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耐人寻味的漫画:有一天,一个小男孩和他的伙伴在周末玩耍,但是他突然口渴了,想去买水。他兴奋地跑着,但是在跑的时候,他碰到了一个中年人。他不但不道歉,还说:“让开,老头……”。突然,小男孩停下来,转过头去给中年人做弥撒。这是,他突然明白了,被撞的人是老师。“啊。啊。老师就是你。”小男孩迟疑地说。“尊敬的老师上课去哪里?”老师生气地说。小男孩看着老师的表情,吓得连水都买不到了,匆忙跑开了。
是的,尊重老师是我们必须做的。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那我们就不配做一个合格的学生。
我们需要从小做起,做到三件事:尊敬老师,关爱家人,关爱同学。这是需要做的,对吗?
在很多书里,我最喜欢的书是漫画书。有空的时候我会把时间花在上面,每次看一页都笑出声来,不知道怎么学。它给我的学习带来了信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勇气,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
今天和往常一样,写完作业后看自己喜欢的漫画书。我看过一部讽刺漫画。故事中的人物是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在路上,胖子遇到了瘦子。胖子想讽刺瘦子,就说:“你好像是在闹饥荒?”瘦子想了一下说:“多亏了你,因为你,我才饿死。”。说完扬长而去,然后胖子羞红了脸,无言以对,低着头走了。
然后看了一份《贝克汉姆小英雄》。贝克汉姆是一个热爱足球的名人,每场比赛都能发挥出自己的潜力。他跑得很快,在一场比赛中进了几个球。最后,凭借他的勇气和机制,打败了对方,赢得了比赛。
我很喜欢漫画书,尤其是漫画书里的'主人公,他们戏剧性地展现了人的美和丑。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书名:白蛇传
大意:
白素贞是千年修炼的白蛇妖,为了报答书生许仙的救命之恩,化为人形欲报恩,后来遇见青蛇精小青,两人结伴。白素贞施展法力,巧施妙计与许仙相识,并嫁给许仙。婚后金山寺老和尚法海对许仙说白素贞乃白蛇妖,许仙半信半疑。后来,许仙在端午给予白素贞喝下了雄黄酒,让白素贞不得不显现出原形,许仙吓到昏了,白素贞上天庭取仙草将许仙就活。法海将许仙骗至金山寺并软禁,白素贞和小青一起与法海斗法,水漫金山寺,却伤害了其他生灵,白素贞因触犯天条,在生下了孩子后被法海收入钵,压在雷峰塔下。
感想: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即使是妖精怪物都是有情的,所以不可以残***生命,因为他们也是这个世界上的生物之一,我们人类要跟别的生物共生共存在这个地球上,新闻常常报导有人在欺负动物,那假使你是那些动物呢?人类这样欺负动物,实在是太过分了,太不公平了,我们要能将心比心体会别人的感受。
嘎吱嘎吱(铅笔擦纸的声音)!啊,现在我在画漫画!漫画不是只有看了才开心的。画漫画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为什么。怎么说呢,啊。嗯,人类来到这个世界,总是期望在历史上刻上自己的名字。那个?漫画家有家室,年纪大了。即使他突然去世,他的作品也会流传下来。也就是说,他的名字一直流传下来。
但是要成为一名漫画家绝对不容易。漫画家深受漫画家之苦。/不能出错/必须在截止日期前画好/夏天和冬天,为了画好,空调和暖气是必须的。这三点是最大的痛苦。(哪里苦?==)
还有,漫画家有很多乐趣。虽然很辛苦,但是真的能在历史上留下名字,各种故事都是这样流传下来的。当然,我还在练习,我想我永远不会离开这条路。我从九岁开始画画!快三年了。偶尔如果一天什么都没画,也有觉得很烦的日子。现在这只是整个事情的一部分。所以,就这样。拜拜。嘎吱。都是错的
努力,努力。
早就听说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是风靡全球的著作。暑假我去书城买了本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充满冒险、智慧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故事的情节把我带到了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场可怕的风暴中沉船落难,除他之外船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凄凉的孤岛上。他也曾绝望过,但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找到了武器和食物之后,又学会了打猎、牧羊、种植,还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土人,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28年啊!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可是鲁滨逊勇敢地做到了。初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在日记中写到: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死,或者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但是,慢慢地,他坚强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建造小房子,制作桌子、小匣子;训养小羊、小狗;种植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我家有只讨人喜欢的小猫咪,名叫乖乖,由于它很乖巧。
乖乖长得很漂亮,水汪汪的双眼看上去又大又圆,圆球似的鼻子一直这里闻一下,那里嗅一下,尖尖的小耳朵一直那样灵敏,灰麻色的皮毛,俗中携带高贵。
乖乖非常爱干净,天天坚持梳洗。它用粉红的小舌头舔湿爪子,然后用爪子一下一下地洗脸,洗完脸后又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梳理着我们的毛发,那认真的样子,你看了准会大笑。
乖乖非常淘气,一根鸡毛、一团毛线都是它的玩具,玩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笑得我直流眼泪。
乖乖非常古怪,每当我和母亲喝酸奶时,它一直跑到沙发的把手上,迫不及待地看大家把酸奶喝完,那样子仿佛要从大家手中抢过去一样。大家喝完后,它就把它的小舌头伸到杯子里面去舔,一幅非常享受的样子,舔完之后你再看啊,那杯子里就像是洗过了一样,干净得非常。
乖乖还是个画家呢!有一次我正在画画,正愁着不会画梅花,正巧乖乖爬上了桌子,调皮的它把颜料打翻了。乖乖见闯祸了,吓得撒腿就跑,结果又踩着了我的画纸,顿时,洁白的纸上“盛开”了朵朵彩色的“小梅花”,好看极了!
乖乖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我爱我的乖乖。
我家的老猫贝贝生了一只小猫,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勇可。
勇可的样子十分讨人喜欢。圆圆的脸,三角形的小耳朵。最有趣的是它长着一对鸳鸯眼,一个眼是黄色,一个眼是蓝色,你说可笑不可笑?身上那洁白的绒毛像穿了一件好看的衣服一样。哪个看见了都想抱一抱它。
记得有一次,大家一家人坐在桌子旁吃饭,它“喵喵”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说:“小主人,我也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我放下筷子给勇可拿了一块鱼,勇可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就躺在父亲的棉拖鞋里呼噜呼噜地睡大觉。
勇可不但讨人喜欢,而且还非常勇敢。有一次,我和勇可一块去散步,一不小心勇可跑丢了,我哭着跑回家了。母亲问我如何了,我难过地说:“勇可跑丢了。”母亲安慰我说:“小孩,不碍事的,猫记千,狗记万。它可能去别处捉老鼠去了,可能今晚就会跑回来的。”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的石头才放了下来。晚上的时候,我忽然听见门外面有“喵喵”的叫声,我立刻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勇可回来了,我抱起它激动地哭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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