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作文上学期我最喜欢的事(三年级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作文)

三年级作文上学期我最喜欢的事(三年级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作文)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3-04-13 08:12:48
三年级作文上学期我最喜欢的事(三年级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作文)

三年级作文上学期我最喜欢的事【一】

春天的云龙湖万物复苏。一走近风景区,就觉得阵阵春风扑面而来。这风夹杂着花草的芳香,暖到人的心坎儿里。再往里走,眼前是一片春意盎然的画面:小草抽出了嫩芽,给临湖的云龙山蒙上了一层绿纱;花儿们探出脑袋,露出了一个个小花苞。待到深春时节,最壮观的要数湖东路的“十里杏花村”,虽说叫“杏花村”,除了杏花外,还有各样花卉。那迎春花、梅花、杏花、桃花、梨花次第绽放,五彩缤纷,远远望去,仿佛一道彩虹遮住了云龙山脚。走进花林,能闻到各种沁人心脾的花香。这其中,梨花香最为与众不同,它既不像玫瑰香那样浓郁,又不像梅花香那样淡泊,它是一种清雅又甜蜜的`香气,让人们感受到春天的美好。

夏天的云龙湖是动物的天堂。岸边的青蛙“呱咕、呱咕”地叫着,可是你一靠近,它就变得无影无踪了。树上的蝉也活泼起来,不停地唱着歌,站在湖西都能听到它们在湖东的鸣叫。水中的鱼儿就更不用说了,这边刚刚跳起一条大鲤鱼,那边又马上蹿过一条小黑鱼,把夏天衬得生机勃勃。

秋天的云龙湖格外美丽。天空蓝得出奇,与湖水相衬,仿佛被放在了画里。湖面上,树荫下,一片宁静,只有远处偶尔传来几声飞鸟的叫声,让秋天显得静谧美好。

冬天,雪后的云龙湖玉树琼花,湖面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鱼儿都躲到深水里去了。这看似沉寂的湖面却包含了春、夏、秋的故事:湖面上斑驳的残荷,半在冰中、半迎寒风的红叶,还有那极少的、鱼儿吐出来却被冻结在冰中的气泡……

这就是美丽的云龙湖,我最喜爱的地方。

三年级作文上学期我最喜欢的事【二】

我心里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因为这朵小花代表着学校对我的鼓励,回家以后,我兴奋地对妈妈说:“妈妈你猜我得到什么了?”,妈妈说:“你得了小笑脸?”我摇摇头,妈妈说:“那我就猜不着了。”我告诉您吧“我得了一朵文明礼貌小红花 ,还是校长亲自给我发的呢!”妈妈说:“你好棒!”。

我找到了一个小盒子把这朵花小心翼翼地放进去,我要永远地珍藏它,并且以此督促自己更加努力,讲文明、懂礼貌,永当一名文明上进的好学生。

三年级作文上学期我最喜欢的事【三】

暑假里,我的表姐来了,我非常的欢迎她,于是,我们去放风筝,来到美丽的公园里,我和姐姐一块冲上山,我们不走楼梯,而是爬山,这样可以锻炼身体,但是要小心点,八岁以下的儿童不能自己爬,到了山顶,姐姐很有的先试风向,然后让我高举风筝迎风跟她跑,姐姐左手握住线轴右手放线,边跑边喊“来风了,放开风筝”我立刻松手,那蝴蝶风筝,扇动着两个美丽翅膀,迎风飘扬,勇敢而美丽,随着姐姐手中的线,有节奏的一拉一放,漫漫的'蝴蝶风筝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小了,瓦蓝的天空,任风筝自由的飞翔,小学三年级《我最喜欢的事“放风筝”》。又有许多风筝飞向天空,也有的始终没有飞起来。,就象学习不仅要努力,更重要的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

天色已晚,我们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三年级作文上学期我最喜欢的事【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三年级作文上学期我最喜欢的事【五】

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三个智慧少年,坚毅如虎的碧吉,精明如虎的路克,勇猛如虎的帕克里克。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组成了“冒险小虎队”。他们知难而进,无所畏惧,闯入了一个又一个的危险地带,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这套系列丛书记叙的情节紧张、精彩、生动、逼真。当我看到小虎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当我看到他们为了看清事情的真相而奋不顾身时,我被他们的勇敢,不畏惧而感动。看完后,好像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就像小虎队的好帮手一样,帮他们分析案情,为他们出谋划策。我最喜欢路克,因为他有一个百宝箱,在关键时刻总能派上用场。在超级成长版冒险小虎队的书中,还附着魔镜、小虎解密卡、暗语破译卡和定位搜索卡。每次遇到紧急关头,他们总能帮助解难。使我感到了全新的体验,好奇心得到了满足。

这套书使我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判断力得到了提高。既是我放松心情的'好伙伴,又能从中学到知识。我喜欢《冒险小虎队》这本书。

三年级作文上学期我最喜欢的事【六】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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