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丹佛·摩尔,易怒、危险且令人生畏,但是他不仅改变了一座城市,也为人们燃起了希望。他没受过教育,每天不停为“主子”捡棉花,但积蓄始终是零。后来,他跳上了路过的火车去流浪,万万没想到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会遇到一个白人百万富翁,并且成了他的朋友。
他叫朗·霍尔,是一个百万富翁,有着敏锐的艺术眼光,以及绝佳的生意手腕。从卖罐头窜升到投资银行,再到买卖毕加索、凡·高的名画。他在好莱坞有大庄园、画廊及欧式古堡。而他也想象不到,他的下一页人生,竟是与一名流浪汉一起写下。
一个是受过高等教育且坐拥亿万资产的高端艺术品经销商,一个是没有读过一天书,从小生活在农场主庄园里的黑奴后代,两个看似没有丝毫关联的人却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公益活动互相在对方的人生中携手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同于以往书籍仅从单一的角度来诉说一个故事,她是由朗·霍尔和丹佛·摩尔共同完成的作品,在阅读中不断地切换视角去看同一件事,你就会体会到心灵的奇妙,你就会明白,为什么在流浪汉的圈子里是不问名字的,明白为什么一个原本目标就是赚钱,慈善的主要目的也是为做场面的富翁却最终愿意将一个黑人流浪汉奉为心灵的导师和救赎者。
两位作者的'故事都从小时候开始讲起,肤色的差异注定两人的生活轨迹就像两条各自延展的平行线一样,一条通往富裕高端的天堂物质世界,另一条去向肮脏混乱的地下流浪汉世界,似乎没有什么理由能够让这两条具有天壤之别的“平行线”产生交点。然而,当这两条“平行线”都延伸到同一个背景时间的时候,时光就在那一刹那巧妙的交合,为双方同时开启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丹佛与朗之间的信任与友谊并非一蹴而就,作为一个从小就生活在“低人一等”世界中的黑人雇工、流浪汉对于白人他始终心怀戒备并用凶悍来掩饰自己的无所适从,并且坚信只有凶狠才能使自己得到最周全的保护。而在经历了一系列来自朗与妻子黛博拉真情实意的关怀与“爱”之后,丹佛选择不再用凶悍来包裹自己,并与朗进行了这样一番真挚的对话:
“然后他的微笑变得一本正经,仿佛他忽然看到一束光,然后窗帘又被拉上。他盯着从他咖啡杯冒出来的水蒸气看。“关于你的请求,我想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请求你什么?” “当你的朋友。”
我下巴掉下来一英寸。我已经忘记是几时在仙人掌花咖啡店跟他说过,我要的只是他的友谊,他说他会想一想。我很震惊竟然有人花一个礼拜时间去想这种问题。我早已忘了那段对话,但是丹佛花了不少时间准备他的答案。”
也正是这样一次关于友谊的“深思熟虑”使得丹佛对于生活、生命、生存的态度慢慢开始转变,他不再需要凶悍来进行消极式的自我保护,转而用一种“爱”的方式来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以及身边的朋友,于是在得知黛博拉身患绝症时会“天真”的认为只要自己每夜向上帝虔诚地祈祷,必然能够对黛比小姐的病情有所帮助。并在黛博拉去逝后陪同朗一起渡过难关,代替黛博拉继续爱着这个世界。
对于朗而言,一开始去流浪者之家的公益行为,完全是出于对于妻子的尊重并坚信自己的妻子不可能长久忍受流浪者之家的恶劣环境。但一切在遇见丹佛以后发生逆转,丹佛对于友谊“慎重”的态度,迫使朗打破了一直因游走在物欲商场中而自然形成的对于友情的无谓态度。而在自己的妻子患病后,使朗惊讶的是,丹佛反而比自己更具有信念和理解力,甚至在面对妻子即将离世的最后时光里成为了他的心灵牧师。
正如全书结尾处所述:“人们往往以为自己与别人有很大的不同,被那个在上之人不同地看待,然而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是流浪者,终要一步一步走向家园”。
面对生活中的种种,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去体验、去经历、去感悟,并最终获得属于自己的信念。让我们在最艰难的时候,有人愿意陪我们一同走过!
