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家里经济不是特别好,母亲也总是勤俭节约,省吃俭用。她很喜欢吃摆在路摊上的红薯。每次小贩吆喝经过时她总是会时不时的暼几眼,再深呼吸,然后漏出满足而又欣慰的笑容。
那是一个冬天,母亲像平常一样接我回家,也像往常一样暼一眼红薯摊。
妈,呐,我也好想吃!我指着红薯摊,撒娇的看着母亲,其实我并没有奢望母亲会给我买。
母亲摸摸口袋,豪爽的说走,我们去买!
我惊讶的看着母亲,平时自己省吃俭用都舍不得买,今天却如此大方!
她凑过去,掏出口袋的钱,骄傲的对着小贩说来!给我来个大的'!我给我奴吃!
拿过红薯,她立刻递给我,笑呵呵的说来!这红薯热乎着呢,还很甜,快吃快吃!
妈,我们一人一半吧。
不不不,我又不饿,你自己吃。
你不吃那我也不吃了。
傻孩子,好吧好吧,我们一人一半。
她小心的掰开红薯,露出了红薯特有的嫩红,明显她分给自己的只有三分之一,但她却笑得那么满足。
我一口一口慢慢品着,品着这甜蜜的母爱。
点的菜肴里面自然是少不了“炒焖子”的 ,这算是家乡独有的美食,也是每个在外面回来的人必点的一道菜,还有烧鸡、熘肥肠等其它菜肴,再配上两瓶禹州“银梅口乐”,地道的家乡风味。因为我的不饮酒,光吃菜聊天,这吃饭的时间自然就缩短了不少。几碟菜将尽时,最后端上来的几碗面条便承担了本次聚餐的压轴角色,每人一碗汤面,配一碟小菜,一碟腌韭花。面极普通,小镇乡人家中常能喝到的那种,只是那汤面中漂着的几片深褐色的类似干菜叶的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挑一片放入口中,曾经熟悉的味道跃然舌尖之上,原来那是久违了的红薯叶。几片干红薯叶,几筷子面条,配上腌韭花,多么熟悉的乡土味道,一下便将自己的思绪带回到二三十年前。算一算自己真的有二十多年都没有吃过红薯叶了,并不是说那干红薯叶放在汤面中就有多好吃,而是那特有的味道一下能将你带回到记忆深处。于是那碗极普通的汤面便因为这几片干红薯叶而令我食欲大增,不惮于天热和面条的烫口,片刻间便风卷残云般将自己面前的一大碗面消灭殆尽。吃完饭往回走的路上,我还在感叹,今晚这顿饭没白来,吃上了许多年没吃过的红薯叶!
归家后对妻说起了我今天吃饭吃到红薯叶的事儿,我是一脸的兴奋之情,妻听后却是一脸的不屑说:“我当吃了什么山珍海味!吃了两片干红薯叶就把你激动成这个样子,原来我们都是拿这红薯叶来喂猪的!”我那一个气呀!这婆娘简直太扫人兴致,真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懒得再理她,便各自忙各自的去了。其实她哪里知道,并不是那几片干红薯叶有多好吃,只是我喜欢于它所将我带回记忆中的那种久违了的感觉。那记忆是我童年生活中的点滴,有苦有乐,当一瞬间它被不经意间唤醒的时候,你会觉得它竟是那样地清晰。
红薯为乡人常种之经济作物。只是因为小镇内地少人多,土地多被用来种了麦子、玉米、大豆等口粮,极少有闲余之地用来种红薯。于是能种红薯的地块儿便多是那些贫瘠且靠近山上的那些小块儿的自留地了,况且种红薯之时还要专门挑水压苗才能保证成活率,对于镇内这些远离水源的丘陵山坡地来说种红薯也算是一件苦差事,于是种的人并不多。加上虫吃鼠咬,来往人等捎带上扒走几棵,一年下来,收获并不算丰硕,于是种者日少。所以我们平日里走在田野里便极少见到红薯叶。
