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宇凡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的妈妈和他的妈妈也是好朋友,所以我们从小就是好朋友。我们经常在一起看书学习,看电影,游泳,玩游戏。
一次,我们在河边玩寻宝游戏,我在河边走,什么东西都没找到,他却找到很多玩具,我正打算空手而回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一块萝卜地。我赶紧对宋宇凡说:“你快来,看我发现了什么,一块萝卜地。”宋宇凡来了,兴奋地对我说:“咱们来烤萝卜吃吧。”说完就开始拔萝卜了。我负责找树枝做架子,把萝卜放到架子上,用寻宝找到的打火机把草点着,我们就开始烤萝卜了。
一开始,我们总是把萝卜烤糊了,但慢慢地我们找到了方法,我们用棍子把萝卜串起来,烤一会就翻过来烤。烤好了以后,我们尝了尝,真是太好吃了。
我和宋宇凡发生的事还有很多,我们可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哦。
我不知道闺蜜这个词怎么定义,但你说我是你的闺蜜,而我也很喜欢这个称呼。
熟悉的学校,熟悉的公交,熟悉的街道,熟悉的餐馆。熟悉的我和你。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就像我们乡村横纵交错的阡陌小路一样,而我在人群里与你的行走是那么的愉悦(在我心里是的)。从认识你到现在,没有过多的修饰,没有过多的打扮,给我的感觉却总是透过一种清新显得很自然的样子。你知道吗?我妈妈从小教育我要很自然,而你已经做到了这一点,所以闺蜜,继续保持下去,我可不想你染发,涂指甲之类的。
平时你很安静,就像是一朵静等春天的花朵。你说你最开心的时候是在发呆的时候,我说怎么会有这种喜好了?而你笑了。看着你笑的样子,仿佛我已无法再去理会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无法再感受这座美丽热闹的城市。眼里都是你开心的笑,我还是用那句很陈旧的话说出那时的心情:开心就好。但这里已然留下一种美好。那么自然而又真实。
闺蜜,你对我是认真的吗?如果是的,我也会真诚对你。就如我一直认真对待自己一样。你说,你很爱自己,而我说我也很爱自己,我们有着很大的共同之处。我又问你,那你会不会喜欢上一个人?你说当然会啊,你又不是冷血动物。我们都笑了。依然记得当时的场景,此刻在我脑海里一直存在。我想我会一直留在心间。
你相信美好吗?你相信这世界有活的很满足,很充实的人吗?反正我会相信,这个世界还是美好胜过苦难,真情胜过虚假。还记得你说过的那些话,你说你不喜欢两个人太假的关系,在特定的场合说特定的话。你说你更希望看到两个熟悉的老友,相顾而笑就能够了解一切。这更加像每一部小说中描述的那种真情,永远感人,永远真实。闺蜜,你一直相信的就肯定存在,不要怀疑。
即使狂风骤雨,即使岁月残忍,但闺蜜请你一定要珍惜自己,就像有个你很好的闺蜜在默默关心你一样。我知道时光才不管你是否坚强,它总会将你狠狠摔上一跤。但不管这个世界多么不公,请不要失去相信美好的勇气,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会一直陪着你。因为我相信我们之间总是真情多一点。这样才不辜负彼此间熟悉的美好。
闺蜜,愿你快乐,在以后一个人的路上,不要辜负那么多关心你的人。
在这六年之中我交到了许多朋友,有真正的朋友,也有猪朋狗友,不过她、我的闺蜜、可爱的、善良的毛毛。听到她的昵称是不是想笑?哈哈,第一次听到她的昵称我都忍不住笑了。六年了,整整六年,我无法割舍这段友情,可苍天却把我和她分开,当离开时我和她一起的画面在我的脑袋里呈现。
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是上一年级的时候,当是的她跟我差不多高,不过她廋的好似小树丫一掰就会断。她好像很文静,可其实她很活泼、开朗。我们两是同桌,在一天又一天的“话不投机半句多”到现在我们俩形影不离,一起回家,一起看书,一起学习。以前她告诉我在别人面前文静,在亲人面前活泼,在我面前疯狂。我只是笑笑,她还问我如果我们分开会如何,我告诉她我们不会分开,可我们还是。