提起笔,轻轻的在纸上写下这几个字。白纸黑字,显示出无比的悲伤。伴随着写字时沙沙的声音,窗外的树叶也被风吹的左右摇摆。
起身,推开窗。又下雨了。
风夹杂着雨点涌进窗来。这样的天气,你是否还在那里?
犹豫了半天,还是放不下心中的疑惑。带着雨伞,走出家门。
密密的雨丝,肆意淋着我的身体。我虽然带着伞,但却没有撑。我只是用这把伞为你遮雨。
望着眼前稀少的人,瞳孔渐渐放大,目光渐渐模糊,头脑里又清晰的浮现着遇见你的那一幕。
同今天一样,那天也是稀少的行人,天空也在下雨。同样的街道,我走着却没有撑伞,因为我不喜欢那种被伞束缚的感觉。远远地,我看到了你,你只是闭着眼倚靠在街道栏杆上。你也没有撑伞,这令我很诧异。我快步走过去,撑起伞遮在了你的身上。几秒钟后,你忽然睁开眼,抬起头来看着我。你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诧异,只是一瞬间便恢复正常。
那时我们第一次邂逅。
第二次,天依旧下着雨,在那个时间段里,我又看见了你。我向你微笑,你却也只是笑而不语。
一次又一次,当我又出现在那街头时,你却已经不在了。我真的很在意你为什么忽然出现又忽然消失?为什么在下雨天里却不撑伞?
"除去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就算剩下的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我一直在重复这句话。即使是这样,又有什么用呢?我根本不知道你的名字,你的年龄,别说是真相了,排除不可能的因素都无从说起。
今天,又下雨了。在街上走着,希望可以看到你的身影,只可惜,我还是无奈的在那个街头回头。说实话,我真的很想知道你当初为什么会流露出惊讶的目光,难道你有什么苦衷吗?
街道依旧在,而你却不在。
虽然,我们之间没有过交流,但是,因为你的特别,我还是深深的把你印在了脑海。
“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是公平的':一是每人每天都只有24小时。二是任何人都要面对死亡。”这,是你对公平的理解,初读时我只有深切的敬佩,因为人生如此不公的你,竞对公平的渴望如此淡然。一晃多年,当初的敬佩在生活的岁月中却也慢慢衍化为了认同。一天24小时,地球转上一圈,说长也长,说短亦短,有的人劳命奔波,有的人虚逛闲游,而你却选择了去思考,选择了去探索,闲暇之余,你也只会架着轮椅沿着剑桥的河边驶过,看一眼夕阳落日,城市黄昏。面对死亡,你更是毫无苛求,你既没有“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豪壮,也不会心声畏惧,逃避这一天的来临。你深知该来的一刻会到来,等不得,也急不得。你只是保持着自己心中的微笑,过好当下的每一个24小时。
生活中,我们常会把命不好做为自己失败的借口,更是有人公然称:“天要亡我,我还能如何?”一类的话语,而你却给予这些人最讽刺的回击。“我注意过,凡是那些声称命运由上天注定而我们又无法改变的人,在过马路之前都会左右看。”你的语如一声惊雷,将这些借口炸的支离破碎,也让我真正的理解了“命运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只凭借一根细小的手指却战胜了自己的命运,对于我来说,这成长路上的磕磕绊绊又能算些什么呢?
