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就是小卢。
我和他的最好朋友关系发生于三年级时。是因为我们两个志同道合,所以才成了最好的朋友。我的课外特长是军事,可以说是顶呱呱。可历史对我来说,只了解一九三九年到二零一九年;而小卢的军事不算特别好,历史却是完胜。我们俩一互补,那真堪称是完美啊!而语文课上,还是碰到历史问题的时候多,所以,大家都觉得我比他差,其实不然。
我们俩非常好,下课时都在一起谈军事,谈历史,玩游戏……每天都有说有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俩是一家人哩!
有一次,我的右耳被我班学生小刘给打伤了。我班班长赶紧拉着我的右手,向校医室走去。小卢看着我痛苦的样子,也没跟老师说一声,就追上了我俩,拉着我的左手,一起去校医室。我想:老师和同学们对我这么好,我有时间一定要报答老师和同学们啊!从校医室出来后,半路上又看到了小刘,我就和小卢一起围攻小刘,把他围攻的,简直是“手打脚爬”啊!
还有一次,小卢的脚在家中受伤,断定为骨折。马上就期末了,正好赶上这种事。我想:怎样才能帮助他呢?上学时,我求老师把我和他的考场调到一个班,这样我就能帮助他了。终于,我们迎来了期末考试。小卢也来了,我决定帮他干一些事。该考试了,我先把考试用的东西给他拿出来,然后带他上卫生间。放学时,我让老师在我们前面走,这样就能能保证小卢不受二次伤害了。最终,我们顺利地完成了期末考试,平平安安地离开了校园。
我觉得和小卢做朋友,感到很开心。我希望和他永远都是好朋友。
书,有人称他为长生果,有人称他为进步的阶梯,有人称他为可以充饥的“面包”,而在我看来,书,是我最好的的朋友。
我知道很多关于书的名言警句。例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日无书。百日荒芜;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便接触到了书,从此,我跟他交上了朋友。那时候的我,小脑瓜里还是空荡荡的,自从接触到了书,里面立刻就充盈起来。什么唐诗宋词、神话小说、诗歌散文,都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在我生气的时候,只要拿起一本书,不一会儿,便消了气。不再计较什么,更不在乎什么,因为我此时,全部精力都头入到书里,甚至能连坐几个小时,纹丝不动。
在我闲暇无聊的时候,书给了我极大的快乐。读一本好书,陶冶一下情操,欣赏古人的性格,弥补自己的不足;读一本好书,改变原来的思维方式,不能有勇无谋。遇到困难,可以换一个角度,要知道,上帝关上一道门时,总会开启另一扇窗户;读一本好书,明辨世间是非善恶,接受新事物的同时,不要忘记擦亮眼睛。
作为朋友,书也给我极大的帮助。在失败面前,他告诉我:失败乃成功之母;在困难堵塞了前进的道路时,他告诉我:通往成功的路不止一条;在我获得一点成就而沾沾自喜时,他告诉我: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一位朋友,是你在迷茫时的指向标,是你在黑暗中的明灯,是你在沙漠中的一碗清水,是你在疲劳时的一个家,是你在慌乱之中的定心丸……
世界是多姿多彩的,而人生也是美好的。我一生有许多朋友,而你——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和小刚是同班同学,他是这学期才从外地转学来到本校就读的。但不知怎么一回事,我对他的印象始终不是很好,直到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使我对他的看法了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叮叮……”下课铃响了。同学们纷纷拿起饭碗,只等老师一声“下课”,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食堂。果然,老师刚说下课走出教室时,教室里时间就只剩下我和小刚以及其它几位同学。我一边苦笑着说:“他们跑的也太快了,又不是没吃过饭。”一边将手伸入课桌之中准备拿碗。拿出之后,我又伸入裤包内想要拿饭卡,可是搜索了很久也不见其踪迹,于是我就推测: 饭卡很可能是不小心掉落了在哪儿去了,也有可能落在家里了。总之,看样子中午就吃不成饭了。我将手抱在头上,望着天花板对天说:“天啊!我今天也太倒霉了吧!看样子,以后出门要看黄历了。”我的动作引起了小刚的注意,他拿着碗走过来关切的问道:“你怎么了?”我回答道:“没什么。”既然没什么,那你为什么在这儿仰天大叫呢?”