顶猪尾巴似的小帽子,让人百看不厌。

看着看着,我的“口水直流三千尺!”忍不住把它切成了两半,那一粒粒调皮的水珠子迎面扑来,洗去了我心中夏日里的烦躁;我怀着这份好心情,细细地看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鲜红的西瓜肉,再仔细去看,其中还有一粒粒西瓜籽镶嵌在这片“红宝石”中,它们的形状与苹果籽几乎别无二样。我伸出我的手摸了摸这美丽的“红宝石”冰凉冰凉的,舒服极了,闻一下,还有一阵清香扑鼻而来,使人心旷神怡。

我再也忍不住了,拿起一片西瓜埋头就吃。哇!真痛快,那西瓜肉甜甜的,吞进肚子里,唯独那一丝冰凉的气息弥散在喉咙里,久久还未散去,仿佛置身于一片冰天雪地之中,感觉其妙极了。

西瓜——我的最爱!它永远是我在夏日里伴侣!

关于状物的作文300字两篇【四】

我有一支钢笔,它“相貌平平”,与其它钢笔没什么区别:圆柱形的笔身,外面银色“皮肤”被划得伤痕累累,笔帽上明显地注明了品牌。

这支笔既不是出自国际品牌,也没有别的精巧设计,属于那种“扎在笔堆里就看不出来”的笔。我非常喜爱这支笔,是因为我和它有一段特别的故事。

“轩轩,好了没有?”飞机起飞前三个小时,妈妈对我说,“要提前两个小时到机场,快一点。”

“等一下。好了,大功告成!”我写完最后一页暑假作业,长出了一口气,随手把钢笔放进了兜里。

七个小时后,我们顺利地来到了泰山脚下,依照爸爸的理论:夜里看不到路,没有心理负担,是登山的.好时机。于是我们把行李放在爷爷家,轻装上阵。

不知是心理原因,还是我做了充足的准备,我们两个小时就行进到了一半——中天门。稍作休整,我们再次出发。我们这时都感到有一点疲惫,没有像前半段那样欢声笑语。过了一小时,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想坐下来休息一会儿。说了好几遍,都没人回应。猛一下子开了手电,周围只有我一个人!这时脚下被绊了一下,摔倒在地上,腿又被什么搁了一下。这一系列的倒霉事让我十分恼怒,从兜里拿出那东西就往地上使劲摔去。

过了几分钟,我渐渐冷静了下来,开始分析这件事:以我的速度,他们大概走到了我的前面,我往前走就是了。

我看了看地上,被我摔出去的正是我的钢笔。我又想:如果他们在我后面,我用这支笔在牌子上做记号。于是我依靠残存的意识走了上去。

第二天,我在南天门旁被爸爸叫醒了,他说:“儿子,你够机灵的,幸好你做了记号,要不我们得走哪去了!”

我欣慰地笑了笑,看了看我手中的钢笔,说:“还是这支笔的功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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