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他总是早早回家,熬粥,炒菜,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她进门的时候,桌子上就已经摆上满满的饭菜。接着,两人围着桌子,吃酸辣的土豆丝,喝软香的大米粥。
不知什么时候,她回家越来越晚。他左等右等也等不到她熟悉的敲门声。看着桌子上的饭菜一点点地由热变凉,他的心也一点点地沉下去。问她,她闪烁其词,不是说在加班,就是说有应酬。他不禁起了疑心。
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她和一个男人从一家宾馆里出来,亲亲热热地上了一辆黑色奥迪。感觉告诉他,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他平和的心一下子变得愤怒无比。
回家后,他就提出了分手,她听后,心里窃喜。当天就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第二天,她就迫不及待地和那个男人住在了一起。
起初的那段日子,她享受着男人的关爱,日子过得也很舒适。
一天吃饭时,她觉得牙齿一阵钻心的疼痛。照了照镜子,原来是上火了,牙龈肿得老高。轻轻按按红肿的牙齿,疼痛难忍,不用说嚼东西了,就是张嘴都很困难。于是,她放下了筷子。
第二天,依然如此。这时的她肚子里空空的,饥肠辘辘。那个男人听说后,马上给她买了鸡腿、汉堡回来。然而他在椅子上还没有坐稳,就起身走了,说是有一个应酬。看着堆放在桌子上的食物,她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禁想起了当年的他。每当她无法吃东西时,他总是早早回来,放了锅。水开后,下了大米、红薯、山药,然后用小火慢慢熬。直熬得大米咧开了嘴、红薯和山药变成糊状。松软稀烂的粥让她免去了咀嚼之疼,不一会儿,就填饱了肚子。想到这儿,她才明白,如果不是爱到了极致,他不会替她想得这么细致周到;如果不是爱到了极致,他不会俯下身子替她熬粥。这时,她才明白其中深藏的爱,止不住泪水滂沱。
第二天,她就收拾行李,搬走了。
一个明媚的中午,她去找当年他。他很吃惊,问,为什么?她说,给我买食物的人有许多,然而能够为我细细熬粥的人却只有你一个。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时钟滴滴答答地在工作着……
夜幕笼罩着头上这片被四合院囚禁的天空,渐渐地,家家户户都打开了灯,以寻求已知的白天。虫子在白炽灯旁不断地拍打着翅膀,却始终找不到那熟悉的家的道路。夜风中随风摇曳的小白杨,显得那么孤寂。的确,在这寂静的夜里因你而失眠,遗憾地失去了做梦的心情。
讨厌下雨的某一天,因为我的脑海里会浮现出你淋雨无助的场景,好心疼!因此当夏日的雨水洗过无垠的天空,空气变得清新时,我也打不起精神来。也许等你回来后,这种心境会改变一点。
好享受远处火车每次经过的轰鸣声,每次都满怀希望的去观望,乞求在某个车窗闪过你那温柔动人的笑脸,然后每次却都失望地离开。回到住处,翻开枕头下你那泛黄的照片,一遍又一遍……
每每看到那装载着欢声笑语的荧绿色的背包,脑海里都会涌现出冰城之旅的画面。冰冷的天气却挡不住暖洋洋的柔情,任由火热的激情融化冷酷的冰城。此时此刻,你奔向江南,总觉心中失落了不少,纵使我望断天涯路,也看不到点缀着丝丝细雨的江南的你。
羡慕双宿双飞的燕子,不怕风吹日晒,只因时刻相伴;羡慕荷塘里嬉戏的鸳鸯,不管前方有多少荆棘,有你在就信心满满;羡慕我拥有你,但此时却不在身旁……
遥望苍穹,天际边划出了两条银白色的绶带,错综地交叉在一起,其中一条气势磅礴,另一条则委婉含蓄,犹如在向我召唤,遥望远处的你。
风起了,吹散了云朵留下了痕迹,依旧很完整,却吹不散心里装着思念的飞鸟,它们似乎在残留的模糊的绶带上仰望歇息。透过千里俗世,了望那处温情。交映出一幅楚楚动人的画面。