他追问道。我见遮掩不过去,便只好如实对他说:“实不相瞒,我的饭卡不见了,所以今天中午就吃不成饭。“喔!是这样啊!那好办,你用我卡去打饭,你不就有吃的了吗?”小刚笑着说。我不好的说:“那不好,那是你的卡,我怎么能用呢?”“没事,不就是一顿饭吗?至于那么计较吗?”“那也不行。不就是饿一顿吗?没什么事的,我推辞道。”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只有吃饱了,下午才有力气学习啊!”小刚劝道。“那……好吧!我以后会还你的”。我们是同学,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不必挂在心上,小a笑着说,那快走吧!别人都快吃完了。“好!等等我”我笑着说……。这虽然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但我却永远不会忘记。因为这件让我明白不光是同学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不应袖手旁观。同时这也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我们作为炎黄子孙应该发扬这种精神!让爱永远存在人与人之间! 同学总是天天相处,日日碰面,在上学时难免会发生一些事,所以我要向你讲一件我和晓明发生的事。 那是酷暑难熬的暑假的一天,我和晓明约好一起到从文书店去看书。下午2点我们在兰陵广场碰了面,骑着自行车来到从文书店。 我们把车停在停车场后,我迫不急待地冲进了从文书店。在茫茫的书海中如饥似渴地寻找我所想要的书。晓明也走进了这片辽阔的“知识海洋”,开始寻找他所需要的书。 我漫不经心地翻阅着书本。突然,我的眼睛在密密麻麻的书海中被一本叫《童话世界》的杂志吸引了。因为我被封面上的.一名话“爱因斯坦乖狐狸说:天才与你的距离就是这本书”这句话所吸引。 我不由自主地翻开书本,我开始还是耐着性子慢慢看,后来却情不自禁地投入到故事里的情节里去了。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晓明走过来对我说:“博巍,好了吗?”我还陶醉在书的海洋里,一时还回不过神来。晓明见我没反应,往我手里的书看,这一看不得了,连他也投入到情节中了。共2页,当前第1页12
晚风,轻轻拾起纷纷洒在路边的枫叶。心情,糟到了极点,考试考砸了。我一直等所有的人都走了才敢出来。抬头,太阳在释放完最后一路光与热之后悄然离开。我想,应该没人会懂我的悲伤。突然,一声熟悉的呼唤从身边传来,原来是你,我的同桌。你拍拍我的背说:“人不应该只活在过去,这一次不好不代表永远不好,要勇敢地站起来。”我抬起头,月亮总算露出了枝头,微弱的光密密地洒在地上,仿佛披上了一件银装。看着你,我笑了。
我有一个新同学,他的名字叫刘隆琦。他身材中等,长得肥头肥脑的,红润的脸上嵌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四肢粗壮,一看就知道是个运动健将,再看他家那两个篮球,就知道他一定喜欢玩篮球了。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他爱篮球几乎胜于爱他自己。怎么?你不信!接着往下看,你不信也得信。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他正专心致志地写作业。突然,几个球友给他打电话约他打篮球。他顿时欣喜若狂,把作业随手一扔,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撒腿就往学校跑,那速度都能跟火箭比了。到了学校后,他从9点半一直打到下午4点半,打了整整7个小时。家长们正分头到处找他呢,回家后一顿臭骂在所难免了。但是,他没有因为挨了臭骂而与篮球“绝交”,反而更加喜爱篮球了。你可别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他的头脑一点儿也不笨。他数学可以达到4.5星级了,那0.5就是他那个粗心的“马大哈”毛病给害的。也难怪同学们总叫他“错大头”,有一次数学考试时,他把106写成了100,这下可好,分数只能得99.5分了,真是太可惜了!要是他改掉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以后他一定是数学天才了。这就是他,一个爱篮球、粗心的男孩子。你了解他了吗?如果你想学篮球,就去找他。不过你千万不要学他那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不然的话,你也被人家称为“错大头”了一转眼间,我已经上初中啦!