有一个秋天,看着枯黄的落叶,她念了一句“落叶不是无情无物,化作蝴蝶翩翩舞”这是我们一起看的作文中的句子,意思是每当枯叶凋零时,只要它有坚定的信念,不去的斗志,那么它就会生出一双希望的翅膀,化作枯叶蝶,载着希望远航,播撒希望。当时我还想在我们一定可以在一起。
毛毛我一直想告诉你:“谢谢你,谢谢你愿意成为我的朋友,对不起我没有实现我与你的承诺。”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我的闺蜜,这个人是一个疯疯癫癫的人,身上有许多的缺点,比如小动作非常多,而且他非常的喜欢笑,在班里有笑宝之称,同学们还亲切地称他为聪宝,平时他和我总是大大咧咧的。没有一点规矩,因此,我也很烦恼,但是也拿他没有办法,既然我改变不了他,那我不如慢慢的接受他呢’。
然而这天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对她改变了看法,事情是这样的,这天在马路上有一个老太太突然晕倒在地别的叔叔阿姨都只是在旁边默默的看着,什么也不做,这就真实了春节晚会的那个小品《扶不扶》那个小品讲了一个一个郝建与老太太的故事,故事的起因呢是郝建好心帮别人却把把自己的自行车圈给弄坏了,正当这时郝建提着自己的自行车走在路上,突然,一位来太太扑倒在地,郝建好心去扶这位老太太。这位老太太却误以为是郝建撞得她,最后警方来证实,并夸奖了这位小伙子。最后闺蜜去把老太太扶起来,送到了医院,最后,那位老太太的家人非常感谢我的闺蜜,我闺蜜还有点不好意思了呢。
此后,我就和他的关系更好了。
喂!言言,快进来,别磨蹭!我的疯子闺蜜又在叫我去她房间。
现在来介绍一下她。她有许多怪疯症,接下来只介绍一点自恋疯,就足以让你惊叹。每次去她家都抱着找死的心态,这次也不例外。
一进门,鞋还没脱下,耳朵里就全是她的尖叫。喂!快点!马上!立刻!到我的房间。她说完又立刻安静了下。我马上脱了鞋,快速跑到了她的房间,看见的却是一个萌妹子坐在椅子上。谁知,她一看到我来了,立刻变成一个女汉子。接着,她开始自恋了:言言,你说我的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
你的优点是
我还没说完,她就接下去说:你的优点是你的缺点太少,你的缺点是,你的优点太多。天哪!我啥时候说了这话?
没想到还有下文呢,她接着说:言言,别那样夸我,我撑不住,会骄傲的。我的妈呀!我哪里想这样说?明明想说你的优点是缺点太多!
哎!难道你不懂莫自恋,自恋遭雷劈的道理吗?我真希望有一天你能变回正常人,不再自恋。哪怕只有一天,一天也好!
我读书虽然说不上嗜书如命,但也可以算得上废寝忘食。每次与它相处,它都能让我手不释卷。它就像一片汪洋大海,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我和书之间发生过许多精彩的故事。
一次,我家附近,摆了一个书摊,那里一摞摞的书,琳琅满目。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几摞书,发现了其中一本是我梦寐以求的。我的心蠢蠢欲动,好想马上把它据为己有。
接下来几天,我日有所思,夜有所想,为了得到这本书我寝食难安、提心吊胆,胸前一颗紧绷着的心一直悬挂着。担心摊主会不会带着那些书远走高飞,书会不会被别人买走。终于,上帝赐给我一个大好机会。我趁着妈妈午休的时候,怀着瞒天过海的心思,拿起钱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三步并成两步地飞奔过去。拿起书我连看都没看,就付完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疯狂地飞奔回家。短短几分钟,我终于以百米竞赛的速度如愿以偿地把这个“闺蜜”领回了家。
书就像一盏指路明灯,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海洋。从我与它相识以来,我就和它如胶似漆,它真是我一生为伴的“闺中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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