第一次见红薯叶还是四五岁时,那时在同院子的妗奶家玩,正好她的.女儿也就是我的表姑从山上偷摘了别人家的红薯叶回来。因为她们家全家都是非农户口,所以想吃些什么新鲜农作物要么是找那些有地的亲朋要,要么就只有上别人家地里直接偷了!不过这红薯叶并不算是什么值钱东西,摘了又不大影响红薯的生长,所以也并不算什么大事儿,我只所以称她们这样是偷,是因为她们并未曾告知过种红薯的人就直接去人家地里摘了。但这不是我所能管的事儿,毕竟我是只有四五岁的小男孩,我只按我自己小脑袋瓜里的那种简单思维去判断别人所做事的是非。不论是偷或是摘,并不能影响我和她们一起玩的心情。妗奶让表姑们将叶子和叶柄摘分离,叶子用来放面条锅里当菜叶,而那叶柄则可以切成短节后用来炒菜。捡摘完成后,表姑们便把那长长的叶柄拿出几根与我一起玩。红薯叶的叶柄中间脆,外面有一层稍有韧性的皮膜,于是她们便小心地把叶柄隔一厘米折一下,然后拆掉一节,留下一节儿,如此反复,因为拆掉的那节还剩有皮膜连着,于是最后拆完留下的首尾一连便成了一串最原始的项链模样,短的做成手链或是脚链,套在上面,一套完美的充满乡土风情的首饰便完成了。我戴着高兴地在屋子里来回晃悠,几个大人,一个小孩儿,笑语满屋。
后来再大些,我们家三个毛头小子都仿佛在一夜间长大,饭量激增,父母虽是农民,因为地少,地里的产出其实连全家人半年的口粮都不足,他们一直在镇内的农机厂上班,那些年社会经济形式并不好,厂子的效益更不用说,我记忆里他们仿佛总是在加班,但却是领回的工资极少,有时甚至几个月不发工资,挣回的钱仅仅是够用来买高价粮(那时候市场粮食还没有放开,实行的是供给制,市民有配给,可以凭粮票买到低价的供应粮,而我们是农民,粮食又不够吃,所以只好拿钱买市场上的高价粮)。钱都用来买了粮食,那菜便几乎上是很少买来吃,面条锅里大多是水煮白面条加上地里应季能产出的野菜,如毛妮儿菜、野玉米菜等。这些野菜背面有细小的毛毛,配着稀滑的汤面条,吃起来有种喇喉咙的感觉,所以并不太喜欢吃,不喜欢归不喜欢,但还得吃,聊胜于无嘛!面条里放的菜我们最喜欢吃的其实是新红薯叶或是腌制后的酸红薯叶。新鲜红薯叶放锅里和面条煮过后绵软滑嫩,有种红薯叶特有的青淡香味,但最好吃的要数酸红薯叶,放在汤面条里,那种酸爽味道极为好吃,因为吃惯了平日里那些无味的白水加盐野菜汤面条,这种难得的有酸爽味道的酸红薯叶面条便是一顿难得的美味大餐,冬日里一盏昏黄的煤油灯下,四五口人坐在低矮的小凳子上低头吃着热气腾腾的汤面条,“嘁溜”之声不绝于耳。
其实腌酸红薯叶还有一种最好吃的方法就是烙“菜馍”。方法极简单,就是将白菜去菜帮后,用剩下的叶子和腌红薯叶一起切成三厘米见方,拌上葱花碎,然后加上调料等调好味道做成菜馅。按平时家常做“烙馍(豫中馍饼类主食,可用凉水或是开水和死面,用特制的两头尖的小擀面杖擀成一尺大小,约半毫米厚的圆形簿饼,然后放在鏊子上烙熟,凉水和面的劲道有韧性,开水和面的易咬好嚼。通常是对折后中间卷上各种菜肴一起吃。)”的方法,将烙馍坯做好后,放在案板或是锅盖里面,然后将调制好味道的白菜与酸红薯叶馅料呈圆形或是半圆形摊放在烙馍坯上。摊成圆形的还需要擀制另一个烙馍面饼盖在上面捏合在一起,然后放在鏊子上烙熟,出来的是一个大的圆形“菜馍”,可以拿刀从中间切开后两个人分食;摊成半圆形的则需要将另外半面没有摊菜的面饼对折过来压好边缘部分后上鏊子烙熟,可供一个人拿着食用。趁刚出锅尚热的时候吃,一口下去,那葱香和着红薯叶的酸爽、加上白菜叶的清淡,加上烙馍的劲道,那感觉就是一个字儿:爽!可比电视广告上忽悠人的老坛酸菜牛肉面所营造的酸爽感觉过瘾多了!