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当然,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为什么?因为我和我的这些充满青春朝气的新同学们每天都在一起学习、锻炼。我们虽然来至不同的学校,57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现在我就来说说我在这三个星期里认识的新同学吧……在这三个星期里我认识了一个叫韦博文的新同学,我们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结伴上学、放学。他皮肤黝黑,椭圆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永远睁不开似的,一张女孩子才有的樱桃小嘴,对谁都是一副笑脸。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性格开朗,从不斤斤计较,有什么不高兴的事转眼他就忘了,每天拥有好心情。在同学之间有“老好人”的口碑。每个同学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就要继续发扬,缺点就要积极的改正了。当然我也要改掉我学习成绩不好,做事不 认真、马马虎虎的缺点。现在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之间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从一些很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下课时,同学们为放松心情,相互之间做一些轻松幽默的小游戏;运动会快到了,同学们自发组织到操场上进行运动,互相进取,争取在运动会上取的好成绩,为我们十二班争光。学习上,同学们还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形成一股浓厚的学习气氛……虽然我现在才认识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去了解其他的同学,真心与他们交流,那我不久以后我一定会认识更多的新同学的,与他们成为好朋友。我喜欢我们十二班的同学。同学们眼中的我,是一个俏皮小孩。课上逗得老师哈哈大笑,课下又把同学小的前俯后仰,所以得了一个外号“开心果”。但有时又能把老师气得“直冒烟”。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培根说过:“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诉,你将被分掉一半的忧愁。”
我有一个非常好朋友,她叫薛郁君。她和我是同班同学,和我一样的年龄,12岁。
她这个人很开朗,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对柳叶眉,有着一个高高鼻梁的鼻子,一张樱桃小嘴,每次她笑起来时,都会露出脸上两个浅浅的酒窝。她的家里没有电脑,但是不管她家里有没有电脑,如果有我帮得上忙时,我一定会尽力去帮助她。有需要查资料的事情,我会大方的把她请到我家来查资料。我们之间没有那么多的礼节,没有“谢谢”,没有“不好意思”,在我看来,她就是我的家人。
我们的爱好也差不多一样,喜欢听EXO的歌,喜欢吃零食,喜欢玩电脑,喜欢养宠物,喜欢……但有一点不同的是,我们性格不一样。你可能会问,性格不同的两人怎么会成为好朋友呢?是的,我的性格内向,薛郁君的性格外向,我个人没有幽默感,但她笑点非常低。可我自己也没有想到,她在一点一点改变我,尽管我对他人还是冷漠无情。我们就像闺蜜,我们会把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我们不会说出去,因为我们是好朋友。我们还会分享,自己把零食分给对方一半,就算只有一包。我们在平常休息时候,也会偶尔“串串门”,在放学之后,她会在我家写作业,不会的题,我给她解释。就像那天,薛郁君说,她数学的这个知识点没听懂,我给她讲了一会儿。到了明天,老师考的两个题,她一个都没有错,我突然感到很欣慰。
我们互帮互助,同甘共苦,不会起矛盾,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无论何时何地。
