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张国字脸,头发乌黑,黑黑的眼珠很亮,透露出一股机灵劲;他非常爱笑,一笑起来就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他长的比较高,高出我半个头,有1.45米,全班第二,他就是我的好朋友——曹潇闻。
我和他很亲密,我叫他“老曹”,他则叫我“小魏儿”,下课后,你如果见着我,就能看到曹潇闻。你见了我俩,可能会以为他比我大些,其实我还比他大一个多月呢。
我的“老曹”的英语很好,他在外面学习新课标英语,可能那里经常听写单词或者写句子,他记单词都比我这个自学新概念的厉害,这次学校的英语竞赛还得了一等奖。唉,真令人羡慕。
曹潇闻和我之间的友谊很深厚,我们互相帮助,比如我的死对头邵剑威来惹我,他就会帮我把邵剑威赶走,反之,如果有人捉弄曹潇闻,我就会跑去把那人轰走,替老曹讨回公道。下课时,我总是去找曹潇闻,其他人通通不找。
我希望我和曹潇闻的友谊能一天比一天深厚!
我的好朋友是王雨晴。她今年9岁了,梳着一个又粗又长的小辫子,身材不胖不瘦,尖下颏,双眼皮,嘴巴和鼻子总是微微翘起,显得十分可爱。她喜欢穿浅颜色宽松的衣服,真是漂亮极了!
也许是王雨晴很爱助人为乐的原因吧,我们大家都很喜欢她。记得有一次,我忘带铅笔了,正在我焦急不安的时候,王雨晴热心地说:“我借给你,就多少都行!”还有一次,谷可欣累了,刚想坐在椅子上,王雨晴突然大喊:“先别坐!”大家都感到很奇怪,原来王雨晴看到谷可欣的椅子腿有些松动,不结实了。谷可欣感激地说:“谢谢你,多亏你提醒我!”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雨晴,一个热心肠的小女孩。我能有这么好的好朋友,真高兴!我希望我们能称为永远的好朋友!
他留着小平头,小眼睛不大,但很有神,一笑起来就眯成了一条缝。他长得比我高,但看上去比较瘦,经常穿一件红色的夹克衫。
他很爱劳动,在家里,每天帮妈妈打扫院子,倒垃圾。在学校,他经常主动打水、擦黑板。轮到他值日,他更是不惜力,总会把卫生区打扫得干干净净,而他自己却弄成了五花脸。
他很有爱心。平时谁忘了带铅笔、橡皮,只要他见了,总会悄悄地递过去。开学初,栾豫祁没有按时返校,是他主动帮着领回了新书、作业本,还帮着包好了皮。每一次,班里地同学生病呕吐,其他同学都嫌脏,皱着眉、捏着鼻子、捂着嘴躲得远远的.。而他总是第一时间拿着簸箕撮来沙土把污秽物收拾得干干净净。
正因为这样,我越来越喜欢他,我的好朋友任辉了。
我的好朋友名叫胡潇,尖尖的瓜子脸,乌黑发亮的头发,淡淡的眉毛下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还时不时的转动着,显得十分机灵,高高的鼻梁撑着他那大大的鼻子,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
他很勇敢,啥冒险的事情他都敢做。有一次,他想到一个游戏,一个两米多宽的绿化带,要从一边飞跃到另一边,这光有很好的弹跳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可是他却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吓得我赶紧闭上眼睛,只听见“扑通”一声,我以为他一定栽了个大跟头,但是事实却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居然稳稳地站在了那里,真的跳过去了,还站在那里得意的笑着,真厉害!
他还是咱们班的幽默种子,不仅语言幽默而且动作滑稽,总能惹人发笑。有一次上英语课,他记单词不住了,就采用了他的“谐音法”,如“also”就用了“握手”代替,“good morning”就用了“狗都骂您”代替,“miuns”居然还用了个“买饿死”来代替,老师、同学们看了他的英语书后都大笑不已。
他的音乐也很不错,还很会改歌呢。一次放学后我们一起打扫卫生,我边扫边唱“东汉末年”,我还没有唱完他就接着唱“吃火锅,全城人都上火哦!”,嗬!真有他的,不光把歌词给改了,而且还挺押韵的,我们班的同学都叫他搞怪大侠。
因为他总是能带给大家快乐,所以如果几天不见,同学们还真有点想他呢!
提起我的好朋友,一种敬佩之情便油然而生。她,就是李红。说起她的“三大特征”我应当向你介绍介绍,不信,你看看吧!
说起这第一个特点,那就是“高音喇叭”,只要你走进吵吵闹闹的教室,第一个听到的声音就是她。因此,“宣传委员”的桂冠就归她啦!上课发言时,不管你在教室哪一个角落,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
第二个特征嘛,就是“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学校组织到“黄金海岸”游玩,因为我们是坐大巴去的,路上,宇杰就晕车了,吐了一地。我想:倒霉,我偏偏坐在他前面,臭死了!“有谁能和宇杰换一下座位?”陈老师说。可大家我看看你,你看看我,谁也没有回答。突然,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同学们循声望去,啊!是李红,李红便到宇杰的座位上坐下,好像没闻到那一阵阵臭味似的,仍没事儿似的坐着。“儍李红,自己找苦吃!”顿时,人群里议论纷纷,而我却被她感动了。
“铁面无私委员来了!”不错,李红素来就铁面无私。就拿上次我借书来说吧!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到图书馆借书,啊!真巧,今天是李红值班,当我借书时,李红还不停说:“小心点儿,不要弄坏了!”“行行行!烦死人了!”我不耐烦地说。可是晚上表弟来我家玩儿时,却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好几页。“啊,糟了,九点了,来不及补了,对了,或许李红明天会原谅我!”我安慰自己。第二天,我便到图书馆还书,李红见我来了,便笑着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检查起来。突然,她皱起眉头,“为什么破了这么多!”“嘘,小点儿声,我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反正又没有人看见,再说我们还是‘铁姐们儿’呢!”“什么什么,不行,你补好了才可以还,还是回去补吧!”“嗯!补就补,咱们走着瞧!”我说完,嘴里还嘀咕着:“真不够朋友,破了几页就这样小题大做。”“诗晓,”李红追上来,“公物是要爱护的,如果每人都这样,那……”“好的,我补!”我羞愧地低下头,但心里却佩服着她呢!
瞧!这就是我的朋友李红,你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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