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一只小白兔,名叫“神奇”。它的全身雪白,摸起来十分柔软,像棉花糖。一对长长的耳朵一会儿向左边,一会儿向右边,一双红红的眼睛就像两颗红宝石,三瓣嘴随时都在蠕动着,好像想说话,前面的两颗大门牙长长的像两把小菜刀。小白兔的前腿比较短,后退长而有力,所以它走起路来总是蹦蹦跳跳的,可爱极了!它的尾巴非常短,像一个绒球贴在屁股上似得。
取这个名字其实和它的习性有关。平时我们把“神奇”放在阳台上,用纸箱子围住,免得它到处乱跑,可是,我们中午和晚上吃饭的时候,“神奇”总是跑出来把我房间里的玩具兔子踢出来玩儿,这下可把我们全家人给累坏了。“神奇”东跑一下我们动追一下,“神奇”西跑一下我们西追一下。每次都把我们累得满头大汗才把它捉住。
当我给“神奇”喂白菜或红萝卜时,它就站起来前腿抱在一起,嘴在不停地动,就像在给我说谢谢似的。我把食物给“神奇”时,它就迫不及待地用前腿抱住红萝卜嘴不停地咬。中午我去看它时,它早就吃完了食物。我看见它吃饱后,想出去玩了,因为它老是撞纸箱子于是我便把纸箱子拿开,把它抱出来,这下子“神奇”就东蹦蹦西跳跳,开心极了!晚上它睡觉时缩成一团。像一个椭圆形的球。
有一次晚上,我在写作业,忘给“神奇”喂食了。“神奇”就悄悄跑到我脚下着急地跳来跳去,我想它一定是饿了,于是,我拿了几片菜叶给它,它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了。它吃完后就趴在我脚下等我写完作业后陪它玩儿。如果我写完了,它便围着我跳来跳去。
我非常喜欢小“神奇”,它给我的童年增加了许多乐趣。
圣甲虫是食粪甲虫中个儿最大、最有名气的一种,它的身材小巧玲珑的,穿着黑色的铠甲。
古埃及人对它尊重备至,把它视为长生不老的像征。
在一个牧场上,一坨新鲜的牛粪上围满了食粪虫。
他们成千上万的跑来跑去,大大小小,形状各异,品种齐全,全都乱糟糟的滚来爬去,准备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大大的占上一份。
他们有的在白天干活,在表层搜刮;有的一头钻进厚厚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猎取好的矿脉﹔有的从底层下手,将挖好的财宝立即埋进地里﹔那些小而无力的则只能待在一旁可怜兮兮地捡捡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伴们掉下的渣渣屑屑了。
看,那个因为迟到去参加盛宴而一路小跑的是哪一个?这位美食家就是圣甲虫,它那长长的爪子僵硬而笨拙地捣腾着,好像它腹部下面装着一个涌动机,在不停的推动着似的,它的那对棕红色小触角肆意的张开着,透着垂涎欲滴的焦躁不安。
它不一会儿就做好了自己的“蛋糕”,正在搬运回家呢!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到家了,圣甲虫把粪球搬进客厅的餐桌上,一整个粪球就把整个客厅给塞满了,这位美食家坐了下来,开始闷头干饭。
他整整吃了12个小时都没停过嘴,始终一动不动地待在餐桌前一直在吃。
圣甲虫的嘴不停吃着,后头则不断的排泄那些已不再含营养的成分。
排泄物连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宛如一条条头发丝,边吃边排泄,可见它的消化速度之快。
那根头发丝从头连到尾,没有出现一丝断裂,一直挂在排泄口上,先排出的部分则都盘成一堆,只要没有干透,展开来就像是动画片里长发公主的长发一般,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怪不得法布尔说圣甲虫很勤奋,因为圣甲虫排泄出的排泄物是可以做成肥料,让植物变得更加健康。
圣甲虫不仅是美食家,还是大自然的奉献者呢!
“我不出来!我不出来!”小兔子用爪子撑着笼门就是不肯出来.
我们花了很多心思,终于把小兔子抱出来了。小兔子的毛雪白雪白的,像洁白的棉花,它竖着两只常常的耳朵,很想桉树叶,仔细看耳朵上布满了血管,摸起来暖暖的,再看看它的眼睛,红红的,这么红难道是被火烧的?小兔子的眼睛又圆又红,像得了红眼病,它的鼻子也是红的,嘴巴是“丫”字型。它的身体长满了毛,我用手摸了摸,感觉它软软的...
它的尾毛像一团棉花,这棉花能用来纺线吗?它的.脚还没有长指甲,脚趾是黄色的,我拿着胡萝卜喂它,小兔子就津津有味的啃着胡萝卜,还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我想拿胡萝卜,小兔子就紧紧抱住胡萝卜,好像在说:“大坏蛋!别想抢我的胡萝卜!”
小兔子的种类很多,大体上可以分为家兔和野兔两种,家兔是由野兔经长期驯化而来的,虽然被人喂养的历史也已长久,但尚承袭着其祖先的不少习性。
兔是素食动物,它不以肉为食,但其躯体是其它动物,尤其是食肉动物甚为垂涎的美味佳肴。又因其个体小,自卫能力弱,故常被其他动物所凌辱。从其祖先起就逐渐被自然选择为能逃避肉食动物,并传种接代的特有的生理外貌和生活习性。
家兔承袭了祖先野生生活的习性,如胆小,举指轻捷,来去无声,后肢跳跃力强,繁殖力强,对敌害抵御能力很差。家兔有打洞的习性,一般在夜间活动量大,常在白天睡觉。家兔不宜群居,尤其是雄兔,关在一起易互相厮打。家兔适宜生活在干燥清洁的地方。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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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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