六年级这一年,大概是我最悲哀的一年了吧,因为同桌。 老师在班级里做了一次“乾坤大挪移”,实行“好坏分配制”,顾名思义,就是好学生跟成绩有些不好的学生坐在一起,帮助成绩有困难的同学学习。就这样,我跟煤柄炉(绰号)坐在了一起。煤柄炉很会吵闹,而且经常做出一些搞笑的恶作剧,我们都不喜欢和他在一起,迫于老师的威力,我们只好“委曲求全”,旁边的同学也想方设法“欺负”他。就这样,我又浑浑噩噩度过的半学期。 后来,老师又安排了座位,我和一个美名曰“皮带”的的男生又坐在了一起。那段日子,总算还是平静。皮带满好欺负的,什么修正带,本子啊,只要我没有,同桌有的,我就不用再买了,直接用同桌的。前后左右的男生女生也效仿,什么东西都用“皮带”的。 终于,小学毕业了。脱离了“一男一女”的同桌分配制!毕业晚会上,我回忆了有关同桌的种种往事,真是有些想哭,而又有些想笑。 (二) 总算到了初中,在军训期间,我就个大多数女生成了好朋友。 正式开学时,我依然很关心自己的同桌是谁。我奶茶的关系不错,分座位时,我们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能分到一起做同桌。可是,毕竟“天不遂人愿”,我和奶茶没有成为同桌。 和我同桌的是程丽君。我承认,刚开始我的确不是特别喜欢她,后来发现她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程丽君不是特别漂亮,脸上有小雀斑,一点一点的。我们并不了解。 “小迪迪,红笔借我一下下。”同桌又在嚷嚷了,自己有红笔还向我借。“小迪迪”这个称呼,一开始我很反感,后来在同桌的逼迫下,终于“欣然”接受了。小君(对同桌的“爱称”)是住校生,学习也不错,性格还好,我们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小君时不时借我东西,明明自己有,偏偏喜欢我的。有时候小君挺搞笑的。 我们前面坐着“西施”(某男生),“西施这个名字来历很奇怪,因为这个男生一天念叨着“西西西西。”被我和同桌听见了,笑眯眯的说:“思念西西啊!那你就叫西施好了!”于是,可怜的男生有了“西施”这个绰号,拜我和同桌所赐。 同桌的英语很好。 一单元的英语,她能一次性背完,听得我们组长目瞪耳呆,老半天回不过神来,终于,我发出一声感叹“还是人吗?背书那么快干吗啊!”刚说完,我的脑袋长了一个包包,被敲的…… …… (三) 同桌,已经串成了一串美丽的故事。 有笑,有泪,有友谊。 这是关于同桌的故事。 补记:这是受小君所托,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于是写了一篇作文不像作文,废话不像废话的东西。本来是没什么可写的,想不到关于同桌的回忆原来有那么多。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初中生,初中的校园生活留给我许多美好的回忆。自从走上了中学的路,一晃就是三年。三年的时光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与欢笑。到了学习的艰辛和同学之间的友情。这些都是我在之前从未感受到的。上小学时,总认为学习是一件轻松的事,到考前随便复习两下就能蒙混过关,完全没有体会到学习的艰辛。直至我上了中学,在激烈的竞争中步履蹒跚的我才正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要知道,想在中学考试中保持优秀稳定的成绩是很难的。但正是因为这种压力才使我锻炼出了坚定的意志。虽然我在考试中屡屡遭受”滑铁卢”,但失败过后我总能站起来迎接下一次挑战。在这三年中,每一年的进步都让我深有感触。不过,在我的记忆中更多的还是许多惨痛的经历。说实话,要想取得进步光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足的,还需要同学、老师协助。正是因为同学之间的相互帮助,相互交流,同学之间的友情才能根深蒂固。所以当同学即将分别的时候总会觉得有点依依不舍。毕竟大家相处也有三年之多,中考的结束就标志着大家将各奔东西,因此就难得再见上一次面了。当然,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分别是在所难免的事。所以想到这我也不觉得感伤了。回忆也许是美好的,也许是痛苦,美好的回忆带给人无限的遐想,痛苦的回忆带给人无尽的伤痛。但至少我知道初中生活的回忆将会成为我大脑中抹不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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