前几天回来后和妻说起童年吃酸红薯叶的事,她也说:是好吃!也在感叹快三十年没吃过腌酸红薯叶了。提起这个她灵机一动,说往年我和库房那几个同事一到秋天就去郊区那个种红薯的人家地里开着车去买他们的红薯,看见别人都把红薯叶子不要扔了,等今年秋天再去时,我让她们几个去扒和挑红薯,我去给你摘些红薯叶来,你给咱家腌点酸红薯叶来,咱们也做酸红薯叶菜馍吃!我自然是举双手造成了!
期待今年可以吃到自己亲手做的腌酸红薯叶!儿子是没有吃过酸红薯叶菜馍的,他只吃过红薯,并不曾见过红薯叶是什么样子,亦不可能知道什么是酸红薯叶,更不可能有我们的童年那种吃到一顿酸红薯叶菜馍的那种兴奋与喜悦。我只是希望,有机会做给他吃,让他在异乡品尝那道属于家乡的菜肴。倘有一天他看到这篇小文时,希望他能通过这文字看到父辈们的童年,还有属于父辈们童年里那份简单的快乐!
那是五十多年前,那时我可受尊敬啦!那时由于口粮不足,人们把我当作宝贝,争着抢着要用我来填饱肚子,有时为了我,人们还会争得头破血流呢!我的主人对我更是喜爱有加,每年红薯丰收,主人都会笑得合不起嘴。
记得有几年,由于自然灾害,不但粮食颗粒无收,就连红薯也枯死了很多。主人看着土地一筹莫展,接连几天,主人一家都在忍饥挨饿。突然有一天,主人在墙角里发现了最后一个被遗忘的红薯,他顿时欣喜若狂,把我捧在怀里,就像抓住救命稻草。许久,他才生火煮熟了那只红薯。他叫来家人,大家庄严地坐在桌前。主人拿起刀,小心翼翼地把红薯分成了六份,每个人一份。大家都小心翼翼地品尝了起来,舍不得一口吞下。那时,正是我命运的高潮。
一转眼,三十年过去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们的命运也急转直下。人们有鱼肉吃了,我们就被冷落了,被遗弃在角落里。难得有一回,我们被端上了饭桌,但面对的是小主人满不在乎甚至厌恶的眼神,他连碰我一下都不愿意。当女主人把我夹进他的碗里时,他毫不犹豫地把我扔在了地上。遍体鳞伤的我被送进了猪圈,但猪也不愿意吃我。我只好躲在墙角里偷偷地哭泣。一次,我的十几个兄弟姐妹被遗忘在角落里,直到发霉发臭才引起主人的注意。主人厌恶地拿起扫帚,把他们全都扫进了垃圾堆里。
不知又过了多久,我睁开眼,看到日历上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外面是高楼大厦,家里是富丽堂皇。我又重新被端上了饭桌。虽然小主人对我的态度一如既往地厌恶,但女主人却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她不但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还对小主人说:你们这些孩子,只知道鸡鸭鱼肉,要知道这样营养不均衡!我刚从网上看到,红薯现在已经被营养学家称为营养最均衡的食品,还有抗癌的作用呢!而且,现在就流行吃点粗粮,让你们调节调节。小主人听了,高兴地说:真的啊,那我要吃了,妈妈你不许吃。更让我受宠若惊是人们还把我们做成薯片、薯条等,畅销全国,深受大家的喜爱。
是什么是我这小小的红薯的.命运有了这样的起伏呢?我想,不是别的,肯定是现在这个国家强盛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吃东西的观念也改变了。以前人们只知道吃得饱,后来想要吃得好,现在更注重吃得科学了。
