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心灵深处,有一个闪闪发光的水晶球,里面盛载着我的愿望!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愿望,我也不例外:也许你长大后当一名教师,为国家培育出栋梁之才;也许你长大后当一名科学家,为人名研制出先进用品;也许你长大后当一名发明家,为国家的军事发明出无敌的装备;也许你长大后当一名医生,为人们的健康服务……而我则有一个伟大的理想——当一名作家!
在我家,有不少的书,我虽然没碰过几本大书,但家里的作文书,童话书我都看过。
我不喜欢老师布置的命题作文,因为那都是我所不想写的,我的头脑里充满了幻想,我喜欢天马行空地去虚构。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也越来越多,我喜欢用书中的知识来增补我的幻想,我喜欢换书中的人物,例如:把武松打虎说成孙悟空打虎,把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说成鲁智深三打白骨精,把诸葛亮草船借箭说成唐僧草船借箭……我喜欢让书中的人物按照我的意愿去生活,我用这种方式来打发时间。
我很羡慕那些成名的作家,我喜欢普斯金的诗情画意;喜欢冰心的委婉细腻;喜欢泰戈尔的宁静、恬然、生动。
我还喜欢自言自语,独自表演我的剧本,我的罗密欧,朱丽叶、梁山伯和祝英台化作一对对彩蝶,飞舞在江山秀水之间。
最令我向往的:还是三毛喝生水、光脚穿跑鞋、穿越撒哈拉的豪迈。如果我是作家,我一定也要这么做!
不过,说归说,做归做,只说空话是没用的,我现在可谓是写着撇脚的作文,却做着作家梦!
但是,我坚信:梦想终究是会实现的,只要我多读作文书,多练作文,长大必将会实现我的愿望的!我坚信:我的梦想不是梦!
幸福是一种收获的欣喜,幸福是一种满足的喜悦,幸福是一种成功的开心的。总之,幸福是一种美好的感觉。
幸福里有亲情的快乐。当一个三岁的小孩,在水龙头装了一杯生水给刚刚下班的爸爸喝时,他的父亲一定感到很幸福!因为那就是儿子对父亲的孝心。
幸福是一种友情。在学习中,遇到难题的烦恼,有朋友陪我一起解决,过生日的时候,同学与我一起,唱生日歌,吃蛋糕,送礼物。我们热热闹闹的开心的聚一块,。这就是幸福!
幸福是一种如愿以偿。我想到自己的学习成绩很一般,就很不甘心,很想发奋上进,于是我开始努力学习,每天减少课间的休息时间,用心复习与预习。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这样一直持之以恒,下一次,我终于考了99分。假期去上海旅行的心愿也可以实现了。这时候,我明白了什么叫幸福。
幸福是一支彩笔,它给人的人生画出了精彩。虽然感受不同,但幸福给每人的满足是一样的。
有人喜欢高直挺拔的青松,有人喜欢清香淡雅的兰花,还有人喜欢鲜艳傲骨的梅花,我却喜欢那平平凡凡的小草。草,虽然平凡、渺小,但却有坚韧不拔的生命力;虽然不美丽,但却具有极其旺盛的生命力;这一切都是对生命的渴望而得来的力量!草,不管闪电雷击,不管狂风骤雨,不管严寒酷暑,它都毫不畏惧。这一切都是信念的力量,小草渴望生命,渴望生存,于是它又顽强地站了起来!
我漫步在小路上,看着路旁那一棵棵嫩绿葱郁的小草,陷入了沉思……也许,有很多人都把小草当成是弱小、无能的象征,认为它们那矮小的身躯经不起一点儿风雨。但,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在我眼里的小草,是那样的顽强,那样的富有生机,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它们本身具有的生命力和精神。
一到春天,小草们就睁开朦胧的双眼,争先恐后地破土而出,与人们一同分享春姑娘所带来的喜悦与温暖。它们散满大地,为这块抚养它们的“母土”铺上了绿地毯……这千千万万的小草组合起来,才让人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
当然,小草的可敬之处不单单是在这里,它们身上还闪耀着一个亮点——顽强不屈的精神。小草虽然没有参天大树那样的高大挺拔,也没有花朵那样的鲜红美丽,但是,它们的精神足以盖过这一切,足以让人们重新去认识并惊叹它们。
暴风雨里,高大挺拔的大树被连根拔起,五颜六色的花朵已花残叶败,而小草呢,却以一种比物质的力量更加有力的力量赢得了胜利……
等到暴风雨过后,花树都变了样,只有小草依然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儿,享受着雨后的阳光……正因为此,它们才对得起大诗人的一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想:人的生命,就像小草一样。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坎坷与崎岖,只要我们具有小草的精神,绝望之云终会驱散,希望之花将会常开。正如小草,随时可能被无情的大火所烧焦,但烧焦了却不代表着生命的结束,恰恰相反,它意味着新的生命的重新开始,无情的大火好像人生命中痛心彻肺的教训,但它并不意味着结束一切,更不意味着生命的结束。在生命的长河中,往往会有许多事是你努力后仍旧不能改变的,但你曾经为它而努力,你可以自豪的告诉人们“我是成功的”!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丛新生的小草,因为,是它打动了我。
“狗”的出身其实是很贫苦的,三天两头的提防着人类对它们的摧残:一来是担心自己那一身华丽的外表,其次是忧虑自己那纯正芳香的食用价值。可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它们就翻过身来,反而骑在了人的脖子上了。
自从人们为它们起了个“宠物”的洋名以后,它们就好像鱼儿得水一般,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出身,也更加不记得出于勉励而为它们取名的人了。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怪在“狗”的身上,因为它们本身不就是“狗记性”吗?再者说来,我们也没有必要去与它们争个鱼死网破,因为“瞎了狗眼”的“狗”起码也应该算是半个“残疾狗”需要同情的吧。可是,它们却很不珍惜这样的同情,反而更加肆无忌惮起来DD曾经是“狗急了才跳墙”,而现在却变成了“动不动就听说哪的狗又在涉险跳墙了”,也难怪它们都是“**养的”。
如今,“狗”的看门本领似乎也只是为了敷衍了事罢了,毕竟“占着狗地、不办狗事”的.“狗”确实也有些说不过去。可时间的推移又让它们都聪明起来,一个个“挥一挥狗袖,不带走一丝狗毛”的态度,未免还真有些“狗眼看人低”了。
其实,有些时候“狗爷”们倒也是蛮“辛苦”的。总有上顿接下顿的“狗食”在等着它们,什么“烛光狗餐”、“特级狗会”之类的东西真是“食满为患”了。不过,它们也不忘记偶尔“优待”一些“**”,毕竟现在是关系多好办“狗事”的时代了。嗨,真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才能把剩下的“狗日子”过完,不过,从贫苦到安逸,它们倒也费了不少的心计,也就姑且算是它们的“成功”之处吧。
但的确它们的“成功”之处终不能见光,因此我在此为它们做的辩护也似乎有些渺小了。或许还是鲁迅先生更比较了解“狗性”吧,要不怎能将“狗”都排在可打之列呢?看来还是我对狗不够了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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