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的秋天,我们分了班。这是的我有着对以前生活的怀念,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和对新老师无限的遐想。
初见语文老师有一种“你走错班了吧!”的感觉。试想,会有几个老师,还是教语文的老师第一次见学生时会是一身运动装的打扮。加上高高的个子就更是会让人误会,这是一位体育老师。
老师走上讲台,中气十足的喊了一声“上课!”我的脑袋有些晕乎乎的,糊里糊涂的随着大家一起站起来喊了句“老师好!”老师一边让我们坐下,一边拿出了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慢悠悠的带上。这 个时候我才惊觉到“这就是我们语文老师”。
他没有急于上课,而是进行了一次详细的自我介绍,不同于其他老师的匆忙,而是调侃、打趣了起来,并在黑板上用粉笔写下了他的大名。我一直坚信“字如其人”,老师潇洒俊秀并且流畅的字体中 ,也一定能体现他的性格,一种包容与大度。
接下来的讲课,也是极尽幽默,带着丝丝缕缕家乡味的普通话,更加让他显得亲民起来。
老师讲起古文来,更是如数家珍。他从历史入手,用诙谐易懂的语言讲解这属于作者的一生,讲述着作者所处年代的荒凉、黑暗和腐朽。而且诗人所做的诗词也是朗朗上口,我心中对这个新的语文老师 渐起了一阵钦佩。生动具体的话语是可以使人经久不忘的,我觉得最枯燥无味的古文也变成了声色俱有的小故事,让人难忘。
兵法有云“攻心为上”我想他已然成功了,让所有同学信服他,敬佩他。信服与他的才智,敬佩于他的博学。这是初三分班的第一节语文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课,不仅因为老师生动形象的讲解使无 趣的古文栩栩如生,使人经久难忘,也是让我学到了“不得以貌取人”的浅显道理。
是这节课是我对语文老师并不排斥,在心里还有些敬佩和欢喜,也是这节课是我和老师在日后建立的深厚的师生情谊。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课。
《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我是个既聪明又调皮的孩子。我爱做的事情很多,比如玩游戏、看电视、听故事、看书、写话……,其中我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写话”,我写的话很好,大多次得到过优,还得过一次优加呢,良很少得过。
那我就告诉你们,我喜欢写话的原因吧。我二年级刚学写话的时候,对写话很陌生,渐渐地我学会了写话,而且写得很好,忽然有一天汤老师在班里高声地朗读我的作文时,我的心里美滋滋的,好像一朵朵鲜花开入了我的心间。
那时我对写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三年级的时候。当我翻开作文本,看见作文本上有很多被老师圈出来的好词好句时,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我离不开老师的鼓励,是老师的鼓励让我对写话产生了兴趣,因为写话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最爱做的事情是写话。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母亲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母亲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母亲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考试,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母亲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从小爱读书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一个人随着年龄的推移,从别人身上获得的帮助也越来越多,要感谢的人也随之多了。但是,有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都会感谢她。她是我一切的给予者,她,我的妈妈。
妈妈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在每天的起床都把衣服放在我的床前,准备好美味的早餐;在我生病的时候,她总会在喂了药后,都会往我的嘴里放颗糖;在我开心的时候与我分享我的快乐;在我伤心的时候,她会倾听着我的哭诉,我所有的苦水,妈妈永远都是这样细心体贴。
妈妈总是把决定权交给我的手中,她永远坚持地支持我的选择。在我选择音乐的时候,在所有人都认为,一个9岁的孩子应该努力学习,在竭力反对的时候,妈妈没有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是一味鼓励我。万事开头难,一开始的学习,总是枯燥无味的。妈妈每次都是默默地听着我的牢***,一句话也不说,直到一次,我实在坚持不下来了,丢开琴,负在地上哭,妈妈走过来,为我拭干眼泪,说:“孩子,人生的每一条都是坎坷的,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路途上坚持前进,过程总比成功更美丽。”妈妈教会了我坚持不懈地走好每一步,做好每一件事,无论结果如何。
时间见证了我的成长,也许我有了我自己的思想,也许是希望独立的通行证,我和妈妈的意见中有很大的分歧。很小的事情也会引起我们的冲突,作业上的字体,一道题上的不同解法,单词的拼写,练琴的时间……都能让我们吵上了架。终于,由一本书引起了积累已久的战火,她认为我只能在假期看书,我却认为只有完成当天的工作,也可以做适量的休息……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也时好时坏,我对妈妈的责怪更是爱理不理,甚至还会吵上一架。
改变这一切的是我患有了慢性咽炎,医生告诉妈妈,这种病很难根治,一旦处理不好,会影响声带,妈妈很着急,她知道我一直以来只是把弹琴当做兴趣,我的梦想是唱歌,对于我来说声带的确是很重要,为了让我的梦想实现,她注意这一切影响病情的因素,小心的照顾我,这些我都看在眼里,我明白了,妈妈之前的每个做法都是怕我处理的不够完善,用自己的教育我,都是因为她爱我,原谅到今天才读懂你的心。
妈妈永远都是我最爱的人,也是最爱我的人!
李奥巴士卡力曾说:“在生命的历程,生命的价值不是看你取得什么,而是看你加诸于什么。”喜欢,就像冰淇淋,使人忍不住想舔一口,当你向往做某些事,或是它让你快乐,代表你喜欢它。
我喜欢出去逛街,旅游,因为它能抒解压力,每当我买下我很喜爱的东西,我就会很开心;出门旅游就像出任务一样,要四处探索,只要我有所发现,就会有一种快感,但任务结束时,就很不舍;然而,我还是会很开心,因为心中的“谜”都解开了。
我也喜欢去游乐园,因为在那里我可以疯狂的尖叫,把所有的“不满”全都叫出来,那也是“疗伤”的最佳方法,心情不好时,我总希望能放声大叫,那里就是最棒的地点,而且,刺激的游乐器才能让我振作,把还在发呆的我摇醒。
我最喜欢唱流行歌,因为我可以用歌声表示心情,能唱自己喜爱的歌是一种享受,也能告诉大家那是一首好听的歌,希望有人认同我的想法,如果旁边的人也能跟着我一起唱,我就会更高兴。
美国名教育家李奥巴士卡力曾说:“生命,是上帝的赐予,让生命多姿多彩吧!这正是我们回报给上帝的赠礼!”做自己喜欢的事,才会活出五彩缤纷的乐章,就像点缀自己的圣诞树!
让我想想,噢,想起来啦!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他。
他有一对大耳朵,一张小嘴,一双灵巧的小手和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他在班里学习名列前茅。刚上一年级的时候,他的学习成绩很不好,经常被老师批评。后来,他非常勤奋,努力学习,终于取得了好成绩。
最让我敬佩的是他做什么事都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有一次,他看到别人都在滑旱冰,他也想滑,于是他便每天学习滑旱冰。经过一次次的跌倒,他又从跌倒的地上爬起来继续练习。最后,他终于学会了滑旱冰。还有一次,他非常想学骑自行车,于是他便努力地去学。他刚刚上自行车,只听“啪”的一声,他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摔得的胳膊上、腿上都是伤痕。但是他咬牙坚持,心里发誓:决不放弃。终于他能够很熟练的骑自行车了。
你看我这脑子,都忘记你他是谁了吧。告诉你吧,他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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