我虽然看不到自己以后的命运,但我能肯定,这个国家的明天将会是更加辉皇的,我的价值肯定会受到认可的。
我的童年趣事真多,有的让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有的让我开心快乐,有的让我悲伤,还有的让我终身难忘……
凉爽的秋天来到了,正事红薯收获的盛期。我爷爷每年都是春种秋收,因此我也对红薯产生了无比喜爱之情。红薯的吃法很多,可以煮着吃、蒸着吃、炒着吃、烤着吃、生吃。而我最喜欢的是烤着吃。
放假期间,我打了电话约了三五个好友一起到郊外去野炊,好友们都答应了。我准备带些吃的东西。我看了看家里没有什么好东西,就带了一些红薯。我和好友们来到了郊外,只见好友们带了许多零食和汽水一起分享着吃,我放下了包,对好友们说:“我烤红薯给你们吃。”我说完了话,就让小明去找一些干枯的草和木柴来,我从背包里拿出了水和泥土,把泥土放进了罐子里,再把水倒进罐子里,就用手伸进去把泥土搅匀,又将泥土涂抹在红薯上。一位好友有点疑惑了,他说:“你为什么将泥土抹在红薯上呢?”我说:“我爷爷告诉我,把红薯皮上抹些薄薄的泥土,红薯烤好了,就会吃得非常香。”好友明白了。五分钟过去了,我将小明找来的草放在红薯下面,用打火机将草点燃了。顿时,一股雄雄烈火燃烧起来了。十分钟过去了,火熄灭了。我用旁边的土把红薯掩盖起来了。我告诉好友们:我们先把别的食品吃了,最后我们再一起享受着红薯的美味。我们用了二十分钟把食品吃完了。我立即将泥土剔除,把红薯拿了出来。我分给了好友们两个红薯,我教给他们怎样吃红薯。我先把红薯在地上敲了敲,只见泥土裂开了,把泥土拨去。好友们也这样做了,只见听到他们“哇!”地一声,“好香啊!”几乎是异口同声。他们真是太馋了,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口中还不停地说:“好吃!好吃!”
这次的野炊结束了。好友们和我真是终身难忘!
每年回老家,我除了喜欢放烟花,还最喜欢的就是烤红薯了,每当烤红薯的时候,就觉得非常的温馨,因为那是我回老家的回忆。你当初伤红薯,就觉得自己回家了,是很亲切的,所以我最喜欢的就是烤红薯。
我还是像平时想好记的小红薯,然后到一个草丛边上,哪一些砖头,一个一个的把它摆好难好之后,我们要开始点火了,我们先到处找柴小草妈还有一些干了的柴,他们都去跑,我们因为我们也走到它的身旁,就会把它摘掉。
我们把火点燃在小心翼翼地,将一点点才放进里面,可是没过多久,火突然灭了,大家都在互相埋怨,是你是你把火灭了,不是不是不是我过了几分钟之后,我们有鼓起了勇气,再一次点燃了火,这一次,我们成功了,行不行,大火燃烧着我们非常的高兴,等着红薯什么时候能熟呢,我们这一次带着满怀希望。
为什么我们带着满怀希望啊,因为平时我们烤红薯,从来没有好过,所以非常的希望这一次能成功。
老天不顾有心人,我们真的成功了,而且我们吃的津津有味,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成果,我们马上跑回去,对那些大人说,看到没我们成功了。
傍晚卫校门口的街道,寂静,幽暗,清冷,而烤红薯的味道却总能不定期的穿过深深地秋,又不紧不慢地飘啊,飘啊……寒冬的夜幕。