距离产生了思念,两个人的思念变成了相思。相思终会相见,不久的一天早晨,你我定会在烟雨朦胧的汴京城相见。
她身材匀称而略显清瘦。她有一头漆黑的长发。她喜欢着白色衣衫。她说话时总是轻声细语。她走路时脚步细碎轻盈。她的眼神柔和而不时闪动着狡黠。她微笑时会用手掩起嘴唇。
她喜欢唱歌,也喜欢跳舞。她的歌喉清脆、忧伤。她的舞姿婉转、灵动。她喜欢在绿荫下散步,举头看密叶间隙流泻而下的阳光。她喜欢在小亭上独坐,凝神听晚风中隐隐传自远方的歌吟。她喜欢看恐怖电影,出现紧张场面时,她会迅速地双手捂住眼睛,却又忍不住在中间留出一丝空隙。
快乐时,她会笑得很甜,嘴角的两边悠悠扬起,好像这世上再没有可以为之烦恼的事情。痛苦时,她是那样无助,两眼呆滞而又凄迷,单薄的身子仿佛能被一阵风给吹走。
她的一切他都记得。他也清楚地知道这一生她都不会爱上自己。就像这世上有些人永远都无法走到一起,尽管双目凝望时,会有深沉相惜的依依。但他总是幻想有一天,他们会牵着手走在开满野花的山坡上,他们彼此微笑、并肩而行,身旁有自由嬉戏的蝴蝶,那么平和。
离别后,他开始经常做梦,虽然醒来时梦中的情境已模糊难辨,但双眼中总是会盈满泪水,沿着麻木的脸庞缓缓流下。他一次又一次告诉自己:你应该满足了,还有什么可以遗撼的呢?在这短暂即逝的一生中、在这举目茫茫的尘世里,你已经遇到了真心所爱的那个人,并且一度距离得那样近,近得仿佛可以走入童话。
他拼命地工作,借以填充内心的空虚,但这虚设的屏障却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总会在不经意的时刻崩溃而至于乌有。他学着要去忘记,但记忆偏偏又如此执拗,总是一次次把触角伸展到那些黑暗又明媚的角落。
他学会了独自在闹市中行走、在人群中穿梭,同众多的陌生人擦肩,记住他们一瞬间的面孔,然后又一个个忘掉。他习惯了一个人去电影院,坐最后一排,在宽阔而空洞的昏暗里看虚幻的唯美与芸芸的众生,他看到两旁空空的位子,努力想要做出微笑,却又终于把脸深深地埋在手里。
许多人,比我更在意我是否喜欢过一个人,似乎长这么大都没有爱过一个人是不正常的……不辜负诸君重望,爱过。
轻描淡写两个字,怎能满足蜚语流言的人间!
但我不说它是谁,不说它长什么样,我只说我爱它时所难以拿捏的那点小心思!“它”,这一个字,并不代表它是个动物,我只想说它就是个人,于我而言遇到的最美好的人,尽管漏洞百出、捉襟见肘!瞧,我只是提到它便开始乱用成语了。
怎么才算喜欢呢?
小孩子要粘着他喜欢的人。
年轻人要时时刻刻盯着手机。
成熟了,内心便牵挂着。
说白了,总是怕失去。
我也是,我喜欢它啊,喜欢的单纯而热烈,像孩子一样离不开,像保姆一样碎碎叨叨,像亲人一样担心挂念,这感觉真好,好像它是你的一样!
喜欢啊,所以总会把最好的与最不好的情绪都展现给你。好的便不多说了,坏的情绪总是要让它先尝一尝的,尽管不关它的事!我从未与别人发过脾气,朋友也罢,同学也好,我的脾气只有我最爱的人知道,爸妈还有它!是呀,我把你当成自己的唯一了,以为你会懂我的委屈和无奈……脾气这东西,最不该给最爱的人了,可是心太累,和谁去说?
喜欢很简单,爱很不容易。
喜欢的时候,我尽可以去牵它的手,摸它的头,可是爱上了,就再也不能碰它一下,因为爱,所以在繁华里浅唱孤独!
有些人换了好多对象,好多爱人,却从没在心里问过自己,得与舍之间,那阵痛是否让你再也爱不起!
为什么用“它”作为我爱的人呢?不是不存在,而是我必须日日假设它不存在……
曾经我那样爱,以后我爱时光,好像从未发生过,却又清晰可触摸,我从未对这世界说“我爱你”,但日日夜夜却从心眼里对你说了千万句“对不起”,对不起春光正好,你有了皈依!
爱本来俗气,我忍不住祝你“长命百岁”穿三千红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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