不要抱怨时间的短暂,利用这有限的时间,去放大自己的人生。
不要畏惧死亡的来临,为这难得的一生留下惊鸿一笔。
不要感慨命运的不济,因为能够改变这一切的只有你自己。
对了,还有你,品你的语,读你的心,我终身受益。我的心永远属于你。
新开学第一天照例是要换座位的,于是我新学期的第一个同桌便是小A同学。经历了两周时间,我发现用一个字来形容他特别合适——"疯"。
他的“疯”表现在方方面面:上课的时候不时抢走你桌面上任何带纸张的物品,不管是书、笔记本、还是老师正在讲的试卷,他都一律不管大大方方地拿走,再在那上面乱涂乱画或是写上一些突发奇想,一边写还一边说:"我要疯。"当然,这一切都是没有任何理由的。问他理由时,他还是说:"我要疯。"不过就算这样,他写的所存字都被控制在了最小的字体上,并且也会把他自己闯的祸都用涂改液涂掉。他刚开始这样做的时候我还在想我有没有得罪他什么,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后来看他涂掉所有东西,才知道他只是闹着玩,只是有点"疯"。
同样,他的"疯"也表现在对数学题的兴趣上,只要有不会的.题,问他准错不了,就算是超级难题他也不会放弃,并且会啃着这一道题不放,无节制地想上一节课,直到想出来为止。有一次,一道不怎么难的题因为我把条件看错了变得基本无法解决。这迫使他搬出一大堆公式,算了又算,写了又写,写出一堆过程才求出一个跟题目丝毫无关的数字,幸亏我恍然大悟看出了条件看错了,解决了这道难题。可他听了我的话虽然也认可我的做法,但还是认为如果条件改变问题也仍然能够解出,虽然有难度,但用他的方法也是能的算出答案的。显而易见,他没有做对,只是求了一个与本题无关的数。他竟非常为此自豪,问我不用这个条件能算出来结果吗?好像我这个做出这道题的还没有他白忙活一阵的高兴和自豪。当问他为什么不用这个条件来解题时,他还是说:"我要疯"。他做数学题表现出来的干劲和不服输的精神还真是非常的"疯"。
他的“疯"是对生活疯狂的态度,他的"疯"是对真理疯狂的追寻,他的“疯"是对进步疯狂的渴望,可以说,他进步的源泉以及动力都来自于他的"疯"。
“啪嗒,骨碌,骨碌。”当你再一次在我眼前滚过,又坚强地站起来时,不知演绎过多少次的画面又在眼前浮现,眼前一片朦胧,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天真无邪的年代,那时,我们相识。
“哇——哇——”一阵嘹亮的哭声。
闻讯赶来的妈妈又看到了坐到地上早已哭作一团的我,就知道调皮的我又一次成功的把自己摔到了地上。本想过去拉我起来的妈妈却在一瞬间改变了主意。“啪嗒”一个圆滚滚的身体从他手中脱落,“骨碌,骨碌”的滚到我的脚边,突然站立起来。呆滞的表情中仿佛也充满着对我的嘲讽,注意力被你吸引的我停止了哭泣,把好奇的目光投向了你这个圆滚滚的不倒翁。
“呀,不倒翁都能自己站起来,我相信你也能自己站起来。”妈妈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那一刻,我站了起来,拿起你,从此,向你许诺,许诺有你的.坚强,从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
“啪嗒,骨碌,骨碌”当你又一次在我眼前滚过,我看到了一条伤痕,那是撞击留下的痕迹。当你再一次站起时,眼前的朦胧,又将我带去了另一个回忆。
“哈——欠”一声充满困意的哈欠。
已经快被作业折磨到癫狂的我又一次伸出无力的手伸了个懒腰。手指一挥,触到了你。看到你脸上的表情似乎在看我的热闹,急需发泄的我看到你的表情后随手一抓,向空中一扔。看到你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重重的摔在地上。看到你落地的惨样,我的心中不觉有了些许快感。