它往来于街摊小炒、烧烤的刺激,穿梭在红男绿女的酒气脂粉味里,似乎有些另类地兀自飘来,直入鼻腔。有时即使才刚饭后不久,那散至四处的香味,亦能勾起一股强烈的食欲。热乎乎的买来一个,慢慢的剥开已烤的焦黄的外皮,轻轻地咬一口,软软甜甜的,骤然,心感温暖。一份朴素的踏实,也随着那半透明的内瓤在嗓子眼吞咽下去的一刹,仿佛一双大手,安安稳稳地扶着你,陪你汇入川流不息的夜市、人迹……
常见到卖烤红薯的是一位满头白发,已近古稀,身形瘦小但腰板硬朗的大爷。若要仔细推敲,我和大爷应该是算熟人的。因为我见他推着笨重的烤红薯的车子,走街串巷已经多年了。
多年来,每每碰见大爷,他总耐心的守护在他改制的烤红薯专属的大铁炉子旁。在秋冬,在这条或熙熙攘攘或冷冷清清的小街道,忙乎在生计上。
生活中是不乏常常碰面的两个人,却始终没有交集的情形的。我和大爷的缘分便是如此了。
大爷的烤红薯从来都是一个味儿,它不是那种干面的,若忍不住一大口就会噎的脖子伸的老长,眼珠子圆瞪的品种。记得有一次和大爷寒暄过几句,他每年的生红薯都是来自于同一地方的。怪不得呢,不变,始终如一的口感。就如同大爷朴实的笑,一抹流泻在冬日的暖阳。
其实以前我是不能吃红薯板栗等食物的,胃酸,一吃它们必胃痛。但总有抵挡不住诱惑时,结果,身体受罪也是有的。有时候,即便不吃,只喜欢热腾腾的捧一个在双手,暖暖的,很舒服的感觉。暖完手的红薯还可以慰劳别人的口福,真是一件一举两得的妙事。***生孩子后,我的许多饮食习惯有了变化,红薯成了常吃的美食,也是其一了。
红薯,我不想考证或者追溯它的渊源和身世,我只知道它生长在泥土,和泥土朝夕相伴,相濡与沫。我知道,困难时期,它是很好的口粮,因它顽强的生命力和繁殖体系,它是一家人希望的象征。我知道它的卑微,致使,我想起前几年去一个朋友的乡下老家,看着一堆堆在墙角的尚带着新鲜泥土的红薯,我嚷着要弄些来吃,朋友的母亲笑着,忿忿然又不屑一顾地说:现在,家里的猪都不吃了呀。是啊,我知道,我的孩子也是说什么连尝尝都不愿意的。纵然,它已卸下了果腹糊口的重任,纵然,它较之那些农药化肥超标的蔬菜水果少了令人担忧的对健康的污染和侵害,还有着这样那样的药用价值和对身体有益的功效……我不知道这种味道的涟漪,还能在这座城市的湖心荡漾多久,多远?
红薯经常吃到的不外乎蒸烤后的直接食用和蒸熟捣泥做丸子几种食法。蒸,在水汽的蒸发过程中未免淡了些许红薯的原味,炸,掺杂着其他配料,就似乎给一个清新单纯的小姑娘,强行套上一件花里胡俏的外衣,说不出哪不合适,但看着别扭,吃着也腻腻歪歪的。而烤食,能最大限度的保存它自身的原滋原味。那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则是在烘烤的过程中,从炉口的缝隙肆意弥散的那股浓浓的香甜。若遇几个人一起围拢在摊前挑挑选选的时候,寒冷的日子,冰凉的身体一忽儿就热乎乎的,继而,在离开时,就带着恋恋不舍的感情了。
暮色里,小巷,炉火,老人,脑海里不时回想着儿时冬天的晚上,一家人围炉叙事的情景。走过去,那远远飘来的红薯香,就像静静等候在老屋的双亲,一份家的气息,温暖,和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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