“骨碌,骨碌,啪!”不服输的你又一次站了起来,但有些歪斜,那是被我摔出去的结果。但看到你顽强的精神,我不觉想起多年以前对你的承诺,虽然这次没有跌倒,却摔倒在了坚持。受伤的你都坚持站立,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拿起笔奋斗?那一刻,我树立起了信念——做一个不倒翁!我一定能坚持站立。
“啪——”所有的画面在你站立时消散,看着你圆滚滚的身体,呆萌萌的表情,还有几年来伴我成长所留下的痕迹,我只想说:成长长路上有你陪伴,真好!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这首《同桌的你》都是思念自己的同桌,回忆那段美好的记忆。
李强中等个子,留着一个小平头,大大的眼睛,一对招风耳,看上去非常的帅气,他非常关心别人,又善解人意。刚分班的时候,我们互相不认识,在经过几天的熟悉后,班主任老师把我们分在一起,他就成了我的同桌,我们彼此就互相认识了。
记得一次,我和他还有小明玩“星球大战”的游戏,小明玩不过我们俩,知道我说不过他,于是就向我耍赖,说我该下场了,我气极了,和小明打了起来,李强连忙上去,才避免了一场“大战”。
还记得一次下雨过后,操场上积了许多雨,我们三年级和四年级打起水仗来,其实我一个石子也没砸,四年级的同学偏说我带头砸,要我去办公室找老师,还是李强“鬼计”多,把四年级的同学骗走了,这时我才松了口气。
不过最让我感动的是一次数学课上,我的钢笔没水了,我向小杨借,她说没有多的,李强看见了,把他的钢笔借给我,并笑着说:“我这还有呢!”可到交作业时,我偷偷地看了他的作业,全是用圆珠笔写的,顿时我的眼睛湿润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我为有这个同桌而感到自豪!
一双玲珑剔透的丹凤眼,一夸浅浅淡扫的柳叶眉,嵌在红晕的脸颊上,浓密的头发乌黑发亮,在阳光下灿灿地生辉,光艳透过她的眼镜上,折射出了绚丽的光彩,显现出她一丝纤柔与淡雅。
她,娴静少言。时常伏在桌角,独自一人津津有味地看书。书,是与她相伴的知己,她爱看书,喜爱在书中找到那个与自己谈心诉苦的朋友,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书香的熏陶中升华自我。
即使是和她寒窗苦读多年的我,也难以找寻到她内心深处的秘密。
她,勤奋刻苦。每堂课,无论是音乐课还是美术课,她都会瞪大双眸,有滋有味地听着。众人皆醉她独醒,当班里其他同学在美术课寻欢作乐时,她总是用手支撑着脑袋,听着老师从口中吐出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她时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时而会心地微笑着,从她陶醉其中似的神色中,我看到了一个孜孜不倦的花季少女对求知的满足与对知识的渴望。她,满脑子的智慧,仿佛像一夜繁星,为她点缀着人生的传奇与美好。
她,热爱运动。每逢体育课,她都会跑在队列的前头,一马当先,就连我们身强力壮的男生也望而生畏呀。她,奔跑着,沐浴着灿烂的阳光,享受着和煦的春风带来的清爽,轻嗅路旁的丝丝花香,她醉在其中,快乐地奔跑在青春的跑道上。除了跑步,跳绳、踢毽子、跳远等许许多多的体育项目她都样样涉猎,她流下的每一滴汗水,都是她青春活力最美好的见证。
她,喜爱音乐。校园艺术节,她在舞台上轻盈地弹奏着古筝,她好似和音乐融为了一体,在抑扬顿挫的旋律中,我看到了一个爱音乐的人,坐在竹林里的清溪旁,弹奏着彩虹似的曲,那典雅,在柔和的乐声中,化作了一缕淡淡的阳关,照在她头顶,发出了耀眼的光芒,在宽广的舞台上,熠熠生辉。
她只是一班普通的一员,而她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桌的你,你是天边最亮丽的云彩,闪耀着夺目的光彩,照射出人生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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